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錘擊機構(gòu)的電動工具卡盤組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電動工具,尤其是一種具有錘擊機構(gòu)的電動工具。
背景技術(shù):
具有旋轉(zhuǎn)輸出的電動工具(例如鉆機)通常包括帶有多個鉗口的卡盤組件。鉗口 可調(diào)整使電動工具元件(例如一個鉆頭)固定在所述鉗口之間。這種卡盤組件包括套管,該 套管相對于卡盤主體可旋轉(zhuǎn),從而當調(diào)整鉗口以使特定的工具元件固定于電動工具時,使 得鉗口從卡盤主體延伸并且縮回至卡盤主體中。這些電動工具的卡盤主體通常足夠得長, 從而當鉗口完全縮回至卡盤主體時容納每個鉗口的全部長度,但將導致一個相對過長的卡 盤組件。因此,常常會使電動工具更加難以操作和使用。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在于從某種程度上減輕或者消除與現(xiàn)有電動工具相關(guān)的一個 或多個問題。上述目的將通過獨立權(quán)利要求的特征組合來實現(xiàn);從屬權(quán)利要求將公開本發(fā)明的 優(yōu)選實施方式。本發(fā)明一方面提供一種電動工具,包括殼體;支承在所述殼體內(nèi)的電機;以及卡 盤組件,該卡盤組件具有響應(yīng)從所述電機接收的轉(zhuǎn)矩而能夠圍繞中心軸線旋轉(zhuǎn)的卡盤主體 和多個支承在所述卡盤主體中的鉗口。每個所述鉗口包括可操作以夾持工具元件的前部和 位于所述卡盤主體外側(cè)的后部。這種電動工具還包括錘擊機構(gòu),該錘擊機構(gòu)可操作以在所 述卡盤組件圍繞所述中心軸線旋轉(zhuǎn)時,在與所述中心軸線平行的方向上,使所述卡盤組件 運動。本發(fā)明的概要沒有必要公開所有用于限定這項發(fā)明的基本特征;本發(fā)明可以通過 公開的特征的次組合來實現(xiàn)。該電動工具可以包括連接在所述錘擊機構(gòu)上的模式選擇組件,該模式選擇組件在 所述錘擊機構(gòu)處于能動狀態(tài)下的第一位置和所述錘擊機構(gòu)處于不能動狀態(tài)下的第二位置 之間是可移動的。該電動工具可以包括響應(yīng)從所述電機接收的轉(zhuǎn)矩而能夠圍繞所述中心軸線旋轉(zhuǎn)的托架,該托架支承所述卡盤組件,以使所述卡盤組件圍繞所述中心軸線旋轉(zhuǎn);和軸承,該 軸承支承所述托架,以使所述托架相對于所述殼體旋轉(zhuǎn)。該托架可以包括凸起和孔中的一 個,而所述卡盤主體包括所述凸起和孔中的另一個,而且在所述錘擊機構(gòu)操作過程中,所述 凸起響應(yīng)所述卡盤組件和所述托架之間的往復運動而可滑動地容納在所述孔中。該電動工具可以包括位于所述卡盤主體和所述托架之間的彈性件,以用于至少部 分地使所述卡盤組件相對于所述托架往復動作。該電動工具可以包括多個孔,使得各個鉗口的后部延伸通過相應(yīng)的孔。所述卡盤主體可以包括多個內(nèi)腔,該多個內(nèi)腔容納各個所述鉗口,并且其中,每個所述內(nèi)腔被定向成相對于所述卡盤主體的中心軸線成斜角。所述錘擊機構(gòu)可以包括與所述卡盤主體連接以與所述卡盤主體繞著所述中心軸 線共同旋轉(zhuǎn)的第一棘輪,和與所述第一棘輪面對的第二棘輪,當?shù)诙喯鄬τ谒鰵んw 固定時,使得所述錘擊機構(gòu)處于能動狀態(tài),而當所述第二棘輪能夠與所述第一棘輪共同旋 轉(zhuǎn)時,使得所述錘擊機構(gòu)處于不能動狀態(tài)。該電動工具可以包括模式選擇組件,該模式選擇組件包括棘輪嚙合件,該棘輪嚙 合件在所述錘擊機構(gòu)處于能動狀態(tài)下的第一位置和所述錘擊機構(gòu)處于不能動狀態(tài)下的第 二位置之間是可移動的;和致動件,該致動件可操作以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 間移動所述棘輪嚙合件。該電動工具可以包括彈性件,以將所述棘輪嚙合件朝向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 位置中的一個偏壓。當所述棘輪嚙合件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棘輪嚙合件可以與所述 第二棘輪相嚙合,以相對于所述殼體固定所述第二棘輪。所述致動件可以包括斜面,而且所述致動件能夠繞著所述中心軸線旋轉(zhuǎn)來選擇性 地將所述棘輪嚙合件與所述斜面嚙合,使得所述棘輪嚙合件在所述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 間移動。該電動工具可以包括與所述卡盤主體連接以與所述卡盤主體共同旋轉(zhuǎn)的軸,并且 其中,所述錘擊機構(gòu)包括第一棘輪,該第一棘輪與所述軸連接以與所述軸繞著所述中心軸 線共同旋轉(zhuǎn),以及第二棘輪,該第二棘輪與所述第一棘輪相互面對,其中,當所述錘擊機構(gòu) 處于能動狀態(tài)和不能動狀態(tài)時,所述第二棘輪相對于所述殼體固定。該電動工具可以包括模式選擇組件,其包括由所述軸支承的止擋件和致動件。所 述止擋件能夠相對于所述軸在所述錘擊機構(gòu)處于能動狀態(tài)下的第一位置和所述錘擊機構(gòu) 處于不能動狀態(tài)下的第二位置之間旋轉(zhuǎn)。所述致動件可操作以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 位置之間旋轉(zhuǎn)所述止擋件。在所述第一位置,所述止擋件可以允許所述第一棘輪嚙合所述第二棘輪,而在所 述第二位置,所述止擋件可以阻止所述第一棘輪與所述第二棘輪嚙合。該電動工具可以包括位于所述止擋件和所述第二棘輪之間的彈性件,用于至少部 分地使所述卡盤組件往復動作,并且所述彈性件被設(shè)置為遠離所述第二棘輪偏壓所述第一 棘輪和所述止擋件。所述止擋件可以包括翼片,當所述止擋件處在所述第一位置時,該翼片 能夠與所述第二棘輪的第一部分相嚙合,而當所述止擋件處在所述第二位置時,該翼片能 夠與所述第二棘輪的第二部分相嚙合,且所述第二棘輪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在平行于所 述中心軸線的方向上彼此軸向間隔分開。所述第二棘輪的第二部分可以布置在比所述第二 棘輪的第一部分離所述卡盤組件更近的位置。所述第二棘輪可以包括階梯式表面,其中所 述第二棘輪的第一部分設(shè)置為基本上垂直于所述中心軸線定位的第一臺階,所述第二棘輪 的第二部分設(shè)置為基本上垂直于所述中心軸線定位的第二臺階,而且所述第二臺階布置在 比所述第一臺階離所述卡盤組件更近的位置。所述致動件和所述止擋件可以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間繞著所述中 心軸線共同旋轉(zhuǎn)。本發(fā)明的其他特征和方面將通過接下來的具體描述和附圖變得顯而易見。
