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尤其是指利用一種連動件連接于單手釋放結構以及收折組的驅(qū)動片之間,而該單手釋放結構裝置于傘車骨架的手推桿上,使它可以提供操作者由手操作而釋放收折組,同時利用裝置在該傘車骨架上的彈性組件輔助傘車骨架成部份收折,并使操作者可以直接推動手推桿而折收傘車骨架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
背景技術:
嬰兒車是為針對幼兒所設計的承載移動工具。傳統(tǒng)可見的嬰兒車又有一種可于運送過程中或是收藏時,減少嬰兒車車架體積的折疊式嬰兒車構造。
傳統(tǒng)的折疊式嬰兒車90(如
圖1所示),有各式各樣的造型結構,依照其收折狀態(tài)將其區(qū)分成布車與傘車,其中傘車顧名思義,主要是將車體骨架分別利用一對下交叉管92以及收折組93,將兩側骨架如雨傘般的收折,主要是為了減少車架在搬移運送過程中或收藏時的體積;然而由于一般嬰兒傘車在收折時通常利用設置在骨架后側下方部位的收折組93予以控制嬰兒傘車骨架的收折,一般收折組93主要系由兩對上、下鐵片94、95、一導片96、一對連接鐵片97、一驅(qū)動片98以及一踏板99所構成,當收折組在骨架90收折時,操作者是利用腳部之鞋面將踏板99向上頂起,通過導片96同時推動上、下鐵片94、95成反V字型折收,并且由驅(qū)動片98帶動該對連接鐵片97將骨架90的兩側朝中間靠攏,接著再由操作者推動手把管91形成骨架90的收折狀態(tài);反之,當操作者展開骨架時,則踩踏該踏板99,使各鐵片反向展開,使其達到骨架展開的效果,所以,這種收折的程序與方式相當?shù)牟环奖?;而且會損壞操作者的鞋面。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易于收折、操作方便、結構簡單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具有展開和收折狀態(tài)的傘車骨架;一收折組,所述的收折組在傘車骨架后側的兩側之間;一單手釋放結構,所述的單手釋放結構裝置在傘車骨架上,并通過連動件與收折組相連;一輔助傘車骨架折收的彈性組件,所述的彈性組件裝置在傘車骨架上。
如上所述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傘車骨架是由彼此樞接的前腳管、后腳管、關節(jié)組、手推桿、座管、收折組、下交叉管所構成;其中下交叉管以及收折組是分別樞接在嬰兒傘車骨架兩側之間的下方與后側方,驅(qū)動傘車骨架左右側橫向收折。
如上所述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收折組由兩對上、下鐵片、導片、一對連接鐵片、驅(qū)動片以及踏板彼此樞接而成。
如上所述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單手釋放結構是由手拉滑套、連動件、驅(qū)動滑套、驅(qū)動桿以及一回復彈簧構成;其中手拉滑套活動套接在傘車骨架的手推桿上,并能通過連動件連動驅(qū)動滑套帶動驅(qū)動桿轉(zhuǎn)動。
如上所述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該單手釋放結構的連動件一端與手拉滑套連接,另一端則與驅(qū)動滑套連接。
如上所述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單手釋放結構的驅(qū)動桿是樞接在收折組上,驅(qū)動桿的一端與驅(qū)動滑套連接,另一端則為自由端;自由端位于收折組的驅(qū)動片上方,并能推動驅(qū)動片。
如上所述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該單手釋放結構的連動件一端連接手拉滑套,另一端則直接連接收折組的驅(qū)動片,并使手拉滑套通過連動件直接拉動驅(qū)動片向下滑動。
如上所述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彈性組件是裝置于收折組上,輔助收折組收折。
如上所述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該彈性組件為一拉伸彈簧,裝置在該對下鐵片之間。
如上所述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該彈性組件為一扭力彈簧。
