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電梯轎廂的制動裝置或安全鉗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根據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用于電梯轎廂的制動裝 置或安全鉗。
背景技術:
電梯配備有制動裝置或者安全鉗,用于在不允許的高速運行的情況 下制停電梯轎廂,這種高速運行例如可能出現(xiàn)在控制裝置發(fā)生功能故障 或者鋼絲繩斷裂時。
在已知的這種裝置中,由固定安裝在井道或機房中的限速器來啟動 制動裝置或安全鉗,在電梯轎廂運行時將促使限速器轉動。為此,設有 一條閉合的限速繩,它一頭繞過限速器(通常在井道中的最高位置),另 一頭繞過張緊輪(通常在井道中的最低位置)。限速繩在一個地點與電梯 轎廂的制動裝置或安全鉗相連接,從而在電梯轎廂運行時被帶動。如果 速度過高,則限速器鎖定限速繩,結果,制動裝置或安全鉗被觸發(fā)并由 此制停電梯轎廂。
該結構的優(yōu)點是它單純以機械方式工作,因此不會受停電的影響。
但是,它具有許多缺點。 一方面,它容易出故障,這恰恰是因為它 單純以機械方式工作。如果它變得很臟,則離心調速器只會很晚才觸發(fā) (即只有在速度超出很多時才觸發(fā))。
另一個缺點是成本相對高。拋開真正的制動裝置不談,需要一根圍 繞在整個井道范圍內的繩索,它必須在上下兩頭被引導,也必須被張緊。
另一個缺點在于,這種機械的解決方案只在超出預定速度時做出反 應。對目前的高速電梯來說,這通常是不夠的。這種電梯以例如10米/ 秒的速度運行,所以它必須在到達最終(最頂或最底)樓層之前被及時
制動。如果電梯轎廂在第二層處于下行,則只有5米/秒的速度也已經太
高,因而應該觸發(fā)緊急制動。
為了能夠有區(qū)別地觸發(fā)緊急制動,電子的解決方案更為適用。也已
經有人提出了相應的方案。美國專利US5,020,640公開了一種電梯制動 裝置,其中電梯轎廂的速度借助驅動輪來測定,吊索繞在該驅動輪上。
通常,在電梯中設有用于電梯轎廂的對重。根據對重和其它結構要 素的設計的不同,有時會假定電梯轎廂只在下行時會達到太高的速度。 但是,人們有時又必須在上行時考慮太高的速度,例如在空梯時,電梯 轎廂比對重輕,因此在控制裝置失效時,對重使電梯轎廂加速上行。
構成同一類型的美國專利US5,366,045A公開了一種上述類型的制 動裝置或安全鉗,在這里,壓力體具有兩個傾斜的作用面,兩個在導軌 兩側起作用的楔形制動件(楔塊)貼靠在上述作用面上。此外, 一個螺 線管構成保持件,該螺線管克服彈簧力將制動件保持在這樣一個位置上, 即在該位置上,在制動件的摩擦面和當時的導軌之間留有縫隙。如果螺 線管被去勵磁,則彈簧將制動件壓入在壓力體作用面和導軌之間的、本 身朝上縮小的縫隙中,結果,在制動件和導軌之間出現(xiàn)摩擦接合,制動 件的壓緊力被進一步增大。
但是,在該已知場合中發(fā)現(xiàn),增強的制動作用只出現(xiàn)在電梯轎廂下 行時。當上行時,在導軌和制動件之間出現(xiàn)的摩擦接合起到了減小制動 力的作用。就由此能使被制停的電梯轎廂上擺到上一樓層來說,這是有 利的。但它的缺點是,在上行時沒能產生緊急制動。
此已知的解決方案也存在以下問題,即尤其在導軌位置有誤時,可 能出現(xiàn)制動件單側作用于導軌,結果可能出現(xiàn)電梯轎廂傾斜,進而出現(xiàn) 導軌嚴重受損。這起因于制動力的加強程度取決于制動力本身(即摩擦)。 如果一側的摩擦比較小,則壓緊力也較小,結果,制動力總體減小很多。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避免這些缺陷并提出一種上述類型的裝置,它的特 點是結構簡單并且工作安全性很高。它應當不僅適用于機械觸發(fā)裝置, 而且適用于電觸發(fā)裝置。
