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梯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電梯裝置,該電梯裝置具有設定超速度并監(jiān)視轎廂的行進速度是否達到超速度的功能。
背景技術:
例如在日本特開2003-10468號公報中公開的以往的電梯裝置中,利用調(diào)速機監(jiān)視轎廂的行進速度是否達到超速度。在調(diào)速機中,根據(jù)轎廂行進速度模式信息和轎廂呼叫登記信息設定應該判斷為異常的超速度,并對轎廂的實際行進速度與所設定的超速度進行比較。
但是,在以往的電梯裝置中,由于調(diào)速機從控制盤獲得轎廂行進速度模式信息和轎廂呼叫登記信息,所以在由于控制盤的異常導致轎廂失控的情況下,來自控制盤的信息也可能是異常的,致使調(diào)速機不能檢測超速度,或者不必要地使制動裝置動作。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就是為了解決上述課題而提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能夠更加準確地檢測轎廂的行進速度已達到超速度的電梯裝置。
根據(jù)本發(fā)明一方面的電梯裝置具有在井道內(nèi)升降的轎廂;控制轎廂的升降的控制裝置;制動轎廂的制動單元;檢測轎廂的行進速度的轎廂速度檢測器;檢測轎廂的位置的轎廂位置檢測器;以及超速度監(jiān)視部,其接收來自轎廂速度檢測器和轎廂位置檢測器的信息,對對應于轎廂位置而設定的超速度與轎廂的行進速度進行比較,并在轎廂的行進速度達到超速度時使制動單元動作,其中超速度監(jiān)視部獨立于控制裝置來設定超速度。
此外,根據(jù)本發(fā)明另一方面的電梯裝置具有在井道內(nèi)升降的轎廂;制動轎廂的制動單元;檢測轎廂的行進速度的轎廂速度檢測器;檢測轎廂的重量的稱重裝置;以及超速度監(jiān)視部,其接收來自轎廂速度檢測器的信息,對所設定的超速度與轎廂的行進速度進行比較,并在轎廂的行進速度達到超速度時使制動單元動作,其中超速度監(jiān)視部根據(jù)來自稱重裝置的轎廂重量信息修正超速度。
圖1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1涉及的電梯裝置的結構圖,圖2是表示圖1中的主要部分的方框圖,圖3是表示圖1中的轎廂從一個終端樓層到另一個終端樓層正常行進時的行進速度方式與第1及第2超速度的曲線圖,圖4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2涉及的電梯裝置的結構圖,圖5是表示圖4中的主要部分的方框圖,圖6是表示圖4中的轎廂從開始行進樓層到目標樓層正常行進時的行進速度方式與第1及第2超速度的曲線圖,圖7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3涉及的電梯裝置的結構圖,圖8是表示圖7中的主要部分的方框圖,圖9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4涉及的電梯裝置的結構圖,圖10是表示圖9中的主要部分的方框圖,圖11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5涉及的電梯裝置的結構圖,圖12是表示圖11中的主要部分的方框圖,圖13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6涉及的電梯裝置的結構圖,圖14是表示圖13中的主要部分的方框圖,圖15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7涉及的電梯裝置的結構圖,以及圖16是表示圖15中的主要部分的方框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下面,參照
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
實施方式1
圖1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1涉及的電梯裝置的結構圖。在圖中,在井道1的上部設置有驅動裝置2。驅動裝置2具有驅動繩輪3;作為用于對驅動繩輪3的旋轉進行制動的制動單元的制動裝置4。在驅動繩輪3上卷繞著主繩索5。
轎廂6和對重7通過主繩索5懸掛在井道1內(nèi)。通過使驅動繩輪3旋轉,使轎廂6和對重7在井道1內(nèi)升降。在轎廂6上安裝有作為用于直接制動轎廂6的制動單元的異常停止裝置8。驅動裝置2由作為控制裝置的控制盤9控制。轎廂6按照由控制盤9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運轉速度目標值)升降。
在井道1的上部配置有上部帶輪10。在井道1的下部配置有下部帶輪11。在上部帶輪10和下部帶輪11之間卷繞有速度檢測繩索12。速度檢測繩索12的兩端部與轎廂6連接,由此速度檢測繩索12被配置成環(huán)狀。上部帶輪10和下部帶輪11借助轎廂6的升降,按與轎廂6的行進速度對應的速度旋轉。
在上部帶輪10設有用于根據(jù)上部帶輪10的旋轉速度檢測轎廂6的行進速度的轎廂速度檢測器13;和用于根據(jù)上部帶輪10的旋轉量檢測轎廂6的位置的轎廂位置檢測器14。
