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車輛的鎖定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大體涉及車輛的鎖定裝置,具體地說,涉及車輛發(fā)動機罩的鎖定裝置。
已經知道有各種鎖定裝置用于機動車發(fā)動機罩的鎖定。通常,發(fā)動機罩通過一鎖鉤被限制在關閉位置,這種鎖鉤可在車輛的前部或者通過杠桿和纜索結構從車輛的內部被機械裝置釋放。
眾所周知,用于鎖定發(fā)動機罩的裝置存在這樣的缺點,即發(fā)動機罩除了在鎖被鑰匙打開的時候,通常是鎖定的。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改進的發(fā)動機罩鎖定裝置,它克服了現(xiàn)有技術中的缺點。
因此,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車輛發(fā)動機罩鎖定裝置,其使用在具有一發(fā)動機罩限制鎖鉤的車輛上,該鎖鉤與一可被使用者操作的釋放杠桿相連,所述鎖定裝置包括一可被使用者驅動的鎖定機構;和一連接組件,其將所述使用者可驅動鎖定機構與鎖鉤相連,所述連接組件被布置在所述鎖鉤和所述使用者可驅動鎖定機構之間,從而當所述鎖定機構被鎖定時,所述連接組件限制所述鎖鉤,因此即使在操縱所述釋放杠桿的情況下,所述鎖鉤也不能移動。
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車輛發(fā)動機罩鎖定裝置,其使用在具有用于將發(fā)動機罩限制在關閉位置卻未被鎖定的狀態(tài)下的裝置的車輛上,所述鎖定裝置包括一使用者可驅動鎖定機構,該鎖定機構可使發(fā)動機罩選擇性地被鎖定在關閉狀態(tài),而在車輛運行的過程中,保持發(fā)動機罩處于非鎖定的關閉狀態(tài)。
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使用者可驅動鎖定機構與一車輛安全系統(tǒng)相連,并可在車輛安全系統(tǒng)被開啟時自動地操作將發(fā)動機罩鎖定在關閉狀態(tài),而在車輛安全系統(tǒng)被解除時自動操作開啟發(fā)動機罩。
另外,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使用者可驅動鎖定機構包括一驅動器。
而且,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使用者可驅動鎖定機構具有一可鎖定的手動開啟機構。
本發(fā)明將在下列結合附圖的詳細描述中變得更加清楚明了。其中
圖1為簡化示意圖,示出了安裝在機動車內的根據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構成和運行的一種發(fā)動機罩鎖定裝置。
圖2A為簡化視圖,示出了處于第一操作位置的圖1中的發(fā)動機罩鎖定裝置,其中機動車發(fā)動機罩未被鎖定。
圖2B為簡化視圖,示出了處于第二操作位置的圖1中的發(fā)動機罩鎖定裝置,其中機動車發(fā)動機罩被鎖定。
圖2C為簡化視圖,示出了處于第三操作位置的圖1中的發(fā)動機罩鎖定裝置,其中使用一手動開啟機構打開機動車發(fā)動機罩。
圖3A、3B和3C為細化圖,分別示出了與圖2A、2B和2C相對應的處于第一、第二和第三操作位置的圖1中的發(fā)動機罩鎖定裝置。
現(xiàn)參照圖1,其為一簡化示意圖,示出了安裝在機動車12內的根據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構成和運行的一種發(fā)動機罩鎖定裝置。機動車可為任何類型的傳統(tǒng)機動車,這種機動車通常包括一發(fā)動機罩限制鎖鉤,鎖鉤通過纜索16與使用者可操作的釋放杠桿18相耦連,而釋放杠桿18通常位于機動車12內。
