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電動車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動車燈隨動裝置。
背景技術:
近年來,電動的使用數(shù)量不斷上升,成為部分人所青睞的交通工具。但電動車的數(shù)量增多,給交通安全也帶來了一定的安全隱患。
目前的電動車尤其是電摩的,車燈安裝在與車架連接的殼體內,轉彎的時候,前車燈所照射的方向仍與車架的方向一致,導致轉彎處存不能被照亮,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基于背景技術存在的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出了一種電動車燈隨動裝置。
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電動車燈隨動裝置,包括與所述電動車的車架固定連接的殼體、下端與所述電動車前輪連接的轉向軸、安裝在轉向軸上的第一齒輪、可轉動安裝在殼體內的第一轉軸、安裝在第一轉軸上的第二齒輪、可轉動安裝在殼體內的第二轉軸、安裝在第二轉軸上的第二齒輪和安裝在第二轉軸上的車燈;
第二轉軸位于第一轉軸的前方,且轉向軸的軸線、第一轉軸軸線和第二轉軸軸線位于同一平面內;第一齒輪與第二齒輪嚙合,第二齒輪與第三齒輪嚙合。
優(yōu)選的,第一齒輪和第三齒輪的分度圓直徑均大于第二齒輪的分度圓直徑。
優(yōu)選的,所述的車燈上設有燈罩,且燈罩能夠隨第二轉軸轉動。
優(yōu)選的,所述的車燈位于第二轉軸遠離第一轉軸的一側。
優(yōu)選的,所述殼體對應車燈處由透明材料制成。
優(yōu)選的,第三齒輪的齒數(shù)是第二齒輪齒數(shù)的1.2-3倍。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電動車燈隨動裝置,在殼體內安裝第一轉軸和第二轉軸,第一轉軸上安裝有第二齒輪,第二轉軸上安裝有第三齒輪,第二齒輪與安裝在轉向軸上的第一齒輪嚙合,第三齒輪與第二齒輪嚙合。因此,將電動車轉向時,車燈能夠隨之轉動。保證轉向時車輪前方的照明效果,從而提高電動車的安全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結合附圖對具體實施例進行詳細描述。
如圖1所示,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包括與所述電動車的車架固定連接的殼體1、下端與所述電動車前輪連接的轉向軸2、安裝在轉向軸2上的第一齒輪3、可轉動安裝在殼體1內的第一轉軸4、安裝在第一轉軸4上的第二齒輪5、可轉動安裝在殼體1內的第二轉軸6、安裝在第二轉軸6上的第二齒輪5和安裝在第二轉軸6上的車燈7;具體實施時,所述殼體1對應車燈7處由透明材料制成。
第二轉軸6位于第一轉軸4的前方,且轉向軸2的軸線、第一轉軸4軸線和第二轉軸6軸線位于同一平面內;第一齒輪3與第二齒輪5嚙合,第二齒輪5與第三齒輪8嚙合。具體實施時,第三齒輪8的齒數(shù)是第二齒輪5齒數(shù)的1.2-3倍。如此,可保證第二轉軸4轉動的靈敏性。
本實施方式中,第一齒輪3和第三齒輪8的分度圓直徑均大于第二齒輪5的分度圓直徑。如此,由于第三齒輪8的分度圓直徑大于第二齒輪5,能夠保證車燈隨動裝置的靈敏性。具體實施時,所述的車燈7上設有燈罩,且燈罩能夠隨第二轉軸6轉動。如此,通過改變燈罩的方向,可將車燈的照射方向沿轉向軸2轉動的方向轉動,從而保證車燈7的照射方向改變。具體實施時,所述的車燈7位于第二轉軸6遠離第一轉軸4的一側。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及其發(fā)明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