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油脂設備生產(chǎn)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皮帶傳輸裝置。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生產(chǎn)油脂的物料一般都是通過皮帶輸送設備,將物料從底端輸送到物料加工設備的入料口或者頂端,由于輸送過程中存在著一定的高度差,因此在皮帶輸送設備中就會存在彎折或者拐歪結構,這些結構一般都會導致皮帶受損甚至斷裂,從而導致生產(chǎn)成本的額外增加,以及生產(chǎn)效率降低等諸多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解決上述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減少皮帶磨損、延長皮帶輸送壽命、降低生產(chǎn)成本、提高生產(chǎn)效率的皮帶傳輸裝置。
為了達到上述的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以下的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皮帶傳輸裝置,包括第一輸送軌道、第二輸送軌道、控制電機、皮帶和軸銅套,第二輸送軌道相對地面水平設置、第一輸送軌道相對地面傾斜設置,且第一輸送軌道與第二輸送軌道之間的夾角為145°~160°;在第一輸送軌道2的前端設有第一從動轉(zhuǎn)軸,第一輸送軌道的后端通過軸銅套與第二輸送軌道的前端相連接,增加設置的軸銅套,使得皮帶在第一輸送軌道和第二輸送軌道之間傳送時,大大地減少了皮帶與第一輸送軌道和第二輸送軌道之間彎折連接處的摩擦及磨損,增加皮帶的工作壽命;在第二輸送軌道的后端設有主動轉(zhuǎn)軸,皮帶依次嵌套在第一從動轉(zhuǎn)軸、第一輸送軌道、第二輸送軌道和主動轉(zhuǎn)軸,主動轉(zhuǎn)軸與控制電機電氣連接。通過開啟控制電機實現(xiàn)控制主動轉(zhuǎn)軸的運轉(zhuǎn),帶動皮帶在第一輸送軌道和第二輸送軌道上的正常傳送。
作為優(yōu)選,所述第一輸送軌道的后端與第二輸送軌道的前端之間設有第二從動轉(zhuǎn)軸,所述軸銅套嵌套在第二從動轉(zhuǎn)軸外。
作為優(yōu)選,所述第一輸送軌道的前端為物料進料口,所述第二輸送軌道的后端為物料出料口。
作為優(yōu)選,第二輸送軌道的長度大于第一輸送軌道的長度。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以上的技術方案,在相鄰的兩根皮帶之間增設軸銅套,這樣使得皮帶在第一輸送軌道和第二輸送軌道之間傳送時,大大地減少了皮帶與第一輸送軌道和第二輸送軌道之間彎折連接處的摩擦及磨損,增加皮帶的工作壽命;而且將主動轉(zhuǎn)軸設置在高處位置(即由于第二輸送軌道高于第一輸送軌道),使得主動轉(zhuǎn)軸能夠自上而下帶動皮帶以及皮帶上的物料,提高運行效率的同時,也有效地節(jié)省動力。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第一從動轉(zhuǎn)軸1,第一輸送軌道2、第二從動轉(zhuǎn)軸3,第二輸送軌道4,主動轉(zhuǎn)軸5,軸銅套6,皮帶7。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做一個詳細的說明。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皮帶傳輸裝置的具體實施例,包括第一輸送軌道2、第二輸送軌道4、控制電機、皮帶7和軸銅套6,第二輸送軌道4水平設置、第一輸送軌道2傾斜設置,且第一輸送軌道2與第二輸送軌道4之間的夾角為145°~160°;
在第一輸送軌道2的前端設有第一從動轉(zhuǎn)軸1,第一輸送軌道2的后端通過軸銅套6與第二輸送軌道4的前端相連接,增加設置軸銅套6,使得皮帶7在第一輸送軌道2和第二輸送軌道4之間傳送時,大大地減少了皮帶7與第一輸送軌道2和第二輸送軌道4之間彎折連接處的摩擦及磨損,增加皮帶7的工作壽命;在第二輸送軌道4的后端設有主動轉(zhuǎn)軸5,皮帶7依次嵌套在第一從動轉(zhuǎn)軸1、第一輸送軌道2、第二輸送軌道4和主動轉(zhuǎn)軸5,主動轉(zhuǎn)軸5與控制電機電氣連接。通過開啟控制電機實現(xiàn)控制主動轉(zhuǎn)軸5的運轉(zhuǎn),帶動皮帶在第一輸送軌道和第二輸送軌道上的正常傳送。其中:所述第一輸送軌道2的后端與第二輸送軌道4的前端之間設有第二從動轉(zhuǎn)軸3,所述軸銅套6嵌套在第二從動轉(zhuǎn)軸3外。所述第一輸送軌道2的前端為物料進料口,所述第二輸送軌道4的后端為物料出料口。第二輸送軌道4的長度大于第一輸送軌道2的長度。
本實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以上的技術方案,在相鄰的兩根皮帶7之間增設軸銅套6,這樣使得皮帶7在第一輸送軌道2和第二輸送軌道4之間傳送時,大大地減少了皮帶7與第一輸送軌道2和第二輸送軌道4之間彎折連接處的摩擦及磨損,增加皮帶7的工作壽命;而且將第一從動 轉(zhuǎn)軸1設置在高處位置(即由于第二輸送軌道4高于第一輸送軌道2),使得第一從動轉(zhuǎn)軸1能夠自上而下帶動皮帶7以及皮帶7上的物料,提高運行效率的同時,也有效地節(jié)省動力。
需要強調(diào)的是:以上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zhì)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范圍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