圖1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方式的包括卡盤組件和錘擊機構(gòu)的電動工具的側(cè) 視圖;圖2是圖1中所示的電動工具的部分部件的分解透視圖;圖3是圖2中所示的電動工具的部分部件的反向分解透視圖;圖4是圖1所示的電動工具的錘擊機構(gòu)和模式選擇組件的側(cè)視圖,示出了錘擊機 構(gòu)處于不能動狀態(tài);圖5是圖1所示的電動工具的錘擊機構(gòu)和模式選擇組件的側(cè)視圖,示出了錘擊機 構(gòu)處于能動狀態(tài);圖6是圖1中的電動工具沿著圖4中線6-6的剖面圖,示出了錘擊機構(gòu)處于不能 動狀態(tài);圖7是圖1中的電動工具沿著圖5中線7-7的剖面圖,示出了錘擊機構(gòu)處于能動 狀態(tài)以及卡盤組件在縮回或者后部位置;圖8是圖1中的電動工具的剖面圖,示出了錘擊機構(gòu)處于能動狀態(tài)以及卡盤組件 在伸出或者前部位置;圖9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實施方式的包括卡盤組件和錘擊機構(gòu)的電動工具的 側(cè)視圖;圖10是圖9中所示的電動工具的部分部件的分解透視圖;圖11是圖10中所示的電動工具的部分部件的反向分解透視圖;圖12是圖9所示的電動工具的錘擊機構(gòu)和模式選擇組件的透視圖,示出了錘擊機 構(gòu)處于不能動狀態(tài);圖13是圖9所示的電動工具的錘擊機構(gòu)和模式選擇組件的透視圖,示出了錘擊機 構(gòu)處于能動狀態(tài);圖14是圖9中的電動工具沿著圖12中線14-14的剖面圖,示出了錘擊機構(gòu)處于 不能動狀態(tài);圖15是圖9中的電動工具沿著圖13中線15-15的剖面圖,示出了錘擊機構(gòu)處于 能動狀態(tài)以及卡盤組件在縮回或者后部位置;圖16是圖9中的電動工具的剖面圖,示出了錘擊機構(gòu)處于能動狀態(tài)以及卡盤組件 在伸出或者前部位置。
具體實施例方式在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進行更為具體的說明之前,應(yīng)當可以理解,本發(fā)明將 不受本申請中闡明在接下來的描述或顯示在下面的附圖中的有關(guān)結(jié)構(gòu)的詳述以及部件的 布置的限制。本發(fā)明可以通過其他的實施方式實現(xiàn)并且可以以各種方式得到實現(xiàn)或者實 施。而且,也應(yīng)當理解的是,這里用到的措詞和專門術(shù)語只是為了敘述的方便而不應(yīng)當視為 限制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圖1示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方式的電動工具10,包括電機14、殼體18、以及 可操作以加工工件的旋轉(zhuǎn)輸出端22,電機14支承在殼體18中。在電動工具10的圖示實施 方式中,電動工具10配置成鉆機,該鉆機可操作以接收刀頭(例如鉆頭、螺絲攻頭等)對工件進行加工??蛇x擇地,這種電動工具10可以配置成多種不同的具有旋轉(zhuǎn)輸出端的工具 中的任何一種(例如磨機、剖刨機等)。繼續(xù)參考圖1,殼體18支承著電機14和與電機14電連接的電池26。電池26可以 依據(jù)電動工具10的應(yīng)用范圍配置成具有多種不同的電壓中的任何一種(例如4伏、12伏、 18伏等),并且可以利用多種不同的化學物質(zhì)中的任何一種(例如鋰離子、鎳-鎘等)。電 池26也可以從殼體18中移出來用單獨的充電器充電。然而,在電動工具10的另一個實施 方式中,電池26可以被內(nèi)封在殼體18中而且是不可從電動工具10上拆卸的。在這樣的實 施方式中,電動工具10也可以結(jié)合有電池充電電路,以對內(nèi)部電池充電??商娲兀妱庸?具10可以包括電源線(沒有示出),以將電機14電連接至遠處的電源(例如,可從電源出 口得到的家庭線路中的交流電源)而不是結(jié)合機載的直流電源(也就是電池26)。電池26 也可以與不同的其他電動工具(例如鋸、手電筒等)的電池互換來為電動工具提供電源。如圖2和圖3所示,電動工具10包括卡盤組件30 (也就是旋轉(zhuǎn)輸出端22),該卡盤 組件30具有響應(yīng)從電機14接收的轉(zhuǎn)矩而能夠圍繞中心軸線38旋轉(zhuǎn)的卡盤主體34和支承 在卡盤主體34內(nèi)的鉗口 42。在電動工具10的圖示實施方式中,小齒輪46被利用來將電 機14的轉(zhuǎn)矩傳遞給卡盤組件30。小齒輪46包括桿50和安裝在桿50上與其共同旋轉(zhuǎn)的 輪54。桿50的第一端部58包括非圓形橫截面(例如具有對置平面的圓柱),并且輪54包 括相應(yīng)的非圓形孔62,該孔62接收桿50的第一端部58。多種不同部件或者方法(例如, 緊固、焊接、采用干涉配合等)的任何一種都可以被利用來將輪54固定至桿50的第一端部 58??蛇x擇地,輪54和桿50可以一體成形為一個部件,以制成一體式小齒輪。盡管圖2和圖3中沒有示出,電動工具10可以包括可操作地連接桿50的第二端 部66和電機14的變速器,以降低小齒輪46相對于電機14的輸出軸的轉(zhuǎn)速,并且增加從電 機14的輸出軸傳遞到小齒輪46的轉(zhuǎn)矩量。這種變速器(例如,包括一個或者多個偏心齒 輪(offset gear)或者行星齒輪組結(jié)構(gòu))可以與美國專利公布No. 2009/0003949或者美國 專利公布No. 2009/0003950中公開的電動工具變速器相似,其中兩份專利公布中的所有內(nèi) 容通過引用合并在此。參考圖1,電動工具10還包括轉(zhuǎn)矩調(diào)整機構(gòu)70,該轉(zhuǎn)矩調(diào)整機構(gòu)70 可操作以允許電動工具10的使用者調(diào)整轉(zhuǎn)矩的量,卡盤組件30能夠?qū)⒃撧D(zhuǎn)矩施加給工件。 在圖示的實施方式中,轉(zhuǎn)矩調(diào)整機構(gòu)70包括圍繞卡盤組件30的后部的環(huán)或者套管74,該環(huán) 或者套管74能夠相對于電動工具的殼體18旋轉(zhuǎn)來調(diào)整轉(zhuǎn)矩的量,所述卡盤組件能夠?qū)⒃?轉(zhuǎn)矩施加給工件。這種轉(zhuǎn)矩調(diào)整機構(gòu)在美國專利公布No. 2009/0003949中有一個更詳細的 說明,其所有內(nèi)容通過引用合并在此。如圖2和圖3所示,卡盤主體34包括容納相應(yīng)鉗口 42的內(nèi)腔78。每個內(nèi)腔78都 被定位成相對于卡盤主體34的中心軸線38成斜角,使得當鉗口 42從卡盤主體34中伸出 以固定刀頭時,各個鉗口 42的前部或尖端82相互靠近或向中心軸線38靠攏。同理,當鉗 口 42縮回到卡盤主體34中以松開刀頭時,各個鉗口 42的前部或尖端82相互分開或從中心 軸線38向外分開。如圖6-8所述,當鉗口 42相對于卡盤主體34完全伸展和完全縮回時, 各個鉗口 42的后部86都位于卡盤主體34的外側(cè)。各個鉗口 42的后部86依次定位于電 動工具10的第一變速箱殼體部分90的內(nèi)部(將在下文中進行更加詳細的說明)。與傳統(tǒng) 鉆機中的卡盤主體相比,鉗口 42相對于卡盤主體34的布置允許卡盤主體34的整體長度減 小,傳統(tǒng)鉆機中的卡盤主體通常足夠長以當鉗口完全縮回至卡盤主體中時容納每個鉗口的全部長度。這樣,電動工具10的總長度也減小,從而增強了電動工具10的可操作性。與公 開在本申請中的卡盤組件30類似,縮短后的卡盤組件的其他益處和特征已經(jīng)被美國專利 公布No. 2009/0003949和No. 2009/0003950公開,它們的所有內(nèi)容通過引用合并在此。如圖2和圖3所示,卡盤組件30包括位于卡盤主體34的前部的上方的套管組件 94,以便于鉗口 42相對于卡盤主體34的伸出和縮回。具體地,套管組件94包括外部套管 96和位于所述外部套管96內(nèi)部并固定于所述外部套管96的環(huán)98,環(huán)98具有形成在其內(nèi) 周表面上的螺紋102。每個鉗口 42包括位于鉗口 42的徑向朝外的表面上的相應(yīng)螺紋106, 其與環(huán)98上的螺紋102配合。更進一步地,套管組件94可旋轉(zhuǎn)地連接在卡盤主體34上并 且沿軸向固定在卡盤主體34上,使得套管組件94可以相對于卡盤主體34旋轉(zhuǎn)但是不能相 對于卡盤主體34沿軸向(就是沿著中心軸線38)移動。