本實用新型主要是以一連動件,其一端連接裝置在傘車骨架手推桿上的單手釋放結構,另一端則連接在收折組的驅(qū)動片,使操作者可以直接用單手釋放結構予以拉動驅(qū)動片而釋放收折組,而無須以腳部操作其釋放動作;又同時,本實用新型是在管件間或者在收折組裝置有彈性組件,使其提供當操作者以單手釋放結構釋放收折組的鎖掣件時,彈性組件可以借其彈性而輔助傘車骨架的部份折收狀態(tài),并使操作可以再直接推動手推桿而予以收折傘車骨架的效果。
以下結合附圖與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詳細說明;
圖1為現(xiàn)有的傘車骨架后側展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后側立體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前側立體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后側示意圖;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收折組折收動作示意圖;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收折組收折后示意圖;圖7為本實用新型的連動件的一端直接連接驅(qū)動片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如圖2、3、4所示,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主要是提供操作者可以單手操作傘車骨架1收折,而不須用腳部予以釋放;包括一傘車骨架1、一收折組2、一單手釋放結構3及一彈性組件4。
傘車骨架1,具有一展開使用狀態(tài)以及一可橫向及徑向折收的可收藏狀態(tài);包括彼此樞接的前、后腳管11、12、關節(jié)組13、手推桿14、座管15、收折組2、下交叉管18,其中下交叉管18、以及收折組2是分別樞接在嬰兒傘車骨架1兩側間的下方與后側方,用來支撐傘車骨架1;當傘車骨架1收折時,通過下交叉管18和收折組2帶動而將傘車骨架1左右側予以成橫向與徑向收折。
如圖4、5、6所示,收折組2與習慣采用的結構方式相同,收折組2樞接在傘車骨架的兩后腳管12之間,通過收折組2展開與釋放,控制傘車骨架1形成展開固定狀態(tài)或收折狀態(tài);收折組2包括有兩對上、下鐵片21、22、一導片23、一對連接鐵片24、一驅(qū)動片25以及一踏板26,并且彼此樞接在一起。
單手釋放結構3,其是由一手拉滑套31、一連動件32、一驅(qū)動滑套33、一驅(qū)動桿34以及一回復彈簧(圖中未畫出)所構成;其中該手拉滑套31是可滑動地套接在傘車骨架1的手推桿14上,提供操作者在手部范圍內(nèi)可以輕易的操作,本實施例當中的連動件32是一種具有撓性的鋼索,其一端與手拉滑套31連接,另一端則與固定在后腳管12上并能滑動的驅(qū)動滑套33連接;驅(qū)動桿34與收折組2的上鐵片21樞接,驅(qū)動桿34的一端與驅(qū)動滑套33連接。
當操作者向上拉動手拉滑套31移動時,驅(qū)動桿34將由連動件32與驅(qū)動滑套33而連動旋轉(zhuǎn),且繞驅(qū)動桿34與上鐵片21的樞接點20旋轉(zhuǎn),驅(qū)動桿34的另一端為一自由端341,并且位于驅(qū)動片25的上方,因此,當驅(qū)動桿34轉(zhuǎn)動時,得通過驅(qū)動桿34的自由端341推動驅(qū)動片25向下運動,使收折組2收折。
在本實施例當中,驅(qū)動桿34的主要作用在于使收折組2成部份釋放,驅(qū)動滑套33反向移動可帶動驅(qū)動桿34將上鐵片21或下鐵片22向上頂起,從而使收折組2成部份收折。
如圖7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種實施方式還可以將連動件32的一端直接連接驅(qū)動片25,當手拉滑套31移動時,則通過連動件32拉動驅(qū)動片25直接向下移動,從而使收折組2成部份收折。
當操作者利用手拉滑套31而推動驅(qū)動片25時,僅使收折組2成一種可折收的狀態(tài),傘車骨架1之各折收點均未移動,此時操作者如直接推動手推桿14,仍無法連動各桿件轉(zhuǎn)動使傘車骨架1折收。
在本實施例中,彈性組件4可為一拉伸彈簧,裝置在收折組2的下鐵片22之間,在傘車骨架1展開時,拉伸彈簧被拉長;而當操作者釋放收折組2時,傘車骨架1的各折收點是成可轉(zhuǎn)動狀態(tài),因此憑借拉伸彈簧的回復彈性使收折組2成部份折收,并通過可折收的旋轉(zhuǎn)死點,因此使操作者可以直接推動手推桿14而且連動其它桿件達到折收傘車骨架1的效果。
