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槳拆裝結構及無人機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螺旋槳拆裝結構及無人機。該結構包括:電機輸出部、螺旋槳及固定部件。所述螺旋槳包括限位部。所述電機輸出部與所述螺旋槳的限位部通過凹凸配合方式組裝。所述固定部件將所述螺旋槳與所述電機輸出部固定。相對于現有技術具有零部件少、組裝過程簡單且不費時間的特點。
【專利說明】
螺旋槳拆裝結構及無人機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無人機制造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螺旋槳拆裝結構及采用該螺旋槳拆裝結構的無人機。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無人機的螺旋槳常采用螺栓、螺母、墊片以及定位銷等零部件實現螺旋槳固定連接在電機輸出部上,同時需要借助螺絲刀或扳手等工具才能完成安裝,整個安裝過程中所用零部件繁多、產生的成本高、組裝操作非常費時且不方便,無法應對時間要求緊急的特殊任務,影響用戶的操作體驗。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且組裝拆卸省時的結構及采用該結構的無人機。
[0004]就結構簡單且組裝拆卸省時的結構而言,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一種螺旋槳拆裝結構。該結構包括:電機輸出部、螺旋槳及固定部件。所述螺旋槳包括限位部。所述電機輸出部與所述螺旋槳的限位部通過凹凸配合方式組裝。所述固定部件將所述螺旋槳與所述電機輸出部固定。
[0005]進一步地,上述螺旋槳拆裝結構中所述螺旋槳還包括槳轂,所述槳轂包括桶狀部及基部。所述基部位于所述桶狀部的中間位置,所述限位部設置于所述基部的一端面上。所述電機輸出部與所述螺旋槳的限位部二者的其中一個設置有凸臺,另一個設置有與所述凸臺匹配的凹槽。
[0006]進一步地,上述螺旋槳拆裝結構中所述固定部件為螺釘。所述電機輸出部上設置有與所述螺釘固定配合的螺紋孔,所述螺釘穿過所述螺旋槳的基部與所述螺紋孔配合實現所述螺旋槳與所述電機輸出部的固定。
[0007]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還提供一種無人機,該無人機包括螺旋槳拆裝結構,該螺旋槳拆裝結構包括:電機輸出部、螺旋槳及固定部件。所述螺旋槳包括限位部。所述電機輸出部與所述螺旋槳的限位部通過凹凸配合方式組裝,所述固定部件將所述螺旋槳與所述電機輸出部固定。
[0008]進一步地,上述無人機中所述螺旋槳還包括槳轂,所述槳轂包括桶狀部及基部。所述基部位于所述桶狀部的中間位置,所述限位部設置于所述基部的一端面上。所述電機輸出部與所述螺旋槳的限位部二者的其中一個設置有凸臺,另一個設置有與所述凸臺匹配的凹槽。
[0009]進一步地,上述無人機中所述固定部件為螺釘,所述電機輸出部上設置有與所述螺釘固定配合的螺紋孔。所述螺釘穿過所述螺旋槳的基部與所述螺紋孔配合實現所述螺旋槳與所述電機輸出部的固定。
[0010]進一步地,上述無人機包括至少兩個螺旋槳拆裝結構,其中,該兩個螺旋槳拆裝結構分別設置尺寸或形狀不同的凸臺和凹槽。
[0011 ]進一步地,上述無人機包括兩個螺旋槳拆裝結構分別為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及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其中,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包括第一電機輸出部及第一螺旋槳。所述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包括第二電機輸出部及第二螺旋槳。所述第一螺旋槳的限位部為一凸臺,所述第一電機輸出部設置有與所述第一螺旋槳的限位部匹配的凹槽。所述第二螺旋槳的限位部為一凹槽,所述第二電機輸出部設置有與所述第二螺旋槳的限位部匹配的凸臺。
[0012]進一步地,上述無人機包括兩個螺旋槳拆裝結構分別為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及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其中,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包括第一電機輸出部及第一螺旋槳。所述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包括第二電機輸出部及第二螺旋槳。所述第一螺旋槳的限位部為一凸臺,所述第一電機輸出部設置有與所述第一螺旋槳的限位部匹配的凹槽。所述第二螺旋槳的限位部為一凸臺,所述第二電機輸出部設置有與所述第二螺旋槳的限位部匹配的凹槽。
[0013]進一步地,上述無人機包括兩個螺旋槳拆裝結構分別為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及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其中,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包括第一電機輸出部及第一螺旋槳。所述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包括第二電機輸出部及第二螺旋槳。所述第一螺旋槳的限位部為一凹槽,所述第一電機輸出部設置有與所述第一螺旋槳的限位部匹配的凸臺。所述第二螺旋槳的限位部為一凹槽,所述第二電機輸出部設置有與所述第二螺旋槳的限位部匹配的凸臺。
