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LED燈具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具有反光涂層的LED洗墻燈。
背景技術:
洗墻燈一般用于建筑結構的照明裝飾,將燈光投射到墻面而使得墻面呈現(xiàn)美觀的裝飾效果,非常適用于政府亮化工程、商業(yè)場所、地鐵、高架立交橋、建筑外墻、建筑地標等內外墻面的全景式泛光照明、以及景觀建筑物樓體墻面,戶外廣場等,能適應室內外各種溫濕度環(huán)境,洗墻燈通過燈光控制顏色有紅黃白綠藍、七彩變色等效果,通過遠距離大角度、色彩豐富的投射效果,給人帶來新的視覺感受,讓人沉浸在變化莫測的色彩世界里,已經(jīng)越來越廣泛的應用于建筑照明裝飾行業(yè)中。
但是現(xiàn)有的洗墻燈由于照射面積較大,一般功率大,能耗高,同時由于反光效率低,同等功率下日光燈的光能損失大,亮度不夠,光能利用率低,而且現(xiàn)有的洗墻燈一般角度固定,不易調整照射角度。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具有反光涂層的LED洗墻燈,旨在解決現(xiàn)有的洗墻燈由于照射面積較大,一般功率大,能耗高,同時由于反光效率低,同等功率下日光燈的光能損失大,亮度不夠,光能利用率低,而且現(xiàn)有的洗墻燈一般角度固定,不易調整照射角度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具有反光涂層的LED洗墻燈,
包括燈架以及設置在燈架上的燈體,所述燈體包括長方體的燈箱,其中, 所述燈箱在腔體內設置有LED驅動電路,所述燈箱頂部設置第一臺階用于安裝鋁基板,所述鋁基板上設置有多組規(guī)格排列的LED燈珠,所述LED燈珠前端設置有長方形的透光板,所述透光板固定于所述燈箱頂部的第二臺階處,所述燈箱的頂端面環(huán)向設置有第一凹槽卡入第一反光罩,所述第一反光罩包覆所多個LED燈珠以及所述透光板;
所述燈架與所述燈體通過分別設置在燈箱兩側壁的第一轉軸和第二轉軸活動連接,用于調整所述燈體的安裝角度;
所述第一反光罩的內表面設置有反光涂層。
進一步的,所述燈架包括第一支架、第二支架,所述第一支架與第二支架的上端分別設置有第一調節(jié)孔、第一滑槽以及第二調節(jié)孔、第二滑槽;
所述兩個第一轉軸分別設置于所述燈箱兩側壁的中心,分別與所述第一支架的第一調節(jié)孔、第二支架的第二調節(jié)孔連接,所述兩個第二轉軸分別設置于所述燈箱兩側壁與所述第一轉軸同一水平連線上;
所述燈箱兩邊側壁的外側分別連接有第一調節(jié)桿、第二調節(jié)桿,所述第一調節(jié)桿的一端設置第三調節(jié)孔與左側的第二轉軸連接,另一端設置有第一調節(jié)螺桿與所述第一支架的第一滑槽通過第一螺母固定,所述第二調節(jié)桿的一端設置第四調節(jié)孔與右側的第二轉軸連接,另一端設置有第二調節(jié)螺桿與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二滑槽通過第二螺母固定;
所述第一調節(jié)桿與所述第一滑槽、所述第二調節(jié)桿與所述第二滑槽的固定位置調節(jié)所述燈體的安裝角度。
進一步的,所述兩個第一轉軸和第二轉軸的末端設置有止擋螺釘用于止擋所述第一調節(jié)桿、第二調節(jié)桿和所述第一支架、第二支架脫出。
進一步的,所述兩個第一轉軸與所述第一支架、第二支架配合處,所述兩個第二轉軸與所述的第一調節(jié)桿、第二調節(jié)桿配合處采用間隙配合。
進一步的,所述透光板、第一反光罩與所述燈箱連接處設置有密封膠圈。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反光罩為鋁合金材料。
進一步的,所述反光涂層材料含有二氧化鈦。
進一步的,所述反光涂層的光線反射率如下:
波長為420nm~480nm時,光線反射率為87.17%~94.96%;
波長為490nm~580nm時,光線反射率為95.29%~96.14%;
波長為590nm~700nm時,光線反射率為96.1%~96.27%。
進一步的,所述反光涂層的厚度不大于80um。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具有反光涂層的LED洗墻燈,通過使用LED燈珠作為洗墻燈的發(fā)光元件,使得洗墻燈功率減小,能耗降低,燈架與燈體采用活動連接,便于調整洗墻燈的照射角度,同時在洗墻燈的第一反光罩上涂覆反光材料,使得洗墻燈的光能利用率提高。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具有反光涂層的LED洗墻燈的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具有反光涂層的LED洗墻燈的分解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具有反光涂層的LED洗墻燈的部分分解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具有反光涂層的LED洗墻燈燈箱的局部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具有反光涂層的LED洗墻燈光線反射率對比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于”或“設置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當一個元件被稱為是“連接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
