本發(fā)明涉及橋梁設備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新型橋梁警示器。
背景技術:
為了增加行船或者行車的安全通行,通常在橋梁上安裝警示器,警示器用以提高行船或者行車知道最大通行高度,避免行船或者行車高度太高撞到橋梁,或者當天氣不好時,光線差,提高視線用;其因警示器一般都安裝在橋面上方的高處或者水面上方的橋底處,由于安裝位置的限制給工作人員帶來了一定的安裝難度,現(xiàn)有的一般通過在橋上打孔然后將警示器固定在橋體上,這樣操作麻煩,而且危險。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安裝和拆除簡單的新型橋梁警示器。
本發(fā)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的:一種新型橋梁警示器,包括固定安裝在橋梁中的安裝套殼以及閃爍燈,所述閃爍燈底部設置有向外擴張的凸緣,所述閃爍燈上端固定設置有裝定部,所述裝定部頂端設置有接電頭,所述裝定部兩側面還設置有鎖固槽;所述安裝套殼中端處設置有與所述裝定部的裝定槽,所述裝定槽頂壁上安裝有彈力輸電塊,所述安裝套殼兩側對立設置有左滑行槽和右滑行槽,所述左滑行槽和右滑行槽均通連所述裝定槽,所述左滑行槽和右滑行槽中分別安裝有左鎖固銷和右鎖固銷,所述左鎖固銷的外側端與所述左滑行槽的內端壁之間以及所述右鎖固銷的外側端與所述左滑行槽的內端壁之間均安裝有壓簧,所述左鎖固銷和右鎖固銷內側端卡入所述裝定槽中,且所述左鎖固銷和右鎖固銷的內側端均設置有第一卡入斜形面,所述安裝套殼中還安裝有開鎖裝置,所述裝定槽頂壁上安裝有緩震裝置。
作為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開鎖裝置包括設置所述左滑行槽下端壁中的沉槽、設置在所述左滑行槽上端壁的挪槽、設置在所述右滑行槽右側的豎直槽以及設置在所述裝定槽上方的水平槽,所述水平槽通連所述挪槽與所述豎直槽,所述水平槽左端安裝有第一轉動輪,所述水平槽右端安裝有第二轉動輪,所述豎直槽中位于所述右滑行槽右側安裝有第三轉動輪,所述左鎖固銷左側的上端壁固定安裝有傳接桿,所述傳接桿卡入到所述挪槽中,所述傳接桿上固定安裝有傳接繩,且所述傳接繩圍繞第一轉動輪、第二轉動輪和第三轉動輪并穿過所述右滑行槽的右端壁與所述右鎖固銷固定連接,所述左鎖固銷左側的下端壁固定設置有開鎖桿,所述開鎖桿卡入所述沉槽并長出于所述沉槽外。
作為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裝定部上端還設置有與所述第一卡入斜形面相配合的第二卡入斜形面。
作為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彈力輸電塊通連電線,用以在與所述裝定部的接電頭與彈力輸電塊接碰時對所述閃爍燈供應電。
作為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緩震裝置包括設置在所述裝定槽頂壁上的緩震壓簧,當所述裝定部的所述接電頭與彈力輸電塊接觸之前,所述裝定部先與所述緩震壓簧接觸,所述緩震壓簧被擠壓后所述接電頭再與所述彈力輸電塊接觸,從而防止所述接電頭大力撞擊所述彈力輸電塊造成的損壞。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由于鎖固銷的初始狀態(tài)是在壓簧的作用下卡入到裝定槽中,因此在安裝閃爍燈時,只需要將閃爍燈的裝定部插入到裝定槽中即可,裝定部向上移動的過程中,第一卡入斜形面逐漸將左鎖固銷和右鎖固銷分別頂壓至做滑槽和右滑行槽中,當接電頭與彈力輸電塊接碰時,左鎖固銷和右鎖固銷在壓簧的作用下插入到鎖固槽中,從而使裝定部固定在裝定槽中無法拔出,可使閃爍燈安裝穩(wěn)定,且可使接電頭與彈力輸電塊始終保持接碰,從而可使閃爍燈供應電穩(wěn)定;而當需要拆下閃爍燈進行清潔或者維修時,將開鎖桿向左拉動,傳接桿和左鎖固銷也會隨之向左移動,而傳接繩在傳接桿的帶動下會拉動右鎖固銷向右移動,當左鎖固銷縮回至左滑行槽中時,右鎖固銷也縮回至右滑行槽中,而左鎖固銷和右鎖固銷脫離鎖固槽,此時,裝定部可從裝定槽中移出,從而方便對閃爍燈的清潔或維修,本發(fā)明裝置結構簡單,安裝和拆除的過程十分簡便。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fā)明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中安裝套殼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中閃爍燈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fā)明中閃爍燈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說明書中公開的所有特征,或公開的所有方法或過程中的步驟,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驟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組合。
