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板材加工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板材加工裝置。
背景技術:
現(xiàn)如今人們對于木材的需求非常廣泛,因此對于木材的加工技術尤為重要,通常木材首先要加工成標準大小的矩形板材,然后對板材進行加工,在對板材進行加工時首先要對板材進行固定,固定的穩(wěn)定性決定了板材加工的質量,現(xiàn)如今人們?yōu)榱思訌姲宀墓潭ǖ姆€(wěn)定性通常將板材放置在大型的加工機床上加工,這樣固定穩(wěn)定,但是其機床體積龐大結構復雜,而且價格昂貴不能滿足現(xiàn)在人們的需求。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板材加工裝置。
本發(fā)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的:一種板材加工裝置,包括安裝在機床上的架體以及用于緊固板材的緊固體,所述緊固體后端設置前夾持部,所述緊固體左右側面上對立設置有外突臂,且外突臂中設置有前后聯(lián)通的穿孔,所述架體前端壁中設置有與所述前夾持部相配合的后夾持部,所述前夾持部貼緊設置有前齒形部,所述后夾持部貼緊設置有后齒形部,所述架體前端壁中位于所述后夾持部兩側對立設置有穿槽,所述穿槽中可滑移地安裝有螺柱,所述螺柱后端伸延至所述架體的空洞腔中,前端向前伸延并穿入所述穿孔中且螺紋安裝有螺狀帽,所述外突臂與所述架體之間安裝有第一彈性件,所述螺柱后端位于所述空洞腔中安裝有上斜形塊,所述架體前端壁內側可左右滑移且左右對立地安裝有下斜形塊,所述下斜形塊設置有與所述上斜形塊相配合的斜形面,所述下斜形塊的外側端面固定設置有外突塊,且所述外突塊上下兩端面可轉動地安裝有滾動輪,所述下斜形塊與所述架體之間還安裝有第二彈性件,所述空洞腔中還安裝有用于推動所述下斜形塊向右滑移的推送裝置,所述架體左側內壁與推送裝置左側外壁之間和所述架體右側內壁與推送裝置右側外壁之間分別設置有滑軌;所述推送裝置包括固定安裝在所述架體后端壁中的馬達以及可前后滑移地安裝在所述空洞腔中的推送件,所述推送件后端面固定安裝有螺狀套殼,所述螺狀套殼中螺紋配合安裝有螺狀桿,所述螺狀桿與所述馬達的轉軸固定連接。
作為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推送件前端左右對立設置有推動臂,每個推動臂均包括上推送臂和下推送臂,所述上推送臂和下推送臂之間形成空洞槽,且所述上推送臂和下推送臂前端面設置有推送斜形面。
作為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下斜形塊對立軸處設置有活動槽,所述活動槽用以允許所述螺柱左右活動,從而防止所述下斜形塊與所述螺柱的運動發(fā)生干涉。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在需要對板材進行夾持時,馬達正轉后驅動推送件向前滑移,下斜形塊上的滾動輪在推送斜形面的擠推下,可使下斜形塊相向滑移,從而下斜形塊可克服第二彈性件的彈力擠推上斜形塊向后移動,因此可使前夾持部與后夾持部相貼緊,從而實現(xiàn)對板材的固定,而馬達斷電后,滾動輪與推送斜形面始終保持配合,前夾持部不可移動,故可使板材夾持穩(wěn)定;而對板材加工完畢需要松開時,馬達反轉后驅動推送件向后滑移,在第二彈性件的作用下,下斜形塊會向兩側滑移,而在第一彈性件的作用下,可使前夾持部遠離后夾持塊,從而實現(xiàn)松開加工完畢的板材,此時可對板材進行下一項處理,本發(fā)明裝置其結構簡單,使用方便。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fā)明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中推送件的前視圖;
圖3為本發(fā)明中下斜形塊的前視圖;
