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健身茶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飲料,一種以天然藥物為原料的健身茶。
目前人們飲用的茶雖有強心利尿作用,但無健身之功效,并且對胃有刺激,有胃病的人一般不宜飲用。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研制一種能補氣補血,安神益智,具有健身作用的健身茶。
解決方案如下將龍眼肉(干龍眼去外殼取內(nèi)肉)、桑椹(烘干)、大棗(去核)切絲或粉碎,按一定比例混合即成。
上述藥物的重量比可以是(依次)1∶1∶1;2∶1∶1;2∶2∶1;4∶3∶3。
用法1、作茶飲將本品倒入杯內(nèi)、用開水沖后加蓋少悶片刻,即可飲用。也可加糖少許,以甜為度。
2、作藥用將本品加水煎煮,取煮沸液溫服。
3、做液體飲料可將本品加水煎煮,取濾液加水加糖,還可以加入其它飲料副料制作。制作1公斤液體飲料所用本品應(yīng)在5-10克之間。
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據(jù)醫(yī)書記載,“龍眼肉有補養(yǎng)心脾,安神益智之功效,為益氣補血之妙品”;桑椹有滋陰補血之能,大棗可補脾益胃。此三味藥配為一方,即補氣血,又安神益智,對人體精氣神有補益之功效。病后虛弱者飲之可加快復(fù)元;體弱者飲之可增強體力;一般人飲之,可助消化,令人聰明。此三味藥性味均甘甜,無外味,又都是可食之物,無毒,無副作用。
本茶可作藥用,可作飲料,可代茶用,故取名“健身茶”。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以天然藥物為原料的健身茶,其特征在于將龍眼肉、桑椹(烘干)、大棗(去核)切絲或粉碎混合而成。
2.按照權(quán)利要求1所說的健身茶,其特征在于三種藥物的重量比可以是(依次)1∶1∶1;2∶1∶1;2∶2∶1;4∶3∶3。
3.按照權(quán)利要求1、2所說的健身茶,其特征在于用做液體飲料時,可將本品加水煎煮,取濾液加水加糖,還可以加入其它飲料副料制作;制作1公斤液體飲料所用本品應(yīng)在5-10克之間。
全文摘要
健身茶用天然藥物制作,主要用龍眼肉(干龍眼去外殼取內(nèi)肉)、桑椹(烘干)、大棗(去核)制作,將它們切絲或粉碎混合即可。此三味藥配為一方,既補氣血,又安神益智,對人體精氣神有補益之功效。
文檔編號A23F3/34GK1089438SQ93110019
公開日1994年7月20日 申請日期1993年1月9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1993年1月9日
發(fā)明者陳景耀 申請人:陳景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