[0014]進一步地,上述無人機包括兩個螺旋槳拆裝結構分別為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及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其中,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包括第一電機輸出部及第一螺旋槳。所述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包括第二電機輸出部及第二螺旋槳。所述第一螺旋槳的限位部為一凹槽,所述第一電機輸出部設置有與所述第一螺旋槳的限位部匹配的凸臺。所述第二螺旋槳的限位部為一凸臺,所述第二電機輸出部設置有與所述第二螺旋槳的限位部匹配的凹槽。
[0015]相對現有技術而言,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6]上述螺旋槳拆裝結構及采用該螺旋槳拆裝結構的無人機,通過所述電機輸出部和螺旋槳限位部以凹凸配合的方式定位組裝,再通過固定件將螺旋槳與電機輸出部固定。上述過程中涉及的零部件少、組裝過程簡單且不費時間。對于含有多個螺旋槳的無人機,將每個螺旋槳拆裝結構中的凹槽設置成不同尺寸或形狀還可以有效防止在組裝過程中將螺旋槳裝錯而導致無人機無法飛行的情況發(fā)生。
【附圖說明】
[0017]為了更清楚的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的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8]圖1-A是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提供的螺旋槳拆裝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1-B是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提供的螺旋槳拆裝結構的正視圖。
[0020]圖1-C是圖1-B中所示螺旋槳拆裝結構的A-A方向截面圖。
[0021]圖2-A是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第一種實施方式提供的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2-B是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第一種實施方式提供的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的正視圖。
[0023]圖2-C是圖2-B中所示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的A-A方向截面圖。
[0024]圖2-D是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第一種實施方式提供的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0025]圖2-E是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第一種實施方式提供的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的正視圖。
[0026]圖2-F是圖2-E中所示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的A-A方向截面圖。
[0027]圖3-A是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第二種實施方式提供的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0028]圖3-B是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第二種實施方式提供的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的正視圖。
[0029]圖3-C是圖3-B中所示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的A-A方向截面圖。
[0030]圖3-D是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第二種實施方式提供的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0031]圖3-E是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第二種實施方式提供的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的正視圖。
[0032]圖3-F是圖3-E中所示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的A-A方向截面圖。
[0033]其中,附圖標記匯總如下:
[0034]螺旋槳拆裝結構100;電機輸出部110;螺紋孔112;螺旋槳120;槳轂122;桶狀部1221;基部1222;限位部1223;通孔1224;槳葉124;固定部件130;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第一電機輸出部210;第一螺旋槳220;第一固定部230;第一限位部2223;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300;第二電機輸出部310;第二螺旋槳320;第二固定部330;第二限位部3223。
【具體實施方式】
[0035]下面通過具體的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0036]第一實施例