來自轎廂速度檢測器13和轎廂位置檢測器14的信息被輸入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設定應該判斷為異常的第1和第2超速度(超速度檢測水平)。第1和第2超速度根據(jù)轎廂6的位置而變化。
并且,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監(jiān)視轎廂6的行進速度,若轎廂6的行進速度達到了對應于轎廂6的位置的第1超速度,則向制動裝置4輸出動作指令信號,通過制動裝置4間接制動轎廂6。另外,若轎廂6的行進速度達到了對應于轎廂6的位置的第2超速度,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則向異常停止裝置8輸出動作指令信號,直接制動轎廂6。
圖2是表示圖1中的主要部分的方框圖。在圖中,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具有超速度設定部16、比較判斷部17、制動動作指令部18以及異常停止動作指令部19。第1和第2超速度由超速度設定部16設定。
比較判斷部17對由超速度設定部16設定的第1和第2超速度與由轎廂速度檢測器13檢測的轎廂6的行進速度進行比較,判斷有無異常。制動動作指令部18根據(jù)來自比較判斷部17的指令,向制動裝置4輸出動作指令信號。異常停止動作指令部19根據(jù)來自比較判斷部17的指令,向異常停止裝置8輸出動作指令信號。
下面,說明實施方式1的超速度設定部16設定第1和第2超速度的方法。圖3是表示圖1中的轎廂6從一個終端樓層正常行進到另一個終端樓層時的行進速度模式和第1及第2超速度的曲線圖。
在圖中,實線表示行進速度模式的最大值。另外,單點劃線表示第1超速度。而雙點劃線表示第2超速度。
在行進速度模式中,終端樓層附近的加速曲線和減速曲線可使用在終端樓層附近假定的加速度(或減速度)的最大值求出。并且,恒定速度行進區(qū)域中的速度為在該區(qū)域假定的速度的最大值。因此,在沒有發(fā)生任何異常時,轎廂6的行進速度不會超過行進速度模式。
第1超速度被設定成與行進速度模式之間設有某種程度的余量,并且被作為大于行進速度模式的模式來設定。另外,第2超速度被設定成與第1超速度模式之間設有某種程度的余量,并且被作為大于第1超速度的模式的模式來設定。因此,第1和第2超速度不是恒定的,在終端樓層附近被設定成比其他部分的低。
在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設置有存儲單元(存儲器)和處理單元(CPU)。在存儲單元存儲著上述的行進速度模式和第1及第2超速度的模式。并且,通過處理單元求出對應于轎廂位置信息的第1及第2超速度,并且對轎廂速度信息與第1及第2超速度進行比較。
在這種電梯裝置中,由于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存儲有對應于轎廂6的位置而設定的第1及第2超速度的模式,所以能夠不根據(jù)來自控制盤9的信息,根據(jù)轎廂6的位置來判定是否存在異常。因此,即使在控制盤9出現(xiàn)故障時,也能夠更準確地檢測轎廂6的行進速度已達到第1及第2超速度。
并且,第1及第2超速度與轎廂6從一個終端樓層正常行進到另一個終端樓層時的行進速度模式之間設有規(guī)定的余量,并且設定成高于該行進速度模式,所以在終端樓層附近,第1及第2超速度被設定成比其他部分的低,從而可以更早地檢測行進速度的異常。
實施方式2下面,圖4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2涉及的電梯裝置的結構圖,圖5是表示圖4中的主要部分的方框圖。在圖中,對轎廂6設置有用于登記目標樓層的目標樓層按鈕21。在各樓層的層站分別設置層站按鈕22。通過操作目標樓層按鈕21或層站按鈕22,將呼叫登記到控制盤9中,在控制盤9生成轎廂6的行進速度模式。轎廂6根據(jù)由控制盤9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進行升降。
并且,目標樓層按鈕21和層站按鈕22不通過控制盤9而與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相連接。即,來自目標樓層按鈕21和層站按鈕22的呼叫登記信號通過與向控制盤9的傳送不同的系統(tǒng)傳送給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其他結構和實施方式1相同。
下面,說明實施方式2的超速度設定部16設定第1及第2超速度的方法。圖6是表示圖4中的轎廂6從開始行進樓層正常行進到目標樓層時的行進速度模式和第1及第2超速度的曲線圖。
在圖中,實線表示行進速度模式的最大值。單點劃線表示第1超速度。雙點劃線表示第2超速度。
在超速度設定部16,根據(jù)來自目標樓層按鈕21和層站按鈕22的呼叫登記信息,生成從開始行進樓層到目標樓層的行進速度模式。即,在超速度設定部16不根據(jù)來自控制盤9的信息,而獨立生成與由控制盤9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不同的另一行進速度模式。
由超速度設定部16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是使用假定的速度最大值分別針對加速區(qū)域、減速區(qū)域和恒定速度行進區(qū)域來求出的。因此,在沒有產(chǎn)生任何異常時,轎廂6的行進速度不會超過由超速度設定部16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
