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工具,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用于建筑裝修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
背景技術:
目前我國商品住宅市場主要產(chǎn)品是“毛坯房”,即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直接向購房者銷售 “毛坯房”,而由購房者自行裝修。通常一個購房者從買房到設計、裝修,往往要花去數(shù)月時間,待到再住進新房安頓下來,往往要花上一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此外,由于各購房者因裝修形式和時間不統(tǒng)一,“毛坯房”交付的住宅樓分戶裝修經(jīng)常持續(xù)幾年時間。此外,裝修過程中不可避免會產(chǎn)生大量的粉塵、噪音和刺激性氣味,給已入住家庭的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并容易產(chǎn)生鄰里矛盾。并且,在對“毛坯房”進行二次裝修過程中,往往會大拆大改,從而產(chǎn)生大量建筑垃圾(據(jù)統(tǒng)計,平均每戶裝修產(chǎn)生的建筑垃圾達到2噸),對房屋的拆改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結構抗震性能,帶來漏水、漏電甚至火災等方面的隱患。正是由于“毛坯房”在分戶裝修時,存在資源、能源、材料上的浪費較大、污染非常嚴重、擾民現(xiàn)象更是特別嚴重等問題,出現(xiàn)了 “精裝修房”銷售。這些精裝修房由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在購房者入住前統(tǒng)一裝修,購房者在購房后可以直接入住,省去了裝修的麻煩。在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統(tǒng)一對“毛坯房”進行裝修時,裝修材料的二次加工都由技術工人在施工現(xiàn)場進行,原材料、加工余料、現(xiàn)場加工機具、電線等直接堆放在施工操作面。在該裝修方式中,存在以下問題裝修材料手工加工對工人的技術要求高,手工作業(yè)精度低且質(zhì)量不穩(wěn)定;加工機具、電線拖拉混亂,對產(chǎn)品保護影響大;材料加工垃圾排放多,施工文明控制困難;加工余料再利用情況差。此外,也有少量采用夾心彩鋼板搭設活動房對裝修材料進行的二次加工的工藝, 通過集中式廠區(qū)進行材料加工。然而該方法由于采用臨時彩鋼板房的加工區(qū)搭設方式,不能實現(xiàn)多次轉(zhuǎn)移,占地大且建設速度慢,成本高昂,既無法適應大規(guī)模裝修施工狀況的快速周轉(zhuǎn),也不能適應小批量裝修施工的建設成本要求。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針對現(xiàn)有建筑裝修材料無法實現(xiàn)批量的二次加工及成本高昂的缺陷,提供一種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包括集裝箱式主體及位于所述集裝箱式主體內(nèi)的木工圓盤鋸,所述集裝箱式主體包括框架及固定在所述框架上的頂板、底板及側壁,其中至少一個側壁具有開啟結構,所述木工圓盤鋸固定于集裝箱式主體的底板,所述集裝箱式主體的框架上具有吊裝結構及固定到集裝箱拖車的結構。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中,所述木工圓盤鋸位于底板的加工區(qū),所述加工區(qū)的底板上設置有防護層。[0009]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中,所述集裝箱式主體的側壁包括位于該集裝箱式主體長度方向的前側壁及后側壁、位于該集裝箱式主體寬度方向的左側壁和右側壁,其中所述開啟結構位于前側壁側壁,該所述前側壁由篷布及拉接件構成。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中,所述木工圓盤鋸位于底板中央并沿集裝箱式主體的長度方向設置。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中,所述集裝箱式主體的側壁的內(nèi)側固定有強電配電箱,所述強電配電箱與側壁外側的電路外接口相連,所述集裝箱式主體內(nèi)架設有一端連接到強電配電箱、另一端連接到木工圓盤鋸上方的電源線。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中,所述集裝箱式主體的框架包括位于頂端的頂梁、位于底端的底梁及連接在底梁和頂梁間的立柱,所述頂板固定在頂梁上,所述底板固定在底梁上,所述側壁固定在立柱上。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中,所述側壁及頂板上包括保溫結構層。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中,所述集裝箱式主體的側壁上固定有工具箱。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中,所述集裝箱式主體具有標準集裝箱的尺寸。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中,所述集裝箱式主體的側壁上固定有白板。本實用新型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可達到以下有益效果通過集裝箱式的加工平臺,實現(xiàn)裝修材料集中加工,提高材料精度,并且該加工平臺可使用集裝箱拖車直接運送,搬運方便。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實施例的平面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實施例的垂面的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實施例的右側立面的示意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實施例的后側立面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現(xiàn)對照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4所示,是本實用新型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實施例的示意圖。