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能源領域,涉及到能源的再次利用,具體是一種新能源汽車蓄電池的梯級利用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新能源汽車生產和銷售量的爆發(fā)性增長,動力電池也將迅速增加,并很快進入降格期。研究發(fā)現,鋰離子電池含鈷、錳、銅等重金屬,處理不當會污染環(huán)境,甚至危及人體健康。
新能源汽車不同類型電池產品也不盡相同,如果電池處理不能及早統(tǒng)籌謀劃,將會對環(huán)境造成巨大影響,同時也會對資源造成極大的浪費。新能源汽車蓄電池在使用長時間后,會出現存儲電能下降、充電時間延長等問題,不能滿足新能源汽車的電能要求,就此將其降格處理非常浪費也是不環(huán)保的行為。當前我國車用動力電池與傳統(tǒng)3C類電子電器用電池區(qū)別很大,其重量體積大、材料種類繁多、電池單體一致性差、安全問題突出及壽命預測評估復雜等特點,使其回收利用難度較大。若不能有效解決,將形成電動汽車發(fā)展與環(huán)境資源之間的矛盾。為此建議我國新能源汽車電池必須要提前規(guī)劃和布局,防患于未然,避免資源浪費等現象的發(fā)生。如何更加合理環(huán)保的回收處理這些降格蓄電池,成為了目前我們必須面對的課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新能源汽車蓄電池的梯級利用裝置,不僅解決了蓄電池的處理問題,而且解決了蓄電池的再次利用問題。
本發(fā)明的目的可以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一種新能源汽車蓄電池的梯級利用裝置,包括輸入開關QF1、雙電源轉換裝置、逆變器、充電器、輸出開關QF2、新能源汽車的降格蓄電池。
所述輸入開關QF1通過所述雙電源轉換裝置與輸出開關QF2連接,所述充電器連接在所述輸入開關QF1與所述雙電源轉換裝置的節(jié)點上,所述充電器連接所述蓄電池并連接所述逆變器,所述逆變器通過雙電源轉換裝置與所述輸出開關QF2連接。
所述雙電源轉換裝置包括兩個接觸器,分別為第一接觸器KM1,第二接觸器KM2,其中第一接觸器KM1與所述輸入開關QF1連接,第二接觸器與所述逆變器連接。
當市電輸入正常時,市電通過輸入開關QF1和雙電源轉換裝置中的第一接觸器KM1對重要負載供電,同時,該裝置通過充電器對蓄電池充電。
當市電電壓超過額定輸入電壓的+15%-+20%或低于額定輸入電壓-15%--20%時,逆變器工作,將蓄電池中的直流電逆變轉化為交流電,再通過雙電源轉換裝置中的第二接觸器KM2向負載供電。
當市電恢復供電時,逆變器停止工作,市電通過輸入開關QF1和雙電源轉換裝置中的第一接觸器KM1對負載供電,同時充電器恢復對蓄電池充電。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本發(fā)明通過對降格蓄電池再利用,不僅提高新能源汽車蓄電池的利用率,延長新能源汽車蓄電池的使用壽命,而且將蓄電池中的電能轉換成應急電源所需的電能,增強抵御突發(fā)電力故障的能力,避免較大的經濟損失。
附圖說明
為了便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一種新能源汽車蓄電池的梯級利用裝置原理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一種新能源汽車蓄電池的梯級利用裝置,如圖1所示,包括輸入開關QF1、雙電源轉換裝置4中的第一接觸器KM1和第二接觸器KM2、逆變器3、充電器1、輸出開關QF2、新能源汽車的降格蓄電池2。
所述輸入開關QF1通過所述第一接觸器KM1與輸出開關QF2連接,所述充電器1連接在所述輸入開關QF1與所述第一接觸器KM1的節(jié)點上,所述充電器1連接所述新能源汽車的降格蓄電池2并連接所述逆變器3,所述逆變器3通過第二接觸器KM2與所述輸出開關QF2連接,其中,所述新能源汽車的降格蓄電池2為存儲電能下降、充電時間延長的新能源汽車蓄電池。
當市電輸入正常時,在新能源汽車蓄電池的梯級利用裝置的內部,市電通過輸入開關QF1和第一接觸器KM1對重要負載供電,同時,該裝置通過充電器1對降格蓄電池2進行充電管理,此時逆變器3停止工作,新能源汽車蓄電池的梯級利用裝置處于“休眠”的狀態(tài),不僅能夠達到節(jié)能的效果,而且還能夠有充足的時間對降格蓄電池2進行充電。
當市電電壓超過額定輸入電壓的+15%-+20%或低于額定輸入電壓-15%--20%時,在0.1-0.4S的短時間內,逆變器3工作,將蓄電池中的直流電逆變轉化為交流電,再通過第二接觸器KM2向負載供電,由于負載的應急時間一般為2小時,降格蓄電池的電池2容量能夠滿足應急電源的供電需求。
當市電恢復供電時,逆變器3停止工作,市電通過輸入開關QF1和第一接觸器KM1對負載供電,同時通過充電器1恢復對降格蓄電池2充電。
以上內容僅僅是對本發(fā)明的構思所作的舉例和說明,所屬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離發(fā)明的構思或者超越本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均應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