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鎖定裝置10包括一可被使用者驅動的鎖定機構20;和一纜索連接組件22,其使可被使用者驅動的鎖定機構20與鎖鉤14相連。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纜索連接組件22被設置在鎖鉤14和可被使用者驅動的鎖定機構20之間從而當鎖定機構20被鎖定的時候,纜索連接組件22限制鎖鉤14,使得即使在操縱釋放杠桿18的情況下,鎖鉤14也不能移動。實際上,這種結構是將纜索連接組件22和纜索16布置在互為反向拉動的方向上,而且纜索連接組件22和鎖定機構20被設計成比纜索16和杠桿18具有更大的拉力。
根據本發(fā)明的替代實施例,鎖定裝置10可在使用除車輛通常所具有的鎖鉤之外,還使用輔助鎖鉤。
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可被使用者驅動的鎖定機構20可與參考標號為24的車輛安全系統(tǒng)互連,從而當車輛安全系統(tǒng)被啟動時,鎖定機構20被啟動以鎖定發(fā)動機罩。本發(fā)明的一個具體特征是,當車輛安全系統(tǒng)被解除時,例如在車輛運行的過程中,出于安全的原因,發(fā)動機罩是處于非鎖定狀態(tài)的。
車輛安全系統(tǒng)可為各種適當的車輛安全系統(tǒng),并最好包括至少一個防盜件,例如換檔機構鎖25(例如由作為本發(fā)明申請人/受讓人的Mul-T-Lock Ltd.制造的換檔機構鎖),這種車輛安全系統(tǒng)在下述專利和專利申請中被描述即美國專利4,693,099以及美國專利申請787,902、932,661、08/240,184和08/434,392。這些專利文獻在此提及,作為參考。
這種在安全系統(tǒng)24和鎖定機構20之間的電互連最好受到特別保護,從而降低通過接入這種連接而繞過發(fā)動機罩鎖定裝置的機會。
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鎖定機構20具有一可鎖定的手動開啟機構26,其最好通過纜索28與鎖定機構20相連。
現(xiàn)參照圖2A和3A、2B和3B、以及2C和3C,這些附圖分別為圖1中發(fā)動機罩鎖定裝置在第一、第二及第三操作位置上對應的簡化和細化視圖,它們示出了上述各元件??梢钥闯?,鎖鉤14被安裝成可繞一樞軸30樞轉,且鎖鉤14在一位置32上與纜索16相連。鎖鉤14可與發(fā)動機罩扣件33扣合。纜索連接組件22包括一張緊纜34,其一端36通過限制件38安裝在鎖鉤14上,從而當拉動纜索16以使鎖鉤14繞樞軸30旋轉時,使張緊纜34被拉動。
可被使用者驅動的鎖定機構20可通過電線35與車輛安全系統(tǒng)24(圖1)互連。
鎖定機構20包括一張緊纜鎖定組件50,該組件包括一張緊纜端部組件52(圖3A),其固定于張緊纜34的一端,該端與端36相對,而端36連接于鎖鉤14(圖2A)。張緊纜端部組件52可在腔53中滑動,腔53形成在殼體54中。一壓縮彈簧56也位于腔53內,用來使張緊纜端部組件52向后推進,從而保持張緊纜34處于張緊狀態(tài)。
張緊纜端部組件52具有一凹槽58,當端部組件52處于殼體54后部的適當位置時,如圖3B所示,凹槽58可部分容納鎖定球60,而同時該鎖定球60也被限制在殼體54中的一通道62內。如圖3B所示,當鎖定球60被部分地置于凹槽58并部分地置于殼體54中相應的通道62內時,張緊纜端部組件52被鎖定而無法向前運動。
如圖3B所示,當張緊纜端部組件52被鎖定而無法向前運動時,張緊纜34無法向前運動,因此,盡管在試圖拉動纜索16的情況下,仍然能使鎖鉤14被鎖定在關閉位置,如圖2B所示。
當鎖定球60被阻止而無法從凹槽58中移出時,張緊纜端部組件52被鎖定而無法向前運動。這種情況是當活塞件的活塞部70在腔72中處于靠近鎖定球60的位置時發(fā)生的,而腔72靠近并大體平行于腔53。
活塞部70為活塞件74的一部分,活塞件74可在腔72中滑動,并可在驅動器例如線圈76的作用下,經一連桿78在腔72中進行軸向位移。