因此,套管組件94相對于卡盤主 體34繞著中心軸線38沿第一方向的旋轉(zhuǎn)導致鉗口 42的前部或尖端82從卡盤主體34中 伸出,而套管組件94相對于卡盤主體34繞著中心軸線38沿第二或相反方向的旋轉(zhuǎn)導致鉗 口 42的前部或尖端82縮回至卡盤主體34中??蛇x擇地,在環(huán)98內(nèi)周表面上的螺紋102 可以與外部套管96 —體形成以驅(qū)使鉗口 42運動。如圖2和圖3所示,電動工具10還包括托架110和軸承114 (例如,滾柱軸承),該 軸承114支承托架110,使托架110相對于殼體18旋轉(zhuǎn)。托架110響應(yīng)從電機14接收的 轉(zhuǎn)矩可依次繞著中心軸線38旋轉(zhuǎn),以圍繞中心軸線38可旋轉(zhuǎn)地支承卡盤組件30。在圖示 實施方式中,托架110包括三個徑向向外延伸的臂118,其中每個臂118包括徑向朝外的表 面122,其被軸承114和在與中心軸線38基本平行的方向上延伸通過臂118的突起或者軸 126嚙合。托架110還包括齒輪130,其可旋轉(zhuǎn)地支承在托架110 —側(cè)的每個軸126上。電 動工具10還包括具有徑向向內(nèi)突起的齒138的外部環(huán)狀齒輪134,齒138與在每個托架齒 輪130上的相應(yīng)齒142相嚙合。輪54相對于托架齒輪130被中心定位并且與每個托架齒 輪130嚙合,從而使得輪54的旋轉(zhuǎn)導致每個托架齒輪130圍繞其各自的軸126旋轉(zhuǎn)并相對 于外部環(huán)狀齒輪134繞著中心軸線38旋轉(zhuǎn)。繼續(xù)參考圖2和圖3,卡盤主體34包括孔146,托架110的各自軸126可滑動地容 納在孔146中,以支承卡盤主體34。除此之外,卡盤主體34包括凸起部150,各個孔146在 此形成,并且托架110包括相應(yīng)于凸起部150的凹槽或者凹部154,來接收凸起部150。卡 盤主體34進一步包括位于托架110相鄰的臂118之間的軸向延伸翼片158。將托架軸126 定位于卡盤主體34上的各個孔146中,將卡盤主體34上的凸起部150定位于托架110的 各個凹槽或者凹部154中,以及將卡盤主體34的軸向延伸翼片158定位于托架110相鄰的 臂118之間的組合方案可旋轉(zhuǎn)地將卡盤主體34和托架110相互鎖定,使得卡盤主體34和 托架110在電動工具10的操作過程中共同旋轉(zhuǎn)。繼續(xù)參考圖2和圖3,電動工具10還包括彈性件162 (例如,彈簧),其位于卡盤主 體34和托架110之間,在操作電動工具10時,用于至少部分地使卡盤組件30相對于托架 110往復動作(將在下面更具體地討論)。在電動工具10的圖示實施方式中,彈簧162配 置為壓縮彈簧,使它的相對端部分別與卡盤主體34和托架110接觸,以使彈簧162的偏壓 力推動卡盤主體34離開托架110。多種不同部件或者方法中的任何一種都可以被利用來將 彈簧162的相對端部分別連接到卡盤主體34和托架110上(例如,利用緊固件、焊接、粘合 劑等)。可選擇地,彈簧162的端部也可以不分別連接在卡盤主體34和托架110上。
繼續(xù)參考圖2和圖3,當各個鉗口 42相對于卡盤主體34完全縮回時,各個鉗口 42 的后部86在形成在托架110的相鄰臂118之間的空隙中延伸。當軸承114與托架110連 接時(例如,參考圖6-8,其中鉗口 42呈完全伸出狀態(tài)),軸承114和托架110的相鄰臂118 的組合形成了各個孔166,使得當鉗口相對于卡盤主體34完全縮回時,鉗口 42的后部86延 伸通過孔166??蛇x擇地,除了與托架110的相鄰的臂118之間的空隙相一致的孔166之 夕卜,托架110可以包括另一套孔,鉗口 42的后部86延伸通過該另一套孔。繼續(xù)參考圖2和圖3,電動工具10還包括錘擊機構(gòu)170,該錘擊機構(gòu)170可操作以 在卡盤組件30圍繞中心軸線38旋轉(zhuǎn)時,在與中心軸線38平行的方向上使卡盤組件30運 動。錘擊機構(gòu)170包括與卡盤主體34連接以繞著中心軸線38與卡盤主體34共同旋轉(zhuǎn)的 第一棘輪174和與第一棘輪174面對的第二棘輪178。第一棘輪174包括管狀桿182和軸 向延伸齒186,桿50穿過該管狀桿182定位,軸向延伸齒186環(huán)繞管狀桿182分布。第一棘 輪174由軸承187可旋轉(zhuǎn)地支承在電動工具10的第二殼體部分252中。夾環(huán)189位于在 管狀桿182中的凹槽192的內(nèi)部,來為第一棘輪174可能進行的軸向移動的范圍提供限制。 第一棘輪174還包括軸向延伸狹槽188,卡盤主體34的各個翼片158可滑動地容納在該狹 槽188中。每個翼片158的周長名義上與狹槽188的周長相等,使得第一棘輪174在翼片 158容納在狹槽188中時基本上可旋轉(zhuǎn)地與卡盤主體34互相鎖定。第一棘輪174進一步包括凹槽190,該凹槽190形成于第一棘輪174的鄰近齒186 的徑向朝外的表面上??ūP主體34上的每個軸向延伸翼片158還包括凹槽194,該凹槽194 形成在翼片158的徑向朝外的表面上(見圖2)。第一棘輪174上的凹槽190以及軸向延伸 翼片158上的相應(yīng)凹槽194相互對齊,而且夾環(huán)198被插入相應(yīng)的凹槽190,194中,以將第 一棘輪174不可旋轉(zhuǎn)地連接或者固定到卡盤主體34上(也參見圖6-8)。可選擇地,多種不 同部件或者方法中的任何一種都可以被利用將第一棘輪174固定到卡盤主體34上來實現(xiàn) 共同旋轉(zhuǎn)(例如,利用緊固件、焊接、粘合劑等)。更進一步可選擇的是,卡盤主體34和第一 棘輪174可以一體形成為一個部件。如圖2和圖3所示,第二棘輪178包括軸向延伸的齒202,該齒202以與第一棘輪 174的齒186的布置方式響應(yīng)的方式圍繞中心軸線38布置。彈簧162偏壓卡盤組件30和 第一棘輪174,使它們軸向遠離第二棘輪178,從而當電動工具10的旋轉(zhuǎn)輸出端22沒有擠 壓工件時,第一和第二棘輪174、178上的齒186、202分別脫離嚙合。第二棘輪178還包括 圍繞中心軸線38布置的徑向向外延伸的齒206和形成在第二棘輪178的與齒202相對的 側(cè)面上的凹進部分210(圖3),這種設(shè)置的目的將在下面做更為詳細的說明。錘擊機構(gòu)170 進一步包括平板或者墊圈214,該平板或者墊圈214具有與第二棘輪178的與齒202相對的 側(cè)面面對的支承表面218。軸承220 (例如,滾珠軸承)位于第二棘輪178和墊圈214之間 的凹進部分210中,以便于第二棘輪178相對于墊圈214的旋轉(zhuǎn)。可選擇地,多種不同部件 中的任何一種可以被利用以便于第二棘輪178相對于墊圈214的旋轉(zhuǎn)。繼續(xù)參考圖2和圖3,電動工具10還包括模式選擇組件222,它具有棘輪嚙合件226,該棘輪嚙合件226可在錘擊機構(gòu)170處于能動狀態(tài)的第一位置(圖5)和錘擊機構(gòu)170 處于不能動狀態(tài)的第二位置(圖4)之間運動;和致動件230,該致動件230可操作以在第 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移動棘輪嚙合件226。如圖2和圖3所示,棘輪嚙合件226包括與第 二棘輪178的徑向向外延伸的齒206選擇性地嚙合的徑向向內(nèi)延伸的齒234,使得第二棘輪178和棘輪嚙合件226可旋轉(zhuǎn)地相互鎖定??蛇x擇地,第二棘輪178和棘輪嚙合件226也 可以采用除了相互嚙合的齒206,234以外的多種結(jié)構(gòu)或特征中的任何一種,使得第二棘輪 178和棘輪嚙合件226可旋轉(zhuǎn)地相互鎖定。棘輪嚙合件226還包括徑向向外延伸的腳或彈 簧座238,它們的作用在下文中具體說明。如圖4和圖5所示,模式選擇組件222還包括位于棘輪嚙合件226的各個彈簧座 238與前部的變速箱殼體部分90的內(nèi)表面246之間的彈性件242 (例如,壓縮彈簧)。