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安全限值式翻車保護裝置的工程車駕駛室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涉及一種具有安全限值式翻車保護裝置的工程車駕駛室。
背景技術:
為了保障工程車輛司機的人身安全,設計安全駕駛室的保護結構時需要設計翻車保護結構(Roll-over Protective Structures簡稱ROPS)。工程車輛安全駕駛室的設計需要符合國際標準的要求,不同的工程車輛對于工程車輛安全駕駛室的設計有不同要求。而通常的工程車駕駛室只是由幾根立柱相互采用焊接或其它方式固定組成,沒有ROPS保護裝置,因而其安全保護性能差。
發(fā)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種具有安全限值式ROPS保護裝置,當車輛滾翻時,安全駕駛室的安全限值式ROPS構件能承擔地平面的沖擊力,保證變形后ROPS的任何部分和地平面不進入人體極限安全區(qū)域,同時安全限值式ROPS具有一個與特定工程車輛能量吸收要求相同的安全限值,能夠完全保證減少車輛滾翻對司機的沖擊震蕩傷害,安全限值式翻車保護裝置能夠大幅度提高工程車輛安全駕駛室設計的通用化程度的具有安全限值式翻車保護裝置的工程車駕駛室。
本實用新型的解決方案是這樣的在工程車輛安全駕駛室翻車保護裝置基本結構的基礎上,在特殊的結構位置減弱相關立柱特定部位的強度,使駕駛室在翻車時能按所設定的位置變形,以便能夠讓安全限值式ROPS保護裝置具有達到特定工程車輛翻車保護吸收能量要求的安全限值,從而滿足在一種駕駛室翻車保護裝置的基礎上開發(fā)系列工程車輛安全駕駛室的設計需要。
基于上述設計理念,本實用新型在主要由右前立柱、左前立柱、前下橫梁、前上橫梁、左后立柱、左上橫梁、左下橫梁、右后立柱、右上橫梁、右下橫梁、后上橫梁、后下橫梁組成的駕駛室框架中右前立柱的上部開有至少一個右前立柱上塑性孔;右前立柱的下部開有至少一個右前立柱下塑性孔;左前立柱的上部開有至少一個左前立柱上塑性孔;左前立柱的下部開有至少一個左前立柱下塑性孔。
如果要獲得較佳的安全保護效果,在駕駛室框架中,可以增加如下結構進行保護右后立柱的上部開有至少一個左后立柱上塑性孔;右后立柱的下部開有至少一個左后立柱下塑性孔;左后立柱的上部開有至少一個右后立柱上塑性孔;左后立柱的下部開有至少一個右后立柱下塑性孔。
本實用新型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當車輛滾翻時,安全駕駛室保護結構的安全限值式ROPS構件能承擔地平面的沖擊力,同時安全限值式ROPS具有特定的能量吸收能力,能夠有效減少車輛滾翻對司機的沖擊震蕩傷害。安全限值式ROPS保護裝置具有結構簡單,實施使用方便的優(yōu)點。在保證使用安全的情況下,本實用新型介紹的翻車保護結構的技術方案能夠大幅度提高工程車輛安全駕駛室設計的通用化程度。
附圖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
附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
附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左視圖。
附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附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右視圖。
附圖5是本實用新型的A-A向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施例是采用最佳保護結構為例,即在主要由右前立柱1、左前立柱33、前下橫梁17、前上橫梁5、左后立柱6、左上橫梁27、左下橫梁36、右后立柱42、右上橫梁48、右下橫梁53、后上橫梁7、后下橫梁18組成的駕駛室框架中右前立柱1的上部開有至少一個右前立柱上塑性孔71;右前立柱1的下部開有至少一個右前立柱下塑性孔70;左前立柱33的上部開有至少一個左前立柱上塑性孔68;左前立柱33的下部開有至少一個左前立柱下塑性孔69。
右后立柱42的上部開有至少一個左后立柱上塑性孔67;右后立柱42的下部開有至少一個左后立柱下塑性孔66;左后立柱6的上部開有至少一個右后立柱上塑性孔73;左后立柱6的下部開有至少一個右后立柱下塑性孔72。
