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光學透鏡及使用該光學透鏡的航空障礙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光學透鏡及使用該光學透鏡的航空障礙燈。
背景技術:
航空障礙燈是飛機助航的重要設施,現(xiàn)有航空障礙燈所采用的光學透鏡通常為菲涅爾透鏡(Fresnel lens),但是菲涅爾透鏡僅適用于如白熾燈等球形發(fā)光體,而不適用于定向發(fā)光的二極管光源。且由于現(xiàn)有航空障礙燈采用白熾燈作為發(fā)光光源,因此其功率大、耗能高、壽命短、不利于維修維護及長期使用。
發(fā)明內容
為了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光學透鏡及使用該光學透鏡的航
空障礙燈。一種光學透鏡,用于對設置于其內的光源所發(fā)射的光線進行折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透鏡呈罩狀,所述光學透鏡開設有腔體,所述光學透鏡包括底面、設置于內側入光面及、設置于外側的多個出光面及多個外分光面,所述光學透鏡的出光面、入光面之間構成透鏡光線折射區(qū),光線由光學透鏡內部發(fā)出經(jīng)透鏡光線折射區(qū)折射后發(fā)射至光學透鏡外部,所述光線的出射方向相對于入射方向朝向所述光學透鏡的底面偏折。進一步的,所述光學透鏡的出光面的輪廓為橢球曲面,所述出光面所在的橢球曲面以腔體中心點為中心且其短軸重合于腔體中軸線,所述橢球曲面的水平截面為圓形,所
述光學透鏡的出光面上任意一點滿足以下公式:
權利要求
1.一種光學透鏡,用于對設置于其內的光源所發(fā)射的光線進行折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透鏡呈罩狀,所述光學透鏡開設有腔體,所述光學透鏡包括底面、設置于內側入光面及、設置于外側的多個出光面及多個外分光面,所述光學透鏡的出光面、入光面之間構成透鏡光線折射區(qū),光線由光學透鏡內部發(fā)出經(jīng)透鏡光線折射區(qū)折射后發(fā)射至光學透鏡外部,所述光線的出射方向相對于入射方向朝向所述光學透鏡的底面偏折。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光學透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透鏡的出光面的輪廓為橢球曲面,所述出光面所在的橢球曲面以腔體中心點為中心且其短軸重合于腔體中軸線,所述橢球曲面的水平截面為圓形,所述光學透鏡的出光面上任意一點滿足以下公式:
3.一種航空障礙燈,其特征在于:包括光學透鏡及光源,所述光學透鏡開設有腔體,所述光學透鏡包括設置于內側的多個入光面及多個內分光面、設置于外側的多個出光面,所述內分光面設置于相鄰兩個入光面之間,所述外分光面設置于相鄰兩個出光面之間,所述出光面、入光面之間構成透鏡光線折射區(qū),所述光源設置于所述光學透鏡的腔體中心點及腔體中軸線。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航空障礙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采用LED點光源,所述光源定向發(fā)光并朝向所述腔體設置。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航空障礙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透鏡的出光面的輪廓為橢球曲面,所述出光面所在的橢球曲面以腔體中心點為中心且其短軸重合于腔體中軸線,所述橢球曲面的水平截面為圓形,光學透鏡的出光面上任意一點滿足以下公式:
6.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航空障礙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透鏡由下至上設有多個出光面,位于上方的出光面所在橢球曲面的第二半主軸長度I與第一半主軸長度r之比小于或等于位于下方的出光面所在橢球曲面的第二半主軸長度I與第一半主軸長度r之比。
7.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航空障礙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透鏡的入光面的輪廓為橢球曲面,入光面所在的橢球曲面以腔體中心點為中心且長軸重合于腔體中軸線,所述橢球曲面的水平截面為圓形,入光面上任意一點滿足以下公式:
8.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航空障礙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透鏡設有多個入光面,各個入光面所在橢球曲面的第二半主軸長度I’與第一半主軸長度r’之比大于或等于1,且位于上方的入光面所在橢球曲面的第二半主軸長度I’與第一半主軸長度r’之比大于或等于位于下方的出光面所在橢球曲面的第二半主軸長度I’與第一半主軸長度r’之比。
9.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航空障礙燈,其特征在于:內分光面或外分光面輪廓為被兩個相互間隔設置的水平面所截取的圓錐曲面,所述內分光面或外分光面所在的圓錐曲面的主軸與腔體中軸線重合,內分光面或外分光面上任一點與其所在的圓錐曲面的圓錐頂點之間的連線或連線的延長線相交于光源的發(fā)光區(qū)域。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航空障礙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分光面或外分光面所在的圓錐曲面的圓錐頂點重合于光源的發(fā)光區(qū)域的中心點。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光學透鏡,用于對設置于其內的光源所發(fā)射的光線進行折射,所述光學透鏡呈罩狀,所述光學透鏡開設有腔體,所述光學透鏡包括底面、設置于內側入光面及、設置于外側的多個出光面及多個外分光面,所述光學透鏡的出光面、入光面之間構成透鏡光線折射區(qū),光線由光學透鏡內部發(fā)出經(jīng)透鏡光線折射區(qū)折射后發(fā)射至光學透鏡外部,所述光線的出射方向相對于入射方向朝向所述光學透鏡的底面偏折。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航空障礙燈。
文檔編號F21W111/00GK103148447SQ20131007395
公開日2013年6月12日 申請日期2013年3月8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3月8日
發(fā)明者宋恒柱, 呂志明, 李民, 陳庚軍 申請人:深圳市星標機電設施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