該木工加工平臺包括集裝箱式主體及位于該集裝箱式主體內(nèi)的木工圓盤鋸105,其中該集裝箱式主體包括框架及固定在框架上的頂板、底板及側壁。上述側壁中至少一個側壁具有開啟結構, 從而操作人員可以通過該開啟結構進入集裝箱式主體內(nèi)進行木工加工操作。木工圓盤鋸 105固定于集裝箱式主體的底板。在集裝箱式主體的框架包括吊裝結構及與集裝箱拖車相固定的結構,從而便于將整個加工平臺吊裝到集裝箱拖車,便于整個加工平臺的移動。在本實施例中,木工圓盤鋸105下方的底板上鋪設有防護鋼板,該防護鋼板的尺寸大于木工圓盤鋸的尺寸。由于集裝箱式主體的底板通常為木質(zhì)結構,因此加工原材料可能會對底板構成傷害,例如留下劃痕等,防護鋼板采用2mm鋼板,可有效避免底板損壞。在實際應用中,也可將集裝箱式主體的底板整體鋪設鋼板,從而可有效避免底板損壞。上述集裝箱式主體的側壁包括位于該集裝箱式主體長度方向的前側壁及后側壁、 位于該集裝箱式主體寬度方向的左側壁和右側壁。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位于側壁的開啟結構位于前側壁,該前側壁由篷布110及拉接件111構成。在進行木工加工操作時,將拉接件111支起,從而篷布110完全打開,操作人員可進入集裝箱式主體內(nèi)。當然,在實際應用中,上述開啟結構也可適用軌道推拉門等結構代替。此外,為了保證操作環(huán)境的光線,可在后側壁上設置窗體120,并可在集裝箱式主體的頂板設置吸頂燈118。在上述的木工加工平臺中,木工圓盤鋸105設置于集裝箱式主體底板的中央,并沿集裝箱主體的長度方向設置(即鋸輪轉(zhuǎn)軸垂直于集裝箱主體的長度方向),便于操作人員進行木工加工操作。在上述的木工加工平臺中,集裝箱式主體的側壁上固定有工具箱103,用于放置木工加工操作中使用的其他工具。在本實用新型中,集裝箱式主體內(nèi)部的木工圓盤鋸105的電源來自側壁的強電配電箱108,該強電配電箱108固定在側壁上并與側壁外側的電路外接口 109相連。從強電配電箱108接出的電源線直接經(jīng)由頂板下表面連接到木工圓盤鋸105上方。在集裝箱式主體的側壁內(nèi)壁上還可設置一個白板115 (帶磁性夾),從而可以放置工單或者記錄加工規(guī)格、數(shù)量等數(shù)據(jù)。上述的集裝箱式主體的框架包括位于頂端的頂梁、位于底端的底梁及連接在底梁和頂梁間的立柱,頂板固定在頂梁上,底板固定在底梁上,側壁固定在立柱上。該集裝箱式主體具有標準集裝箱的尺寸,例如可直接使用集裝箱改造而成。在上述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中,為了保證舒適性,可在側壁及頂板設置保溫結構層107,例如在側壁及頂板的內(nèi)壁貼附50mm巖棉保溫板等。上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了描述,但是本實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
,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
僅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啟示下,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宗旨和權利要求所保護的范圍情況下,還可做出很多形式,這些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之內(nèi)。
權利要求1.一種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其特征在于包括集裝箱式主體及位于所述集裝箱式主體內(nèi)的木工圓盤鋸,所述集裝箱式主體包括框架及固定在所述框架上的頂板、底板及側壁, 其中至少一個側壁具有開啟結構,所述木工圓盤鋸固定于集裝箱式主體的底板,所述集裝箱式主體的框架上具有吊裝結構及固定到集裝箱拖車的結構。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木工圓盤鋸位于底板的加工區(qū),所述加工區(qū)的底板上設置有防護層。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集裝箱式主體的側壁包括位于該集裝箱式主體長度方向的前側壁及后側壁、位于該集裝箱式主體寬度方向的左側壁和右側壁,其中所述開啟結構位于前側壁側壁,該所述前側壁由篷布及拉接件構成。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木工圓盤鋸位于底板中央并沿集裝箱式主體的長度方向設置。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集裝箱式主體的側壁的內(nèi)側固定有強電配電箱,所述強電配電箱與側壁外側的電路外接口相連,所述集裝箱式主體內(nèi)架設有一端連接到強電配電箱、另一端連接到木工圓盤鋸上方的電源線。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集裝箱式主體的框架包括位于頂端的頂梁、位于底端的底梁及連接在底梁和頂梁間的立柱,所述頂板固定在頂梁上,所述底板固定在底梁上,所述側壁固定在立柱上。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側壁及頂板上包括保溫結構層。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集裝箱式主體的側壁上固定有工具箱。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集裝箱式主體具有標準集裝箱的尺寸。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集裝箱式主體的側壁上固定有白板。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集中式木工加工平臺,包括集裝箱式主體及位于所述集裝箱式主體內(nèi)的木工圓盤鋸,所述集裝箱式主體包括框架及固定在所述框架上的頂板、底板及側壁,其中至少一個側壁具有開啟結構,所述木工圓盤鋸固定于集裝箱式主體的底板,所述集裝箱式主體的框架上具有吊裝結構及固定到集裝箱拖車的結構。本實用新型通過集裝箱式的加工平臺,實現(xiàn)裝修材料集中加工,提高材料精度,并且該加工平臺可使用集裝箱拖車直接運送,移動方便。
文檔編號B27B5/00GK201979563SQ20102068727
公開日2011年9月21日 申請日期2010年12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2月29日
發(fā)明者張洪輝, 李倬 申請人:萬科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