在模 式選擇組件222的圖示實施方式中,彈簧242將棘輪嚙合件226向錘擊機構(gòu)處于能動狀態(tài) 的第一位置偏壓。具體地說,彈簧242把棘輪嚙合件226壓向第二棘輪178,使棘輪嚙合件 226的齒234與第二棘輪178上的齒206嚙合或互相鎖定(圖5)。然而,在棘輪嚙合件226 沿軸向離開第二棘輪178而使得棘輪嚙合件226的齒234與第二棘輪178上的齒206脫離 嚙合時,彈簧242會被壓縮以保證第二棘輪178相對于棘輪嚙合件226轉(zhuǎn)動(圖4)。如圖2和圖3所示,墊圈214鄰近第二變速箱殼體部分252的表面250定位(還 可以參考圖6-8)。第二變速箱殼體部分252還包括狹槽254,用于容納棘輪嚙合件226的 各個彈簧座238(圖2和圖3)。狹槽254便于棘輪嚙合件226沿著中心軸線38運動,但是 阻止棘輪嚙合件226相對于殼體部分252繞著中心軸線38旋轉(zhuǎn)。模式選擇組件222的致 動件230包括鄰近棘輪嚙合件226的各個彈簧座238定位的傾斜表面或者斜面258。如圖 5所示,致動件230可相對于第二變速箱殼體部分252安置,從而使得斜面258不與棘輪嚙 合件226的各個彈簧座238嚙合,因而允許彈簧242朝向第二棘輪偏壓棘輪嚙合件,使得棘 輪嚙合件226的齒與第二棘輪178的齒206互鎖或者相嚙合。下面會有更加詳細的說明, 在致動件230相對于第二變速箱殼體部分252的這樣一個位置,第二棘輪178被阻止與第 一棘輪174共同旋轉(zhuǎn),從而導致第一棘輪174的齒186遞增地滑過第二棘輪178的齒202。 第一棘輪174相對于第二棘輪178的該滑動移動導致第一棘輪174和所連接的卡盤組件30 遞增地沿著中心軸線38往復位移或平移。如圖4所示,致動件230也可相對于第二變速箱殼體部分252安置,使得斜面258 與棘輪嚙合件226的相應(yīng)彈簧座238嚙合,從而導致棘輪嚙合件226離開第二棘輪178,使 得棘輪嚙合件226的齒234與第二棘輪178的齒206脫離嚙合。下面會有更加詳盡的說明, 在致動件230相對于第二變速箱殼體部分252的該位置,第二棘輪178被允許與第一棘輪 174共同旋轉(zhuǎn),從而阻止上面描述的第一和第二棘輪174、178的齒186、202的滑動,有效地 使錘擊機構(gòu)處于不能動狀態(tài)。如上文所述,在第二棘輪178和墊片214之間的滾珠軸承220 方便了第二棘輪178相對于墊片214的旋轉(zhuǎn)。在模式選擇組件222的圖示實施方式中,致 動件230以環(huán)狀形式設(shè)置在第二變速箱殼體部分252的周圍。這樣,為使電動工具10的錘 擊機構(gòu)170處于不能動狀態(tài),電動工具10的使用者只需要不斷地旋轉(zhuǎn)致動件230,使致動件 230從圖5中示出的位置移動到圖4中示出的位置。同樣地,為使電動工具10的錘擊機構(gòu) 170處于能動狀態(tài),電動工具10的使用者只需要不斷地旋轉(zhuǎn)致動件230,使致動件230從圖 4中示出的位置移動到圖5中示出的位置。如圖2、3和6-8所示,模式選擇組件222還包括 定位機構(gòu)262 (例如,包括彈簧266和球270),該定位機構(gòu)262可操作以將致動件230定位 在圖4和圖5中示出的各個位置。在工作過程中,電動工具10可由使用者設(shè)置,以使電動工具10的錘擊機構(gòu)170處 于不能動狀態(tài)或能動狀態(tài)。如前文所述,使用者可以通過將致動件230相對于第二變速箱體殼體部分252旋轉(zhuǎn)到圖4所示的位置來使錘擊機構(gòu)170處于不能動狀態(tài),從而將斜面258 分別與其對應(yīng)的彈簧座238嚙合,使棘輪嚙合件226克服彈簧242的偏壓沿中心軸線38遠 離第二棘輪178移動。在這個位置,第二棘輪178失去約束力,并且當電動工具10的旋轉(zhuǎn)輸 出端22擠壓工件時(克服彈簧162的偏壓),第二棘輪178可以與第一棘輪174、托架110 和卡盤組件30作為一個單元一起進行轉(zhuǎn)動。在第二棘輪178和墊圈214之間的滾珠軸承 220便于第二棘齒輪178相對于墊圈214的轉(zhuǎn)動。這樣,電動工具10僅當作鉆機使用,使得 固定在卡盤組件30上的鉗口 42之間的刀頭能圍繞中心軸線38旋轉(zhuǎn)(圖6)??梢岳斫獾?是,圖6中所示的卡盤組件30相對于托架110的位置,與電動工具10的旋轉(zhuǎn)輸出端22通 過刀頭擠壓工件時卡盤組件30的位置相對應(yīng)。為了使錘擊機構(gòu)170處于能動狀態(tài),使用者可以相對于第二變速箱殼體部分252 將致動件230旋轉(zhuǎn)到圖5所示的位置,從而使斜面258與相應(yīng)的彈簧座238脫離,允許彈簧 242向第二棘輪178推動棘輪嚙合件226,使得棘輪嚙合件226的齒234和第二棘輪178的 齒206分別可旋轉(zhuǎn)地互相鎖定或嚙合。由于第二變速箱殼體部分252的各個狹槽254中分 別插有彈簧座238,棘輪嚙合件226是無法旋轉(zhuǎn)的,這樣第二棘輪178也被禁止與第一棘輪 174共同旋轉(zhuǎn),從而導致當旋轉(zhuǎn)輸出端22克服彈簧162的偏壓擠壓工件時,第一棘輪174的 齒186遞增地滑過第二棘輪178的齒202。第一棘輪174相對于第二棘輪178的滑動使第一棘輪174和與它相連的卡盤組件 30以往復運動方式遞增地沿著中心軸線38移位或者平移。換句話說,除第一棘輪174、托 架110和卡盤組件30作為一個單元共同旋轉(zhuǎn)外,第一棘輪174和卡盤組件30作為一個單 元沿著中心軸線38往復運動。更確切地說,上述第一棘輪174相對于第二棘輪178的滑動 導致了卡盤組件30和第一棘輪174往復運動到最前端位置(圖8),而使用者通過逆著工 件擠壓電動工具10而給予卡盤組件30回復力,從而導致卡盤組件30和第一棘輪174克服 彈簧162的偏壓往復運動到最后端位置(圖7)。這樣,電動工具10可以作錘鉆使用,使得 固定在卡盤組件30上的鉗口 42之間的刀頭能圍繞中心軸線38旋轉(zhuǎn)且沿著中心軸線38平 移。應(yīng)當理解的是,在圖7、圖8中卡盤組件30相對于托架110的位置,與當電動工具10的 旋轉(zhuǎn)輸出端22通過刀頭擠壓工件時卡盤組件30的位置相對應(yīng)。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實施方式,圖9示出一種電動工具310,包括電機314、在其中 支承電機314的殼體318、以及旋轉(zhuǎn)輸出端322,該旋轉(zhuǎn)輸出端322可操作以加工工件。在 電動工具310的圖示實施方式中,電動工具310配置為一個鉆機,該鉆機可操作以接收刀頭 (例如鉆頭、螺絲攻頭(screwbit)等)來對工件進行加工??蛇x擇地,這種電動工具310 可以配置成許多不同種具有旋轉(zhuǎn)輸出端的工具(例如磨機、剖刨機等)中的任何一種。繼續(xù)參考圖9,殼體318支承著電機314和電連接在電機314上的電池326。電池 326可以依據(jù)電動工具310的應(yīng)用范圍配置成具有多種不同的電壓中的任何一種(例如4 伏、12伏、18伏等),并且可以利用多種不同的化學物質(zhì)中的任何一種(例如鋰離子、鎳-鎘 等)。電池326也可以從殼體318中移出來用單獨的充電器充電。然而,在電動工具310的 另一個實施方式中,電池326可以被內(nèi)封在殼體318中而且是不可從電動工具310上拆卸 的。在這樣一個實施方式中,電動工具310也可以結(jié)合有蓄電池充電電路,以對內(nèi)部電池充 電??蛇x擇地,電動工具310可以包括電源線(沒有示出)以將電機314電連接至遠處的 電源(例如可從電源出口得到的家庭線路中的交流電源),而不是結(jié)合機載的直流電源(也就是電池326)。