[0037]請參照圖1-A,圖1-A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提供的螺旋槳拆裝結構100的結構示意圖。該螺旋槳拆裝結構100可以包括:電機輸出部110、螺旋槳120及固定部件130。
[0038]請一并參照圖1-B及圖1-C,所述螺旋槳120包括限位部1223,所述限位部1223用于與所述電機輸出部110配合組裝。在本實施例中,所述螺旋槳120還可以包括槳轂122及槳葉124,所述槳轂122可以包括桶狀部1221及基部1222。其中,所述槳葉124的數量至少為兩個,所述槳葉124等間隔設置在所述桶狀部1221的外壁上。所述基部1222設置于所述桶狀部1221的中間位置。所述限位部1223設置在所述基部1222的一端面上。
[0039]在本具體實施例中,螺旋槳拆裝結構100通過所述電機輸出部110與所述螺旋槳的限位部1223固定連接實現螺旋槳120的固定。具體地,所述電機輸出部110與所述螺旋槳的限位部1223二者中的其中一個設置有凸臺,另一個設置有與所述凸臺匹配的凹槽,從而實現所述電機輸出部110與所述螺旋槳的限位部1223通過凹凸配合方式組裝。所述固定部件130將所述螺旋槳120與所述電機輸出部110固定連接。
[0040]在本具體實施例的一較佳實施方式中,所述固定部件130為螺釘,所述電機輸出部110上還設置有能與所述螺釘固定配合的螺紋孔112。所述螺旋槳的基部1222上還設置有通孔1224,所述螺釘穿過所述螺旋槳基部上的通孔1224與所述螺紋孔112配合,以實現所述螺旋槳120與所述電機輸出部110的固定。在工作時,所述電機輸出部110帶動所述螺旋槳120進行旋轉。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螺紋孔112的數量為至少兩個,優(yōu)選地,所述螺紋孔112的數量設置為兩個。
[0041 ] 第二實施例
[0042]在本具體實施例中,第一實施例中所述的螺旋槳拆裝結構100可以應用于無人機中。所述無人機可以包括至少兩個螺旋槳拆裝結構100,其中,該至少兩個螺旋槳拆裝結構100分別設置尺寸或形狀不同的凹槽。將每個螺旋槳拆裝結構100中的凹槽的尺寸或者形狀設置不同可以防止無人機在有多個螺旋槳拆裝結構時,組裝人員將螺旋槳裝反而導致無人機無法正常工作的情況發(fā)生。
[0043]以下以無人機含有兩個螺旋槳拆裝結構為例具體介紹上述無人機是如何實現防反裝的。
[0044]請一并參照圖2-A、圖2-B、圖2_C、圖2_D、圖2_E及圖2_F,在本具體實施例的第一實施方式中,所述無人機可以包括: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及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300。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及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300控制螺旋槳旋轉的方向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及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300控制螺旋槳旋轉的方向不同。具體地,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為控制螺旋槳順時針旋轉的螺旋槳拆裝結構,所述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300為控制螺旋槳逆時針旋轉的螺旋槳拆裝結構。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可以包括第一電機輸出部210及第一螺旋槳220。所述第一電機輸出部210帶動所述第一螺旋槳220沿順時針方向旋轉。所述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300可以包括第二電機輸出部310及第二螺旋槳320。所述第二電機輸出部310帶動所述第二螺旋槳320沿逆時針方向旋轉。
[0045]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螺旋槳220包括第一限位部2223,所述第一限位部2223為一凸臺,所述第一電機輸出部210設置有與所述第一限位部2223匹配的凹槽。所述第二螺旋槳320包括第二限位部3223,所述第二限位部3223為一凸臺,所述第二電機輸出部310設置有與所述第二限位部3223匹配的凹槽。通過將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及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300上凹槽的尺寸設計不同,具體地,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中的凹槽橫向寬度較窄且縱向深度較深,所述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300中的凹槽橫向寬度較寬且縱向深度較淺。第一螺旋槳220只能與第一電機輸出部210組裝,第二螺旋槳320只能與第二電機輸出部310組裝,可以在組裝時防止第一螺旋槳220與第二螺旋槳320裝反而導致無人機無法正常起飛的情況發(fā)生。
