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調節(jié)高度的拖車牽引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拖車牽引結構,尤其是用于將拖車保持在特定姿態(tài)的可調節(jié)高度的拖車牽引桿。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拖車牽引結構有多種形式,如貨物拖車的為牽引架,該牽引架可以相對貨車拖車擺動使得可以調節(jié)牽引架掛鉤座的高度以便能夠鉤掛在不同高度的牽引車輛上,鑒于此,這類貨物拖車一般具有兩對車輪(或者更多)用以令貨物拖車保持平穩(wěn)姿態(tài);而對于具有一對車輪的拖車,為了保持其平穩(wěn), 一般需要將剛性的牽引結構固定在拖車上,當將牽引結構掛鉤座鉤掛在牽引車輛上時,這類拖車得以保持平穩(wěn)姿態(tài);拖式高空作業(yè)平臺就類似于一對車輪的拖車,其上固定一個牽引架,為了保證在被牽引時升降裝置(如升降桅柱)保持直立狀態(tài),通過在牽引架頭部設置不同的插銷孔來調節(jié)拖掛高度,以便適應于被不同高度的機動車輛牽引,然而,受位置和結構的限制,高度調節(jié)范圍有限,并會使設備的水平度產生偏差,操作不方便且增加了危險因素。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和提出的技術任務是克服現(xiàn)有牽引架存在的高度調節(jié)范圍有限、操作不方便等缺陷,提供一種。為此,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可調節(jié)高度的拖車牽引桿,包括主桿和掛鉤座,其特征是在所述主桿和掛鉤座之間通過銷軸連接至少兩個平行等長的連桿,所述的主桿或/和掛鉤座與連桿之間設置有可調節(jié)高度的定位結構。
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完善和補充,本實用新型還包括以下附加的技術特征,以便在實施時將其選擇應用到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方案
所述的可調節(jié)高度的定位結構,可以為開設在所述主桿或/和掛鉤座上的一組第一定位孔、開設在連桿上的用于與所述第一定位孔對應的第二定位孔以及用于穿設在對應的第一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內的定位銷;也可以為開設在所述主桿或/和掛鉤座上的第一定位孔、開設在連桿上的用于與所述第一定位孔對應的一組第二定位孔以及用于穿設在對應的第一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內的定位
銷;還可以為開設在所述主桿或/和掛鉤座上的一組第一定位孔、開設在連桿上的用于與所述第一定位孔對應的一組第二定位孔以及用于穿設在對應的第一定
位孔和第二定位孔內的定位銷。
所述的主桿上設置有加強板。
本實用新型在主桿和掛鉤座之間通過銷軸連接至少兩個平行等長的連桿,從而形成平行四邊形機構,并在主桿或/和掛鉤座與連桿之間設置有可調節(jié)高度的定位結構,因此可以在保證主桿姿態(tài)不改變的情形下通過平行四邊形機構來調節(jié)掛鉤座相對于主桿的高度以便適應于不同高度的牽引車輛,并通過定位結構將掛鉤座與主桿保持在適當?shù)淖藨B(tài),由于主桿的姿態(tài)沒有改變,因此與該主桿固定連接的拖車或者高空作業(yè)平臺的姿態(tài)也不會變化;該結構通過平行四邊形機構可以得到較大的高度調節(jié)范圍,從而使拖車或者高空作業(yè)平臺保持在合適的姿態(tài),如高空作業(yè)平臺升降裝置的豎直度不產生偏差,操作方便且使用安全。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的俯視局部剖視圖。
圖3為屈1所示結構在調節(jié)掛鉤座高度時的一種狀態(tài)示意圖。圖4為將圖1所示結構的牽引桿固定在高空作業(yè)平臺上的示意圖。圖中l(wèi)-主桿,2-掛鉤座,31/32/33/34-銷軸,4A/4B-連桿,5A/5B-第一定位孔,6A/6B-第二定位孔,7A/7B-定位銷,8-孔板,9-加強板,10-高空作業(yè)平臺,11-升降裝置,12-翻轉支腿,13-萬向輪,14-拖車牽引桿。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說明書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說明。如圖1、 2所示,該可調節(jié)高度的拖車牽引桿,包括主桿1和掛鉤座2,在
主桿1和掛鉤座2之間通過銷軸31、 32、 33、 34連接至少兩個平行等長的連桿4A、 4B,從而形成平行四邊形機構,主桿1與連桿4A、 4B之間設置有可調節(jié)高度的定位結構。
通過該平行四邊形機構可以在主桿1姿態(tài)不改變的情形下調節(jié)掛鉤座2相對主桿l的高度,并通過定位結構將掛鉤座與主桿保持在適當?shù)淖藨B(tài)。
上述拖車牽引桿,從形成的平行四邊形機構出發(fā),所謂的至少兩個平行等長的連桿指的是兩端連接在不同銷軸(包括不同軸心的類似于銷軸的構件,如轉軸)上的平行等長的連桿(如圖1中示出的兩個平行的連桿4A、 4B,顯然的,參照圖1中示出的該兩個平行的連桿,只要具有裝配位置,還可以增設成三個甚至更多的此類平行的連桿),并非為了增加強度或者考慮到結構的合理性而兩端連接在同一銷軸(包括同一軸心的類似于銷軸的構件,如轉軸)上的平行的連桿(如圖2中示出的兩個平行的連桿4A,顯然的,參照圖2中示出的該兩個平行的連桿,只要具有裝配位置,還可以增設成三個甚至更多的此類平行的連桿);其中所謂的等長,是指連接同一連桿的兩個銷軸(包括同一軸心的類似于銷軸的構件,如轉軸)的軸心之間的直線距離。
