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氣墊式皮帶機的吸塵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用于氣墊式皮帶機的吸塵裝置,屬于皮帶機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現有的氣墊式皮帶機在輸送易飛揚的物料時,如干燥氧化鋁粉、干燥粉煤灰、水泥等,由于頭部的漏灰問題無法很好的解決,無論采用多少道清掃器,皮帶機的回程皮帶一定或多或少的帶出物料,因為物料在運輸過程中由于抖動造成物料間的相互運動引起的靜電會被皮帶吸引,同時在運輸過程中由于抖動會造成極細的物料下沉至物料底部,而這部分物料會粘在皮帶上,在短時間、短距離內無法下落到漏斗內,這樣回程的皮帶便會造成大量的物料損失,同時漫天的粉塵會嚴重造成環(huán)境的污染,工作環(huán)境較差,如氧化鋁粉等介質,如不及時清除會磨損設備,嚴重時會造成事故,如派人清掃又會導致生產費用的增加。
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氣墊式皮帶機的吸塵裝置,能解決皮帶帶料的難題,減少物料的浪費,改善工作環(huán)境。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用于氣墊式皮帶機的吸塵裝置,它由漏斗、位于漏斗中的鋼管以及除塵器組成,鋼管位于第一條氣墊式皮帶機的皮帶下且和皮帶之間有15mm的安全距離,鋼管上設置有細縫,細縫所在的位置對準皮帶,鋼管的出口端與除塵器相連。所述的細縫的寬度為8mm且數量至少為兩條,細縫間的間距為30mm。所述的漏斗的出口接入第二條氣墊式皮帶機。所述的鋼管上設置有可調節(jié)閥門。所述的氣墊式皮帶機上設置有刮板清掃器。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在鋼管上開極細的縫隙,由于截面積很小,在一定吸力的作用下,物料會被高速氣流帶到就近除塵器內,這樣便解決了皮帶帶料的難題,減少了物料的浪費,改善了工作環(huán)境,并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的特點。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安裝示意圖。其中,1-漏斗,2-鋼管,3-除塵器,4-細縫,5-皮帶,6-刮板清掃器,7-可調節(jié)閥門,8-第一條氣墊式皮帶機,9-第二條氣墊式皮帶機。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進一步描述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但要求保護的范圍并不局限于所述。[0014]如圖1、圖2,用于氣墊式皮帶機的吸塵裝置,它由漏斗1、位于漏斗I中的鋼管2以及除塵器3組成,鋼管I位于第一條氣墊式皮帶機8的皮帶5下且和皮帶5之間有15_的安全距離,鋼管I上設置有細縫4,細縫4所在的位置對準皮帶5,鋼管I的出口端與除塵器3相連。所述的細縫4的寬度為8mm且數量至少為兩條,細縫4間的間距為30mm。所述的漏斗I的出口接入第二條氣墊式皮帶機9。所述的鋼管I上設置有可調節(jié)閥門7。所述的氣墊式皮帶機上設置有多個刮板清掃器6,刮板清掃器6輔助清掃皮帶5上的粉塵。在鋼管2上開極細的縫隙4,由于截面積很小,在一定吸力的作用下,物料會被高速氣流帶到就近除塵器3內,這樣便解決了回程的皮帶帶料的難題,鋼管2的長度為皮帶5寬度的1.2倍。由于粉塵造成的占用空間會很大,所以需設置漏斗1,漏斗I的底部直接接入下一條皮帶機,這樣粉塵就會最大化的進入輸送系統(tǒng),先通過皮帶機的參數計算出收塵量選取鋼管2的直徑,等皮帶機安裝完成并調試成功后,現場量取數據定漏斗I的尺寸,現場制作。
權利要求1.用于氣墊式皮帶機的吸塵裝置,其特征在于:它由漏斗(I)、位于漏斗(I)中的鋼管(2)以及除塵器(3)組成,鋼管(I)位于第一條氣墊式皮帶機(8)的皮帶(5)下且和皮帶(5)之間有15mm的安全距離,鋼管(I)上設置有細縫(4),細縫(4)所在的位置對準皮帶(5),鋼管(I)的出口端與除塵器(3)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氣墊式皮帶機的吸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細縫(4)的寬度為8mm且數量至少為兩條,細縫(4)間的間距為30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氣墊式皮帶機的吸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漏斗(I)的出口接入第二條氣墊式皮帶機(9)。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氣墊式皮帶機的吸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鋼管(I)上設置有可調節(jié)閥門(7)。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氣墊式皮帶機的吸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氣墊式皮帶機上設置有刮板清掃器(6)。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用于氣墊式皮帶機的吸塵裝置,它由漏斗、位于漏斗中的鋼管以及除塵器組成,鋼管位于第一條氣墊式皮帶機的皮帶下且和皮帶之間有15mm的安全距離,鋼管上設置有細縫,細縫所在的位置對準皮帶,鋼管的出口端與除塵器相連。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鋼管上開極細的縫隙,由于截面積很小,在一定吸力的作用下,物料會被高速氣流帶到就近除塵器內,這樣便解決了皮帶帶料的難題,減少了物料的浪費,改善了工作環(huán)境,并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的特點。
文檔編號B65G45/10GK202967444SQ201220567660
公開日2013年6月5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0月31日
發(fā)明者羅祥翠, 謝斌, 丁衛(wèi)東, 納黎明, 周斌 申請人:貴州新峰輸送設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