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布置于車輛中的扶手上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根據(jù)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布置于車輛中的扶手上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
背景技術:
在DE 3926603A1中披露了一種停止請求按鈕裝置,其能夠布置于諸如公共汽車之類公共運輸車輛的扶手上。該停止請求按鈕裝置由雙殼內體部以及包圍該內體部的雙殼外體部形成,該雙殼內體部可包圍扶手。該內體部在內側上具有閉鎖元件并且在外側上具有兩個接觸帶,該閉鎖元件接合至扶手的開口中,接觸帶至少部分在外圍上延伸。該接觸帶能夠連接至布置于扶手下方的電導線并且能夠被引導至扶手的開口外。外體部承載停止請求按鈕,該停止請求按鈕使接觸帶與后部接觸彈簧接觸。此外,該外體部可在可選擇的徑向角位置處軸向且以形狀配合的方式固定至內體部。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進行了改進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根據(jù)本發(fā)明,該目的通過一種具有權利要求1中所述特征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而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有利實施方式形成了從屬權利要求的主題。用于布置于車輛中的扶手上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包括內體部,該內體部可布置為以徑向的方式至少部分地包圍扶手。該停止請求按鈕裝置進一步包括雙殼外體部,該雙殼外體部完全地包圍內體部以及扶手并且可軸向并在可選擇的徑向角位置處緊固至內體部,該外體部包括停止請求按鈕,當停止請求按鈕被致動時,通過該停止請求按鈕,接觸單元可被接觸。根據(jù)本發(fā)明,在外體部上,至少一個照明元件布置于由該停止請求按鈕遮擋的區(qū)域中,并且至少當停止請求按鈕被致動時,該照明元件可被激活,該停止請求按鈕構造為至少在部分區(qū)域中是半透明的。由于帶有照明元件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的這種構造,首先,在黑暗中車輛的乘客能夠容易地找到停止請求按鈕。其次,能夠為乘客提供停止請求按鈕的致動的確認。此外, 該停止請求按鈕裝置至扶手的緊固通過內體部以及外體部的構造而簡化。具體地,能夠簡單且快速地改變外體部位于內體部上的這種布置,并且因此能夠簡單且快速地改變在車輛中停止請求按鈕的對準,而不必更換、適應或重新布置扶手。
參考附圖,在下文中更加詳細地解釋了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方式,其中圖1示意地示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布置于扶手上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的立體圖;圖2示意地示出了布置于扶手上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的縱向截面;
圖3示意地示出了根據(jù)圖1的布置于扶手上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的內體部的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的立體剖視圖;圖4示意地示出了根據(jù)圖1的布置于扶手上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的內體部的第二示例性實施方式的分解視圖;圖5示意地示出了外部部件的分解視圖;圖6示意地示出了根據(jù)圖1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的局部剖視圖;圖7示意地示出了根據(jù)圖1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的局部透明視圖;圖8示意地示出了外部部件的外部接觸區(qū)域;以及圖9示意地示出了從后部觀察到的前部外體部殼體的立體圖。在所有附圖中,互相對應的零件被提供有相同的附圖標記。
具體實施例方式在圖1中示出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的示例性實施方式,該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布置于未更詳細示出的車輛一具體地為公共汽車、電車、地鐵或其它公共運輸車輛一中的扶手2上。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包括停止請求按鈕3。通過致動該停止請求按鈕3,車輛的乘客能夠通知該車輛的司機該乘客想要在下一站離開車輛。為此,該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以未更詳細示出的方式聯(lián)接于信號系統(tǒng),通過該信號系統(tǒng),停止請求以光學、聲學和/或觸覺的方式被傳送給司機。例如在鐵軌上或抵靠鐵軌移動的車輛也能夠在下一站自動停止。與信號系統(tǒng)或用于控制車輛的控制系統(tǒng)的聯(lián)接通過配線實現(xiàn),具體地,通過在扶手內側引導的電導體,或通過具體地使用至少一個無線連接件的配線實現(xiàn)。為了向乘客說明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的功能,在停止請求按鈕3上的局部區(qū)域3. 1 中示出由多個字符形成的文本,所述文本形成了文字“停止”??