本實用新型的彈性組件4的主要作用在于當驅(qū)動片25被推動釋放時,通過彈性組件4提供的彈性,使收折組的各樞接點通過轉(zhuǎn)動死點,從而輔助傘車骨架1形成少許的轉(zhuǎn)動收折狀態(tài),并使操作者直接推動手推桿14即可連動其它桿件轉(zhuǎn)動折收;因此在本實施例當中彈性組件4也可設為一扭力彈簧,并且將扭力彈簧裝置在后腳管12與座管15的樞接點之間,憑借扭力彈簧的回復扭力,帶動后腳管12與座管15相對轉(zhuǎn)動而形成傘車骨架1的部份折收狀態(tài),并使操作者可以直接推動手推桿14折收傘車骨架。
權利要求1.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具有展開和收折狀態(tài)的傘車骨架(1);一收折組(2),所述的收折組(2)在傘車骨架(1)后側的兩側之間;一單手釋放結構(3),所述的單手釋放結構(3)裝置在傘車骨架(1)上,并通過連動件(32)與收折組(2)相連;一輔助傘車骨架(1)折收的彈性組件(4),所述的彈性組件(4)裝置在傘車骨架(1)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傘車骨架(1)是由彼此樞接的前腳管(11)、后腳管(12)、關節(jié)組(13)、手推桿(14)、座管(15)、收折組(2)、下交叉管(18)所構成;其中下交叉管(18)以及收折組(2)是分別樞接在嬰兒傘車骨架(1)兩側之間的下方與后側方,驅(qū)動傘車骨架(1)左右側橫向收折。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收折組(2)由兩對上、下鐵片(21)、(22)、導片(23)、一對連接鐵片(24)、驅(qū)動片(25)以及踏板(26)彼此樞接而成。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單手釋放結構(3)是由手拉滑套(31)、連動件(32)、驅(qū)動滑套(33)、驅(qū)動桿(34)以及一回復彈簧構成;其中手拉滑套(31)活動套接在傘車骨架(1)的手推桿(14)上,并能通過連動件(32)連動驅(qū)動滑套(33)帶動驅(qū)動桿(34)轉(zhuǎn)動。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該單手釋放結構(3)的連動件(32)一端與手拉滑套(31)連接,另一端則與驅(qū)動滑套(33)連接。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單手釋放結構(3)的驅(qū)動桿(34)是樞接在收折組(2)上,驅(qū)動桿(34)的一端與驅(qū)動滑套(33)連接,另一端則為自由端(341);自由端(341)位于收折組(2)的驅(qū)動片(25)上方,并能推動驅(qū)動片(25)。
7.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該單手釋放結構(3)的連動件(32)一端連接手拉滑套(31),另一端則直接連接收折組(2)的驅(qū)動片(25),并使手拉滑套(31)通過連動件(32)直接拉動驅(qū)動片(25)向下滑動。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彈性組件(4)是裝置于收折組(2)上,輔助收折組(2)收折。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該彈性組件(4)為一拉伸彈簧,裝置在該對下鐵片(22)之間。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其特征在于該彈性組件(4)為一扭力彈簧。
專利摘要一種嬰兒傘車單手收折結構(二),利用連動件連接于單手釋放結構以及收折組的鎖掣件之間,其中單手釋放結構是裝置在該傘車骨架的手推桿上,使它能提供操作者由手直接操作可釋放收折組,同時利用裝置在傘車骨架上的彈性組件輔助傘車骨架成部分收折,并使操作者可以直接推動手推桿而折收傘車骨架,進而達成操作者無須利用腳部釋放折收,避免損及操作者鞋面的效果。
文檔編號B62B7/00GK2690257SQ20042004403
公開日2005年4月6日 申請日期2004年3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3月23日
發(fā)明者葉川銘, 游詠富, 要瑋燁 申請人:中山市隆成日用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