進一步的,
上述拖車牽引桿的定位結構,為開設在主桿1上的一組第一定位孔5A和5B、開設在連桿4A和4B上的用于與第一定位孔5A和5B對應的第二定位孔6A和6B以及用于穿設在對應的第一定位孔5A和5B和第二定位孔6A和6B內的定位銷7A和7B。因此,當通過連桿4A和4B來調節(jié)掛鉤座2的高度時,參見圖3,兩個連桿4A、 4B相當于分別繞主桿1上的銷軸31、 32在一定的角度范圍內進行擺動,當連桿4A、 4B上的第二定位孔6A、 6B轉至與主桿1上的一個第一定位孔5A、 5B對應時,將定位銷7A、 7B穿插在該對應的第一定位孔5A、 5B和第二定位孔6A、 6B內即將掛鉤座2的高度予以固定。鑒于此,所述的一組第一定位孔也可以設置在掛鉤座上,還可以同時設置在主桿和掛鉤座上。而為了便于設置第一定位孔,在主桿上固定有孔板8,所述的第一定位孔5A、 5B開設在孔板8上。
5相對前段所述的方案,拖車牽引桿的定位結構還可以為開設在主桿或/和掛鉤座上的第一定位孔、開設在連桿上的用于與第一定位孔對應的一組第二定位孔以及用于穿設在對應的第一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內的定位銷;或者,為開設在主桿或/和掛鉤座上的一組第一定位孔、開設在連桿上的用于與第一定位孔對應的一組第二定位孔以及用于穿設在對應的第一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內的定位銷。針對這兩種情形,當通過連桿來調節(jié)掛鉤座的高度時,兩個連桿同樣的相當于繞主桿上的銷軸在一定的角度范圍內進行擺動,當連桿上的第二定位孔轉至與主桿上的一個第一定位孔對應時,將定位銷穿插在該對應的第一定位孔
和第二定位孔內即將掛鉤座的高度予以固定。
此外,所述的主桿上設置有加強板9,用于安裝萬向輪13 (參見圖4)用以支撐主桿,或者其它結構。
如圖4所示,當將本實用新型的拖車牽引桿14固定安裝在高空作業(yè)平臺10上時,即可通過主桿l、掛鉤座2、連桿4A和4B形成的平行四邊形機構來調節(jié)掛鉤座2相對于主桿1的高度,以便將掛鉤座鉤掛在不同高度的牽引車輛,并保持高空作業(yè)平臺的姿態(tài)也不會變化(如處于高空作業(yè)平臺的升降裝置11處于豎直狀態(tài));該結構通過平行四邊形機構可以得到較大的高度調節(jié)范圍,操作方便且使用安全。圖4中的翻轉支腿12安裝在高空作業(yè)平臺10用于作業(yè)時支撐高空作業(yè)平臺10,不工作時可以將該翻轉支腿12向上翻轉收起,避免占據(jù)空間。
權利要求1、可調節(jié)高度的拖車牽引桿,包括主桿(1)和掛鉤座(2),其特征是在所述主桿(1)和掛鉤座(2)之間通過銷軸(31、32、33、34)連接至少兩個平行等長的連桿(4A、4B),所述的主桿(1)或/和掛鉤座(2)與連桿(4A、4B)之間設置有可調節(jié)高度的定位結構。
2、 根據(jù)權利要求l所述的可調節(jié)高度的拖車牽引桿,其特征是所述的可調 節(jié)高度的定位結構為開設在所述主桿(1)或/和掛鉤座(2)上的一組第一定位孔 (5A、 5B)、開設在連桿(4A、 4B)上的用于與所述第一定位孔(5A、 5B)對應的第 二定位孔(6A、 6B)以及用于穿設在對應的第一定位孔(5A、 5B)和第二定位孔(6A、 6B)內的定位銷(7A、 7B)。
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節(jié)高度的拖車牽引桿,其特征是所述的可調 節(jié)高度的定位結構為開設在所述主桿或/和掛鉤座上的第一定位孔、開設在連桿 上的用于與所述第一定位孔對應的一組第二定位孔以及用于穿設在對應的第一 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內的定位銷。
4、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節(jié)高度的拖車牽引桿,其特征是所述的可調 節(jié)高度的定位結構為開設在所述主桿或/和掛鉤座上的一組第一定位孔、開設在 連桿上的用于與所述第一定位孔對應的一組第二定位孔以及用于穿設在對應的 第一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內的定位銷。
5、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節(jié)高度的拖車牽引桿,其特征是所述的主桿 (1)上設置有加強板(9)。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空開了一種拖車牽引結構,現(xiàn)有牽引架的高度調節(jié)范圍有限、操作不方便,本實用新型的可調節(jié)高度的拖車牽引桿包括主桿和掛鉤座,其特征是在所述主桿和掛鉤座之間通過銷軸連接至少兩個平行等長的連桿,所述的主桿或/和掛鉤座與連桿之間設置有可調節(jié)高度的定位結構。本實用新型的主桿、掛鉤座、連桿形成平行四邊形機構,因此可以通過平行四邊形機構來調節(jié)掛鉤座的高度令拖車如高空作業(yè)平臺保持合適的姿態(tài);該結構通過平行四邊形機構可以得到較大的高度調節(jié)范圍,從而使拖車或者高空作業(yè)平臺保持在合適的姿態(tài),如高空作業(yè)平臺升降裝置的豎直度不產生偏差,操作方便且使用安全。
文檔編號B60D1/173GK201300679SQ20082016845
公開日2009年9月2日 申請日期2008年11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11月20日
發(fā)明者王金方, 陳建平 申請人:杭州賽奇高空作業(yè)機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