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池加工設備領域,特別涉及一種電池跨橋剪焊機的加工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電池跨橋剪焊機的加工系統(tǒng)中,加工裝置的高度和輸送裝置的寬度通常都是固定的,技能針對單一尺寸規(guī)格和種類的電池工件進行加工,適用范圍較窄,當需要對加工其他尺寸規(guī)格的電池工件時,便需要拆開設備更換輸送裝置和重新調節(jié)和固定加工裝置,操作較為復雜費時,同時花費也較高。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便于調節(jié)、適用范圍廣的電池跨橋剪焊機的加工系統(tǒng)。
本實用新型為解決其技術問題而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電池跨橋剪焊機的加工系統(tǒng),包括:
一機架,機架上設置有用于沿左右方向輸送電池工件的一輸送裝置;
一升降架,滑動設置在機架上并由一第一驅動裝置驅動而可相對機架上下移動,該升降架上安裝有用于對電池工件進行加工的至少一加工裝置;
一縱向的定位擋板,滑動設置在機架上并由一第二驅動裝置驅動而可相對機架前后移動,該定位擋板可與輸送裝置上電池工件的側壁抵接。
優(yōu)選的,所述的升降架和機架之間設置有若干升降機構,這些升降機構均勻分布在升降架上,用于推動升降架相對機架上下移動,所述的第一驅動裝置通過一第一同步傳動機構與各升降機構相連而可驅動各升降機構同步動作。
優(yōu)選的,所述的定位擋板和機架之間設置有若干推動機構,這些推動機構均勻分布在定位擋板上,用于推動定位擋板相對機架前后移動,所述的第二驅動裝置通過一第二同步傳動機構與各推動機構相連而可驅動各橫向推動機構同步動作。
優(yōu)選的,所述的第一驅動裝置包括一第一手輪,第二驅動裝置包括一第二手輪。
優(yōu)選的,所述的機架和升降架兩者其一上設置有至少一縱向的第一導向桿,另一上設置有與所述第一導向桿相適配并滑動套設在第一導向桿外的第一導向孔;所述的機架和定位擋板兩者其一設置有至少一橫向的第二導向桿,另一上設置有與所述第二導向桿相適配并滑動套設在第二導向桿外的第二導向孔。
優(yōu)選的,所述的輸送裝置包括至少一輸送件和用于驅動所述輸送件橫向移動的一第三驅動裝置,所述輸送件上朝向定位擋板的一側開設有與電池工件相適配的輸送槽,電池工件橫向插設在所述的輸送槽內以隨輸送件橫向移動;機架上設置有與電池工件的底面抵接以承托電池工件的一承托部。
優(yōu)選的,還包括滑動設置在機架上的一定位件,定位件朝向定位擋板的一側開設有與電池工件相適配的至少一定位槽,該定位件由一第四驅動裝置驅動而可相對機架前后移動至使定位槽與定位擋板一起夾緊電池工件。
優(yōu)選的,所述的機架上設置有用于將升降架鎖緊固定在機架上的一可解鎖的第一鎖緊裝置和用于將定位擋板鎖緊固定在機架上的一可解鎖的第二鎖緊裝置。
優(yōu)選的,所述的第一驅動裝置和第二驅動裝置分別通過至少一絲桿傳動機構驅動升降架和定位擋板移動。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中,針對不同的電池工件,通過第一驅動裝置能夠方便的調節(jié)升降架的高度進而改變升降架上加工裝置與輸送裝置之間的高度差以適應電池工件的高度,通過第二驅動裝置能夠方便的調節(jié)定位擋板的橫向位置進而改變定位擋板與輸送裝置之間的橫向間距以適應電池工件的寬度,由此即使得本實用新型能夠靈活調節(jié)以適應不同電池工件的加工需求,無需對電池跨橋剪焊機進行拆卸和重安裝,也無需更換不同的輸送裝置,有效擴大了電池跨橋剪焊機的適用范圍,降低了設備成本,提高了生產(chǎn)效率,能夠靈活適應市場需求。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移除加工裝置后的結構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中升降架和第一驅動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中定位擋板與第二驅動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5是圖4中A部分的局部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圖1至圖5,一種電池跨橋剪焊機的加工系統(tǒng),包括:一機架10,機架10上設置有用于沿左右方向輸送電池工件50的一輸送裝置20;一升降架30,滑動設置在機架10上并由一第一驅動裝置驅動而可相對機架10上下移動,該升降架30上安裝有用于對電池工件50進行加工的至少一加工裝置31;一縱向的定位擋板40,滑動設置在機架10上并由一第二驅動裝置驅動而可相對機架10前后移動,該定位擋板40可與輸送裝置20上電池工件50的側壁抵接。本實用新型中,針對不同的電池工件50,通過第一驅動裝置能夠方便的調節(jié)升降架30的高度進而改變升降架30上加工裝置31與輸送裝置20之間的高度差以適應電池工件50的高度,通過第二驅動裝置能夠方便的調節(jié)定位擋板40的橫向位置進而改變定位擋板40與輸送裝置20之間的橫向間距以適應電池工件50的寬度,由此即使得本實用新型能夠靈活調節(jié)以適應不同電池工件50的加工需求,無需對電池跨橋剪焊機進行拆卸和重安裝,也無需更換不同的輸送裝置20,有效擴大了電池跨橋剪焊機的適用范圍,降低了設備成本,提高了生產(chǎn)效率,能夠靈活適應市場需求。本實施例中的加工裝置31包括焊接裝置和跨橋極柱定位裝置,當然,實際應用中加工裝置31也可是裁剪裝置等,這些加工裝置31在本領域內應用廣泛,在此不另作詳述。
