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漏氣報警的脫氣塔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脫氣塔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帶漏氣報警的脫氣塔。
【背景技術】
[0002]脫氣塔是生產乳膠的必備的反應設備,在生產乳膠時,需要對乳膠中殘留的有害氣體進行脫氣處理,由于該設備在室外進行工作,所以現有技術的脫氣塔的出氣口沒有設置漏氣報警結構,出氣口漏氣也不得而知,從而造成污染,因此,需要一種能夠對出氣口進行漏氣報警的脫氣塔。
【實用新型內容】
[0003](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要克服上述缺點,旨在提供一種帶漏氣報警的脫氣塔。
[0005]( 二)技術方案
[0006]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帶漏氣報警的脫氣塔,包括脫氣塔本體,位于脫氣塔本體側面的出氣口,所述出氣口設置有漏氣報警裝置;所述漏氣報警裝置包括基層、壓力開關和壓力表,所述基層密封連接在出氣口外延;所述壓力開關與基層密封連接,所述壓力表與基層密封連接。
[0007]進一步,所述基層為橡膠套。
[0008]進一步,所述報警裝置還包括電路,該電路由喇叭、電源和限流電阻串聯組成,所述壓力開關為該電路的觸發(fā)開關。
[0009]進一步,所述電路還包括報警燈。
[0010]進一步,所述報警燈為紅色。
[0011](三)有益效果
[0012]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具有以下優(yōu)點:本實用新型解決了現有技術確實脫氣塔出氣口漏氣報警的問題,避免了有毒有害的乳膠工藝的氣體泄漏,造成污染,甚至人員受傷。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帶漏氣報警的脫氣塔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2為本實用新型帶漏氣報警的脫氣塔的電路原理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但不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0016]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帶漏氣報警的脫氣塔,包括脫氣塔本體,位于脫氣塔本體側面的出氣口 1,所述出氣口 I設置有漏氣報警裝置;所述漏氣報警裝置包括基層2、壓力開關3和壓力表4,所述基層2密封連接在出氣口 I外延;所述壓力開關3與基層2密封連接,所述壓力表4與基層2密封連接。
[0017]所述基層2為橡膠套,該橡膠套套接在出氣口 I和出氣管9道之間。
[0018]如圖2所示,所述報警裝置還包括電路,該電路由喇叭5、電源6和限流電阻7串聯組成,所述壓力開關3為該電路的觸發(fā)開關。
[0019]所述電路還包括報警燈8。
[0020]所述報警燈8為紅色。
[0021]本實用新型工作原理如下:當出氣口和出氣管道之間的密封性出問題時,必定有一部分的氣體從它們的連接處泄漏,從而使連接處氣壓升高,而基層包裹在連接處,壓力表顯示當前壓力值,當壓力上升到壓力開關預設值時,壓力開關觸發(fā)電路,從而報警燈和喇叭進行報警。
[0022]本實用新型解決了現有技術確實脫氣塔出氣口漏氣報警的問題,避免了有毒有害的乳膠工藝的氣體泄漏,造成污染,甚至人員受傷。
[0023]綜上所述,上述實施方式并非是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性實施方式,凡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實質內容的基礎上所進行的修飾或者等效變形,均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范疇。
【主權項】
1.一種帶漏氣報警的脫氣塔,包括脫氣塔本體,位于脫氣塔本體側面的出氣口(I),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氣口(I)設置有漏氣報警裝置;所述漏氣報警裝置包括基層(2)、壓力開關(3)和壓力表(4),所述基層(2)密封連接在出氣口(I)外延;所述壓力開關(3)與基層(2)密封連接,所述壓力表(4)與基層(2)密封連接。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漏氣報警的脫氣塔,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層(2)為橡膠套。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漏氣報警的脫氣塔,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裝置還包括電路,該電路由喇叭(5)、電源(6)和限流電阻(7)串聯組成,所述壓力開關(3)為該電路的觸發(fā)開關。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帶漏氣報警的脫氣塔,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路還包括報警燈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帶漏氣報警的脫氣塔,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燈(8)為紅色。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帶漏氣報警的脫氣塔,包括脫氣塔本體,位于脫氣塔本體側面的出氣口,所述出氣口設置有漏氣報警裝置;所述漏氣報警裝置包括基層、壓力開關和壓力表,所述基層密封連接在出氣口外延;所述壓力開關與基層密封連接,所述壓力表與基層密封連接。本實用新型解決了現有技術確實脫氣塔出氣口漏氣報警的問題,避免了有毒有害的乳膠工藝的氣體泄漏,造成污染,甚至人員受傷。
【IPC分類】B01D19/00
【公開號】CN204619437
【申請?zhí)枴緾N201520344419
【發(fā)明人】張兆慶, 劉同金, 張國良, 張凱, 姜國明, 胡沛華, 王 華, 鄭洪 , 楊光, 安廣洞
【申請人】寧波順澤橡膠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9月9日
【申請日】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