圖2B和3B示出了處于鎖定位置的鎖定機構20,而圖2A和3A示出了處于非鎖定位置的鎖定機構20,當線圈76使活塞件74向后移動時,活塞部70不再緊靠鎖定球60,從而使其可從凹槽58中移出。在通過拉動纜索16試圖打開鎖鉤14的情況下,當張緊纜34被拉動后,鎖定球60趨向于從凹槽58中移出并趨向于使端部組件52向前運動到一前部位置,例如圖2A和3A所示的位置。
手動開啟纜28通過一限制件80與連桿78相連。圖2C和圖3C示出了當手動開啟纜28向后拉動連桿78以使活塞部70不再緊靠鎖定球60時,鎖定機構20處于非鎖定位置。一鑰匙90可插入可鎖定的手動開啟機構26的一圓柱體92中。手動開啟纜28與圓柱體92相連接,鑰匙90和圓柱體92可沿箭頭94(圖2C)的方向被拉動,由此沿箭頭96的方向向后拉動連桿78,從而使活塞部70不再緊靠鎖定球60,并使其可從凹槽58中移出。在通過拉動纜索16試圖打開鎖鉤14的情況下,當張緊纜34被拉動后,鎖定球60趨向于從凹槽58中移出并趨向于使端部組件52向前運動到一前部位置,例如圖2A和3A所示的位置。因此,手動開啟機構26使鎖鉤14從發(fā)動機罩扣件33上打開。
一限制件100可在車輛12內部的隔板102(圖1)后面與纜索28固定地連接,以防止那些沒有鑰匙90的盜賊之類的人粗暴地拆卸并沿箭頭94的方向拉動機構26。
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該知道,本發(fā)明并不僅僅限制在圖示和上面描述的內容,本發(fā)明的范圍僅由權利要求來定義。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發(fā)動機罩鎖定裝置,其使用在具有一發(fā)動機罩限制鎖鉤的車輛上,該鎖鉤與一可被使用者操作的釋放杠桿相連,所述鎖定裝置包括一可被使用者驅動的鎖定機構;和一連接組件,其將所述使用者可驅動鎖定機構與鎖鉤相連,所述連接組件被布置在所述鎖鉤和所述使用者可驅動鎖定機構之間,從而當所述鎖定機構被鎖定時,所述連接組件限制所述鎖鉤,因此即使在操縱所述釋放杠桿的情況下,所述鎖鉤也不能移動。
2.一種車輛發(fā)動機罩鎖定裝置,其使用在具有用于將發(fā)動機罩限制在關閉位置卻未被鎖定的狀態(tài)下的裝置的車輛上,所述鎖定裝置包括一使用者可驅動鎖定機構,該鎖定機構可使發(fā)動機罩選擇性地被鎖定在關閉狀態(tài),而在車輛運行的過程中,保持發(fā)動機罩處于非鎖定的關閉狀態(tài)。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使用者可驅動鎖定機構與一車輛安全系統(tǒng)相連,并可在車輛安全系統(tǒng)被開啟時自動地操作將發(fā)動機罩鎖定在關閉狀態(tài),而在車輛安全系統(tǒng)被解除時自動操作開啟發(fā)動機罩。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使用者可驅動鎖定機構包括一驅動器。
5.如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使用者可驅動鎖定機構具有一可鎖定的手動開啟機構。
全文摘要
一種車輛發(fā)動機罩鎖定裝置(10),其使用在具有一發(fā)動機罩限制鎖鉤(14)的車輛(12)上,該鎖鉤與一可被使用者操作的釋放杠桿(18)相連,該鎖定裝置(10)包括:一可被使用者驅動的鎖定機構(20);和一連接組件(22),其將使用者可驅動鎖定機構(20)與鎖鉤(14)相連,連接組件(22)被布置在鎖鉤(14)和使用者可驅動鎖定機構(20)之間,從而當鎖定機構(20)被鎖定時,連接組件(22)限制鎖鉤(14),因此即使在操縱釋放杠桿(18)的情況下,鎖鉤(14)也不能移動。
文檔編號E05B53/00GK1202137SQ96198275
公開日1998年12月16日 申請日期1996年6月2日 優(yōu)先權日1995年9月22日
發(fā)明者阿德爾伯特·馬吉科 申請人:穆爾-塔-鎖具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