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充氣飲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液體飲料范疇,特別涉及一種含有定壓下飽和的氧氣或二氧化碳氣的充氣飲料。
市售汽水飲料,亦稱碳酸飲料,通常是含有定壓下飽和的二氧化碳氣的主要由果汁、酸味劑、糖、鹽或其它允許的添加劑組成,例如,果汁汽水、果味汽水、防暑降溫鹽汽水、運動員飲料、可樂型汽水等,其優(yōu)點是清涼解渴,有的并能補充鹽份或其它能量;缺點是都含有糖份,有造成齲齒或代謝障礙的潛在危險。
礦泉水是深層地下水,含有豐富的特定礦物質和多種有益人體健康的微量元素,是近年來流行的回歸自然式無糖飲料,有取代碳酸飲料的趨勢,但礦泉水平淡無味也是一種不足。
有人推行飲用的純水,實際是蒸餾水或無離子水,僅能補充水份而已。
隨著社會發(fā)展,城市人口密度增加,空氣污濁,生活節(jié)奏加快,腦力、體力消耗增加,城市居民或多或少存在乏力、納呆、頭暈、耳鳴、視力和機體免疫力下降等一系列缺氧癥狀。
發(fā)達國家提倡定期吸氧,以改善內臟、呼吸、神經等系統功能,有利視力、美容、防癌并增強機體免疫功能。
國內外已相繼有“氧氣罐頭”、“氧吧”等供人們定期補充氧氣的商品或場所出現。
本發(fā)明的目的,就是針對上述已有技術的不足,設計一種或含氧或無糖的,口感價格可為公眾接受的新型充氣飲料。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通過如下技術方案實施的設計制造一種主要由飲料用水、定壓下飽和的可飲用氣體和含有或不含有添加劑組成的充氣飲料,其特征在于1.飲料用水可以是礦泉水或常規(guī)飲料用水,2.可飲用氣體可以是氧氣或二氧化碳氣。
上述的充氣飲料,所述的飲料用水是礦泉水,可飲用氣體是氧氣。
上述的充氣飲料,所述的飲料用水是礦泉水,可飲用氣體是二氧化碳氣。
上述的充氣飲料,所述的飲料用水是常規(guī)飲料用水,含有的添加劑可以是果汁、酸味劑、糖或糖的代用品、鹽或其它允許的添加劑,可飲用氣體是氧氣。
利用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可以制成含氧礦泉水、含二氧化碳氣礦泉水、含氧汽水、含氧代糖汽水、含氧鹽汽水、含氧運動員飲料、含氧可樂等一系列新型充氣飲料。
本技術方案具有如下優(yōu)點1.新穎提供了一種更新換代的兼具充氣飲料和/或礦泉水優(yōu)點的,口感能為公眾接受的新型充氣飲料。
2.有創(chuàng)造性含二氧化碳氣礦泉水極大改善了礦泉水的口感;含氧飲料可以提高智力助長兒童發(fā)育;改善成人健康狀況和作為冠心病、肺心病等的輔助治療劑。
尤其對高原缺氧地區(qū)人群,高負荷腦力勞動者如科研人員、作家、記者等,重體力勞動場所如煉鋼、礦山、水下作業(yè)等均有消除疲勞、改善體能的積極作用。
3.實用性強向液體飲料中充氣至定壓下飽和的技術,無論低溫、加壓、微孔噴氣、噴霧吸收等等,灌裝充氣飲料如易拉罐、耐壓玻璃瓶等等,都有成熟的現有技術可以借鑒。
4.價格不會增加,基本相當于現有技術的充氣飲料價格,可以為公眾接受,具有市場競爭力,可以作為現有技術的充氣飲料(如汽水)不充氣飲料(如礦泉水)的更新換代產品。
實踐證明,圓滿實現了本發(fā)明的預期目的。
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闡述實施例一制造含二氧化碳氣礦泉水1.取礦泉水經常規(guī)工藝過濾、消毒、滅菌;2.采用常規(guī)低溫或加壓工藝,將鋼瓶裝二氧化碳充入上述礦泉水中至達0.5~0.6ml CO2/1000ml礦泉水;3.常規(guī)工藝灌裝于易拉罐、耐壓玻璃瓶等容器中,經質量檢驗合格后包裝出廠。
實施例二制造含氧礦泉水1.取礦泉水經常規(guī)工藝過濾、消毒、滅菌;2.采用常規(guī)微孔噴氣或噴霧吸收工藝,將鋼瓶裝氧氣碳充入上述礦泉水中至達0.03~0.05g O2/100g礦泉水;3.常規(guī)工藝灌裝于易拉罐、耐壓玻璃瓶等容器中,經質量檢驗合格后包裝出廠。
實施例三制造含氧代糖汽水—適用于糖尿病人飲用1.取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飲料用水,經常規(guī)工藝過濾、消毒、滅菌;2.按協定汽水配方,添加水果原汁(如,桔子、菠蘿等)、酸味劑(如,檸檬酸等)、代糖(例如,甜葉菊制品等)、香精等,混勻;
3.采用常規(guī)微孔噴氣或噴霧吸收工藝,將鋼瓶裝氧氣碳充入上述汽水中至達0.03~0.05g O2/100g汽水;4.常規(guī)工藝灌裝于易拉罐、耐壓玻璃瓶等容器中,經質量檢驗合格后包裝出廠。
實施例四制造含氧鹽汽水-適用于高溫作業(yè)場所飲用1.取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飲料用水,經常規(guī)工藝過濾、消毒、滅菌;2.按協定汽水配方,添加水果原汁(如,桔子、菠蘿等)、酸味劑(如,檸檬酸等)、含碘食鹽、香精等,混勻;3.采用常規(guī)低溫或加壓吸收工藝,將鋼瓶裝氧氣碳充入上述鹽汽水中至達0.03~0.05g O2/100g鹽汽水;4.常規(guī)工藝灌裝于易拉罐、耐壓玻璃瓶等容器中,經質量檢驗合格后包裝出廠。
權利要求
1.一種主要由飲料用水、定壓下飽和的可飲用氣體和含有或不含有添加劑組成的充氣飲料,其特征在于1.1飲料用水可以是礦泉水或常規(guī)飲料用水,1.2可飲用氣體可以是氧氣或二氧化碳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氣飲料,其特征是所述的飲料用水是礦泉水,可飲用氣體是氧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氣飲料,其特征是所述的飲料用水是礦泉水,可飲用氣體是二氧化碳氣。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氣飲料,其特征是所述的飲料用水是常規(guī)飲料用水,含有的添加劑可以是果汁、酸味劑、糖或糖的代用品、鹽或其它允許的添加劑,可飲用氣體是氧氣。
全文摘要
一種主要由飲料用水、定壓下飽和的可飲用氣體和含有或不含有添加劑組成的充氣飲料,其中,飲料用水可以是礦泉水或常規(guī)飲料用水,可飲用氣體可以是氧氣或二氧化碳氣。可制成含氧礦泉水、含二氧化碳氣礦泉水、含氧汽水、含氧代糖汽水、含氧鹽汽水、含氧運動員飲料、含氧可樂等一系列新型充氣飲料??诟小r格,可以為公眾接受,可作為現有技術的汽水、礦泉水的更新換代產品。
文檔編號A23L2/52GK1132048SQ9511040
公開日1996年10月2日 申請日期1995年3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1995年3月28日
發(fā)明者管益增 申請人:管益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