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干燥風管加熱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一種干燥風管加熱裝置技術領域[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瓷磚生產(chǎn)設備的技術領域,尤其是指一種干燥風管加熱裝置。
技術背景[0002]業(yè)內(nèi)習知,目前陶瓷窯爐干燥窯主要利用窯爐煙氣以及余熱風供熱,然而隨著產(chǎn)量的提升,煙氣和余熱風的熱量越來越不能滿足干燥的需求,如果提高煙氣和余熱風的排量的話,又將破壞窯爐內(nèi)部壓力和溫度平衡,逼于此情況一般傳統(tǒng)的做法是增加一個熱風爐,但是此裝置造價太高,一般一套設備需30萬元左右,而且其控制不方便,特別是點火時容易發(fā)生爆炸,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所以就必須增加一種安全可靠的干燥風加熱裝置,以滿足生產(chǎn)需要。發(fā)明內(nèi)容[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操作安全、方便,既經(jīng)濟又實惠,而且能夠滿足干燥窯供熱需求的干燥風管加熱裝置。[0004]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技術方案為一種干燥風管加熱裝置,它包括有噴槍、一端開口的箱體以及用于密封該箱體開口端的閘板閥,其中,所述箱體的內(nèi)腔壁上固定有內(nèi)襯耐火保溫材料,并且該箱體在與本身開口端相對應的一側面上開有一與噴槍相匹配的通孔,使得噴槍的噴嘴能伸進箱體內(nèi),同時該噴槍通過法蘭阻擋其槍身伸進箱體內(nèi)。[0005]所述的內(nèi)襯耐火保溫材料與箱體之間通過多根螺栓固定。[0006]本實用新型在采用了上述方案后,其最大優(yōu)點在于本實用新型的成本低,體積小, 操作安全、方便,因耗氣量小,所以不需要另外配置助燃風機和中轉氣站,可以與窯爐共用助燃風和燃氣,與熱風爐相比這種新型裝置明顯降低了能耗,減少了成本,而且還能達到相同的使用效果。
[0007]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8]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0009]根據(jù)附圖1所示,本實施例所述的干燥風管加熱裝置,包括有噴槍1、一端開口的箱體2以及用于密封該箱體2開口端的閘板閥3,其中,所述箱體2的內(nèi)腔壁上固定有內(nèi)襯耐火保溫材料4,并且該箱體2在與本身開口端相對應的一側面上開有一與噴槍1相匹配的通孔5,使得噴槍1的噴嘴能伸進箱體2內(nèi),同時該噴槍1通過法蘭7進行限位,阻擋其槍身 8伸進箱體2內(nèi)。另外,本實施例所述的內(nèi)襯耐火保溫材料4與箱體2之間通過四根螺栓6 固定。工作時,首先燃氣及助燃風在噴槍1內(nèi)混合燃燒,然后再經(jīng)噴槍1的噴嘴噴入箱體2內(nèi),使得箱體2內(nèi)空氣溫度升高,壓力增大,然后打開箱體2的閘板閥3,使得熱空氣能噴入預先接好的干燥風管內(nèi),從而達到加熱干燥風管的效果。總之,本實用新型較傳統(tǒng)干燥窯的供熱方式成本低,體積小,操作安全、方便,且因耗氣量小,所以不需要另外配置助燃風機和中轉氣站,可以與窯爐共用助燃風和燃氣,這樣明顯降低了能耗,減少了成本,而且還能達到與熱風爐相同的使用效果。因此,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值得推廣的新技術。 以上所述之實施例只為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并非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故凡依本實用新型之形狀、原理所作的變化,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nèi)。
權利要求1.一種干燥風管加熱裝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有噴槍(1)、一端開口的箱體(2)以及用于密封該箱體(2)開口端的閘板閥(3),其中,所述箱體(2)的內(nèi)腔壁上固定有內(nèi)襯耐火保溫材料(4),并且該箱體(2)在與本身開口端相對應的一側面上開有一與噴槍(1)相匹配的通孔(5),使得噴槍(1)的噴嘴能伸進箱體(2)內(nèi),同時該噴槍(1)通過法蘭(7)阻擋其槍身(8)伸進箱體(2)內(nèi)。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干燥風管加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內(nèi)襯耐火保溫材料(4 )與箱體(2 )之間通過多根螺栓(6 )固定。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干燥風管加熱裝置,它包括有噴槍、一端開口的箱體以及用于密封該箱體開口端的閘板閥,其中,所述箱體的內(nèi)腔壁上固定有內(nèi)襯耐火保溫材料,并且該箱體在與本身開口端相對應的一側面上開有一與噴槍相匹配的通孔,使得噴槍的噴嘴能伸進箱體內(nèi),同時該噴槍通過法蘭阻擋其槍身伸進箱體內(nèi)。本實用新型在采用了上述方案后,成本低,體積小,操作安全、方便,因耗氣量小,所以不需要另外配置助燃風機和中轉氣站,可以與窯爐共用助燃風和燃氣,與熱風爐相比這種新型裝置明顯降低了能耗,減少了成本,而且還能達到相同的使用效果。
文檔編號F24H3/00GK202303864SQ20112035532
公開日2012年7月4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9月21日
發(fā)明者朱志剛, 柳丹 申請人:廣東中窯窯業(y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