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電站設備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預制電纜。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技術中,智能變電站控制電纜和動力電纜多采用現(xiàn)場接線的傳統(tǒng)方式,一般方式為:(1)、電纜剝離:電纜敷設到目標屏柜內(nèi),首先進行電纜外護套剝離,其次進行電纜鎧裝層剝離,再次進行內(nèi)部護套剝離,再次進行銅絲網(wǎng)屏蔽層剝離以及其它輔助材料剝離;(2)、接地線制作;在電纜進柜處,首先焊接屏蔽接地線,絕緣膠帶纏繞密封;其次焊接鎧裝層接地線,絕緣膠帶纏繞密封,然后分為引入等電位端子排和接地銅排;(3)、被剝離出來的電纜纜芯接入設備端子。
然而這種處理方式缺點有如下幾點:(1)、現(xiàn)場剝離電纜慢,過程多,容易傷及電線皮;(2)、現(xiàn)場制作接地線操作空間受限,制作難度較大,耗時長,現(xiàn)場工作量大,可靠性不強;(3)、焊接接地線過程中,電焊容易傷及電線;(4)、由于操作空間受限,地線制作過程,往往不按要求焊接制作接地線,造成接地不良。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有鑒于現(xiàn)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預制電纜無需現(xiàn)場剝離電纜,現(xiàn)場制作接電線,操作方便簡單,可靠性強。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預制電纜,用于變電站設備,包括主纜端和轉接端,所述主纜端包括主電纜,主電纜兩端均連接有轉接插頭;所述轉接端包括分支電纜和分支電纜纏繞管,所述分支電纜穿過所述分支電纜纏繞管,所述分支電纜其中一端連接有與所述主電纜轉接插頭相配合連接的轉接插座,另一端連接有用于與所述變電站設備連接的插針。
優(yōu)選地,還包括壓接管,所述壓接管用于套接所述轉接插頭的尾部和所述主電纜。將轉接插頭的尾部和主電纜套接,使兩者接合在一起,可以達到一定的抗拉要求,提高了抗拉強度和密封性。
優(yōu)選地,所述主電纜的銅屏蔽層和鋼帶鎧裝層分別焊接有接地線。采用焊接工藝,出廠前就接好接地線,接地線更加牢靠,不宜脫落。
優(yōu)選地,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絕緣熱縮管,所述絕緣熱縮管用于封裝所述主電纜的銅屏蔽層接地線和鋼帶鎧裝層接地線的焊接點。采用多層絕緣熱縮管封裝焊接點,使焊接點更加牢固且密封性能及絕緣性更強。
本發(fā)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發(fā)明提供的預制電纜,降低了現(xiàn)場施工難度,省去了各種繁瑣的剝纜過程;該方式大大縮短了現(xiàn)場施工周期,主電纜插頭端與柜內(nèi)出廠前安裝好的轉接端的插座在柜內(nèi)插接,即可完成電纜連接;預制電纜即插即用,方便快捷。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的一個較佳實施例的主纜端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的一個較佳實施例的轉接端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fā)明的一個較佳實施例的主纜端和轉接端應用連接示意圖;
圖中,1為主電纜,2為轉接插頭,3為銅屏蔽層,4為銅屏蔽層接地線,5為鋼帶鎧裝層,6為鋼帶鎧裝層接地線,7為絕緣熱縮管,8為壓接管,9為分支電纜,10為分支電纜纏繞管,11為轉接插座,12為插針,13為屏柜。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構思、具體結構及產(chǎn)生的技術效果作進一步說明,以充分地了解本發(fā)明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一種預制電纜,用于變電站設備,包括主纜端和轉接端,主纜端如圖1所示,主纜端包括主電纜1,主電纜1兩端均連接有轉接插頭2,插頭內(nèi)部集成電纜和插芯,并留有插頭插針孔;轉接插頭2的尾部和主電纜1通過一壓接管8套接,壓接管8包覆住轉接插頭2的尾部以及一小段主電纜1,增強了連接的密封性和抗拉強度。主電纜1的銅屏蔽層3用于電纜信號屏蔽,鋼帶鎧裝層5用于保護電纜并增加電纜抗壓性能,在銅屏蔽層3和鋼帶鎧裝層5焊接接地線,其中銅屏蔽層接地線4和鋼帶鎧裝層接地線6的焊接點采用多層絕緣熱縮管7封裝,焊接點更加牢固且密封性能及絕緣性更強。
轉接端如圖2所示,包括分支電纜9和分支電纜纏繞管10,分支電纜9為剝除外皮的電纜,它包括多束纜芯,分支電纜9的多束纜芯穿過分支電纜纏繞管10后被束集和保護,分支電纜9的其中一端連接有與主電纜1的轉接插頭2相配合連接的轉接插座11,插座內(nèi)部集成電纜和插座插針,使用時與主電纜1的轉接插頭2插接,完成相互電纜連接;另一端纜芯設有纜芯編號,用于區(qū)分纜芯的芯號及規(guī)格,該端連接有用于與變電站設備連接的插針12。
在其中一種實施方式的應用示意圖如圖3所示:
在使用時轉接端設置在屏柜13中,先完成柜內(nèi)接線,轉接端的帶有插針12一端與設備完成接線,另一端的轉接插座11安裝在固定板上,然后將主纜端的轉接插頭2直接插接在轉接插座11上即可完成電纜連接。
以上詳細描述了本發(fā)明的較佳具體實施例。應當理解,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無需創(chuàng)造性勞動就可以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構思作出諸多修改和變化。因此,凡本技術領域中技術人員依本發(fā)明的構思在現(xiàn)有技術的基礎上通過邏輯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實驗可以得到的技術方案,皆應在由權利要求書所確定的保護范圍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