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測量基底上的樣品鈍化涂料組合物的重量的方法,其包括如下步驟:
(i)將鈍化涂料組合物施加到基底上以獲得樣品鈍化涂料組合物;
(ii)測量所述樣品鈍化涂料組合物的傅里葉變換紅外能譜;
(iii)使用在所述基底上具有預定重量的鈍化涂料組合物的一個或多個校準樣品的傅里葉變換紅外能譜獲得校準標準物;和
(iv)將所述傅里葉變換紅外能譜與所述校準標準物進行對比,從而實現(xiàn)在所述基底上的所述樣品鈍化涂料組合物的重量的測量。
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FTIR能譜通過入射余角裝置測量。
3.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入射余角在5-89度的范圍內(nèi)。
4.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所述入射余角裝置和所述基底之間的距離在0-5cm的范圍內(nèi)。
5.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FTIR能譜通過衰減全反射裝置測量。
6.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FTIR能譜通過手持式光譜儀測量。
7.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鈍化涂料組合物是含硅烷的涂料組合物。
8.權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所述含硅烷的涂料組合物包括:
(a)0.01-80重量%的脲基硅烷和/或其水解產(chǎn)物形式;
(b)0.001-36重量%的膠體金屬氧化物和/或二氧化硅溶膠粒子;
(c)任選的最大25重量%的量的穩(wěn)定添加劑;
(d)任選的最大25重量%的量的烷氧基化的硅烷化合物和/或其水解產(chǎn)物;
(e)任選的最大2重量%的量的pH調(diào)節(jié)劑;和
(f)剩余物為水,
其中所述重量%基于所述含硅烷的涂料組合物的總重量。
9.權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所述含硅烷的涂料組合物還包括熒光染料。
10.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鈍化涂料組合物為包含選自鋯和鈦的金屬的金屬醇鹽涂料。
11.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屬醇鹽為四乙醇鈦或四乙醇鋯。
1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鈍化涂料組合物為氟鋯酸涂料或氟鈦酸涂料。
13.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鈍化涂料組合物的重量在約5.4-5,400毫克/平方米的范圍內(nèi)。
14.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基底選自冷軋鋼、熱浸鍍鋅鋼、電鍍鋅鋼、鋁、鎂、鋅合金和鍍鋅鋼。
15.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所述FTIR測量之前將具有所述鈍化涂料組合物的所述基底基本干燥。
16.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用在FTIR校準標準物中的預定重量是通過X-射線熒光光譜儀使用經(jīng)涂覆的金屬基底的X-射線熒光校準標準物測量的。
17.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具有所述鈍化涂料組合物的所述基底為移動的卷線。
18.權利要求13的方法,其中所述移動的卷線在FTIR測量期間停止預定量的采集時間。
19.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所述采集時間為一秒。
20.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所述采集時間小于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