圖4位本發(fā)明中緊固體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說明書中公開的所有特征,或公開的所有方法或過程中的步驟,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驟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組合。
本說明書(包括任何附加權利要求、摘要和附圖)中公開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別敘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類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換。即,除非特別敘述,每個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類似特征中的一個例子而已。
如圖1-圖4所示,一種板材加工裝置,包括安裝在機床上的架體3以及用于緊固板材的緊固體8,所述緊固體8后端設置前夾持部7,所述緊固體8左右側面上對立設置有外突臂10,且外突臂10中設置有前后聯(lián)通的穿孔,所述架體3前端壁中設置有與所述前夾持部7相配合的后夾持部21,所述前夾持部7貼緊設置有前齒形部23,所述后夾持部21貼緊設置有后齒形部22,所述前齒形部23與后齒形部22相互配合設置增強緊固板材的牢固性,所述架體3前端壁中位于所述后夾持部21兩側對立設置有穿槽,所述穿槽中可滑移地安裝有螺柱19,所述螺柱19后端伸延至所述架體3的空洞腔2中,前端向前伸延并穿入所述穿孔中且螺紋安裝有螺狀帽9,所述外突臂10與所述架體3之間安裝有第一彈性件11,所述螺柱19后端位于所述空洞腔2中安裝有上斜形塊20,所述架體3前端壁內側可左右滑移且左右對立地安裝有下斜形塊12,所述下斜形塊12設置有與所述上斜形塊20相配合的斜形面18,所述下斜形塊12的外側端面固定設置有外突塊15,且所述外突塊15上下兩端面可轉動地安裝有滾動輪14,所述下斜形塊12與所述架體3之間還安裝有第二彈性件13,所述空洞腔2中還安裝有用于推動所述下斜形塊12向右滑移的推送裝置,所述架體1左側內壁與推送裝置左側外壁之間和所述架體1右側內壁與推送裝置右側外壁之間分別設置有滑軌24;所述推送裝置包括固定安裝在所述架體3后端壁中的馬達5以及可前后滑移地安裝在所述空洞腔2中的推送件1,所述推送件1后端面固定安裝有螺狀套殼6,所述螺狀套殼6中螺紋配合安裝有螺狀桿4,所述螺狀桿4與所述馬達5的轉軸固定連接,在馬達的驅動下,可帶動所述推送件1前后滑移。
本實施例中,所述推送件1前端左右對立設置有推動臂16,每個推動臂16均包括上推送臂161和下推送臂162,所述上推送臂161和下推送臂162之間形成空洞槽100,所述空洞槽100用以與所述外突塊配合,且所述上推送臂161和下推送臂162前端面設置有推送斜形面17,所述推送斜形面17用以與所述滾動輪相配合,從而所述滾動輪在所述推送斜形面17的擠推下,可使下斜形塊12相向滑移。
本實施例中,所述下斜形塊12對立軸處設置有活動槽122,所述活動槽122用以允許所述螺柱19左右活動,從而防止所述下斜形塊12與所述螺柱19的運動發(fā)生干涉。
使用時,緊固體通過外突臂安裝到螺柱上,而由于外突臂與架體的前端壁之間安裝了第一彈性件,因此,第一彈性件可使前夾持部遠離后夾持部,而在需要對板材進行夾持時,馬達正轉后驅動推送件向前滑移,下斜形塊上的滾動輪在推送斜形面的擠推下,可使下斜形塊相向滑移,從而下斜形塊可克服第二彈性件的彈力擠推上斜形塊向后移動,因此可使前夾持部與后夾持部相貼緊,從而實現(xiàn)對板材的固定,而馬達斷電后,滾動輪與推送斜形面始終保持配合,前夾持部不可移動,故可使板材夾持穩(wěn)定;而對板材加工完畢需要松開時,馬達反轉后驅動推送件向后滑移,在第二彈性件的作用下,下斜形塊會向兩側滑移,而在第一彈性件的作用下,可使前夾持部遠離后夾持塊,從而實現(xiàn)松開加工完畢的板材,此時可對板材進行下一項處理,本發(fā)明裝置其結構簡單,使用方便。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經過創(chuàng)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