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人造椎體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總體涉及治療各種類型的脊柱病癥的設備和外科方法。更具體 而言,本發(fā)明涉及推體置換和用于實施此種置換的程序。
背景技術:
脊柱具有四個自然彎曲;兩個是脊柱前凸的,兩個是脊柱后凸的。 頸彎曲部和腰彎曲部是脊柱前凸的,而胸彎曲部和骶彎曲部是脊柱后凸 的。盡管當身體運動時脊柱的這些彎曲部幫助分布機械應力,但是在有 極限曲率的地方仍會出現(xiàn)病況。例如,盡管脊柱的上部或胸部區(qū)域通常
向前彎曲,但如果彎曲超過50。,則它被認為是異常的或"脊柱后凸的"。 脊柱前凸是腰部脊柱的正常脊柱前凸曲率的異常增加;過度脊柱前凸會 導致下背極度向內(nèi)彎曲。
用于治療脊柱病況或異常的技術、器械和移植適合解決可由于外 傷、疾病或先天性影響而發(fā)生的許多形式的脊柱損傷和畸形。脊柱畸形 的一種類型是駝背,其涉及脊柱朝著身體的前部脫垂,這常常是由推體 自身的破壞所導致。
幾種事例可扭曲脊柱,導致例如增強性駝背或過度脊柱前凸這樣的 病況。由于脊柱的自然傾向是彎曲,因此其任何組成部分或支撐結構中 的脆弱部位均可導致此類病況。例如,病變胸推通常首先是破碎其向前 的邊緣,從而增加了脊柱后凸彎曲??梢栽斐蛇@樣狀況的疾病包括癌癥、 結核病、脊柱骨軟骨病(Scheuermann's disease )、以及一些種類的關 節(jié)炎。健康推骨可因為例如在撞車中的快速減速性損傷,而造成向前骨 折。骨質疏水>也可以導致這樣的病況。由于這些病況和它們的潛在病因 之一,可能必須考慮推體置換。
在由于上述原因而必需對推體的至少一部分進行置換時,現(xiàn)有技術 涉及用可聚合糊劑或骨移植物重建推體的所述部分,所述可聚合糊劑或 骨移植物經(jīng)常被模制以使它形成完整堆體的形狀。經(jīng)常使用例如從髂骨 抽出的自體骨來橋接空間。可聚合糊劑可包括PMMA骨接合劑。也開
發(fā)出了各種人造裝置以解決脊柱的各個部分的結構損壞。
盡管存在置換受損和/或病變的推體的需要,所述受損和/或病變推 體導致各種脊柱疾病或者是各種脊柱疾病的結果,但是現(xiàn)有裝置和技術 具有若干種缺陷。它們通過在整個病變區(qū)段產(chǎn)生融合而形成以提供相鄰 推體之間的支撐,由此消除脊柱的移動。除了減小脊柱的運動范圍之夕卜, 這也會導致融合部位之上和之下的脊柱關節(jié)的早衰。它們也需要在脊柱 的前面或后面附加器械以將它們固定就位。
在一個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人造推體,其消除或減輕了現(xiàn)有裝 置和技術的至少一些缺陷。
發(fā)明內(nèi)容
在一個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用于置換脊柱內(nèi)自然生長的推體的推體。
因而,在一個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人造推體,其包括
-上部分和下部分,所述上部分和下部分均具有上表面和下表面以 及側面;
-所述下部分的上表面與所述上部分的下表面接觸并且形狀接合;
-所述上部分的上表面和所述下部分的下表面具有一個或多個接 合裝置以接合相鄰的脊柱結構。
當結合附圖考慮時將更全面地理解和更好地領悟本發(fā)明的各種目 標、特征及其它優(yōu)點,在附圖中相似的參考符號在所有幾個視圖中標示 相同或類似的部件。
圖1 (a) - (g)示出了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的各種視圖。
圖2示出了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方式的側視圖。
圖3示出了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方式的立體圖。