右前立柱1的上部有上端與駕駛室框架接點固定連接并向下與右前立柱1套接的右前立柱上復合梁2;右前立柱1的下部有下端與駕駛室框架接點固定連接并向上與右前立柱1套接的右前立柱下復合梁12;左前立柱33的上部有上端與駕駛室框架接點固定連接并向下與左前立柱33套接的左前立柱上復合梁32;左前立柱33的下部有下端與駕駛室框架接點固定連接并向上與左前立柱33套接的左前立柱下復合梁41。右前立柱上復合梁2、右前立柱下復合梁12是套接在右前立柱1內。左前立柱上復合梁32、左前立柱下復合梁41是套接在左前立柱33內。右后立柱上復合梁45、右后立柱下復合梁63是套接在右后立柱42內。左后立柱上復合梁11、左后立柱下復合梁22是套接在左后立柱6內。
右后立柱42的上部有上端與駕駛室框架接點固定連接并向下與右后立柱42套接的右后立柱上復合梁45;右后立柱42的下部有下端與駕駛室框架接點固定連接并向上與右后立柱42套接的右后立柱下復合梁63;左后立柱6的上部有上端與駕駛室框架接點固定連接并向下與左后立柱6套接的左后立柱上復合梁11;左后立柱6的下部有下端與駕駛室框架接點固定連接并向上與左后立柱6套接的左后立柱下復合梁22。
右前立柱1的上部開的右前立柱上塑性孔71位于右前立柱上復合梁2下端;右前立柱1的下部開的右前立柱下塑性孔70位于右前立柱下復合梁12上端;左前立柱33的上部開的左前立柱上塑性孔68位于左前立柱上復合梁32下端;左前立柱33的下部開的左前立柱下塑性孔69位于左前立柱下復合梁41上端。
右后立柱42的上部開的左后立柱上塑性孔67位于右后立柱上復合梁45下端;右后立柱42的下部開的左后立柱下塑性孔66位于右后立柱下復合梁63上端;左后立柱6的上部開的右后立柱上塑性孔73位于左后立柱上復合梁11下端;左后立柱6的下部開右后立柱下塑性孔72位于左后立柱下復合梁22上端。
當右前立柱上塑性孔71為多個時,可以采用橫向、縱向、斜向或其組合之一種方式分布在右前立柱1上;當右前立柱下塑性孔70為多個時,可以采用橫向、縱向、斜向或其組合之一種方式分布在右前立柱1上;當左前立柱上塑性孔68為多個時,可以采用橫向、縱向、斜向或其組合之一種方式分布在左前立柱33上;當左前立柱下塑性孔69為多個時,可以采用橫向、縱向、斜向或其組合之一種方式分布在左前立柱33上。
當左后立柱上塑性孔67為多個時,可以采用橫向、縱向、斜向或其組合之一種方式分布在右后立柱42上;當左后立柱下塑性孔66為多個時,可以采用橫向、縱向、斜向或其組合之一種方式分布在右后立柱42上;當右后立柱上塑性孔73為多個時,可以采用橫向、縱向、斜向或其組合之一種方式分布在左后立柱6上;當右后立柱下塑性孔72為多個時,可以采用橫向、縱向、斜向或其組合之一種方式分布在左后立柱6上。
在上述結構中所述的右前立柱上復合梁2、右前立柱下復合梁12、左前立柱上復合梁32、左前立柱下復合梁41均為中空管。
所述的右前立柱上復合梁2、右前立柱下復合梁12、左前立柱上復合梁32、左前立柱下復合梁41為方型中空管、圓型中空管、矩型中空管、槽型中空管之一種。
所述的右后立柱上復合梁45、右后立柱下復合梁63、左后立柱上復合梁11、左后立柱下復合梁22均為中空管。
所述的右后立柱上復合梁45、右后立柱下復合梁63、左后立柱上復合梁11、左后立柱下復合梁22為方型中空管、圓型中空管、矩型中空管、槽型中空管之一種。
所述的右上橫梁前復合梁3、右上橫梁后復合梁49、左上橫梁前復合梁30、左上橫梁后復合梁10是用平板、槽鋼、型鋼、中空型鋼之一種。
本實施例中,所述的右前立柱上塑性孔71和右前立柱下塑性孔70是開在右前立柱1外側;所述的左前立柱上塑性孔68和左前立柱下塑性孔69是開在左前立柱33外側。
所述的左后立柱上塑性孔67和左后立柱下塑性孔66是開在右后立柱42外側;所述的右后立柱上塑性孔73和右后立柱下塑性孔72是開在左后立柱6外側。
右前立柱上復合梁2、右前立柱下復合梁12是用復合梁焊縫13焊接在右前立柱1內。左前立柱上復合梁32、左前立柱下復合梁41是用復合梁焊縫13焊接在左前立柱33內。右后立柱上復合梁45、右后立柱下復合梁63是用復合梁焊縫13焊接在右后立柱42內。左后立柱上復合梁11、左后立柱下復合梁22是用復合梁焊縫13焊接在左后立柱6內。
所述的右前立柱上塑性孔71、右前立柱下塑性孔70、左前立柱上塑性孔68、左前立柱下塑性孔69、左后立柱上塑性孔67、左后立柱下塑性孔66、右后立柱上塑性孔73、右后立柱下塑性孔72可以為圓型、方型、矩型、多邊形、三角形、棱形等形狀的孔。
本實施例各部件明細表如下