電池326也可以與不同的其他電動工具(例如鋸、手電筒等)的電池互換 來為電動工具供電。如圖10和圖11所示,電動工具310包括卡盤組件330 (也就是旋轉(zhuǎn)輸出端322), 該卡盤組件330具有響應(yīng)從電機314接收的轉(zhuǎn)矩而可圍繞中心軸線338旋轉(zhuǎn)的卡盤主體 334和支承在卡盤主體334內(nèi)的鉗口 342。在電動工具310的圖示實施方式中,軸346被利 用來將轉(zhuǎn)矩從電機314傳遞到卡盤組件330。軸346的第一端部350包括在其內(nèi)容納帶螺 紋的緊固件358 (例如,螺釘)的螺紋孔354 (如圖14-16所示)??ūP主體334包括與中心 軸線338對齊的孔362 (圖14),緊固件358延伸通過孔362,將卡盤主體334軸向固定到軸 346上。軸346的圓柱形的外部周緣366和卡盤主體334中的內(nèi)腔370之間的干涉配合足 以阻止軸346和卡盤主體334之間的相對旋轉(zhuǎn)。如圖10和圖11所示,卡盤主體334包括在其中容納相應(yīng)鉗口 342的內(nèi)腔374。每 個內(nèi)腔374都被定向成相對于卡盤主體334的中心軸線338成斜角,使得當鉗口 342從卡 盤主體334中伸出以固定刀頭時,各個鉗口 342的前部或尖端378相互靠近或向中心軸線 338靠攏。同理,當鉗口 342縮回到卡盤主體334中以松開刀頭時,各個鉗口 342的前部或 尖端378相互分開或從中心軸線38向外分開。如圖14-16所示,當鉗口 342相對于卡盤 主體334完全伸展和完全縮回時,各個鉗口 342的后部382都位于卡盤主體334的外側(cè)。 當各個鉗口 342相對于卡盤主體344完全縮回的時候,鉗口 342的后部382依次定位于第 一變速箱殼體部分386的敞開的內(nèi)部。與傳統(tǒng)鉆機中的卡盤主體相比,鉗口 342相對于卡 盤主體334的這種布置允許卡盤主體334的總長度減小,傳統(tǒng)鉆機中的卡盤主體通常足夠 長,以當鉗口完全縮回至卡盤主體中時容納每個鉗口的全部長度。這樣,電動工具310的 總長度也減小,從而增強了電動工具310的可操作性。與公開在本申請中的卡盤組件330 類似,縮短后的卡盤組件的其他益處和特征已經(jīng)被上述美國專利公布No. 2009/0003949和 No. 2009/0003950 公開。如圖10和圖11所示,卡盤組件330包括位于卡盤主體334的前部的上方的套管 組件390,以便于鉗口 342相對于卡盤主體334的伸出和縮回。具體地,套管組件390包括 外部套管394和位于外部套管394內(nèi)部并固定于外部套管394的環(huán)398,環(huán)398具有形成在 其內(nèi)周表面的螺紋402。每個鉗口 342包括位于鉗口 342的徑向朝外的表面上的相應(yīng)螺紋 406,其與環(huán)398上的螺紋402配合。更進一步地,套管組件390可旋轉(zhuǎn)地連接在卡盤主體 334上并且沿軸向固定在卡盤主體334上,使得套管組件390可以相對于卡盤主體334旋轉(zhuǎn) 但是不能相對于卡盤主體334沿軸向(就是沿著中心軸線338)移動。因此,套管組件390 相對于卡盤主體334繞著中心軸線338沿第一方向的旋轉(zhuǎn)導致鉗口 342的前部或尖端378 從卡盤主體334中伸出,而套管組件390相對于卡盤主體334繞著中心軸線338沿第二或 相反方向的旋轉(zhuǎn)導致鉗口 342的前部或尖端378縮回至卡盤主體334中??蛇x擇地,在環(huán) 398內(nèi)周表面上的螺紋402可以與外部套管394 —體形成以驅(qū)使鉗口 342運動。繼續(xù)參考圖10和圖11,電動工具310還包括軸承410 (例如,滾柱軸承),該軸承 410支承卡盤主體334使其相對于殼體318轉(zhuǎn)動。在電動工具310的圖示實施方式中,軸承 410通過定位環(huán)414軸向固定在第一變速箱殼體部分386中(見圖14-16)。卡盤主體334 包括外圓柱形部分418,該外圓柱形部分418通過軸承410的內(nèi)圈與軸346保持同軸。然 而,外圓柱形部分418沒有軸向限制于軸承410的內(nèi)圈。因此,卡盤主體334和軸346作為一個單元,可相對于第一變速箱殼體部分386和殼體318軸向運動。如圖10和圖11所示,電動工具310還包括錘擊機構(gòu)422,該錘擊機構(gòu)422可操作 以在卡盤組件330圍繞中心軸線318旋轉(zhuǎn)時,使卡盤組件330沿平行于中心軸線318的方向 運動。錘擊機構(gòu)422包括第一棘輪426和面對第一棘輪426的第二棘輪430,第一棘輪426 與軸346連接以一起繞中心軸線338轉(zhuǎn)動。第一棘輪426具有軸向延伸的齒434,并且靠近 軸346上的沿徑向向外伸展的凸緣438。第一棘輪426也可旋轉(zhuǎn)地固定在軸346上(例如, 通過干涉配合、熔接、硬焊、整體成型等),使得第一棘輪426與軸346之間的相對旋轉(zhuǎn)被阻 止。繼續(xù)參考圖10和圖11,第二棘輪430具有以與第一棘輪426的齒434的布置方式 相應(yīng)的方式繞中心軸線338布置的軸向延伸的齒422。第二棘輪430還具有徑向向外延伸 的凸起446,該凸起446容納在第二變速箱殼體部分454 (圖10)中相應(yīng)形狀的凹部或凹槽 450中,因此第二棘輪430相對于第二變速箱殼體部分454可旋轉(zhuǎn)地固定。如圖10、11和 14-16所示,第一和第二變速箱殼體部分386、454通過緊固件連接(例如,螺釘)。如圖14-16所示,第二棘輪430的后部也靠近第二變速箱殼體部分454上的沿徑 向向內(nèi)伸展的凸緣462定位,以限制凸起446容納在相應(yīng)的凹槽450中的程度。電動工具 310還包括容納在形成在第二棘輪430 (圖11)的后部的凹槽470中的軸承466 (例如,滾柱 軸承),和在軸346上形成的凹處478中固定在軸346上的定位環(huán)474。軸承466使軸346 與第二變速箱殼體部分454和電機314的輸出桿保持同軸,而允許軸346相對于軸承466 的內(nèi)圈滑動。定位環(huán)474限制軸346 (從而限制卡盤組件330)可相對于軸承466和第二變 速箱殼體部分454遠離電機314軸向滑動的程度(圖14)。如圖10和圖11所示,電動工具310還包括模式選擇組件482,其具有可在第一位 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的止擋件486,在第一位置,錘擊機構(gòu)422處于能動狀態(tài)(圖13),在 第二位置,錘擊機構(gòu)422處于不能動狀態(tài)(圖12)。模式選擇組件482還具有能使止擋件 486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移動的致動件490。如圖10和圖11所示,止擋件486包括 中心環(huán)494和繞環(huán)494的外周相互等角度間隔排列的翼片498。翼片498沿著基本平行于 中心軸線338的方向定位。止擋件486還包括指狀件502,該指狀件502沿著基本平行于翼 片498和中心軸線338的方向從一個翼片498突出,它的目的在下文中將有說明??蛇x擇 地,指狀件502還可以從中心環(huán)494上直接伸出并且不與任何一個翼片498重疊。如圖14-16所示,電動工具310還包括軸承506 (例如,滾柱軸承),該軸承506的 內(nèi)圈固定在軸346上,外圈被每個翼片498接合。因此,軸承506支承軸346上的止擋件 486,并保持止擋件486與軸346同軸,同時允許軸346相對于止擋件486轉(zhuǎn)動。如下文所 述,止擋件486和致動件490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可繞中心軸線338共同轉(zhuǎn)動。