商鎿Q地或附加地,在該局部區(qū)域3. 1或其它局部區(qū)域中示出符號。圖2示出了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以及扶手2的剖視圖。在該示例性實施方式中示出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通過內體部4緊固至扶手2。 為此,扶手2中包括有孔2. 1,內體部4的緊固元件4. 1突出至孔2. 1內,以便避免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的水平及豎直位移。該緊固元件4. 1構造為軸襯,電導體可穿過該軸襯插至扶手2外和/或插入扶手2內。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進一步包括外體部5,該外體部5由在圖4及圖9中更詳細地示出的兩個外體部殼體5. 1、5. 2以雙殼形式形成。停止請求按鈕3布置于第一外體部殼體5. 1中,所述停止請求按鈕形成為所謂的推式帽蓋。在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的組裝期間,該停止請求按鈕3從前方被引入外體部殼體5. 1內并通過卡扣連接被保持在該外體部殼體5. 1中。在停止請求按鈕3后方,在外體部5的由第一外體部殼體5. 1的該停止請求按鈕 3遮擋的區(qū)域中,布置有照明元件6,通過該照明元件6,該停止請求按鈕3可被照亮并且該停止請求按鈕3可以是至少部分半透明的。為此,停止請求按鈕3構造為至少在局部區(qū)域3. 1中是半透明的,從而使用于乘客的文本可以被照亮的方式示出。在可替換的實施方式中,停止請求按鈕3構造為全部半透
4明并且發(fā)光。照明元件6包括構造為發(fā)光二極管的有源光源6. 1。該發(fā)光二極管構造為產生白光。因此,當停止請求按鈕3為全部半透明時,該停止請求按鈕3能夠在整個表面區(qū)域上被完全照亮。在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的特別優(yōu)選的示例性實施方式中,停止請求按鈕3構造為紅色,而局部區(qū)域3. 1中的文本構造為在照明元件6被致動時,使該停止請求按鈕3對乘客顯示為被照亮為紅色,而文本被照亮為白色,可替換地,能夠通過發(fā)光二極管能夠產生帶有變化色彩的光和/或僅照亮文本或僅照亮停止請求按鈕3。在未更詳細示出的示例性實施方式中,可替換地或附加地,照明元件6包括無源光源,具體地,包括光致發(fā)光光源。照明元件6的光源6. 1能夠以持續(xù)的方式或周期性地中斷的方式被操作。在一種實施方式中,在致動停止請求按鈕3之后,光源6. 1以持續(xù)的方式或周期性中斷的方式被激活,從而使乘客得到了對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的致動的確認。在另一實施方式中,光源6. 1被持續(xù)地激活,并且,在已經致動停止請求按鈕3之后,該光源以周期性中斷的方式被激活。因此,乘客在黑暗中能夠容易地識別該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并且同時能夠確認已致動該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為了產生傳送至車輛的司機或用于控制車輛的控制系統(tǒng)的用于顯示停止請求的電信號,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包括接觸單元7,該接觸單元7在圖6至圖9中更詳細地示
出ο在圖3中,示出布置于扶手2上的內體部4的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該內體部4由內體部殼體4. 2形成,該內體部殼體4. 2布置為以徑向的方式部分地包圍扶手2并且以形狀配合和非形狀配合的方式緊固至扶手2。為此,內體部殼體4. 2構造為至少部分彈性,并且其與扶手2的接觸區(qū)域伸出超過扶手2的一半圓周,從而使內體部殼體4. 2可通過卡扣連接附連于扶手2。因此,有利地,不需要額外的用于將內體部4緊固至扶手2的緊固裝置。此外,在內體部殼體4. 2的一個外表面中,包括有三個定位結構4. 4至4. 6,這三個定位結構4. 4至4. 6形成為垂直于圓周延伸的溝槽。外體部5以未更詳細示出的方式具有至少一個對應于定位結構4. 4至4. 6的腹板元件,從而使外體部5可在三個不同的位置處緊固至內體部4,在這三個位置之間存在90度的夾角。因此,能夠以簡單且快速的方式選擇并改變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在車輛中的方位。在未更詳細示出的示例性的實施方式中,設置有數(shù)量可變的定位結構4. 4至4. 6, 所述定位結構布置為相對于彼此呈一可變角度。圖4示出了內體部4的第二示例性實施方式。該內體部4由第一內體部殼體4. 2 以及第二內體部殼體4. 3形成,第一內體部殼體4. 2以及第二內體部殼體4. 3布置為以徑向的方式完全地包圍扶手2。內體部殼體4. 2、4. 3通過可釋放的連接裝置連接在一起。在所示實施方式中該連接裝置由帶齒的元件形成,齒形部分彼此接合。在所有情況下,內體部殼體4. 2,4. 3均具有四個定位結構4. 4至4. 7以及4. 8至 4. 11,從而使外體部5可在八個不同的位置處緊固至內體部4,在這八個不同的位置之間, 存在45度的夾角。在圖5中更詳細地示出了外體部殼體5. 1、5. 2。外體部殼體5. 1、5. 2具有互相對應的緊固元件5. 1. 1至5. 1. 6以及5. 2. 1至5. 2. 6。這些緊固元件5. 1. 1至5. 1. 6以及 5. 2. 1至5. 2. 6構造為使它們形成了可反復釋放的卡扣連接裝置。為了以未更詳細示出的方式釋放這種卡扣連接裝置,可將工具引導穿過第一外體部殼體5. 1的開口 0。圖6示出了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的局部剖視圖。接觸單元7構造為接觸橋,并且該接觸單元7包括兩個接觸器7. 1,7. 2,這兩個接觸器7. 1、7. 