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來電顯示鍵盤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鍵盤的構造設計,尤其涉及一種可讓工作者專心操作計算機,又不會漏接重要電話的來電顯示鍵盤。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在于,構造一種來電顯示鍵盤,在鍵盤內部增設一個第二信號處理單元,并由鍵盤內部原有的第一信號處理單元供電,在所述第二信號處理單元輸入端連接有天線,而其輸出端可連接顯示組件或蜂鳴器,亦可將來電信號經第一信號處理單元上傳至計算機主機,并配合應用軟件顯示在計算機屏幕上。
本實用新型的來電顯示鍵盤可讓工作者專心操作計算機,避免受到手機鈴聲的驚嚇,又不會漏接重要的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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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和圖2,分別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原理框圖及其電路示意圖。從圖中可以看出,其中計算機主機1供電給第一信號處理單元2,而第一信號處理單元2可與計算機主機1進行雙向的資料傳遞,并在鍵盤內部增設了一個第二信號處理單元3,且由鍵盤內部原有的第一信號處理單元2供電;在第二信號處理單元3的輸入端(ANT)連接有天線31,該天線31可設成線狀,環(huán)繞于鍵盤內部的空隙中,也可以印刷銅線直接成型于電路板上或以導電銀膠直接成型于軟性銅箔上,而其輸出端(OPT)連接有LED32(發(fā)光二極管),而該LED32安設于鍵盤表面。當手機來電或使用時,第二信號處理單元3的天線31會接收到手機與電信局或主機的聯(lián)機信號,并使第二信號處理單元3的輸出端呈高電位狀態(tài),此時LED32就會發(fā)光顯示,從而讓工作者可從鍵盤上得知手機有電話進來或電話正在使用中。
再參閱圖3和圖4,分別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的原理框圖及其電路示意圖。從圖中可以看出,其中計算機主機1供電給第一信號處理單元2,而第一信號處理單元2可與計算機主機1進行雙向的資料傳遞,并在鍵盤內部增設了一個第二信號處理單元3,且由鍵盤內部原有的第一信號處理單元2供電,在第二信號處理單元3的輸入端(ANT)連接有天線31,而其輸出端(OPT)則連至第一信號處理單元2。另外,在第一信號處理單元2的輸入信號端口,通過一個弛緩振蕩器21接設有LED22,使信號進來時產生閃爍效果,并連接一個可通過開關23選擇開啟與否的自激式蜂鳴器24,該LED22及開關23安設于鍵盤表面,工作者可通過開關23選擇要不要讓蜂鳴器24動作。其基本原理與圖1相同,但所不同的是,當手機來電或使用中時,該第二信號處理單元3的天線31接收到手機與電信局或主機的聯(lián)機信號,會將信號傳至第一信號處理單元2,此時通過編碼方式將信號碼傳送至計算機主機1,再配合應用軟件,即可讓工作者得知有電話進來或電話使用中。
再參閱圖5和圖6,分別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三的原理框圖及其電路示意圖。從圖中可以看出,其中計算機主機1供電給第一信號處理單元2,而第一信號處理單元2可與計算機主機1進行雙向的資料傳遞,并在鍵盤內部增設了一個第二信號處理單元3,且由鍵盤內部原有的第一信號處理單元2供電,在第二信號處理單元3的輸入端(ANT)連接有天線31,而其輸出端(OPT)則連到一個處理信號的微處理器4(Micro CentrialProcess Unit)。當手機來電或使用中時,第二信號處理單元3的天線31會接收到手機與電信局或主機的聯(lián)機信號,而微處理器4會先將手機來電信號譯碼,并通過串行通信接口將來電信號傳至第一信號處理單元2,再通過鍵盤接口傳訊至計算機主機1,配合相應的應用程序,將來電號碼與狀態(tài)顯示于計算機屏幕上,即可讓工作者得知有來電號碼及使用狀態(tài)者。
上述實施例一和實施例二中的顯示組件LED22和LED32也可以用LCD代替。
本實用新型的構造設計,不但可讓工作者專注于計算機操作,且在目光可及的地方,以閃燈或字幕顯示的方式提示工作者手機來電,避免工作者漏接重要的聯(lián)絡事項,或是受到手機鈴聲的驚嚇。
權利要求1.一種來電顯示鍵盤,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鍵盤內部增設有一個第二信號處理單元,并由鍵盤內部原有的第一信號處理單元供電;在所述第二信號處理單元的輸入端連接有天線,輸出端連接顯示組件或蜂鳴器,或將來電信號經所述第一信號處理單元上傳至計算機主機,并配合應用軟件顯示在計算機屏幕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來電顯示鍵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組件是發(fā)光二極管。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來電顯示鍵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組件是液晶顯示屏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來電顯示鍵盤,其特征在于,在鍵盤內部增設一個第二信號處理單元,并由鍵盤內部原有的第一信號處理單元供電,在所述第二信號處理單元輸入端連接有天線,而其輸出端可連接顯示組件或蜂鳴器,亦可將來電信號經第一信號處理單元上傳至計算機主機,并配合應用軟件顯示在計算機屏幕;從而可讓工作者專心操作計算機,又不會漏接重要電話。
文檔編號H04M1/23GK2540073SQ02230268
公開日2003年3月12日 申請日期2002年4月3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4月3日
發(fā)明者陳束學, 張倍銘 申請人:金橋電子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