據(jù) 此,在電動工具310工作時,止擋件486通過致動件490相對于殼體318而保持固定。如圖10、11及14-16所示,電動工具310還進一步包括置于第二棘輪430和止擋 件486之間的彈性件510 (例如,彈簧),以至少部分地使卡盤組件330在電動工具310工作 時相對于第一和第二變速箱殼體部分386、454及殼體318往復運動。在電動工具310的圖 示實施方式中,彈簧510設(shè)置為壓縮彈簧510,它的相對的兩端分別與第二棘輪430和止擋 件486接觸,使得彈簧510的偏壓力推動軸346和卡盤組件330遠離第二棘輪430。軸346 上的定位環(huán)474與軸承466內(nèi)圈之間的嚙合限制了軸346和卡盤組件330受力偏離第二棘輪430的程度(即圖14中左向)。如圖10、圖12和圖13所示,第二棘輪430上的每個凸起446都具有階梯式表面 514,它具有第一部分或臺階518和第二部分或臺階522,第一部分或臺階518定位為基本垂 直于中心軸線338,第二部分或臺階522定位為基本垂直于中心軸線338。第一和第二臺階 518、522是相鄰的并且在平行于中心軸線338的方向上彼此軸向間隔開,使得第二臺階522 比第一臺階518離卡盤組件330更近。如圖10和圖11所示,致動件490包括徑向向內(nèi)延伸的翼片526和置于翼片526上 的凹槽530,止擋件486上的指狀件502插入凹槽530中。這樣,致動件490和止擋件486 就能在上述的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繞中心軸線338共同轉(zhuǎn)動。當致動件490轉(zhuǎn)至錘擊 機構(gòu)422處于能動狀態(tài)的第一位置時(圖13),止擋件486上的翼片498分別與第二棘輪 430上的相應(yīng)的第一臺階518軸向?qū)R。因此,當卡盤組件330夾持的刀頭擠壓工件時,卡 盤組件330可以克服彈簧510的偏壓力縮回至第一變速箱殼體部分386中,從而導致第一 棘輪426和第二棘輪430相嚙合(圖15)。當電機314啟動,軸346旋轉(zhuǎn)時,棘輪426、430 上相應(yīng)的齒434、442相互越過,使軸346和與其連接的卡盤組件330相對于殼體318做往 復運動。當致動件490轉(zhuǎn)動到錘擊機構(gòu)422處于不能動狀態(tài)的第二位置時(圖12),止擋 件486上的翼片498與第二棘輪430上的相應(yīng)的第二臺階522軸向?qū)R。因此,避免了當 刀頭和卡盤組件330擠壓工件時(圖14),軸346和卡盤組件330縮回至第一變速箱殼體部 分386過多導致第一棘輪426和第二棘輪430嚙合。如圖14所示,翼片498和相應(yīng)的第二 臺階522之間的空隙比兩個棘輪426、430之間的空隙小。因此,第一棘輪426和第二棘輪 430之間總能夠保持間隔,從而避免在電機314帶動軸346旋轉(zhuǎn)時,軸346和卡盤組件330 的往復運動。在電動工具310的圖示實施方式中,致動件490設(shè)置為環(huán)繞第二變速箱殼體部分 454的環(huán)。同樣,電動工具310的使用者如果想使錘擊機構(gòu)422處于不能動狀態(tài),只需將致 動件490從圖13的位置旋轉(zhuǎn)至圖12的位置。另外,電動工具310的使用者如果想使錘擊 機構(gòu)422處于能動狀態(tài),只需將致動件490從圖12的位置旋轉(zhuǎn)至圖13的位置。如圖10和 圖11所示,模式選擇組件482還包括定位機構(gòu)534 (例如,彈簧卡子),該定位機構(gòu)534可操 作以使致動件490固定定位在圖12和圖13所示的各個位置上。具體地,致動件490還包 括相應(yīng)的凹槽538 (圖11),彈簧卡子534卡在與之相配對的凹槽538中使致動件490定位 于圖12和圖13所示的各個位置。示出了與致動件490的第三位置對應(yīng)的第三凹槽538,在 該第三位置,電動工具310中的離合機構(gòu)(未示出)被鎖在外面(例如,當電動工具310處 于鉆孔模式時)。雖然在圖10和圖11中沒有示出,電動工具還可以包括變速器,該變速器可操作地 連接軸346的第二端542和電機314,以降低軸346相對于電機314的輸出軸的旋轉(zhuǎn)速度, 并增加從電機314輸出軸傳遞到軸346的轉(zhuǎn)矩量。這種變速器(例如包括一個或多個偏心 齒輪或者行星齒輪組)可以與上述美國專利公布No. 2009/0003949和No. 2009/003950中 公開的電動工具變速器類似。如圖9-11所示,電動工具310還包括可操作的轉(zhuǎn)矩調(diào)整機構(gòu)546,允許電動工具 310的使用者調(diào)節(jié)卡盤組件330能夠施加到工件的轉(zhuǎn)矩的大小。在圖示實施方式中,轉(zhuǎn)矩調(diào)整機構(gòu)546包括套在卡盤組件330后部的環(huán)或套管550,它可以相對于電動工具外殼318 旋轉(zhuǎn)以調(diào)節(jié)卡盤組件330能夠施加到工件的轉(zhuǎn)矩的大小。如圖10和圖11所示,轉(zhuǎn)矩調(diào)整 機構(gòu)546還包括具有帶螺紋的外周緣558的調(diào)整環(huán)554,外周緣558可以與套管550的帶螺 紋的內(nèi)周緣562配合,從而套管550和環(huán)554之間的相對旋轉(zhuǎn)可以使環(huán)554軸向移動。轉(zhuǎn)矩調(diào)整機構(gòu)546進一步還包括置于環(huán)554和電動工具310第二變速箱殼體部分 454之間的墊圈566。墊圈566包括插在變速箱殼體部分454中的相應(yīng)孔574中的第一銷 570。因此,墊圈566可以相對于變速箱殼體部分454軸向移動,但是被阻止相對于變速箱殼 體部分454旋轉(zhuǎn)。墊圈466還包括向環(huán)554方向延伸的第二銷578。相應(yīng)的壓縮彈簧582 插在銷578上并容納在形成在環(huán)554中的相應(yīng)的彈簧座586中(圖11)。因此,環(huán)554逆著 墊圈566預加載彈簧582,以把墊圈566壓向變速箱殼體部分454上的環(huán)面590 (圖10)。雖然在圖10或圖11中沒有示出,銷570與相應(yīng)的凸輪件(例如滾珠軸承)嚙合, 每個凸輪件依次與電動工具310的行星齒輪傳動機構(gòu)的外環(huán)齒輪上的環(huán)形軸向凸輪結(jié)構(gòu) 嚙合。該凸輪結(jié)構(gòu)包括間隔的脊,凸輪件擠在所述脊上以使外環(huán)齒輪相對于變速箱殼體部 分454保持固定。當外環(huán)齒輪相對于變速箱殼體部分454固定時,電機314輸出的轉(zhuǎn)矩傳 遞到軸346。然而,當緊固件向軸346施加一個超過預定閥值(取決于套筒軸550的旋轉(zhuǎn) 位置)的相反轉(zhuǎn)矩時,軸346被卡住,從而當電機314輸出的轉(zhuǎn)矩傳遞到外環(huán)齒輪以使該外 環(huán)齒輪相對于變速箱殼體部分454旋轉(zhuǎn)時,凸輪件可以滾過外環(huán)齒輪上的脊。因此,外環(huán)齒 輪、凸輪件和彈簧582的組合形成離合機構(gòu),該離合機構(gòu)可操作以選擇性地轉(zhuǎn)移傳遞到軸 346的轉(zhuǎn)矩。彈簧582上的預加載荷的調(diào)整是通過根據(jù)印在套筒軸550上的數(shù)值旋轉(zhuǎn)套筒 軸550并依次遞增地移動調(diào)整環(huán)554而實現(xiàn)的。彈簧582上的預加載荷越大,在外環(huán)齒輪 和變速箱殼體部分454相對滑動之前傳遞到軸346上的轉(zhuǎn)矩越大。當凸輪件越過外環(huán)齒輪上的脊時,墊圈566也從變速箱殼體部分454上的環(huán)面590 移動相同的位移量。