1、右前立柱26、左上橫梁后角支撐51、右后立柱安裝底板2、右前立柱上復合梁27、左上橫梁52、前下橫梁右角支撐3、右上橫梁前復合梁28、左上橫梁前角支撐53、右下橫梁4、右前立柱上角支撐板 29、前上橫梁左角支撐54、前上橫梁右角支撐5、前上橫梁30、左上橫梁前復合梁55、右上橫梁前角支撐6、左后立柱31、左前立柱上角支撐板 56、右上橫梁后前角支撐7、后上橫梁32、左前立柱上復合梁57、右后立柱上角支撐8、左后立柱上角支撐33、左前立柱58、右后尾上梁立板9、后上橫梁左角支撐34、左后立柱后尾下上梁 59、右后尾上梁托板10、左上橫梁后復合梁 35、左下橫梁后復合梁60、右下橫梁后復合梁11、左后立柱上復合梁 36、左下橫梁61、右前立柱安裝底板螺紋12、右前立柱下復合梁 37、前下橫梁左角支撐孔13、復合梁焊縫 38、左前立柱安裝底板62、右下橫梁前復合梁14、右前立柱下角支撐 39、前下橫梁左復合梁63、右后立柱下復合梁15、右前立柱安裝底板 40、左前立柱下角支撐64、左下橫梁前復合梁16、前下橫梁右復合梁 41、左前立柱下復合梁65、立柱安裝板17、前下橫梁 42、右后立柱66、左后立柱下塑性孔18、后下橫梁 43、右后立柱后尾下梁67、左后立柱上塑性孔19、后下橫梁左復合梁 44、右后立柱后尾上梁68、左前立柱上塑性孔20、左后立柱安裝底板 45、右后立柱上復合梁69、左前立柱下塑性孔21、左后立柱下角支撐 46、后上橫梁右角支撐70、右前立柱下塑性孔22、左后立柱下復合梁 47、后下橫梁右復合梁71、右前立柱上塑性孔23、左后立柱后尾上梁 48、右上橫梁72、右后立柱下塑性孔24、左后尾上梁托板 49、右上橫梁后復合梁73、右后立柱上塑性孔25、左后尾上梁立板 50、右后立柱下角支撐
權利要求1.一種具有安全限值式翻車保護裝置的工程車駕駛室,主要由右前立柱(1)、左前立柱(33)、前下橫梁(17)、前上橫梁(5)、左后立柱(6)、左上橫梁(27)、左下橫梁(36)、右后立柱(42)、右上橫梁(48)、右下橫梁(53)、后上橫梁(7)、后下橫梁(18)組成駕駛室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駕駛室框架中右前立柱(1)的上部開有至少一個右前立柱上塑性孔(71);右前立柱(1)的下部開有至少一個右前立柱下塑性孔(70);左前立柱(33)的上部開有至少一個左前立柱上塑性孔(68);左前立柱(33)的下部開有至少一個左前立柱下塑性孔(69)。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安全限值式翻車保護裝置的工程車駕駛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駕駛室框架中右后立柱(42)的上部開有至少一個左后立柱上塑性孔(67);右后立柱(42)的下部開有至少一個左后立柱下塑性孔(66);左后立柱(6)的上部開有至少一個右后立柱上塑性孔(73);左后立柱(6)的下部開有至少一個右后立柱下塑性孔(7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安全限值式翻車保護裝置的工程車駕駛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駕駛室框架中右前立柱(1)的上部有上端與駕駛室框架接點固定連接并向下與右前立柱(1)套接的右前立柱上復合梁(2);右前立柱(1)的下部有下端與駕駛室框架接點固定連接并向上與右前立柱(1)套接的右前立柱下復合梁(12);左前立柱(33)的上部有上端與駕駛室框架接點固定連接并向下與左前立柱(33)套接的左前立柱上復合梁(32);左前立柱(33)的下部有下端與駕駛室框架接點固定連接并向上與左前立柱(33)套接的左前立柱下復合梁(41)。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安全限值式翻車保護裝置的工程車駕駛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駕駛室框架中右后立柱(42)的上部有上端與駕駛室框架接點固定連接并向下與右后立柱(42)套接的右后立柱上復合梁(45);右后立柱(42)的下部有下端與駕駛室框架接點固定連接并向上與右后立柱(42)套接的右后立柱下復合梁(63);左后立柱(6)的上部有上端與駕駛室框架接點固定連接并向下與左后立柱(6)套接的左后立柱上復合梁(11);左后立柱(6)的下部有下端與駕駛室框架接點固定連接并向上與左后立柱(6)套接的左后立柱下復合梁(22)。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安全限值式翻車保護裝置的工程車駕駛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駕駛室框架中右前立柱(1)的上部開的右前立柱上塑性孔(71)位于右前立柱上復合梁(2)下端;右前立柱(1)的下部開的右前立柱下塑性孔(70)位于右前立柱下復合梁(12)上端;左前立柱(33)的上部開的左前立柱上塑性孔(68)位于左前立柱上復合梁(32)下端;左前立柱(33)的下部開的左前立柱下塑性孔(69)位于左前立柱下復合梁(41)上端。