[0046]請參照圖3-A、圖3-B、圖3-C、圖3-D、圖3-E及圖3-F,在本具體實施例的第二實施方式中,所述無人機可以包括: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及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300。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及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300控制螺旋槳旋轉的方向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及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300控制螺旋槳旋轉的方向不同。具體地,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為控制螺旋槳順時針旋轉的螺旋槳拆裝結構,所述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300為控制螺旋槳逆時針旋轉的螺旋槳拆裝結構。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可以包括第一電機輸出部210及第一螺旋槳220。所述第一電機輸出部210帶動所述第一螺旋槳220沿順時針方向旋轉。所述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300可以包括第二電機輸出部310及第二螺旋槳320。所述第二電機輸出部310帶動所述第二螺旋槳320沿逆時針方向旋轉。
[0047]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螺旋槳220包括第一限位部2223,所述第一限位部2223為一凹槽,所述第一電機輸出部210設置有與所述第一限位部2223匹配的凸臺。所述第二螺旋槳320包括第二限位部3223,所述第二限位部3223為一凹槽,所述第二電機輸出部310設置有與所述第二限位部3223匹配的凸臺。通過將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及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300的凹槽的形狀設計不同,具體地,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中的凹槽凹陷部分的橫向截面為一矩形,所述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300中的凹槽凹陷部分的橫向截面為一“凸”字形。第一螺旋槳220只能與第一電機輸出部210組裝,第二螺旋槳320只能與第二電機310輸出部組裝,可以在組裝時防止第一螺旋槳220與第二螺旋槳320裝反而導致無人機無法正常起飛的情況發(fā)生。
[0048]在本具體實施例的第三實施方式中,所述無人機可以包括: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及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300。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及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300控制螺旋槳旋轉的方向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及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300控制螺旋槳旋轉的方向不同。具體地,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為控制螺旋槳順時針旋轉的螺旋槳拆裝結構,所述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300為控制螺旋槳逆時針旋轉的螺旋槳拆裝結構。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200可以包括第一電機輸出部210及第一螺旋槳220。所述第一電機輸出部210帶動所述第一螺旋槳220沿順時針方向旋轉。所述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300可以包括第二電機輸出部310及第二螺旋槳320。所述第二電機輸出部310帶動所述第二螺旋槳320沿逆時針方向旋轉。
[0049]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螺旋槳220包括第一限位部2223,所述第一限位部2223為一凸臺,所述第一電機輸出部210設置有與所述第一限位部2223匹配的凹槽。所述第二螺旋槳320包括第二限位部3223,所述第二限位部3223為一凹槽,所述第二電機輸出部310設置有與所述第二限位部3223匹配的凸臺。第一螺旋槳220只能與第一電機輸出部210組裝,第二螺旋槳320只能與第二電機輸出部310組裝,可以在組裝時防止第一螺旋槳220與第二螺旋槳320裝反而導致無人機無法正常起飛的情況發(fā)生。
[0050]綜上所述,上述螺旋槳拆裝結構及采用該螺旋槳拆裝結構的無人機,通過所述電機輸出部和螺旋槳限位部以凹凸配合的方式定位組裝,再通過固定件將螺旋槳與電機輸出部固定。上述過程中涉及的零部件少、組裝過程簡單且不費時間。對于含有多個螺旋槳的無人機,將每個螺旋槳拆裝結構中的凹槽設置成不同尺寸或形狀還可以有效防止在組裝過程中將螺旋槳裝錯而導致無人機無法飛行的情況發(fā)生。
[0051]需要說明的是,本說明書中的各個實施例均采用遞進的方式描述,每個實施例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他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各個實施例之間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參見即可。
[0052]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應注意至IJ:相似的標號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圖中表示類似項,因此,一旦某一項在一個附圖中被定義,則在隨后的附圖中不需要對其進行進一步定義和解釋。