根據本發(fā)明,在上述類型的制動裝置或安全鉗中,通過權利要求1 的特征部分特征實現(xiàn)了該目的。通過所提出的措施保證了 ,制動件的摩擦面只是以預定壓力抵接于 導軌上,由此避免了不平衡地緊壓導軌的危險,這樣的危險可能出現(xiàn)在 上述已知的解決方案中。通過設定縫隙深度和槽(形成一種月牙槽)深 度,可以通過簡單的方式在制停電梯轎廂時調節(jié)出任意所希望的阻滯作 用。滾柱將在導軌上滾動(一旦滾柱接觸導軌),由此被壓入縫隙中并一 直到頭,就是說,直到凸肩貼靠在槽旁邊的縫隙處。在那里出現(xiàn)的導軌 同槽之間的距離(略微小于滾柱直徑)與材料的彈性一起確定了壓緊力。通過權利要求2的特征,可以以簡單方式實現(xiàn)電梯轎廂的制停,不 管電梯轎廂是在上行中,還是在下行中。此外,也可以通過相應設定縫 隙深度和槽深度而以簡單的方式保證不同運行方向具有不同的阻滯值。 最后,阻滯值應當在上行情況下不超過lg (g是重力加速度),這是因為 否則乘客會飛離電梯轎廂地板,結果會出現(xiàn)摔倒受傷的重大危險。為了在因故障而制動的情況下盡量減小導軌受損的危險,采納權利 要求3的特征是有利的。通過該措施,可以避免導軌承受壓力,在用一個剛性支架連接兩個 對應于不同導軌的壓力體時就可能會出現(xiàn)承受壓力的情況。另外,這樣 的制動裝置也適用于下述電梯,即電梯轎廂只在一個或兩個被固定于同 一井道壁的導軌上運行。通過權利要求4的特征,達到了壓力體一部分(對應于電梯轎廂的上行方向)的剛性減弱,結果,制動件的壓緊力在電梯轎廂的上行制動 中得以減小。由此一來,當在上行方向上制動時,得到了比較小的阻滯 作用,從而可以通過簡單的方式避免乘客飛離電梯轎廂的地板。通過權利要求5的特征得到了一個從結構上看很簡單的解決方案。 由此一來,可以通過簡單的方式在正常運行中按照距相應導軌的上 表面近的距離來保持制動件。在制動裝置被觸發(fā)的情況下,將可靠地使 滾柱接觸到導軌并使?jié)L柱開始轉動,由此一來,滾柱滾向縫隙的一頭并 被越來越緊地壓到導軌上并被夾緊,由此出現(xiàn)了電梯轎廂的制停。
現(xiàn)在,結合附圖來詳細描述本發(fā)明。其中 圖1示意表示根據本發(fā)明的制動件;
圖2以水平截面圖示意表示根據本發(fā)明的制動裝置或安全鉗; 圖3沿圖2的箭頭III方向示出了該制動裝置或安全鉗。
具體實施例方式
如圖2所示,導軌2具有通過腹板6與軌底7相連接的軌頭8。 在根據本發(fā)明的制動裝置或安全鉗中,設有呈滾柱9形狀的制動件,
在滾柱的兩個端面10上設有凸肩11 (參見圖1)。滾柱9的外周面起到
摩擦面12的作用。為此,它具有滾花結構或摩擦片,其被指定用于抵接
于導軌2上(參加圖2)。
圖,2以水平截面圖示出了本發(fā)明的制動裝置14。該制動裝置具有壓
力體19,它基本對應于U形,在這里,U形的兩腿16、 16'在其自由端
區(qū)內夾住導軌2。
在壓力體19的腿16上設有縫隙20,滾柱9被導入該縫隙。此外, 縫隙20具有槽21,該槽能容納滾柱9的摩擦面12 (參見圖l)。
滾柱9可轉動地保持在軸22上(圖2中未示出,參見圖3),該軸 穿過腿16中的缺口 23并被保持在支座25中。
支座25被彈簧28套住,該彈簧呈壓簧形式并且在朝向導軌2的方 向預緊壓滾柱9。彈簧28與螺線管(未示出)的作用相反,該螺線管由 一個監(jiān)測電梯轎廂速度的機構來控制。此外,當探測到電梯轎廂運行太 快時,對螺線管進行去勵磁。由此一來,彈簧28迫使支座25移動,進 而使?jié)L柱9移向導軌2,結果,該滾柱以其摩擦面12 (參見圖l)抵靠在 導軌2上(見圖3)并被帶動轉動。
滾柱9的軸22也可以被固定在常見的限速器的常規(guī)繩索上并被該繩 索帶入本身縮小的縫隙20中。因此,這種安全鉗適用于以電氣方式(通 過去勵磁的螺線管)或機械方式(通過繩索)被啟動。
當電梯轎廂下行時,滾柱9順時針轉動(在參見圖3時)。由此一來, 滾柱9在導軌2上滾動并且向上升。由于槽21和導軌2之間的距離朝上 縮小,所以該滾柱在槽21和導軌2之間被夾緊,結果,該滾柱在槽21 中摩擦并因而被制動,從而未示出的電梯轎廂被制停。在最終位置上, 摩擦面12 (見圖l)在位置41上(見圖3)接觸槽21,而在位置42上, 滾柱9的凸肩11 (見圖l)接觸槽21旁邊的縫隙20。在位置42上,槽 21的深度相應地大,從而摩擦面12 (見圖1)在那里未觸到槽21 (見圖 3)。通過這種方式,滾柱9的運動路程受到限制,但這對制動力沒有顯 著影響,這是因為在凸肩11區(qū)域內(見圖1)的摩擦相當小(凸肩是光 滑的)。通過相應設定槽21距導軌2的距離(見圖3),可以相應地預先 確定此時出現(xiàn)的阻滯作用。由于支座25可以擺動并且由于設有缺口 23, 所以滾柱9可以不受阻礙地沿縫隙20運動。