升降架30的體積通常較大,本實用新型中升降架30和機架10之間設置有若干升降機構32,這些升降機構32均勻分布在升降架30上,用于推動升降架30相對機架10上下移動,第一驅動裝置通過一第一同步傳動機構33與各升降機構32相連而可驅動各升降機構32同步動作,從而能夠保證升降架30各處受力均勻,不易出現(xiàn)偏斜和卡死等故障,本實施例中的升降機構32為絲桿傳動機構,能夠保證升降架30移動的平穩(wěn)和對升降架30準確定位,第一同步傳動機構33采用了錐齒輪傳動機構,結構簡單可靠,易于加工和裝配,當然,實際應用中,升降機構32和第一同步傳動機構33也可選用渦輪蝸桿傳動機構、齒輪傳動機構、鏈傳動機構等其他常用結構,并不局限于此。
同樣的,定位擋板40和機架10之間設置有若干推動機構41,這些推動機構41均勻分布在定位擋板40上,用于推動定位擋板40相對機架10前后移動,第二驅動裝置通過一第二同步傳動機構42與各推動機構41相連而可驅動各橫向推動機構41同步動作,能夠保證定位擋板40受力均勻,防止定位擋板40出現(xiàn)偏斜和卡死等故障,本實施例中推動機構41同樣采用了絲桿傳動機構,能夠保證定位擋板40移動的平穩(wěn)和對定位擋板40準確定位,第二同步傳動機構42同樣采用了錐齒輪傳動機構,易于加工和裝配,實際應用中,推動機構41和第二同步傳動機構42同樣也可選用渦輪蝸桿傳動機構、齒輪傳動機構、鏈傳動機構等其他常用結構,并不局限于此。
由于對升降架30和定位擋板40的調節(jié)頻率通常不高,因此本實用新型中,第一驅動裝置采用了一第一手輪34,第二驅動裝置采用了一第二手輪43,使用時有工人手動轉動第一手輪34和第二手輪43來分別對升降架30和定位擋板40進行調節(jié),結構簡單,成本較低,便于裝配和使用,也足以滿足一般情況下的使用需求,當然,實際應用中,若升降架30和定位推板的重量較大或者調節(jié)較為頻繁時,也可采用電機等自動裝置作為第一驅動裝置和第二驅動裝置,并不局限于此。
機架10和升降架30兩者其一上設置有至少一縱向的第一導向桿11,另一上設置有第一導向桿11相適配并滑動套設在第一導向桿11外的第一導向孔;機架10和定位擋板40兩者其一設置有至少一橫向的第二導向桿12,另一上設置有與第二導向桿12相適配并滑動套設在第二導向桿12外的第二導向孔嗎,能夠進一步提高升降架30和定位擋板40移動的平穩(wěn)度,防止出現(xiàn)偏斜。
輸送裝置20包括至少一輸送件21和用于驅動輸送件21橫向移動的一第三驅動裝置22,輸送件21上朝向定位擋板40的一側開設有與電池工件50相適配的輸送槽23,電池工件50橫向插設在輸送槽23內以隨輸送件21橫向移動;機架10上設置有與電池工件50的底面抵接以承托電池工件50的一承托部13,該輸送裝置20能夠對電池工件50的左右位置進行較為準確的定位,防止電池工件50在輸送過程中出現(xiàn)偏移和相互碰撞,本實施例中的第三驅動裝置22采用了由電機驅動的同步帶機構,輸送件21固定在同步帶上,當然,實際應用中第三驅動裝置22也可采用由氣缸或電機驅動的升降移動臺等其他常用結構,同樣的,輸送裝置20也可選用常用的輸送帶等輸送結構,并不局限于此。
還包括滑動設置在機架10上的一定位件60,定位件60朝向定位擋板40的一側開設有與電池工件50相適配的至少一定位槽61,該定位件60由一第四驅動裝置62驅動而可相對機架10前后移動至使定位槽61與定位擋板40一起夾緊電池工件50,從而能夠對電池工件50進行精確定位和固定以供加工裝置31進行作業(yè),能夠有效保證加工精度和產(chǎn)品質量。本實施例中第四驅動裝置62采用了氣缸,結構簡單可靠,易于裝配,動作也較為快速,能夠提高生產(chǎn)效率,當然,實際應用中,第四驅動裝置62同樣可選用由電機驅動的絲桿機構等其他常用結構,并不局限于此。
機架10上設置有用于將升降架30鎖緊固定在機架10上的一第一鎖緊裝置(圖中未示出)和用于將定位擋板40鎖緊固定在機架10上的一第二鎖緊裝置(圖中未示出),在將升降架30和定位擋板40調節(jié)到需要位置后便可通過第一鎖緊裝置和第二鎖緊裝置對升降架30和定位擋板40進行固定,以防止升降架30和定位擋板40在工作過程中出現(xiàn)松動。第一鎖緊裝置和第二鎖緊裝置可選擇常用的鎖緊螺釘、銷釘?shù)孺i緊結構,實際應用中可根據(jù)需要靈活選用,在此不另作詳述。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先實施方式,只要以基本相同手段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目的的技術方案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