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化妝品瓶生產(chǎn)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化妝品瓶體沖洗裝置。
背景技術:
化妝品是指以涂抹、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散布于人體表面的任何部位,如皮膚、毛發(fā)、指趾甲、唇齒等,以達到清潔、保養(yǎng)、美容、修飾和改變外觀,或者修正人體氣味,保持良好狀態(tài)為目的的化學工業(yè)品或精細化工產(chǎn)品
傳統(tǒng)的化妝品瓶體清洗采用清洗池等雜亂方式清洗,清洗效果不好,無法對化妝品瓶體進行有序清洗,導致清洗效率低下,清洗后未進行殺菌處理,為此我們提出一種化妝品瓶體沖洗裝置來解決以上存在的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化妝品瓶體沖洗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采用清洗池等雜亂方式清洗,清洗效果不好,無法對化妝品瓶體進行有序清洗,導致清洗效率低下,清洗后未進行殺菌處理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化妝品瓶體沖洗裝置,包括紅外線滅菌器、底座、液壓泵和伺服電機,所述底座的一側設置有上水管,所述上水管上安裝有加壓泵,所述底座的頂部安裝有清洗平臺,所述清洗平臺的上方安裝有清洗噴口,所述紅外線滅菌器安裝在清洗噴口的兩側,所述清洗平臺的中心位置安裝有支撐柱,所述液壓泵安裝在支撐柱的內(nèi)部,所述支撐柱的頂部安裝有頂盤,所述頂盤上嵌入安裝有傳動導軌,所述傳動導軌的下方設置有吸盤,所述伺服電機安裝在頂盤的頂部,所述紅外線滅菌器、加壓泵和伺服電機的輸出端均與外部控制面板的輸入端電性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清洗平臺的內(nèi)部設置有導流槽,所述導流槽的底部設置有排污管。
優(yōu)選的,所述清洗噴口共安裝有五個,且五個清洗噴口呈等間距分布。
優(yōu)選的,所述頂盤上設置有氣管接口。
優(yōu)選的,所述液壓泵上設置有液壓桿,所述支撐柱利用液壓泵和液壓桿實現(xiàn)上下伸縮。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科學合理,操作簡單方便,本實用新型在上水管上設置有加壓泵,使得清洗噴口噴出的水流更細,節(jié)約水資源的同時清洗效果更好,清洗后紅外線滅菌器對化妝品瓶體內(nèi)部進行殺菌處理,提高化妝品瓶的質(zhì)量,提高化妝品瓶的銷,利用伺服電機帶動傳動導軌運行,使得化妝品瓶體的清洗過程有序高效。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傳動導軌;2-吸盤;3-清洗噴口;4-紅外線滅菌器;5-導流槽;6-清洗平臺;7-加壓泵;8-上水管;9-底座;10-排污管;11-液壓泵;12-支撐柱;13-氣管接口;14-伺服電機;15-頂盤。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化妝品瓶體沖洗裝置,包括紅外線滅菌器4、底座6、液壓泵11和伺服電機14,底座9的一側設置有上水管8,上水管8上安裝有加壓泵7,底座9的頂部安裝有清洗平臺6,清洗平臺6的上方安裝有清洗噴口3,紅外線滅菌器4安裝在清洗噴口3的兩側,清洗平臺6的中心位置安裝有支撐柱12,液壓泵11安裝在支撐柱12的內(nèi)部,支撐柱12的頂部安裝有頂盤15,頂盤15上嵌入安裝有傳動導軌1,傳動導軌1的下方設置有吸盤2,伺服電機14安裝在頂盤15的頂部,紅外線滅菌器4、加壓泵7和伺服電機14的輸出端均與外部控制面板的輸入端電性連接。
清洗平臺6的內(nèi)部設置有導流槽5,導流槽5的底部設置有排污管10,清洗噴口3共安裝有五個,且五個清洗噴口3呈等間距分布,頂盤15上設置有氣管接口13,液壓泵11上設置有液壓桿,支撐柱12利用液壓泵11和液壓桿實現(xiàn)上下伸縮。
具體使用方式:該化妝品瓶體沖洗裝置按正常程序安裝好過后,先將設備連接電源,將氣管接口13與氣動裝置連接,利用外部控制面板啟動設備,伺服電機14帶動傳動導軌1自左側至右側運行,氣動裝置控制吸盤2吸住化妝品瓶體的底部,加壓泵7對上水管8進行加壓,使得清洗噴口3噴出的水流更細更快,液壓泵11通過改變自身液壓的大小調(diào)節(jié)支撐柱12的伸縮,當清洗瓶體時,支撐柱12收縮,清洗噴口3對準化妝品瓶體內(nèi)部進行高壓清洗,然后紅外線滅菌器4對瓶體內(nèi)部進行紅外殺菌處理,清洗后的化妝品瓶體跟隨傳動導軌1傳送至下一工序。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nèi)。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