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新型精煉鋁合金熔鹽體系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鋁合金冶煉領域,尤其涉及到一種新型精煉鋁合金的熔鹽體系。
背景技術:
在鋁及鋁合金熔煉過程中,氫及氧化夾雜是污染鋁熔體的主要物質。鋁極易與氧生成 八1202或次氧化鋁"120及AIO),同時也極易吸收氣體(H)其含量占鋁熔體中氣體總量 的70—90%,而鑄造鋁合金中的主要缺陷——氣孔和夾渣,就是由于殘留在合金中的 氣體和氧化物等固體顆粒造成的。鋁及鋁合金熔體的精煉凈化方法較多,主要有浮游法、 熔劑精煉法、熔體過濾法、真空法和聯合法。因此,要獲得高質量的熔體,不僅要選擇 正確合理的熔煉工藝,而且選擇好的熔體的精煉劑也是很重要的。
熔鹽熔劑廣泛地用于原鋁和再生鋁的生產,以提高熔體質量和金屬鋁的回收率。熔劑 的作用有四個其一,改變鋁熔體對氧化物(氧化鋁)的潤濕性,使鋁熔體易于與氧化物 (氧化鋁)分離,從而使氧化物(氧化鋁)大部分進入熔劑中而減少了熔體中的氧化物的含 量。其二,熔劑能改變熔體表面氧化膜的狀態(tài)。這是因為它能使熔體表面上那層堅固致 密的氧化膜破碎成為細小顆粒,因而有利于熔體中的氫從氧化膜層的顆粒空隙中透過逸 出,進入大氣中。其三,熔劑層的存在,能隔絕大氣中水蒸氣與鋁熔體的接觸,使氫難 以進入鋁熔體中,同時能防止熔體氧化燒損。其四,熔劑能吸附鋁熔體中的氧化物,使 熔體得以凈化??傊蹌┚珶挼某A雜物作用主要是通過與熔體中的氧化膜及非金 屬夾雜物發(fā)生吸附,溶解和化學作用來實現的。
鋁合金熔煉中使用的熔劑種類很多,可分為覆蓋劑(防止熔體氧化燒損及吸氣的熔 劑)和精煉劑(除氣、除夾雜物的熔劑)兩大類,不同的鋁合金所用的覆蓋劑和精煉劑不 同。目前鋁合金用熔劑一般由堿金屬及堿土金屬的氯化物及氟化物組成,其主要成分是 KC1、 NaCl、 NaF、 CaF、 Na3AlF6、 Na2SiFe等。熔劑的物理、化學性能(熔點、密度、粘 度、揮發(fā)性、吸濕性以及與氧化物的界面作用等)對精煉效果起決定性作用。
目前常用的Nacl—Kc1—Na2ALFe或Mgcl2—Kcl一Na2AlFe熔鹽體系雖然對排出非金屬 夾雜物有很好的效果,但是經處理后的鋁渣中夾帶有金屬,經回收處理后的鋁灰中含有 60—75%鋁的氧化合物,不能加入電解槽電解回收,因為該鋁灰中含有kcl,如果kcl 進入電解槽,極速加速侵蝕電解槽的正負石墨電極,在極短時間造成病槽直至電解不出 金屬鋁,空耗電解失敗,因此只能摒棄污染環(huán)境。當今中國鋁年產2000萬噸,每噸產 渣量不低于50kg,也就是100萬噸渣,年復一年廢渣成災,這也是鋁行業(yè)共性技術難 道,尋找一種又能保持當今爐內鋁精練水平的新型熔劑,又可以返回鋁電解槽循環(huán)經濟 的功能, 一直困擾著鋁行業(yè)的進一步發(fā)展。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現有技術中的不足之處而提供一種Cacl2—Nacl—Na2AlF6 熔鹽體系。本發(fā)明是通過如下方式實現的,本發(fā)明所述的熔鹽體系是 Cacl2-Nacl-Na2AlF6
其中各成份重量配比為
Cacl2 Nacl Na2AlF6
30—60%30—60% 5—15%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鋁合金精煉熔劑不但對排出非金屬夾雜物有很好的效果,而且也 克服了因含有kcl而造成的廢渣難以處理的難題,可使實現廢渣返回鋁電解槽循環(huán)經濟 的功能,故是一種理想的新型的鋁合金精煉熔劑。
具體實施例方式
現詳述本發(fā)明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fā)明是通過如下方式實現的本發(fā)明所述的熔鹽體系 是
Cacl廠Nacl—Na2AlF6其中各成份重量配比為
Cacl2 Nacl Na2AlF6
30—60% 30—60% 5—15%
上述熔鹽體系加入具有發(fā)熱效應、造渣功效等無機化合物,可配制成覆蓋劑、打渣劑 (造渣劑)和精煉劑。
權利要求
1. 一種新型精煉鋁合金的熔鹽體系,其特征在于本發(fā)明所述的熔鹽體系是Cacl2-Nacl-Na2AlF6其中各成份重量配比為Cacl2 Nacl Na2AlF630—60% 30—60% 5—15%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新型精煉鋁合金的熔鹽體系,其特征在于本發(fā)明所述的熔鹽體系是Cacl<sub>2</sub>-Nacl-Na<sub>2</sub>AlF<sub>6</sub>;其中各成份重量配比為Cacl<sub>2</sub> 30-60%,Nacl 30-60%,Na<sub>2</sub>AlF<sub>6</sub> 5-15%。本發(fā)明鋁合金精煉熔劑不但對排出非金屬夾雜物有很好的效果,而且也克服了因含有kcl而造成的廢渣難以處理的難題,可使實現廢渣返回鋁電解槽循環(huán)經濟的功能,故是一種理想的新型的鋁合金精煉熔劑。
文檔編號C22C21/00GK101545059SQ20091011173
公開日2009年9月30日 申請日期2009年5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5月12日
發(fā)明者柯東杰, 王世沖, 偉 陳 申請人:柯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