本說明書(包括任何附加權利要求、摘要和附圖)中公開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別敘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類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換。即,除非特別敘述,每個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類似特征中的一個例子而已。
如圖1、圖2和圖3所示,本發(fā)明的一種新型橋梁警示器,包括固定安裝在橋梁1中的安裝套殼2以及閃爍燈3,所述閃爍燈3底部設置有向外擴張的凸緣35,所述凸緣35用于在安裝或者拆卸閃爍燈3時更加方便的將閃爍燈3拉出或者推進,所述閃爍燈3上端固定設置有裝定部31,所述裝定部31頂端設置有接電頭33,所述裝定部31兩側面還設置有鎖固槽32;所述安裝套殼2中端處設置有與所述裝定部31的裝定槽20,所述裝定槽20頂壁上安裝有彈力輸電塊233,所述安裝套殼2兩側對立設置有左滑行槽和右滑行槽,所述左滑行槽和右滑行槽均通連所述裝定槽20,所述左滑行槽和右滑行槽中分別安裝有左鎖固銷21和右鎖固銷29,所述左鎖固銷21的外側端與所述左滑行槽的內端壁之間以及所述右鎖固銷29的外側端與所述左滑行槽的內端壁之間均安裝有壓簧22,從而可頂壓所述左鎖固銷21和右鎖固銷29,使其內側端卡入所述裝定槽20中,且所述左鎖固銷21和右鎖固銷29的內側端均設置有第一卡入斜形面210,所述安裝套殼2中還安裝有開鎖裝置,所述開鎖裝置用以在拆除閃爍燈時解除對裝定部的鎖定,從而方便取下,所述裝定槽20頂壁上安裝有緩震裝置。
進一步地,所述開鎖裝置包括設置所述左滑行槽下端壁中的沉槽28、設置在所述左滑行槽上端壁的挪槽25、設置在所述右滑行槽右側的豎直槽27以及設置在所述裝定槽20上方的水平槽26,所述水平槽26通連所述挪槽25與所述豎直槽27,所述水平槽26左端安裝有第一轉動輪51,所述水平槽26右端安裝有第二轉動輪32,所述豎直槽27中位于所述右滑行槽右側安裝有第三轉動輪53,所述左鎖固銷21左側的上端壁固定安裝有傳接桿24,所述傳接桿24卡入到所述挪槽25中,所述傳接桿24上固定安裝有傳接繩51,且所述傳接繩51圍繞第一轉動輪51、第二轉動輪32和第三轉動輪53并穿過所述右滑行槽的右端壁與所述右鎖固銷29固定連接,所述左鎖固銷21左側的下端壁固定設置有開鎖桿23,所述開鎖桿23卡入所述沉槽28并長出于所述沉槽外。
進一步地,所述裝定部31上端還設置有與所述第一卡入斜形面210相配合的第二卡入斜形面34。
進一步地,所述彈力輸電塊233通連電線,用以在與所述裝定部31的接電頭33與彈力輸電塊233接碰時對所述閃爍燈供應電。
進一步地,所述緩震裝置包括設置在所述裝定槽20頂壁上的緩震壓簧7,當所述裝定部31的所述接電頭33與彈力輸電塊233接觸之前,所述裝定部31先與所述緩震壓簧7接觸,所述緩震壓簧7被擠壓后所述接電頭33再與所述彈力輸電塊233接觸,從而防止所述接電頭33大力撞擊所述彈力輸電塊233造成的損壞。
由于鎖固銷的初始狀態(tài)是在壓簧的作用下卡入到裝定槽中,因此在安裝閃爍燈時,只需要將閃爍燈的裝定部插入到裝定槽中即可,裝定部向上移動的過程中,第一卡入斜形面逐漸將左鎖固銷和右鎖固銷分別頂壓至做滑槽和右滑行槽中,當接電頭與彈力輸電塊接碰時,左鎖固銷和右鎖固銷在壓簧的作用下插入到鎖固槽中,從而使裝定部固定在裝定槽中無法拔出,可使閃爍燈安裝穩(wěn)定,且可使接電頭與彈力輸電塊始終保持接碰,從而可使閃爍燈供應電穩(wěn)定;而當需要拆下閃爍燈進行清潔或者維修時,將開鎖桿向左拉動,傳接桿和左鎖固銷也會隨之向左移動,而傳接繩在傳接桿的帶動下會拉動右鎖固銷向右移動,當左鎖固銷縮回至左滑行槽中時,右鎖固銷也縮回至右滑行槽中,而左鎖固銷和右鎖固銷脫離鎖固槽,此時,裝定部可從裝定槽中移出,從而方便對閃爍燈的清潔或維修,本發(fā)明裝置結構簡單,安裝和拆除的過程十分簡便。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經(jīng)過創(chuàng)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所述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