當在上行中制動時,此時只需要比較小的制動力,滾柱9逆時針轉 動并因而向下滾動。縫隙20 (或者槽21)大致在中心具有凹陷31,用于確定失效靜止 位置。滾柱9通過勵磁的螺線管被拉入該失效靜止位置。此時,在導軌2 和滾柱9之間留有間隙。在圖3所示的實施形式中,為了減小壓力體19的剛性,在下部區(qū)域 內設有切口 32。這樣一來,在壓力體19的對應于上行的部分中產生了相 應減小的剛性,進而產生了比較小的滾柱9的壓緊力,結果,在制動時 出現(xiàn)了比較小的阻滯作用。后者也可以通過在凹陷31之上和之下相應不同地設計槽21的走向 來實現(xiàn)。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電梯轎廂的制動裝置或安全鉗,所述電梯轎廂在井道中沿垂直的導軌(2)運行,其中具有摩擦面(12)的制動件以可移動的方式被保持在所述制動裝置的安置于所述電梯轎廂上的壓力體(19)上,并且能使所述制動件從由保持件確定的失效靜止位置抵接到導軌(2)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件由滾柱(9)構成,所述滾柱的軸線的走向垂直于所述導軌(2)的縱向,所述滾柱的外周面呈摩擦面(12)的形式,并且所述滾柱以后縮的凸肩(11)被可移動地導入所述壓力體(19)的一個平行于對應導軌(2)延伸的縫隙(20)中,其中所述縫隙(20)具有用于容納所述滾柱(9)的摩擦面(12)的槽(21),所述槽(21)朝向至少一端具有縮小的距導軌(2)間距,從而所述滾柱(9)處于這樣的位置(位置41)上,即所述滾柱的摩擦面(12)一方面貼在所述導軌(2)上且另一方面抵靠在所述槽(21)中,所述滾柱(9)還處于這樣一個位置(位置42)上,即所述滾柱以其凸肩(11)抵靠在所述槽(21)旁邊的縫隙(20)處,從而防止所述滾柱(9)進一步移動,并且所述滾柱(9)與確定其失效靜止位置的保持件相連接。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動裝置或安全鉗,其特征在于,所述縫 隙(20)和所述槽(21)從確定所述失效靜止位置的凹陷(31)起向兩 側延伸。
3、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制動裝置或安全鉗,其特征在于,所 述壓力體(19)后夾住所述導軌(2)。
4、 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制動裝置或安全鉗,其特征在于,所 述壓力體(19)在所述縫隙(20)的本身朝下延伸部分的區(qū)域內具有一 個垂直于所述導軌(2)延伸的切口 (32)。
5、 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裝置或安全鉗,其特征 在于,所述保持件具有可擺動地安置的螺線管,并且所述滾柱(9)通過 彈簧(28)被預壓至對應的導軌(2)。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用于電梯轎廂的制動裝置或安全鉗,該電梯轎廂在井道中沿垂直的導軌(2)運行。為了能獲得簡單結構而提出,制動件由滾柱(9)構成,滾柱軸線的走向垂直于導軌(2)縱向,滾柱外周面以摩擦面(12)形式構成。滾柱以后縮的凸肩(11)被可移動導入在壓力體(19)的一個平行于對應導軌(2)延伸的縫隙(20)中,該縫隙(20)具有槽(21),該槽朝向至少一端具有縮小的距導軌(2)間距。滾柱(9)與確定其失效靜止位置的保持件相連接并且通過彈簧(28)被預壓至導軌(2)。當該保持件釋放滾柱(9)時,滾柱(9)被壓到導軌(2)上并且在導軌上滾動。結果,滾柱來到槽(21)的末端并在那里被緊夾住,從而出現(xiàn)了電梯轎廂的摩擦制動。
文檔編號B66B5/22GK101107190SQ200680002830
公開日2008年1月16日 申請日期2006年1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1月21日
發(fā)明者于爾根·卡納, 弗朗茨·約瑟夫·卡納 申請人:維托公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