圖4 (a) - (d)示出了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的各種視圖。圖5 (a) - (c)示出了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的各種視圖。 [16]圖6 (a) - (c)示出了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的各種視圖。 [17圖7示出了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方式的側視圖。 [18圖8示出了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方式的側視圖。 [19圖9示出了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方式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20為了更全面地理解本發(fā)明,現(xiàn)在將通過例子并參考附圖對其進行描 述,其中圖l-9示出了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翼件組40和40,的單獨翼件設計成用于防止推體擠出。它們朝它們
后方和人造推體的后方逐漸變細,但是沿它們前表面與推體成垂直角 度。它們用于防止人造推體的彎曲狀前表面的懸突,這防止了向后遷移。
如圖3所示,部分12,的多孔容器45,和46,以及部分12的多孔容器 45和46 (未示出)沿著部分12的側表面19和21以及部分12,的側表 面19,和21,分別位于彎曲狀表面20或20,之后。容器45、 46、 45,和46, 作用為外壁上具有小穿孔的中空室。所述室在其上端和下端敞開以允許 插入物質,從而促進骨的生長。多孔容器容納該骨生長物質,以便有助 于以受控方式局部地釋放骨生長物質,從而促使骨主動生長進穿孔內(nèi)并 抵住患者受體的脊柱內(nèi)部的正常骨穩(wěn)定人造推體。多孔容器可擱置在位 于人造推間盤端板內(nèi)的類似容器附近。可以理解的是人造推體10或10, 的外表面也可以包括促進骨向內(nèi)生長的各種物理特征,例如微孔或帶凹 痕的表面、多個銷,肋等,從而將假體錨固在脊柱內(nèi)的合適位置。各種 其他這樣的錨固裝置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是已知的。
在另一實施方式中,在推體10的一個部分中的成組的穩(wěn)定翼件40 和40,和/或容器45、 46、 45,及46,可部分地或完全地由凹陷或凹槽代替, 如圖4、 5和6中所示。這些凹陷用作適于接收在所述凹陷內(nèi)的人造推 弓根的插入點。推弓根是推骨的神經(jīng)弓的每一側的一部分。它將層狀體 和推體連接起來。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方式中,人造推弓根可以是中空 的,以允許在其內(nèi)部放置鉆孔器,所述鉆孔器用于鉆穿凹陷進入人造推 體內(nèi)。然后螺釘可插入穿過推弓根,從而緊固到人造推體內(nèi)并且將推弓 根固定地抵靠住人造推體。如圖6 (a)所示,提供一種位于人造推弓根 61內(nèi)的推弓根緊固件60,所述人造推弓根擱置在推體70的凹槽或開孔 65內(nèi)(也參見圖6 (b)和6 (c))。從圖6(a)中還可以看出,鉆頭61 推進到推體70的側表面內(nèi)。
在又一實施方式中,如圖5所示,開孔或凹陷可以進一步延伸到形 成推弓根緊固件插孔或套管的推體的一部分內(nèi),所述插孔或套管并不需 要如圖6所示地被鉆孔。如圖5(a)、 5(b)和5(c)中所示,插孔80 的角度被確定成與推體85的側面相切以大體從一個側表面朝著人造推 體的前表面或朝著前部的中線交叉。插孔80可在其壁上具有螺紋以接 收適合尺寸的螺紋緊固件。插孔或推弓根螺釘套管可實施為推體的挖空 部分,或者可制造成如圖5所示組裝到人造推體內(nèi)的獨立部件。
如圖4(a) -4(d)所示,插孔或推弓根螺釘套管IOO可制造為獨
立部件并且被組裝到人造推體內(nèi)。從套管的上表面和下表面隆突的柱
102和104可作用為凹入人造推體內(nèi)部的樞軸(如圖1 (d)中所示), 使得推弓根套管100可繞柱旋轉。這允許推弓根螺釘套管100從不同角 度容納推弓根螺釘(如圖l(d)所示)。堆弓根螺釘插孔的外端部擴大, 以便人造推弓根可以插入其內(nèi),從而相對于插孔和人造推體將其鎖定就 位。
從推弓根螺釘插孔的上表面和下表面隆突的柱可嵌入到在人造稚 體內(nèi)從前到后延伸的凹槽內(nèi)。所述凹槽提供了一個軌道,推弓根套管可 沿著該軌道相對于人造推體向前或向后移動,同時維持繞柱的角運動。
所述凹槽可向內(nèi)或向外(從前到后)傾斜一定角度,從而當人造推 弓根被固定到人造推體時就可防止它們向前或向后移動??梢栽O想到除 了將人造推弓根連接到人造推體之外,它們也可直接地或間接地從后面 彼此連接。該附加連接防止人造推弓根沿著它們的、位于推體任一側上 并指向相反方向的凹槽內(nèi)部的柱滑動。
另外,構建在人造推體的壁內(nèi)的獨立矩形隔室可容納包含推弓根螺 釘套管的凹槽。該矩形殼體可通過兩個在每一端突進其內(nèi)的側軌道連接 到人造推體。側軌道(凹槽內(nèi)的突舌)防止殼體突伸到人造推體的外部 或內(nèi)部,但是允許殼體在人造推體的壁內(nèi)向上和向下移動。這在圖4b 和4d中示出。