因此,如果墊圈566被阻止從環(huán)面590上脫開,則凸輪件卡在外環(huán)齒輪 的脊上而不能越過所述脊,這樣就防止外環(huán)齒輪相對于變速箱殼體部分454轉(zhuǎn)動。因此,電 機314輸出的轉(zhuǎn)矩就無法從軸346傳輸。在電動工具310的圖示實施方式中,致動件490還可以用來選擇性地使電動工具 310的離合機構(gòu)(也就是包括上文所述的外環(huán)齒輪、凸輪件和彈簧582)處于能動狀態(tài)或不 能動狀態(tài)。如圖11所示,致動件490包括沿著致動件490的內(nèi)周緣間隔設(shè)置的內(nèi)凸起600, 并且墊圈566包括徑向翼片604,該徑向翼片604以與致動件490上的凸起600的布置方式 相應(yīng)的方式沿著墊圈566的外周緣間隔設(shè)置。這樣,致動件490可以在使所有的凸起600 與相應(yīng)的翼片604對齊的第一位置與使所有的凸起600與相應(yīng)的翼片604都不對齊的第二 位置之間旋轉(zhuǎn)。當致動件490旋轉(zhuǎn)至第一位置時,凸起600可與翼片604接合,從而防止墊 圈566從環(huán)面590上移走或脫離得太遠而使得凸輪件如同上文所述越過外環(huán)齒輪上的脊。 這樣,凸輪件擠在所述脊上,從而使離合機構(gòu)無法或不能滑動(即外環(huán)齒輪無法相對于變 速箱殼體部分454旋轉(zhuǎn))。然而,當致動件490旋轉(zhuǎn)至第二位置時,凸起600與翼片604不對齊,使得墊圈566 能夠從變速箱殼體部分454的環(huán)面590上移走或脫離。因而離合機構(gòu)處于能動狀態(tài),可以滑動。在工作過程中,使用者可以使電動工具310的錘擊機構(gòu)422處于能動狀態(tài)或不能
15動狀態(tài)。如前文所述,使用者如果要使錘擊機構(gòu)442處于不能動狀態(tài),可以將致動件490相 對于第二變速箱殼體部分454旋轉(zhuǎn)到圖12所示的位置,從而將止擋件486上的翼片498與 第二棘輪430上的相應(yīng)的第二臺階522對齊。在該位置,當卡盤組件330夾持的刀頭壓緊 工件時,第一棘輪426和第二棘輪430無法互相嚙合。因而,電動工具330僅能作為電鉆使 用,使得固定在卡盤組件330的鉗口342之間的刀頭能夠繞中心軸線338旋轉(zhuǎn)(圖14)。另 夕卜,當致動件490位于圖12所示的位置時,凸起600與翼片604不對齊以使離合機構(gòu)處于 能動狀態(tài)。如果要使錘擊機構(gòu)422處于能動狀態(tài),使用者可以將致動件490相對于第二變速 箱殼體部分454旋轉(zhuǎn)到圖13所示的位置,從而使止擋件486上的翼片498與第二棘輪430 上相應(yīng)的第一臺階518對齊。在該位置,當?shù)额^和卡盤組件330壓緊工件時第一棘輪426可 以向第二棘輪430移動并與之嚙合,從而導致當電機314轉(zhuǎn)動時,第一棘輪426上的齒434 遞增地滑過第二棘輪430上的齒442。第一棘輪426相對于第二棘輪430的滑動使第一棘 輪426、軸346和與之連接的卡盤組件330在卡盤組件330中的刀頭夾緊工件時沿中心軸線 338以往復運動的方式遞增地位移或者平移。也就是說,除第一棘輪426、軸346和卡盤組件330作為一個單元共同轉(zhuǎn)動之外, 第一棘輪426、軸346和卡盤組件330作為一個單元沿中心軸線338作往復運動。更具體 地說,上述第一棘輪426相對于第二棘輪430的滑動使卡盤組件330和第一棘輪426往復 運動到最靠前的位置,而當使用者通過電動工具310擠壓工件而給予卡盤組件330 —個回 復力時,導致卡盤組件330和第一棘輪426克服彈簧510的偏壓力往復運動到最靠后的位 置。這樣,電動工具310可以作電錘鉆使用,使得固定在卡盤組件330上的鉗口 342之間的 刀頭能繞中心軸線338旋轉(zhuǎn)并可沿中心軸線338平移。容易理解的是,圖15和圖16中卡 盤組件330相對于第一變速箱殼體部分386的位置與電動工具310的刀頭和卡盤組件330 擠壓工件時卡盤組件330的位置相對應(yīng)。另外,當致動件490處在圖13所示的位置時,凸 起600與翼片604對齊以使離合機構(gòu)處于不能動狀態(tài)。因此,離合機構(gòu)和錘擊機構(gòu)422無 法同時處于能動狀態(tài)。雖然只顯示和描述了具體表示本發(fā)明獨立方面的具體結(jié)構(gòu),但是對于本領(lǐng)域技術(shù) 人員來說,其他可選擇的結(jié)構(gòu)是顯而易見的,也屬于本發(fā)明的范圍。由上述介紹可知,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電動工具,包括殼體;支承在殼體內(nèi)的電機; 具有響應(yīng)從電機接收的轉(zhuǎn)矩而可圍繞中心軸線旋轉(zhuǎn)的卡盤主體和多個支承在卡盤主體中 的鉗口的卡盤組件。每個鉗口包括可操作以夾持工具元件的前部和位于卡盤主體外側(cè)的后 部。這種電動工具還包括錘擊機構(gòu),該錘擊機構(gòu)可操作以在卡盤組件圍繞中心軸線旋轉(zhuǎn)時, 在與中心軸線平行的方向上使卡盤組件運動??偟膩碚f,這里提供了一種電動工具,包括殼體;支承在殼體內(nèi)的電機;具有響應(yīng) 從電機接收的轉(zhuǎn)矩而可圍繞中心軸線旋轉(zhuǎn)的卡盤主體和多個支承在卡盤主體中的鉗口的 卡盤組件。每個鉗口包括可操作以夾持工具元件的前部和位于卡盤主體外側(cè)的后部。這種 電動工具還包括錘擊機構(gòu),該錘擊機構(gòu)可操作以在卡盤組件圍繞中心軸線旋轉(zhuǎn)時,在與中 心軸線平行的方向上使卡盤組件運動。本發(fā)明的各種特征將在所附的權(quán)利要求中闡述。在所附權(quán)利要求書以及本發(fā)明的前面的描述中,除了語境需要外,由于語言表達或者必要的含義,詞語“包括”和“包括”的變形都具有“包含”的意義,即,明確所述特征的存在,但不排除在本發(fā)明的不同實施方式中的其它特征的存在或附加。 可以理解的是,不論是在澳大利亞或者在其他國家,任何一個引用到這里的現(xiàn)有 技術(shù),都不構(gòu)成本領(lǐng)域的公知常識。
權(quán)利要求
一種電動工具,該電動工具包括殼體;支承在所述殼體內(nèi)的電機;卡盤組件,該卡盤組件包括響應(yīng)從所述電機接收的轉(zhuǎn)矩而能夠圍繞中心軸線旋轉(zhuǎn)的卡盤主體和多個支承在所述卡盤主體中的鉗口,其中每個所述鉗口包括可操作以夾持工具元件的前部和位于所述卡盤主體外側(cè)的后部;以及錘擊機構(gòu),該錘擊機構(gòu)可操作以在所述卡盤組件圍繞所述中心軸線旋轉(zhuǎn)時,在與所述中心軸線平行的方向上使所述卡盤組件運動。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工具,該電動工具還包括連接在所述錘擊機構(gòu)上的模式 選擇組件,其中所述模式選擇組件在所述錘擊機構(gòu)處于能動狀態(tài)下的第一位置和所述錘擊 機構(gòu)處于不能動狀態(tài)下的第二位置之間是可移動的。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工具,該電動工具還包括托架,該托架響應(yīng)從所述電機接收的轉(zhuǎn)矩而能夠圍繞所述中心軸線旋轉(zhuǎn),該托架支承 所述卡盤組件,以使所述卡盤組件圍繞所述中心軸線旋轉(zhuǎn),和軸承,該軸承支承所述托架,以使所述托架相對于所述殼體旋轉(zhuǎn)。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所述托架包括凸起和孔中的一個,而所述卡 盤主體包括所述凸起和所述孔中的另一個,而且在所述錘擊機構(gòu)的操作過程中,所述凸起 響應(yīng)所述卡盤組件和所述托架之間的往復運動而可滑動地容納在所述孔中。