第1超速度被設定成與由超速度設定部16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之間設有某種程度的余量,并且被設定為高于行進速度模式的模式。另外,第2超速度被設定成與第1超速度之間設有某種程度的余量,并且被設定為高于第1超速度的模式。因此,第1和第2超速度不是恒定的,在開始行進樓層和目標樓層附近被設定為比其他部分的低。
每當轎廂6行進時就生成行進速度模式。因此,每當轎廂6行進時,都根據(jù)行進速度模式的變化而重新生成第1和第2超速度。另外,例如,當在轎廂6行進過程中變更目標樓層時,修正行進速度模式,并根據(jù)該修正來修正第1和第2超速度。
在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設置有存儲單元(存儲器)和處理單元(CPU)。在存儲單元存儲著上述的行進速度模式和第1及第2超速度的模式。并且,由處理單元生成行進速度模式,并設定第1和第2超速度。另外,通過處理單元求出對應于轎廂位置信息的第1和第2超速度,并對轎廂速度信息和第1及第2超速度進行比較。
在這種電梯裝置中,由于超速度設定部16獨立于控制盤9生成行進速度模式,并且根據(jù)該行進速度模式設定第1和第2超速度,所以即使在控制盤9出現(xiàn)故障時,也能夠更準確地檢測轎廂6的行進速度已達到第1和第2超速度。
并且,由于行進速度模式被作為轎廂6從開始行進樓層正常行進到目標樓層時的行進速度而生成,而第1和第2超速度與行進速度模式之間設有規(guī)定的余量,并被設定成高于行進速度模式,所以在開始行進樓層和目標樓層附近,第1和第2超速度被設定成比其他部分的低,從而能夠更早地檢測行進速度的異常。
另外,由于超速度設定部16根據(jù)來自目標樓層按鈕21和層站按鈕22的呼叫登記信息生成行進速度模式,所以能夠生成更準確的行進速度模式。
另外,當在轎廂6的行進過程中變更目標樓層時,超速度設定部16對應于目標樓層的變更而修正行進速度模式和第1及第2超速度,從而,能夠更加準確地檢測轎廂6的行進速度達到第1和第2超速度。
另外,在多個轎廂在共同井道內(nèi)行進的電梯裝置、即所謂單軸多轎廂式電梯裝置中,超速度設定部需要根據(jù)多個轎廂的呼叫登記信息生成各個轎廂的行進速度模式,并設定第1和第2超速度。
并且,在實施方式1、2中,使存儲單元存儲行進速度模式和第1及第2超速度的模式,但也可以使存儲單元只存儲行進速度模式,而對應于轎廂的位置信息來隨時根據(jù)行進速度模式生成第1和第2超速度。
實施方式3接下來,圖7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3涉及的電梯裝置的結構圖,圖8是表示圖7中的主要部分的方框圖。在圖中,對主繩索5和轎廂6的連接部設置有檢測轎廂6的重量的稱重裝置23。來自稱重裝置23的轎廂重量信息被發(fā)送給控制盤9,以檢測轎廂6的過載。
并且,由控制盤9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根據(jù)來自稱重裝置23的轎廂重量信息被修正。例如,如果轎廂重量較重,則將加速區(qū)域、減速區(qū)域和恒定速度行進區(qū)域的行進速度設定得較低,如果轎廂重量較輕,則將加速區(qū)域、減速區(qū)域和恒定速度行進區(qū)域的行進速度設定得較高。
稱重裝置23也不通過控制盤9而與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相連接。即,來自稱重裝置23的轎廂重量信號通過與向控制盤9的傳送不同的系統(tǒng)傳送給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其他結構和實施方式1相同。
下面,說明實施方式3的超速度設定部16設定第1和第2超速度的方法。在實施方式3的超速度設定部16中,基本與實施方式1相同地,根據(jù)轎廂6從一個終端樓層正常行進到另一個終端樓層時的行進速度模式來設定第1和第2超速度。但是,在實施方式3中,根據(jù)轎廂重量信息來修正行進速度模式,并且對應于行進速度模式的修正,也修正第1和第2超速度。
根據(jù)轎廂重量信息分別針對加速區(qū)域、減速區(qū)域和恒定速度行進區(qū)域修正行進速度模式。例如,如果轎廂重量較重,則將加速區(qū)域、減速區(qū)域和恒定速度行進區(qū)域的行進速度設定得較低,如果轎廂重量較輕,則將加速區(qū)域、減速區(qū)域和恒定速度行進區(qū)域的行進速度設定得較高。
在這種電梯裝置中,由于根據(jù)轎廂重量信息來修正第1和第2超速度,所以在根據(jù)轎廂重量信息而改變由控制盤9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時,也可以同樣改變由超速度設定部16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從而能夠設定更加合適的第1和第2超速度。
實施方式4下面,圖9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4涉及的電梯裝置的結構圖,圖10是表示圖9中的主要部分的方框圖。實施方式4針對實施方式2中所示的行進速度模式,追加了基于實施方式3中的轎廂重量信息的修正。即,在實施方式4中,針對圖6所示從開始行進樓層到目標樓層的行進速度模式,追加了基于轎廂重量信息的修正。