側軌道可朝著人造推體的中間向內(nèi)或朝著側面向外(從上向下)傾 斜一定角度,從而當人造推弓根被固定到人造推體時就可防止矩形隔室 移動??梢栽O想到除了人造推弓根連接到人造推體之外,它們可直接地 或間接地從后面彼此連接。該附加連接防止人造推弓根和它們的相應矩 形殼體在位于人造推體任一側的、指向相反的軌道上向上或向下滑動。
人造推體可與人造推間盤一起使用以重建脊柱中的多級。它可被制 造成各種寬度、高度和深度。
盡管參考某些特定實施方式描述了本發(fā)明,但在不脫離本文所述的 本發(fā)明的目的和范圍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會清楚其各種改 型。在此通過引用方式將上述所有參考文獻的全部公開內(nèi)容納入本申 請。
權利要求
1.一種人造椎體,其包括-上部分和下部分,所述上部分和所述下部分各自均具有上表面和下表面以及側面;-所述下部分的上表面與所述上部分的下表面接觸并且形狀接合;-所述上部分的上表面和所述下部分的下表面具有一個或多個接合裝置以接合相鄰的脊柱結構。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推體,其中所述形狀接合由一個或多個 接合裝置提供。
3. 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推體,其中所述接合裝置包括具有齒狀 配合表面的所述下部分的上表面和所述上部分的下表面。
4. 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推體,其中所述接合裝置進一步包括從 所述部分之一延伸到另 一個所述部分的一個或多個螺釘。
5. 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推體,其中所述上部分和下部分關于矢 狀面的相對位置能夠通過釋放和重新接合所述接合裝置而改變。
6. 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推體,其中所述推體的前表面關于冠狀 面是凸形彎曲的。
7. 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推體,其中所述推體的后表面大體是平 坦的。
8. 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推體,其中所述上部分的上表面或所述 下部分的下表面中的至少 一個包括接合相鄰人造表面的裝置。
9. 根據(jù)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推體,其中所述推體包括向 外延伸的翼件以接合相鄰的骨結構。
10. 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推體,其中所述翼件是可延伸的。
11. 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推體,其中所述推體包括一個或多個調(diào)節(jié)螺釘以延伸所述翼件。
12. 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推體,其中所述翼件設置在所述推體 的側面上。
13. 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推體,其中所述推體的一個或多個外 表面包括一種或多種物理和/或化學的骨生長促進劑。
14. 根據(jù)權利要求13所述的推體,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外表面包 括用于容納和釋放一種或多種骨生長促進化合物的容器。
全文摘要
一種人造椎體,包括上部分和下部分,其中所述部分能夠形狀接合。上部分和下部分關于矢狀面的相對位置能夠改變。所述人造椎體也包括用于接合相鄰脊柱結構以將椎體定位在脊柱內(nèi)的一個或多個裝置。
文檔編號A61F2/44GK101180011SQ200680015153
公開日2008年5月14日 申請日期2006年5月2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5月2日
發(fā)明者R·約翰·赫爾伯特, 拉利·塞科, 斯特凡·J·迪普萊西 申請人:活動脊柱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