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工具,該電動工具還包括彈性件,該彈性件位于所述卡 盤主體和所述托架之間,用于至少部分地使所述卡盤組件相對于所述托架往復運動。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所述托架包括多個孔,各個所述鉗口的后部 延伸通過所述多個孔。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所述卡盤主體包括多個內(nèi)腔,所述多個內(nèi) 腔分別接收相應(yīng)的鉗口,并且每個所述內(nèi)腔被定向成相對于所述卡盤主體的中心軸線成斜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所述錘擊機構(gòu)包括第一棘輪,該第一棘輪與所述卡盤主體連接以與所述卡盤主體繞著所述中心軸線共同 旋轉(zhuǎn),和第二棘輪,該第二棘輪與所述第一棘輪面對,其中當所述第二棘輪相對于所述殼體固 定時,所述錘擊機構(gòu)處于能動狀態(tài),而當所述第二棘輪能夠與所述第一棘輪共同旋轉(zhuǎn)時,所 述錘擊機構(gòu)處于不能動狀態(tài)。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工具,該電動工具還包括模式選擇組件,該模式選擇組 件包括棘輪嚙合件,該棘輪嚙合件在所述錘擊機構(gòu)處于能動狀態(tài)下的第一位置和所述錘擊機 構(gòu)處于不能動狀態(tài)下的第二位置之間是可移動的,和致動件,該致動件可操作以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間移動所述棘輪嚙合件。
1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工具,該電動工具還包括彈性件,該彈性件朝向所述第 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中的一個偏壓所述棘輪嚙合件。
11.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當所述棘輪嚙合件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 所述棘輪嚙合件與所述第二棘輪相嚙合,以相對于所述殼體固定所述第二棘輪。
1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所述致動件包括斜面,而且所述致動件能 夠繞著所述中心軸線旋轉(zhuǎn)來選擇性地將所述棘輪嚙合件與所述斜面嚙合,以使得所述棘輪 嚙合件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間移動。
1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工具,該電動工具還包括軸,該軸與所述卡盤主體連接 以與所述卡盤主體共同旋轉(zhuǎn),并且其中所述錘擊機構(gòu)包括第一棘輪,該第一棘輪與所述軸連接以與所述軸繞著所述中心軸線共同旋轉(zhuǎn),和第二棘輪,該第二棘輪與所述第一棘輪面對,當所述錘擊機構(gòu)處于能動狀態(tài)和處于不 能動狀態(tài)時,所述第二棘輪相對于所述殼體固定。
1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3所述的電動工具,該電動工具還包括模式選擇組件,該模式選擇 組件包括,止擋件,該止擋件由所述軸支撐,并且相對于所述軸在所述錘擊機構(gòu)處于能動狀態(tài)下 的第一位置和所述錘擊機構(gòu)處于不能動狀態(tài)下的第二位置之間可旋轉(zhuǎn),和致動件,該致動件可操作以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間旋轉(zhuǎn)所述止擋件。
1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4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在所述第一位置,所述止擋件允許所述第 一棘輪嚙合所述第二棘輪,而在所述第二位置,所述止擋件阻止所述第一棘輪與所述第二 棘輪嚙合。
1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5所述的電動工具,該電動工具還包括彈性件,該彈性件位于所述 止擋件和所述第二棘輪之間,以至少部分地使所述卡盤組件往復動作,并且其中,所述彈性 件被設(shè)置為遠離所述第二棘輪偏壓所述第一棘輪和所述止擋件。
1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5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所述止擋件包括翼片,當所述止擋件處在 所述第一位置時,該翼片能夠與所述第二棘輪的第一部分相嚙合,而當所述止擋件處在所 述第二位置時,該翼片能夠與所述第二棘輪的第二部分相嚙合,且所述第二棘輪的第一部 分和第二部分在平行于所述中心軸線的方向上彼此軸向間隔分開。
1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7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所述第二棘輪的第二部分布置在比所述 第二棘輪的第一部分離所述卡盤組件更近的位置。
1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7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所述第二棘輪包括階梯式表面,所述第二 棘輪的第一部分設(shè)置為基本上垂直于所述中心軸線定向的第一臺階,所述第二棘輪的第二 部分設(shè)置為基本上垂直于所述中心軸線定向的第二臺階,而且所述第二臺階布置在比所述 第一臺階離所述卡盤組件更近的位置。
2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4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所述致動件和所述止擋件能夠在所述第 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間繞著所述中心軸線共同旋轉(zhuǎn)。
全文摘要
一種電動工具,該電動工具包括殼體;支承在所述殼體內(nèi)的電機;以及具有響應(yīng)從所述電機接收的轉(zhuǎn)矩而可圍繞中心軸線旋轉(zhuǎn)的卡盤主體和多個支承在所述卡盤主體中的鉗口的卡盤組件。每個鉗口包括可操作以夾持工具元件的前部和位于卡盤主體外側(cè)的后部。該電動工具還包括錘擊機構(gòu),該錘擊機構(gòu)可操作以在所述卡盤組件圍繞所述中心軸線旋轉(zhuǎn)時,使所述卡盤組件在與所述中心軸線平行的方向上運動。
文檔編號B23B31/02GK101797744SQ201010151578
公開日2010年8月11日 申請日期2010年2月5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9年2月5日
發(fā)明者古志柳, 莫國庭, 趙先國 申請人:創(chuàng)科電動工具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