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安全限值式翻車保護裝置的工程車駕駛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駕駛室框架中右后立柱(42)的上部開的左后立柱上塑性孔(67)位于右后立柱上復合梁(45)下端;右后立柱(42)的下部開的左后立柱下塑性孔(66)位于右后立柱下復合梁(63)上端;左后立柱(6)的上部開的右后立柱上塑性孔(73)位于左后立柱上復合梁(11)下端;左后立柱(6)的下部開右后立柱下塑性孔(72)位于左后立柱下復合梁(22)上端。
7.根據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具有安全限值式翻車保護裝置的工程車駕駛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駕駛室框架中當右前立柱上塑性孔(71)為多個時,可以采用橫向、縱向、斜向或其組合之一種方式分布在右前立柱(1)上;當右前立柱下塑性孔(70)為多個時,可以采用橫向、縱向、斜向或其組合之一種方式分布在右前立柱(1)上;當左前立柱上塑性孔(68)為多個時,可以采用橫向、縱向、斜向或其組合之一種方式分布在左前立柱(33)上;當左前立柱下塑性孔(69)為多個時,可以采用橫向、縱向、斜向或其組合之一種方式分布在左前立柱(33)上。
8.根據權利要求2或6所述的具有安全限值式翻車保護裝置的工程車駕駛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駕駛室框架中當左后立柱上塑性孔(67)為多個時,可以采用橫向、縱向、斜向或其組合之一種方式分布在右后立柱(42)上;當左后立柱下塑性孔(66)為多個時,可以采用橫向、縱向、斜向或其組合之一種方式分布在右后立柱(42)上;當右后立柱上塑性孔(73)為多個時,可以采用橫向、縱向、斜向或其組合之一種方式分布在左后立柱(6)上;當右后立柱下塑性孔(72)為多個時,可以采用橫向、縱向、斜向或其組合之一種方式分布在左后立柱(6)上。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安全限值式翻車保護裝置的工程車駕駛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駕駛室框架中所述的右前立柱上塑性孔(71)和右前立柱下塑性孔(70)是開在右前立柱(1)外側;所述的左前立柱上塑性孔(68)和左前立柱下塑性孔(69)是開在左前立柱(33)外側。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安全限值式翻車保護裝置的工程車駕駛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駕駛室框架中所述的左后立柱上塑性孔(67)和左后立柱下塑性孔(66)是開在右后立柱(42)外側;所述的右后立柱上塑性孔(73)和右后立柱下塑性孔(72)是開在左后立柱(6)外側。
專利摘要一種具有安全限值式翻車保護裝置的工程車駕駛室,其特點是在特殊的結構位置減弱相關立柱特定部位的強度,即在右前立柱、左前立柱、左后立柱、右后立柱上設置多個塑性孔,使駕駛室在翻車時能按所設定載荷和所設定位置變形。其優(yōu)點是具有安全限值式翻車保護裝置,能夠大幅度提高工程車輛安全駕駛室設計的通用化程度,當車輛滾翻時,安全駕駛室保護結構的ROPS構件能承擔地平面的沖擊力,保證變形后ROPS的任何部分和地平面不進入人體極限安全區(qū)域,同時具有一定的能量吸收能力,減少對司機的沖擊震蕩傷害。安全限值式翻車保護裝置具有結構簡單,實施使用方便的優(yōu)點。在保證使用安全的情況下,本實用新型能夠大幅度提高工程車輛安全駕駛室設計的通用化程度。
文檔編號E02F9/24GK2878528SQ20052020080
公開日2007年3月14日 申請日期2005年12月7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12月7日
發(fā)明者林建榮, 王繼新, 章二平, 王國強 申請人:廣西柳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