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燒烤用調料液和制作加工方法及調料液的用法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魚肉制品燒烤用的調料液和其制作加工方法及調料液的用法,屬于調味品類。
目前,人們燒烤魚肉制品所用的調料多種多樣,有用基本的味精、鹽、酒、醬油、五香面等,還有胡椒粉等辣性調料,還有用甜性調料的這些調料燒烤的制品在提高人們的食欲的同時還存在調味單一、沒有保健作用的缺陷。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在提高人們食欲的同時還起到調節(jié)人體生理功能起保健作用的燒烤用調料液和其加工制作方法,以及該調料液的用法。
本發(fā)明的技術解決方案如下一種燒烤用調料液,包括有水、花椒,其特殊之處在于調料液還含有八角、良姜、肉桂、沙仁、白寇、草果、肉寇、丁香,其配比為每100kg水中配有1.8-3.0kg花椒,1.0-1.8kg八角,0.15-0.25kg良姜,2.0-3.0kg肉桂,0.18-0.30kg沙仁,0.10-0.25kg白寇,0.18-0.30kg草果,0.28-0.40kg肉寇,0.07-0.15kg丁香,即以上10種原料的重量配比為100∶(1.8-3.0)∶(1.0-1.8)∶(0.15-0.25)∶(2.0-3.0)∶(0.18-0.30)∶(0.10-0.25)∶(0.18-0.30)∶(0.28-0.40)∶(0.07-0.15),其中肉桂可用桂皮代替。
花椒、八角、良姜、肉桂具有去胃寒的作用;沙仁、白寇、草果、肉寇具有除濕健脾胃的作用,丁香起到活血行氣止通的作用,以上各種成分組合在一起做成調料液,燒烤出的魚肉制品可以起到調節(jié)人體生理功能的作用。
在以上各種原料的基礎上,再加入白芷、山萘、甘草、木香、香葉還可以起到消熱解毒,通鼻癥的作用,其配比為每100kg水中配有0.25-0.38kg白芷,0.25-0.38kg山萘,0.3-0.4kg甘草,0.30-0.48kg木香,0.3-0.48kg香葉,即其重量配比為100∶(0.25-0.38)∶(0.25-0.38)∶(0.3-0.4)∶(0.30-0.48)∶(0.3-0.48)。
本發(fā)明的調料液的加工制作方法如下加工制作方法包括配裝、加熱、混水、冷卻過濾,首先將除水、肉桂以外的其它原料按配比選取用一個紗布包好,放入所需水中,將肉桂按配比選取放入水中,然后將上述配液加熱燒開,燒開后的配液再加入水使燒開的配液變成茶黃色為止,冷卻過濾即得到所需燒烤用的調料液。
以上制作的調料液可用作各種魚肉制品燒烤時的調味品,用法如下將配制好的調料液與炒得黃脆并磨成細面的茴香、孜然一起用來調制魚肉制品,加入的調料液應使需燒烤的制品充分浸透,茴香、孜然面占需燒烤制品重量的0.05-0.15%,然后燒烤,所得燒烤制品清香爽口,具有調節(jié)人體生理功能的保健作用。
本發(fā)明制作的燒烤用的調料液含有多種藥物成分,用來調制燒烤魚肉制品,對人體生理功能具有調節(jié)保健作用,其制作加工方法簡單、實用,制作的調料液適合用作各種魚肉制品燒烤時的調味品,尤其適用于羊肉、里脊、小魚、雞塊。
下面結合實施例用來進一步說明本發(fā)明的配制、使用情況。
實施例1,100kg水對應配制2kg花椒,1.7kg八角,0.16kg良姜,2.8kg肉桂,0.2kg沙仁,0.24kg白寇,0.2kg草果,0.38kg肉寇,0.09kg丁香,將以上所取量值的花椒、八角、良姜、沙仁、白寇、草果、肉寇、丁香用紗布包好放入所取水中,再將所取肉桂直接放入水中,加熱燒開,燒開的配液中加入水使燒開的配液變成茶黃色為止,然后冷卻過濾即得所需調料液,該調料液調制燒烤的魚肉制品具有去胃寒、除濕健脾胃、活血行氣止痛等調節(jié)人體生理功能的作用。
實施例2,該實施例1的區(qū)別在于各原料的配比不同,100kg水對應配制2.8kg花椒,1.2kg八角,0.22kg良姜,2.2kg肉桂,0.28kg沙仁,0.12kg白寇,0.28kg草果,0.3kg肉寇,0.13kg丁香。
實施例3,該實施例是在實施例1或實施例2的基礎上再加上白芷、山萘、甘草、木香、香葉,其配比為100kg水配0.28kg白芷,0.36kg山萘,0.32kg甘草,0.46kg木香,0.32kg香葉,配制出的調料液同樣具有實施例1所達到的效果,并且還具有消熱解毒的作用。
實施例4,該實施例是在實施例1或實施例2的基礎上再加上白芷、山萘、甘草、木香、香葉,其配比為100kg水配0.36kg白芷,0.28kg山萘,0.38kg甘草,0.35kg木香,0.46kg香葉。
實施例5,用實施例1至4中任一種調料液調制里脊肉或羊肉,取100kg切好的里脊肉或羊肉,0.10kg炒得黃脆并磨成細面的孜然茴香面,加入調料液使需燒烤制品充分浸透均勻即可,還可加入細鹽、味精等調味品,使效果更好。
本發(fā)明制作的調料液適合調制各種魚肉、禽類制品。
權利要求
1.一種燒烤用調料液,包括有水、花椒,其特征在于調料液還含有八角、良姜、肉桂、沙仁、白寇、草果、肉寇、丁香,其配比為100kg水中配有1.8-3.0kg花椒,1.0-1.8kg八角,0.15-0.25kg良姜,2.0-3.0kg肉桂,0.18-0.30kg沙仁,0.10-0.25kg白寇,0.18-0.30kg草果,0.28-0.40kg肉寇,0.07-0.15kg丁香。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燒烤用調料液,其特征在于還包含有白芷、山萘、甘草、木香、香葉,其配比為每100kg水中配有0.25-0.38kg白芷,0.25-0.38kg山萘,0.3-0.4kg甘草,0.30-0.48kg木香,0.3-0.48kg香葉。
3.權利要求1所述的燒烤用調料液的加工制作方法,包括配裝、加熱、混水、冷卻過濾,其特征在于所述配裝為將除水、肉桂以外的其它原料按配比選取用紗布包好,放入所需水中,將肉桂按配比選取直接放入水中,所述混水為在加熱工序燒開的配液中加入水使燒開的配液變成茶黃色為止。
4.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料液的用法,其特征在于將配制好的調料液與炒得黃脆并磨成細面的茴香、孜然一起用來調制需燒烤的魚肉制品,茴香、孜然面占需燒烤制品重量的0.05-0.15%,加入的調料液應使需燒烤制品充分浸透。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調料液和其制作加工方法及其用法,屬調味品類。本發(fā)明的調料液含有水和花椒外主要還含有八角、良姜、肉桂、沙仁、白寇、草果、肉寇、丁香,其重量配比為100∶(1.8-3.0)∶(1.0-1.8)∶(0.15-0.25)∶(2.0-3.0)∶(0.18-0.30)∶(0.10-0.25)∶(0.18-0.30)∶(0.28-0.40)∶(0.07-0.15),制成的調料液燒烤的魚肉制品對人體生理功能具有調節(jié)保健作用。
文檔編號A23L1/221GK1166293SQ9611581
公開日1997年12月3日 申請日期1996年5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1996年5月26日
發(fā)明者谷訓強 申請人:谷訓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