根據(jù)這種電梯裝置,可以更加準確地檢測轎廂6的行進速度已達到第1和第2超速度,并且能夠設定更加合適的第1和第2超速度。
另外,在實施方式3、4中,是根據(jù)轎廂重量信息來改變行進速度模式的,但也可以根據(jù)轎廂重量信息來直接改變第1和第2超速度。
并且,在實施方式3、4中,示出了設于主繩索5和轎廂6的連接部的稱重裝置23,但是,例如也可以是設在轎廂底板上的稱重裝置等其他類型的稱重裝置。
實施方式5下面,圖11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5涉及的電梯裝置的結構圖,圖12是表示圖11中的主要部分的方框圖。在圖中,由控制盤9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的信息被發(fā)送給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具有模式比較部24,該模式比較部24對由超速度設定部16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和由控制盤9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進行比較。
模式比較部24在兩種行進速度模式之差大于等于預先設定的值時,向制動動作指令部18和異常停止動作指令部19中的至少一方輸出指令信號,使制動裝置4和異常停止裝置8中的至少一方動作。其他結構和在這種電梯裝置中,由于使用對由超速度設定部16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和由控制盤9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進行比較的模式比較部24,所以能夠監(jiān)視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和控制盤9有無異常,從而可以提高可靠性。
實施方式6下面,圖13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6涉及的電梯裝置的結構圖,圖14是表示圖13中的主要部分的方框圖。在圖中,由控制盤9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的信息被發(fā)送給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具有模式比較部24,該模式比較部24對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使用的行進速度模式和由控制盤9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進行比較。
模式比較部24在兩種行進速度模式之差大于等于預先設定的值時,向制動動作指令部18和異常停止動作指令部19中的至少一方輸出指令信號,使制動裝置4和異常停止裝置8中的至少一方動作。其他結構和在這種電梯裝置中,由于使用了對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使用的行進速度模式(根據(jù)轎廂重量信息修正過的行進速度模式)和由控制盤9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進行比較的模式比較部24,所以能夠監(jiān)視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和控制盤9有無異常,從而可以提高可靠性。
實施方式7下面,圖15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7涉及的電梯裝置的結構圖,圖16是表示圖15中的主要部分的方框圖。在圖中,由控制盤9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的信息被發(fā)送給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具有模式比較部24,該模式比較部24對由超速度設定部16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和由控制盤9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進行比較。
模式比較部24在兩種行進速度模式之差大于等于預先設定的值時,向制動動作指令部18和異常停止動作指令部19中的至少一方輸出指令信號,使制動裝置4和異常停止裝置8中的至少一方動作。其他結構和在這種電梯裝置中,使用對由超速度設定部16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和由控制盤9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進行比較的模式比較部24,所以能夠監(jiān)視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和控制盤9有無異常,從而可以提高可靠性。
另外,在實施方式5~7中,直接比較兩種行進速度模式,但也可以間接比較。例如,根據(jù)由控制盤9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求出第1和第2超速度,并將其與由超速度監(jiān)視部15設定的第1和第2超速度進行比較。
