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后位燈組裝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電動車后位燈組裝結構;包括后位燈及并圈彈簧;所述并圈彈簧為兩個,這兩個并圈彈簧對稱設置在電動車座椅下方后側;所述后位燈為兩個,每個所述后位燈均包括燈具本體、燈具電線及燈具外殼;所述燈具外殼對應設置在所述并圈彈簧的端部上,所述燈具本體及燈具電線穿設于所述并圈彈簧內部,并與電動車電源電連接。本實用新型將燈具本體及燈具電線穿設于并圈彈簧中,組裝方便快捷,且燈具電線不外漏,在電動車車體倒地時,利用并圈彈簧的特性,避免了燈具損壞;當電動車車體被扶起時,燈具本體及燈具電線能夠自動恢復至適當位置。
【專利說明】
電動車后位燈組裝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電動車技術領域,涉及一種電動車后位燈組裝結構。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場上的電動車后位燈(也稱后組合燈)包括左右兩只,可提示車輛轉向方向;主要采用白織絲光燈、鹵素燈為光源,通過反光碗反射的方式,將光反射于電動車后方。通常,左右兩只車后位燈硬連接在電動車車座下方,若車輛倒地時,左右方向的后位燈會直接觸地,因應力作用,導致燈罩破裂,燈體及燈泡不同程度的損壞。
[0003]而如何解決上述問題,是本領域技術人員要研究的內容。
【發(fā)明內容】
[0004]為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中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動車后位燈組裝結構。
[0005]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及其他相關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電動車后位燈組裝結構;包括后位燈及并圈彈簧;所述并圈彈簧為兩個,這兩個并圈彈簧對稱設置在電動車座椅下方后側;所述后位燈為兩個,每個所述后位燈均包括燈具本體、燈具電線及燈具外殼;所述燈具外殼對應設置在所述并圈彈簧的端部上,所述燈具本體及燈具電線穿設于所述并圈彈簧內部,并與電動車電源電連接。
[0006]上述技術方案中,相關內容解釋如下:
[0007]1、上述方案中,還包括一固定架,所述固定架為T形,固定設置在所述電動車座椅下方,所述兩個并圈彈簧對稱設置在所述固定架的兩端上。
[0008]由于上述技術方案運用,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的優(yōu)點是:
[0009]本實用新型將燈具本體及燈具電線穿設于并圈彈簧中,組裝方便快捷,且燈具電線不外漏,在電動車車體倒地時,利用并圈彈簧的特性,避免了燈具損壞;當電動車車體被扶起時,燈具本體及燈具電線能夠自動恢復至適當位置。
【附圖說明】
[00?0]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不意圖;
[0011 ]圖2為本實用新型用并圈彈簧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以下由特定的具體實施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熟悉此技術的人士可由本說明書所揭露的內容輕易地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其他優(yōu)點及功效。
[0013]請參閱圖1至圖2。須知,本說明書所附圖式所繪示的結構、比例、大小等,均僅用以配合說明書所揭示的內容,以供熟悉此技術的人士了解與閱讀,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限定條件,故不具技術上的實質意義,任何結構的修飾、比例關系的改變或大小的調整,在不影響本實用新型所能產生的功效及所能達成的目的下,均應仍落在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技術內容得能涵蓋的范圍內。同時,本說明書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間”及“一”等的用語,亦僅為便于敘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范圍,其相對關系的改變或調整,在無實質變更技術內容下,當亦視為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范疇。
[0014]如圖1至圖2所示,一種電動車后位燈組裝結構;包括后位燈及并圈彈簧I;所述并圈彈簧I為兩個,這兩個并圈彈簧I對稱設置在電動車座椅2下方后側;所述后位燈為兩個,每個所述后位燈均包括燈具本體(圖中未示出)、燈具電線(圖中未示出)及燈具外殼3;所述燈具外殼3對應設置在所述并圈彈簧I的端部上,所述燈具本體及燈具電線穿設于所述并圈彈簧I內部,并與電動車電源電連接。
[0015]還包括一固定架4,所述固定架4為T形,固定設置在所述電動車座椅3下方,所述兩個并圈彈簧I對稱設置在所述固定架4的兩端上。
[0016]本實用新型將燈具本體及燈具電線穿設于并圈彈簧中,組裝方便快捷,且燈具電線不外漏,在電動車車體倒地時,利用并圈彈簧的特性,避免了燈具損壞;當電動車車體被扶起時,燈具本體及燈具電線能夠自動恢復至適當位置。
[0017]上述實施例僅例示性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術的人士皆可在不違背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疇下,對上述實施例進行修飾或改變。因此,舉凡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與技術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飾或改變,仍應由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所涵蓋。
【主權項】
1.一種電動車后位燈組裝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后位燈及并圈彈簧;所述并圈彈簧為兩個,這兩個并圈彈簧對稱設置在電動車座椅下方后側;所述后位燈為兩個,每個所述后位燈均包括燈具本體、燈具電線及燈具外殼;所述燈具外殼對應設置在所述并圈彈簧的端部上,所述燈具本體及燈具電線穿設于所述并圈彈簧內部,并與電動車電源電連接。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后位燈組裝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固定架,所述固定架為T形,固定設置在所述電動車座椅下方,所述兩個并圈彈簧對稱設置在所述固定架的兩端上。
【文檔編號】F21S8/10GK205716869SQ201620415706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6年5月10日
【發(fā)明人】周志強, 章永鎂
【申請人】沛遠智能科技(廈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