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有安全裝置的升降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帶有安全裝置的升降機,其屬于升降機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近年來,隨著工業(yè)化腳步的逐漸加快,升降機已在工廠、建筑工地、煤礦等各行各業(yè)得到廣泛應用。但是由于普通升降機的結構簡單,升降機的運行僅僅通過一個啟動按鈕來完成,在升降機倉門沒有正常關閉時依然可以啟動運行,甚至一些升降機的升降臺沒有任何保護設施,在吵雜的工作環(huán)境中工人往往很難注意到運行當中的升降機而跌入升降井,從而釀成慘劇
發(fā)明內容
鑒于已有技術存在的缺陷,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安全可靠并簡單易行的帶有安全裝置的升降機,該升降機安全裝置在升降機倉門沒有正常關閉時無法啟動。當工人啟動主控電源后,升降機倉門如若仍然沒有正常關閉,則警報指示燈會閃亮報警,提醒工人正確操作。從而減少了升降機的事故隱患,保證了工人們的人身安全。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所采用的技術解決方案是帶有安全裝置的升降機,由升降機倉、動力系統(tǒng)、電控系統(tǒng)組成,升降機倉由升降臺、立柱以及護欄組成,立柱連接倉門,升降機倉內設有升降開關,升降開關設置在升降機倉內,立柱與升降機倉門的連接處設有接觸開關;接觸開關、升降開關通過線纜連接到電控系統(tǒng)上;接觸開關傳遞倉門開或關的狀態(tài)信號到電控系統(tǒng),控制升降開關斷開或連入動力系統(tǒng)。所述電控系統(tǒng)連接報警指示器,報警指示器顯示燈置于升降機倉內和護欄上。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所具有的有益效果為本發(fā)明在升降機的升降臺四周加有圍欄,對工人以及貨物都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升降機立柱以及倉門連接處安裝有接觸開關,當倉門沒有正常關閉時,接觸開關無法給出機構動作到位信號,致使升降梯無法啟動。主控開關與接觸開關以及報警指示燈裝置相連接,如若倉門沒有正常關閉,警報指示燈閃亮報警,提醒工人正確操作。使升降機安全安全事故不再屢屢發(fā)生,極大程度地保護了工人們及貨物的安全。
圖I為帶有安全裝置的升降機的結構簡圖。圖中1、升降機倉,2、升降臺,3、倉門,4、接觸開關,5、升降開關,6、護欄,7、報警指示器。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深入了解帶有安全裝置的升降機的結構,結合圖I說明如下
帶有安全裝置的升降機,其特征在于由升降機倉I、動力系統(tǒng)、電控系統(tǒng)組成,升降機倉I由升降臺2、立柱以及護欄6組成,立柱連接倉門3,升降機倉I內設有升降開關5,升降開關5設置在升降機倉I內,立柱5與升降機倉門3的連接處設有接觸開關4 ;接觸開關4、升降開關5通過線纜連接到電控系統(tǒng)上;接觸開關4傳遞倉門3開或關的狀態(tài)信號到電控系統(tǒng),控制升降開關5斷開或連入動力系統(tǒng)。所述電控系統(tǒng)連接報警指示器,報警指示器顯示燈置于升降機倉I內和護欄6上。
當倉門3沒有正常關閉時,升降機無法啟動。當倉門3正常關閉時,工人觸動升降開關5,升降機正常運行。如若倉門3沒有正常關閉,警報指示燈7閃亮報警,提醒工人正確操作。使升降機安全安全事故不再屢屢發(fā)生,極大程度地保護了工人們及貨物的安全。
權利要求
1.帶有安全裝置的升降機,其特征在于由升降機倉(I)、動力系統(tǒng)、電控系統(tǒng)組成,升降機倉(I)由升降臺(2)、立柱以及護欄(6)組成,立柱連接倉門(3),升降機倉(I)內設有升降開關(5),升降開關(5)設置在升降機倉(I)內,立柱(5)與升降機倉門(3)的連接處設有接觸開關(4);接觸開關(4)、升降開關(5)通過線纜連接到電控系統(tǒng)上;接觸開關(4)傳遞倉門(3)開或關的狀態(tài)信號到電控系統(tǒng),控制升降開關(5)斷開或連入動力系統(tǒng)。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帶有安全裝置的升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控系統(tǒng)連接報警指示器,報警指示器顯示燈置于升降機倉(I)內和護欄(6 )上。
全文摘要
帶有安全裝置的升降機,其屬于升降機技術領域。由升降機倉、動力系統(tǒng)、電控系統(tǒng)組成,升降機倉由升降臺、立柱以及護欄組成,立柱連接倉門,升降機倉內設有升降開關,升降開關設置在升降機倉內,立柱與升降機倉門的連接處設有接觸開關;接觸開關、升降開關通過線纜連接到電控系統(tǒng)上;接觸開關傳遞倉門開或關的狀態(tài)信號到電控系統(tǒng),控制升降開關斷開或連入動力系統(tǒng)。如若倉門沒有正常關閉,警報指示燈閃亮報警,提醒工人正常操作。使升降機安全安全事故不再屢屢發(fā)生,極大程度地保護了工人們及貨物的安全。
文檔編號B66B3/00GK102887408SQ20121040934
公開日2013年1月23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0月24日
發(fā)明者劉濤 申請人:沈陽創(chuàng)達技術交易市場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