[0053]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中心”、“上”、“下”、“左”、“右”、“豎直”、“水平”、“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或者是該實用新型產品使用時慣常擺放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54]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還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設置”、“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主權項】
1.一種螺旋槳拆裝結構,其特征在于,該結構包括:電機輸出部、螺旋槳及固定部件, 所述螺旋槳包括限位部, 所述電機輸出部與所述螺旋槳的限位部通過凹凸配合方式組裝,所述固定部件將所述螺旋槳與所述電機輸出部固定。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槳拆裝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螺旋槳還包括槳轂,所述槳轂包括桶狀部及基部,所述基部位于所述桶狀部的中間位置,所述限位部設置于所述基部的一端面上,所述電機輸出部與所述螺旋槳的限位部二者的其中一個設置有凸臺,另一個設置有與所述凸臺匹配的凹槽。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螺旋槳拆裝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部件為螺釘,所述電機輸出部上設置有與所述螺釘固定配合的螺紋孔,所述螺釘穿過所述螺旋槳的基部與所述螺紋孔配合實現所述螺旋槳與所述電機輸出部的固定。4.一種無人機,其特征在于,該無人機包括螺旋槳拆裝結構,該螺旋槳拆裝結構包括:電機輸出部、螺旋槳及固定部件, 所述螺旋槳包括限位部, 所述電機輸出部與所述螺旋槳的限位部通過凹凸配合方式組裝,所述固定部件將所述螺旋槳與所述電機輸出部固定。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螺旋槳還包括槳轂,所述槳轂包括桶狀部及基部,所述基部位于所述桶狀部的中間位置,所述限位部設置于所述基部的一端面上,所述電機輸出部與所述螺旋槳的限位部二者的其中一個設置有凸臺,另一個設置有與所述凸臺匹配的凹槽。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部件為螺釘,所述電機輸出部上設置有與所述螺釘固定配合的螺紋孔,所述螺釘穿過所述螺旋槳的基部與所述螺紋孔配合實現所述螺旋槳與所述電機輸出部的固定。7.如權利要求4?6任意一項中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包括至少兩個螺旋槳拆裝結構,其中,該兩個螺旋槳拆裝結構分別設置尺寸或形狀不同的凸臺和凹槽。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包括兩個螺旋槳拆裝結構,分別為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及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其中,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包括第一電機輸出部及第一螺旋槳,所述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包括第二電機輸出部及第二螺旋槳,所述第一螺旋槳的限位部為一凸臺,所述第一電機輸出部設置有與所述第一螺旋槳的限位部匹配的凹槽,所述第二螺旋槳的限位部為一凹槽,所述第二電機輸出部設置有與所述第二螺旋槳的限位部匹配的凸臺。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包括兩個螺旋槳拆裝結構,分別為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及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其中,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包括第一電機輸出部及第一螺旋槳,所述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包括第二電機輸出部及第二螺旋槳,所述第一螺旋槳的限位部為一凸臺,所述第一電機輸出部設置有與所述第一螺旋槳的限位部匹配的凹槽,所述第二螺旋槳的限位部為一凸臺,所述第二電機輸出部設置有與所述第二螺旋槳的限位部匹配的凹槽。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包括兩個螺旋槳拆裝結構,分別為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及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其中,所述第一螺旋槳拆裝結構包括第一電機輸出部及第一螺旋槳,所述第二螺旋槳拆裝結構包括第二電機輸出部及第二螺旋槳,所述第一螺旋槳的限位部為一凹槽,所述第一電機輸出部設置有與所述第一螺旋槳的限位部匹配的凸臺,所述第二螺旋槳的限位部為一凹槽,所述第二電機輸出部設置有與所述第二螺旋槳的限位部匹配的凸臺。
【文檔編號】B64C11/02GK205499337SQ201620293504
【公開日】2016年8月24日
【申請日】2016年4月11日
【發(fā)明人】孫宏濤, 王振勇, 楊建軍
【申請人】零度智控(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