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氧傳感器安裝組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摩托車氧傳感器安裝組件,包括氣缸頭、排氣管和氧傳感器,排氣管的端部連接有連接件,所述連接件由法蘭盤限位固定在所述氣缸頭上,所述氧傳感器安裝在連接件上或靠近法蘭盤的排氣管上,所述法蘭盤上設置有避免氧傳感器受飛濺的沙石沖擊的護板,摒棄了傳統(tǒng)技術中將氧傳感器安裝在氣缸頭或排氣管上而通過氣缸頭上的凹部或者獨立設置的防護裝置來保護氧傳感器的方式,在確保氧傳感器的信號反饋和精度要求的同時,降低了氣缸頭和排氣管的結構復雜性以及相應的生產(chǎn)制造成本,氧傳感器能夠容易的受到護板的保護,避免氧傳感器受到飛濺的沙石等的沖擊,具有結構簡單合理緊湊、成本低、防護效果好等特點。
【專利說明】摩托車氧傳感器安裝組件【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摩托車,具體來說是摩托車氧傳感器安裝組件。
【背景技術】
[0002]氧傳感器作為摩托車達到最佳空燃比的必需件,一般安裝在氣缸頭或者排氣管上,因此氧傳感器較靠近地面,這就使得其容易受到飛濺的沙石等的沖擊,從而損壞氧傳感器。為此,傳統(tǒng)技術中,當將氧傳感器安裝在氣缸頭上時,會在氣缸頭或者散熱片上設置一讓位凹部,使得氧傳感器位于該凹部中而免受飛濺的沙石的沖擊;當將氧傳感器安裝在排氣管上時,則需要在排氣管上獨立安裝防護裝置,以避免氧傳感器受到沙石等的沖擊,如此一來,氧傳感器必須依賴氣缸頭凹部或者獨立設置的防護裝置而存在,這顯然增加了氣缸頭和排氣管的復雜性,增加了生產(chǎn)制造成本,并且氧傳感器的安裝自由度也受到了限制。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摩托車氧傳感器安裝組件,其具有結構簡單緊湊、成本低、氧傳感器安裝自由度高等特點。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5]摩托車氧傳感器安裝組件,包括氣缸頭、排氣管和氧傳感器,排氣管的端部連接有連接件,所述連接件由法蘭盤限位固定在所述氣缸頭上,所述氧傳感器安裝在連接件上或靠近法蘭盤的排氣管上,所述法蘭盤上設置有避免氧傳感器受飛濺的沙石沖擊的護板。
[0006]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所述氧傳感器位于所述排氣管的后方,所述護板為一個,護板設置在氧傳感器在車寬方向的右側方。
[0007]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氧傳感器位于所述排氣管的前方,所述護板為兩個,該兩個護板分別設置在氧傳感器的下方和在車寬方向的右側方。
[0008]進一步,所述氧傳感器位于所述排氣管的右方,所述護板為三個,該三個護板分別設置在氧傳感器的前、后方和下方。
[0009]進一步,所述護板為四個,該四個護板環(huán)繞所述氧傳感器設置而一體形成筒狀結構。
[0010]優(yōu)選的,所述護板一體成型在所述法蘭盤上。
[0011]進一步,所述連接件與法蘭盤分體設置,所述法蘭盤上設置有用于限位連接件的孔位,所述孔位鄰近護板一側的孔壁垂向彎折延伸形成加強筋,所述護板與所述加強筋連接。
[0012]進一步,所述連接件與法蘭盤一體設置。
[0013]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將氧傳感器安裝在連接件上或者靠近法蘭盤的排氣管上,法蘭盤上設置保護氧傳感器的護板,摒棄了傳統(tǒng)技術中將氧傳感器安裝在氣缸頭或排氣管上而通過氣缸頭上的凹部或者獨立設置的防護裝置來保護氧傳感器的方式,在確保氧傳感器的信號反饋和精度要求的同時,降低了氣缸頭和排氣管的結構復雜性以及相應的生產(chǎn)制造成本,氧傳感器能夠容易的受到護板的保護,避免氧傳感器受到飛濺的沙石等的沖擊,具有結構簡單合理緊湊、成本低、防護效果好等特點。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0014]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0015]圖2本實用新型的分解示意圖;[0016]圖3是本實用新型在法蘭盤位置的結構示意圖;[0017]圖4是本實用新型中護板為一個時法蘭盤的結構示意圖;[0018]圖5是本實用新型中護板為兩個時法蘭盤的結構示意圖;[0019]圖6是本實用新型中護板為三個時法蘭盤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21]參照圖f圖6,本實用新型的摩托車氧傳感器安裝組件,包括氣缸頭1、排氣管2和氧傳感器3,排氣管2的端部連接有連接件4,所述連接件4由法蘭盤5限位固定在所述氣缸頭I上,連接件4與法蘭盤5可一體設置,也可分體設置,在法蘭盤5上設置有螺栓孔54,有螺栓6由下往上穿過螺栓孔54后同氣缸頭I固定連接,所述氧傳感器3安裝在連接件4上或靠近法蘭盤5的排氣管2上,連接件4或者排氣管2上設置有傳感器安裝孔21,氧傳感器3的檢測端穿過傳感器安裝孔21后伸入至排氣通道內(nèi)與排氣接觸,所述法蘭盤5上設置有避免氧傳感器受飛濺的沙石沖擊的護板51。
[0022]護板51的個數(shù)和位置根據(jù)氧傳感器3安裝位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當所述氧傳感器3位于所述排氣管2的后方時,所述護板51為一個,護板51設置在氧傳感器在車寬方向的右側方,其中所謂后方是指以機車行駛方向為前方得到的后方,所謂車寬方向的右側方是指駕駛員的右方;當氧傳感器3設置在排氣管2后方時,氧傳感器3由位于其下方的排氣管2、位于其右側方的護板51、位于其左側方的氣缸頭I所圍設,能夠很好的避免氧傳感器3被飛濺的沙石等沖擊。