還需要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左、右、上、下等方位用語,僅 是互為相對概念或是以產(chǎn)品的正常使用狀態(tài)為參考的,而不應該認為是具有限制性的。
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具有反光涂層的LED洗墻燈,包括燈架1以及設置在燈架1上的燈體2,所述燈體2包括長方體的燈箱3,其中,所述燈箱3在腔體內設置有LED驅動電路,所述燈箱頂部設置有第一臺階30用于安裝鋁基板4,所述鋁基板上設置多組規(guī)格排列的LED燈珠5,所述LED燈珠5前端設置有長方形的透光板6,所述透光板6固定于所述燈箱頂部的第二臺階處31,所述燈箱的頂端面環(huán)向設置有第一凹槽34卡入第一反光罩7(如圖4中所示),所述第一反光罩7包覆所多個LED燈珠5以及所述透光板6,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洗墻燈使用LED燈珠提供的光源作為照明使用,使得洗墻燈功率大為減小,能耗降低,洗墻燈在使用過程中溫度降低,延長了洗墻燈的使用壽命,節(jié)省了使用成本;
所述燈架1與所述燈體2通過分別設置在燈箱3兩側壁的第一轉軸32和第二轉軸33活動連接,用于調整所述燈體2的安裝角度,使得在洗墻燈的安裝過程中能對洗墻燈的照射角度進行方便快捷的調節(jié),提高了安裝和維護的效率;
所述第一反光罩7的內表面設置有反光涂層,能有效的反射光源,提高燈光的利用效率,在同等亮度光照要求下,所述功率小,能耗低,節(jié)約了能源,同時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所述反光涂層材料含有二氧化鈦,含有二氧化鈦的反光涂層能使得反射出來的光線柔和,不刺眼,保護眼睛。
具體的,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如圖2和圖3所示,所述燈架1包括第一支架11、第二支架12,所述第一支架11與第二支架12的上端分別設置有第一調節(jié)孔13、第一滑槽14以及第二調節(jié)孔15、第二滑槽16;
所述兩個第一轉軸32分別設置于所述燈箱兩側壁的中心,分別與所述第一支架11的第一調節(jié)孔13、第二支架12的第二調節(jié)孔15連接,所述兩個第二轉軸33分別設置于所述燈箱兩側壁與所述第一轉軸32在同一水平連線上;
所述燈箱兩邊側壁的外側分別連接有第一調節(jié)桿8、第二調節(jié)桿9,所述第一調節(jié)桿8的一端設置第三調節(jié)孔81與左側的第二轉軸33連接,另一端設置有第一調節(jié)螺桿82與所述第一支架11的第一滑槽14通過第一螺母固定83, 所述第二調節(jié)桿9的一端設置第四調節(jié)孔91與右側的第二轉軸33連接,另一端設置有第二調節(jié)螺桿92與所述第二支架12的第二滑槽16通過第二螺母93固定;
所述第一調節(jié)桿8與所述第一滑槽14、所述第二調節(jié)桿9與所述第二滑槽16的固定位置調節(jié)所述燈體2的安裝角度。
作為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兩個第一轉軸32和第二轉軸33的末端設置有止擋螺釘(未示出)用于止擋所述第一調節(jié)桿8、第二調節(jié)桿9和所述第一支架11、第二支架12脫出。
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所述兩個第一轉軸32與所述第一支架11、第二支架12配合處,所述兩個第二轉軸33與所述的第一調節(jié)桿8、第二調節(jié)桿9配合處采用間隙配合,使得轉軸與調節(jié)桿和支架之間能靈活的轉動。
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所述透光板、第一反光罩與所述燈箱連接處設置有密封膠圈,起到密封防水作用。
作為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一反光罩為鋁合金材料。
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如圖5所示,所述反光涂層為納米涂層,其光線反射率如下:
波長為420nm~480nm時,光線反射率為87.17%~94.96%;
波長為490nm~580nm時,光線反射率為95.29%~96.14%;
波長為590nm~700nm時,光線反射率為96.1%~96.27%,相對現(xiàn)有反光涂層的反光效率大為提高,提高了光能的利用率。
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所述反光涂層的厚度不大于80um,由于采用納米材料涂層,可以將反光涂層控制在很薄的厚度內,節(jié)省了涂層材料,降低成本。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具有反光涂層的LED洗墻燈,通過使用LED燈珠作為洗墻燈的發(fā)光元件,使得洗墻燈功率減小,能耗大為降低,節(jié)省了使用成本,燈架與燈體采用活動連接的設計,便于在安裝過程中對洗墻燈的照射角度進行方便快捷的調節(jié),同時在洗墻燈的反光罩上涂覆反光材料,進一步提高了LED洗墻燈的光能利用效率,經(jīng)反光涂層反射的光線柔和,不刺傷眼睛,對眼睛起到保護作用。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 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