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車輛管理設備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停車場管理控制系統(tǒng)用車位。
背景技術:
隨著汽車大批量進入家庭,停車難成為困擾城市交通的大難題。由于城市土地資源越來越匱乏和昂貴,居民社區(qū)汽車停車位少,停車場管理控制系統(tǒng)落后,司機亂停車現(xiàn)象嚴重,車主開車在現(xiàn)場找車位,往往效率很低,也容易引發(fā)停車場交通阻塞,如何設計一種停車位使得停車場管理控制系統(tǒng)優(yōu)化是本領域技術人員亟待解決的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解決現(xiàn)有技術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停車場管理控制系統(tǒng)用車位。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停車場管理控制系統(tǒng)用車位,包括停車位本體,所述停車位本體一側(cè)設置柱體,所述柱體為液壓伸縮桿,柱體上方設置停車板,停車板表面設置輪卡槽,所述輪卡槽內(nèi)安裝壓力開關,壓力開關連接電池,電池連接指示燈,指示燈連接壓力開關,停車板邊緣設置護欄,停車板下端固定設置減震彈簧,停車板一側(cè)鉸接設置斜板。
本實用新型柱體均勻分布于停車位本體一側(cè),數(shù)量至少為兩個,一側(cè)設置柱體較兩側(cè)設置柱體能減少了停車時碰撞柱體的概率,方便停車,輪卡槽用于固定輪胎,護欄連接于停車板周邊,在移動車體時護欄可平鋪放下不影響車體移動,在車體??繒r有能方便立起,避免車移位,液壓升降沖擊力小,可在不使用時伸縮,縮小空間占用體積,使用時伸張,將停車板上升至所需要到高度,減震彈簧起到減震作用,進一步避免了汽車在升降過程中的震動,指示燈亮起時,可提示司機車??康轿?,本實用新型充分利用空間,車輛都出入方便,減少了停車廠建造的使用面積,合理利用了停車位上空空間。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另一個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中指示燈連接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說明,實施例僅用來說明本實用新型,并不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如圖1、3所示的一種停車場管理控制系統(tǒng)用車位,包括停車位本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停車位本體1一側(cè)設置柱體4,柱體4均勻分布于停車位本體1一側(cè),數(shù)量至少為兩個,一側(cè)設置柱體較兩側(cè)設置柱體能減少了停車時碰撞柱體的概率,方便停車,柱體4上方設置停車板2,停車板2表面設置輪卡槽6,停車板2邊緣設置護欄5。輪卡槽6用于固定輪胎,護欄5鉸接于停車板周邊,在移動車體時護欄5可平鋪放下不影響車體移動,在車體??繒r有能方便立起,避免車移位。
停車板2下端固定設置減震彈簧3,減震彈簧3起到減震作用,進一步避免了汽車在升降過程中的震動。
停車板2一側(cè)鉸接設置斜板7,斜板7可拆卸,停車板2和斜坡7上均一體設置防滑凹凸紋8。
輪卡槽6內(nèi)安裝壓力開關13,壓力開關13連接電池11,電池11連接指示燈12,指示燈12連接壓力開關13,指示燈12安裝于容易看到的地方,當車輪進入到輪卡槽6內(nèi),指示燈亮起時,可提示司機車停靠到位。
如圖2、3所示的一種停車場管理控制系統(tǒng)用車位,包括停車位本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停車位本體1一側(cè)設置柱體4,柱體4均勻分布于停車位本體1一側(cè),數(shù)量至少為兩個,一側(cè)設置柱體較兩側(cè)設置柱體能減少了停車時碰撞柱體的概率,方便停車,柱體4上方設置停車板2,停車板2表面設置輪卡槽6,停車板2邊緣設置護欄5。輪卡槽6用于固定輪胎,護欄5鉸接于停車板周邊,在移動車體時護欄5可平鋪放下不影響車體移動,在車體??繒r有能方便立起,避免車移位。
柱體4為液壓伸縮桿,液壓升降沖擊力小,可在不使用時伸縮,縮小空間占用體積,使用時伸張,將停車板上升至所需要到高度,控制器10設置于柱體4上,控制器10通過液壓站9控制液壓伸縮桿。
停車板2下端固定設置減震彈簧3,減震彈簧3起到減震作用,進一步避免了汽車在升降過程中的震動。
停車板2一側(cè)鉸接設置斜板7,斜板7可拆卸,停車板2和斜坡7上均一體設置防滑凹凸紋8。
輪卡槽6內(nèi)安裝壓力開關13,壓力開關13連接電池11,電池11連接指示燈12,指示燈12連接壓力開關13,指示燈12安裝于容易看到的地方,當車輪進入到輪卡槽6內(nèi),指示燈亮起時,可提示司機車??康轿?。
本實用新型未指出的結構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所應當知曉的常用結構,本實用新型未指出的連接方式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所應當知曉的常用連接方式。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是對本實用新型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專業(yè)的技術人員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nèi)容加以變更或改型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是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內(nèi)容,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zhì)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改型,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