[0023]當所述氧傳感器3位于所述排氣管2的前方時,所述護板51優(yōu)選為兩個,該兩個護板51分別設置在氧傳感器3的下方和在車寬方向的右側方,其中下方是指在垂直方向得到的下方,兩個護板分別保護氧傳感器3的下方和右側方,氧傳感器3的左側方可由氣缸頭I保護,對于不同類型的機車,氧傳感器在車寬方向的投影并不都與氣缸頭重疊,當氧傳感器投影不與氣缸頭重疊時,因氧傳感器一般位于車寬右側而與車體左側較遠,故無需設置護板進行保護亦可。
[0024]當所述氧傳感器3位于所述排氣管2的右方時,包括氧傳感器3位于排氣管2的正右方、前右方和后右方位置,所述護板51為三個,該三個護板51分別設置在氧傳感器3的前、后方和下方。
[0025]作為最好的防護,可將所述護板51設置為四個,該四個護板51環(huán)繞所述氧傳感器3設置而一體形成筒狀結構,氧傳感器3位于筒內(nèi),氧傳感器3可以設置在排氣管2的任一方向位置上。
[0026]在本實施例中,所述護板51 —體成型在所述法蘭盤5上,亦可通過焊接等方式固定住在法蘭盤5上。
[0027]在本實施例中,所述連接件4與法蘭盤5分體設置,所述法蘭盤5上設置有用于限位連接件4的孔位52,該孔位52的內(nèi)徑小于連接件4,從而能夠壓住連接件4,避免連接件4掉落,所述孔位52鄰近護板51 —側的孔壁垂向彎折延伸形成加強筋53,所述護板51與所述加強筋53連接。加強筋53的設置,提高了法蘭盤5的強度,避免法蘭盤5在螺栓6的作用下形變等,同時也提高了護板51的強度,防止護板51在受到碰撞沖擊時斷裂;當然,當連接件4與法蘭盤5分體設置時,孔位52的孔壁可不垂向彎折延伸;所述連接件4與法蘭盤5亦可以一體設置,此時最好是將氧傳感器3安裝在連接件4上,以合理的利用連接件4所在的空間位置。
[0028]本實用新型通過將氧傳感器3安裝在連接件4上或者靠近法蘭盤5的排氣管2上,法蘭盤5上設置保護氧傳感器3的護板51,摒棄了傳統(tǒng)技術中將氧傳感器安裝在氣缸頭或排氣管上而通過氣缸頭上的凹部或者獨立設置的防護裝置來保護氧傳感器的方式,在確保氧傳感器的信號反饋和精度要求的同時,降低了氣缸頭和排氣管的結構復雜性以及相應的生產(chǎn)制造成本,氧傳感器能夠容易的受到護板的保護,避免氧傳感器受到飛濺的沙石等的沖擊,具有結構簡單合理緊湊、成本低、防護效果好等特點。
[0029]以上所述,只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方式而已,但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實施例,只要其以任何相同或相似手段達到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都應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利要求】
1.摩托車氧傳感器安裝組件,包括氣缸頭、排氣管和氧傳感器,排氣管的端部連接有連接件,所述連接件由法蘭盤限位固定在所述氣缸頭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傳感器安裝在連接件上或靠近法蘭盤的排氣管上,所述法蘭盤上設置有避免氧傳感器受飛濺的沙石沖擊的護板。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氧傳感器安裝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傳感器位于所述排氣管的后方,所述護板為一個,護板設置在氧傳感器在車寬方向的右側方。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氧傳感器安裝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傳感器位于所述排氣管的前方,所述護板為兩個,該兩個護板分別設置在氧傳感器的下方和在車寬方向的右側方。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氧傳感器安裝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傳感器位于所述排氣管的右方,所述護板為三個,該三個護板分別設置在氧傳感器的前、后方和下方。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氧傳感器安裝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護板為四個,該四個護板環(huán)繞所述氧傳感器設置而一體形成筒狀結構。
6.根據(jù)權利要求1飛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摩托車氧傳感器安裝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護板一體成型在所述法蘭盤上。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摩托車氧傳感器安裝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與法蘭盤分體設置,所述法蘭盤上設置有用于限位連接件的孔位,所述孔位鄰近護板一側的孔壁垂向彎折延伸形成加強筋,所述護板與所述加強筋連接。
8.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摩托車氧傳感器安裝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與法蘭盤一體設置。
【文檔編號】F01N13/08GK203452892SQ201320510852
【公開日】2014年2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8月20日
【發(fā)明者】舒國勇, 張葦 申請人:江門市大長江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