并且,轎廂速度檢測器和轎廂位置檢測器沒有特別限定,例如可以使用編碼器。并且,例如也可以借助檢測光的反射來測定轎廂位置和轎廂速度。
另外,制動單元不限于制動裝置4和異常停止裝置8,例如也可以是卡緊主繩索5的繩索制動器等。
另外,異常停止裝置的機械結構沒有特別限定,可以使用各種類型的異常停止裝置。
并且,在實施方式1~7中設定了第1和第2超速度,但是,在超速度監(jiān)視部設定的超速度也可以是一個,或者可以是三個或更多個。
另外,超速度監(jiān)視部的設置場所沒有特別限定,例如可以設在井道中、機房中、轎廂上方等。
另外,在圖3和圖6中,將超速度設定成根據(jù)行進模式而連續(xù)變化,但也可以設定成使超速度呈臺階狀地變化。
并且,在上述示例中,示出了獨立于控制裝置的超速度監(jiān)視部根據(jù)轎廂重量信息修正超速度的情況,但也可以使從屬于控制裝置的超速度監(jiān)視部基于轎廂重量信息對超速度進行修正。
權利要求
1.一種電梯裝置,具有在井道內(nèi)升降的轎廂;控制所述轎廂的升降的控制裝置;制動所述轎廂的制動單元;檢測所述轎廂的行進速度的轎廂速度檢測器;檢測所述轎廂的位置的轎廂位置檢測器;以及超速度監(jiān)視部,其接收來自所述轎廂速度檢測器和所述轎廂位置檢測器的信息,對對應于所述轎廂的位置而設定的超速度與所述轎廂的行進速度進行比較,并在所述轎廂的行進速度達到所述超速度時使所述制動單元動作,其中,所述超速度監(jiān)視部獨立于所述控制裝置來設定超速度。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裝置,其中,所述超速度監(jiān)視部根據(jù)獨立于所述控制裝置而生成的所述轎廂的行進速度模式來設定超速度。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梯裝置,其中,所述超速度監(jiān)視部將超速度設定為高于所述轎廂從一個終端樓層到另一個終端樓層正常行進時的行進速度模式。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梯裝置,其中,所述超速度監(jiān)視部生成所述轎廂從開始行進樓層到目標樓層正常行進時的行進速度模式,并將超速度設定為高于所述行進速度模式。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梯裝置,其中,當在所述轎廂行進過程中變更目標樓層時,所述超速度監(jiān)視部根據(jù)目標樓層的變更修正所述行進速度模式和所述超速度。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梯裝置,還具有設于所述轎廂的目標樓層按鈕和設于層站的層站按鈕,其中,所述超速度監(jiān)視部根據(jù)來自所述目標樓層按鈕和所述層站按鈕中的至少一方的呼叫登記信息,生成所述行進速度模式。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裝置,還具有檢測所述轎廂的重量的稱重裝置,其中,所述超速度監(jiān)視部根據(jù)來自所述稱重裝置的轎廂重量信息修正所述超速度。
8.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梯裝置,其中,所述控制裝置生成所述轎廂的行進速度模式,所述超速度監(jiān)視部對由所述控制裝置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與由所述超速度監(jiān)視部使用的行進速度模式進行比較,并在兩種行進速度模式之差大于等于預先設定的值時,使所述制動單元動作。
9.一種電梯裝置,具有在井道內(nèi)升降的轎廂;制動所述轎廂的制動單元;檢測所述轎廂的行進速度的轎廂速度檢測器;檢測所述轎廂的重量的稱重裝置;以及超速度監(jiān)視部,其接收來自所述轎廂速度檢測器的信息,對所設定的超速度與所述轎廂的行進速度進行比較,并在所述轎廂的行進速度達到所述超速度時使所述制動單元動作,其中,所述超速度監(jiān)視部根據(jù)來自所述稱重裝置的轎廂重量信息修正超速度。
全文摘要
一種電梯裝置,轎廂根據(jù)由控制盤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升降。目標樓層按鈕和層站按鈕連接超速度監(jiān)視部而不通過控制盤。超速度監(jiān)視部具有超速度設定部,該超速度設定部根據(jù)來自轎廂位置檢測器的轎廂位置信息和來自目標樓層按鈕及層站按鈕的呼叫登記信息,設定第1和第2超速度。超速度設定部不根據(jù)來自控制盤的信息,而獨立生成與控制盤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不同的另一個行進速度模式。第1和第2超速度根據(jù)由超速度設定部生成的行進速度模式設定。
文檔編號B66B5/04GK1741949SQ20038010907
公開日2006年3月1日 申請日期2003年11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11月21日
發(fā)明者釘谷琢夫, 上田隆美, 岡本健一, 松岡達雄 申請人:三菱電機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