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機械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懸掛式助力機械手。
背景技術:
助力機械手,又稱機械手、平衡吊、平衡助力器,是一種新穎的、用于物料搬運及安裝時省力操作的助力設備。它巧妙地應用力的平衡原理,使操作者對重物進行相應的推拉,就可在空間內平衡移動定位。從功能上可分為懸掛式和移動式。
懸掛式助力機械手主要是對于某一范圍內的物品進行移動,但是目前機械加工中的懸掛式助力機械手在使用時存在著移動的范圍小,制動的效果差,對重物單一固定,固定不夠牢固,危險性較大的問題。針對上述問題,在原有懸掛式助力機械手的基礎上進行創(chuàng)新設計。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懸掛式助力機械手,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移動的范圍小,制動的效果差,對重物單一固定,固定不夠牢固,危險性較大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懸掛式助力機械手,包括支撐柱、移動裝置、機械手和吸盤,所述支撐柱的右側設置有電動機,所述移動裝置的上端安裝有橫桿,所述移動裝置的下方固定有氣缸,且氣缸的左側連接有液壓缸,所述氣缸通過平衡塊與連接頭相互連接,所述連接頭的右側安裝有上平行臂和下平行臂,所述機械手的左側連接有上平行臂和下平行臂,所述機械手的下端設置有制動器,且制動器的下端固定有轉動盤,所述轉動盤通過連接桿與夾緊塊相互連接,所述吸盤的外側安裝有夾緊塊,所述機械手的右側設置有控制面板。
優(yōu)選的,所述支撐柱和橫桿的連接處設置有固定塊。
優(yōu)選的,所述液壓缸傾斜放置在氣缸和下平行臂之間。
優(yōu)選的,所述制動器的個數(shù)為2個,分別位于氣缸的下端和機械手的下端。
優(yōu)選的,所述夾緊塊和吸盤均以轉動盤為對稱分布結構。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懸掛式助力機械手,在橫臂上進行移動,配合旋轉的機身,移動的范圍大,設置有2個制動器,制動的效果好,垂直結構的機身且下方設有平衡塊,機器工作時的穩(wěn)定性好,機械手采用吸盤和夾緊塊同時對重物進行固定,固定足夠牢固,提高了安全性,且單人可進行操作,省時省力。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整體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結構夾緊裝置示意圖。
圖中:1、電動機,2、支撐柱,3、移動裝置,4、橫桿,5、液壓缸,6、氣缸,7、平衡塊,8、上平行臂,9、連接頭,10、下平行臂,11、機械手,12、制動器,13、轉動盤,14、控制面板,15、夾緊塊,16、吸盤,17、連接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懸掛式助力機械手,包括電動機1、支撐柱2、移動裝置3、橫桿4、液壓缸5、氣缸6、平衡塊7、上平行臂8、連接頭9、下平行臂10、機械手11、制動器12、轉動盤13、控制面板14、夾緊塊15、吸盤16和連接桿17,支撐柱2的右側設置有電動機1,支撐柱2和橫桿4的連接處設置有固定塊,移動裝置3的上端安裝有橫桿4,移動裝置3的下方固定有氣缸6,且氣缸6的左側連接有液壓缸5,液壓缸5傾斜放置在氣缸6和下平行臂10之間,氣缸6通過平衡塊7與連接頭9相互連接,連接頭9的右側安裝有上平行臂8和下平行臂10,機械手11的左側連接有上平行臂8和下平行臂10,機械手11的下端設置有制動器12,制動器12的個數(shù)為2個,分別位于氣缸6的下端和機械手11的下端,且制動器12的下端固定有轉動盤13,轉動盤13通過連接桿17與夾緊塊15相互連接,吸盤16的外側安裝有夾緊塊15,夾緊塊15和吸盤16均以轉動盤13為對稱分布結構,機械手11的右側設置有控制面板14。
工作原理:在使用該懸掛式助力機械手時,先對該裝置進行簡單的了解,首先接通電源,操作控制面板14,打開啟動開關,在電動機1的帶動下該裝置開始工作,移動裝置3帶動機身在橫桿4上水平運動,將機械手11下端的吸盤16位于重物的正上方,此時液壓缸5縮短,在重力作用下上平行臂10的左端提升,從而實現(xiàn)上平行臂10右端的機械手11的下降,當機械手接觸到重物時,通過轉動盤13轉動機械手11,使得機械手上的夾緊裝置位于重物上端適當?shù)奈恢?,此時在氣缸6的作用下吸盤16產生吸力,將重物牢牢吸附住,同時夾緊塊15將重物夾緊,之后液壓缸5伸長,機械手11提升,移動裝置3帶動機身移動,同時機身旋轉,實現(xiàn)范圍內任意位置的放置,這就是該懸掛式助力機械手的工作原理。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