2帶有用于停止請求按鈕裝置 1的電聯(lián)接的接觸凸起7. 1. 1,7. 2. 1。接觸凸起7. 1. 1,7. 2. 1構造為插接連接裝置,并且優(yōu)選地具有2. 8mm X0. 5mm的尺寸。圖7至圖9示出了第一外體部殼體5. 1的不同視圖。兩個回復彈簧8、9被設置為用于在致動停止請求按鈕3后使該停止請求按鈕3返回。除在所示的示例性實施方式中橫向布置并且結合至第一外體部殼體5. 1中的接觸器7. 1、7. 2外,接觸單元7還包括另外兩個接觸器7. 3、7. 4,當停止請求按鈕3被致動時, 通過接觸器7. 3,7. 4關閉接觸橋。為了對接觸器7. 1、7. 2,7. 3,7. 4進行電連接,在所有情況下,所述接觸器包括朝向內體部4定向的接觸凸起7. 1. 1,7. 2. 1,7. 3. 1,7. 4. 1,優(yōu)選地,這些接觸凸起具有 2. 8mm X0. 5mm 的尺寸。在未更詳細示出的示例性實施方式中,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包括外體部殼體5. 1, 該外體部殼體5. 1可附接于內體部4從而使該外體部殼體5. 1可平坦地布置于平面上。因此,能夠進行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的壁式安裝和/或門式安裝。參考符號列表
1停止請求按鈕裝置
2扶手
2.1孔
3停止請求按鈕
3.1局部區(qū)域
4內體部
4.1緊固元件
4.2內體部殼體
4.3內體部殼體
4.4to4. 11定位結構
5外體部
5.1外體部殼體
5.1.lto5. 1. 6緊固元件
5.2外體部殼體
5.2.lto5. 2. 6緊固元件
6照明元件
6.1光源
7接觸單元
7.1接觸器
7.1.1接觸凸起
7.2接觸器
7.2.1接觸凸起
7.3接觸器
7.3.1接觸凸起
7.4接觸器
7.4.1接觸凸起
8回復彈簧
9回復彈簧
0開口。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布置于車輛中的扶手( 上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所述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包括內體部G),所述內體部(4)可布置為以徑向的方式至少部分地包圍扶手 O),并且,所述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包括雙殼外體部(5),所述雙殼外體部( 完全地包圍所述內體部以及所述扶手O),所述外體部( 可軸向并在可選擇的徑向角位置處緊固至所述內體部G),所述外體部( 包括停止請求按鈕(3),當所述停止請求按鈕(3) 被致動時,通過所述停止請求按鈕(3),接觸單元(7)可被接觸,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外體部 (5)上,至少一個照明元件(6)布置于由所述停止請求按鈕(3)遮擋的區(qū)域中,并且至少當所述停止請求按鈕C3)被致動時,所述照明元件(6)可被激活,所述停止請求按鈕C3)構造為至少在局部區(qū)域(3. 1)中是半透明的。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其特征在于,半透明的所述局部區(qū)域 (3. 1)形成為文字和/或符號。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元件(6) 包括無源和/或有源光源(6. 1)。
4.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元件(6)能夠以持續(xù)和/或周期性中斷的方式被操作。
5.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內體部(4)只包括一個內體部殼體(4.幻,所述內體部殼體(4. 2)能夠以形狀配合和/或非形狀配合的方式緊固至所述扶手O)。
6.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4中的一項所述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內體部(4)包括至少兩個內體部殼體(4. 2、4. 3),所述至少兩個內體部殼體(4. 2,4. 3)可布置為以徑向的方式完全地包圍所述扶手O),并且,所述兩個內體部殼體(4.2、4. 3)通過可釋放的連接裝置連接在一起。
7.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外體部殼體(5.2、5. 3)通過可釋放的連接裝置連接在一起。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布置于車輛中的扶手(2)上的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所述停止請求按鈕裝置(1)包括內體部(4)和雙殼外體部(5),所述外體部(5)包括停止請求按鈕(3),當所述停止請求按鈕(3)被致動時,通過停止請求按鈕(3),接觸單元(7)可被接觸。根據(jù)本發(fā)明,在所述外體部(5)上,至少一個照明元件(6)布置于由所述停止請求按鈕(3)遮擋的區(qū)域中,并且至少當所述停止請求按鈕(3)被致動時,所述照明元件(6)可被激活,所述停止請求按鈕(3)構造為至少在局部區(qū)域(3.1)中是半透明的。
文檔編號H01H9/18GK102403140SQ20111022657
公開日2012年4月4日 申請日期2011年8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8月4日
發(fā)明者安德烈·維奇, 延斯·卡爾, 弗里茨·埃因貝格爾, 弗雷德里克·西弗爾, 羅蘭·沙爾, 馬庫斯·富希澤, 馬庫斯·茨維申貝格爾 申請人:Eao控股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