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公共自行車的雙橫梁式鎖止器,屬于公共自行車的領域。
背景技術:
現(xiàn)如今,城市現(xiàn)代化的日益發(fā)展給城市交通也帶了來越來越大的壓力,許多城市紛紛推出了智能化和無人管理的公共自行車免費租賃服務。公共自行車鎖止器作為一種自行車停放設施,其作用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公共自行車鎖止器的設計及其設置能夠極大地滿足人們出行的便利度。現(xiàn)有的橫梁式鎖止器中,市民在借車、還車的過程中對車輛引導槽進行不斷撞擊,久而久之,容易導致車輛引導槽錯位及偏移。
故,針對目前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缺陷,實有必要進行研究,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陷。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公共自行車的雙橫梁式鎖止器。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為: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公共自行車的雙橫梁式鎖止器,包括上橫梁、下橫梁和用于連接上橫梁與下橫梁的立柱,上橫梁上設有用于提供公共自行車租賃服務的鎖止器本體,下橫梁上設有用于限定公共自行車車輪擺放位置的車輛引導槽,立柱包括立柱本體和安裝在立柱本體底端的底座,下橫梁可拆的安裝在底座上。
優(yōu)選地,下橫梁與底座通過第一螺釘連接。
優(yōu)選地,下橫梁上設有連接部,連接部包括第一延伸段、第二延伸段和用于連接第一延伸段與第二延伸段的連接段,第一延伸段與下橫梁連接,第二延伸段位于第一延伸段上方,并且第二延伸段與底座通過第一螺釘連接。
優(yōu)選地,雙橫梁式鎖止器還包括套在底座上的底座蓋,底座蓋上設有用于避讓立柱本體的避讓孔。
優(yōu)選地,下橫梁、所述第一延伸段和連接段連接形成避讓槽,底座蓋套在所述底座上時,至少部分底座蓋的側壁插入避讓槽。
優(yōu)選地,第一延伸段與第二延伸段平行。
優(yōu)選地,第二延伸段的底壁貼合底座的頂壁。
優(yōu)選地,連接段的側壁貼合底座的側壁。
優(yōu)選地,立柱本體與底座通過第二螺釘連接。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下橫梁上設有用于限定公共自行車車輪擺放位置的車輛引導槽,下橫梁可拆的安裝在底座上,如此設計,當車輛引導槽在市民頻繁借車還車的動作中偏移位置時,可將下橫梁與底座分離后修正位置;
(2)第一延伸段與下橫梁連接,第二延伸段位于第一延伸段上方,并且第一延伸段與第二延伸段平行,第二延伸段的底壁貼合底座的頂壁,連接段的側壁貼合底座的側壁,如此設計,連接部架在底座上,從上方與側面兩個方向抵住底座,保證了結構穩(wěn)定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公共自行車的雙橫梁式鎖止器的立體圖;
圖2為圖1A處的放大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底座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相反,本實用新型涵蓋任何由權利要求定義的在本實用新型的精髓和范圍上做的替代、修改、等效方法以及方案。進一步,為了使公眾對本實用新型有更好的了解,在下文對本實用新型的細節(jié)描述中,詳盡描述了一些特定的細節(jié)部分。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沒有這些細節(jié)部分的描述也可以完全理解本實用新型。
如圖1、圖2所示,一種公共自行車的雙橫梁式鎖止器,包括上橫梁1、下橫梁2和用于連接上橫梁1與下橫梁2的立柱,上橫梁1上設有用于提供公共自行車租賃服務的鎖止器本體3,下橫梁2上設有用于限定公共自行車車輪擺放位置的車輛引導槽4。
與現(xiàn)有技術的不同之處在于,立柱包括立柱本體5和安裝在立柱本體5底端的底座6,下橫梁2可拆的安裝在底座6上。具體的,下橫梁2與底座6通過第一螺釘連接,進一步的,下橫梁2上設有連接部,連接部包括第一延伸段7、第二延伸段8和用于連接第一延伸段7與第二延伸段8的連接段11,第二延伸段8的底壁貼合底座6的頂壁,進而,第二延伸段8與底座6通過從底座6第一螺釘連接。
如圖2所示:第一延伸段7與下橫梁2連接,第二延伸段8位于第一延伸段7上方,并且第一延伸段7與第二延伸段8平行。具體的,第二延伸段8的底壁貼合底座6的頂壁,連接段11的側壁貼合底座6的側壁,如此設計,連接部架在底座6上,從上方與側面兩個方向抵住底座6,保證了結構穩(wěn)定性。
如圖3所示:立柱本體5與底座6通過第二螺釘連接。具體的,雙橫梁式鎖止器還包括套在底座6上的底座蓋9,底座蓋9上設有用于避讓立柱本體5的避讓孔10,當立柱本體5插入避讓孔10中并且與底座連接,通過第二螺釘連接立柱本體5與底座6。
如圖2所示:下橫梁2、第一延伸段7和連接段11連接形成避讓槽12,具體的,底座蓋9套在底座6上時,至少部分底座蓋6的側壁插入避讓槽12。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