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玻璃夾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夾持部件,具體涉及一種玻璃夾。
背景技術:
玻璃夾,是一種由合金壓鑄而成用于夾持玻璃門或窗的夾持部件。其材質多為普通鋼,強度和韌度均無法滿足市場多樣化的需要。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就是針對上述現有技術中的缺陷,提供了一種高強度高韌度的玻璃 夾。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的技術方案為一種玻璃夾,所述玻璃夾的材質為高強度鋼,所述高強度鋼的組成按照重量百分比計為碳O. 32%-0. 45% ;鉻4. 75%-5. 5% ;鑰
I.1%-1. 75% ;硅 O. 8%-1. 2%,余量為鐵。進一步的,上述的一種玻璃夾,所述高強度鋼的組成按照重量百分比計為碳
O.4% ;鉻5% ;鑰I. 5% ;娃1%,余量為鐵。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為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玻璃夾,采用了高強度鋼材質,能夠長時間保持不變形不老化。
具體實施例方式實施例I :
一種玻璃夾,玻璃夾的材質為高強度鋼,高強度鋼的組成按照重量百分比計為碳
O.32% ;鉻 4. 75% ;鑰 I. 1% ;硅 O. 8%,余量為鐵。實施例2
一種玻璃夾,玻璃夾的材質為高強度鋼,高強度鋼的組成按照重量百分比計為碳
O.45% ;鉻 5. 5% ;鑰 I. 75% ;硅 I. 2%,余量為鐵。實施例3
一種玻璃夾,玻璃夾的材質為高強度鋼,高強度鋼的組成按照重量百分比計為碳
O.4% ;鉻5% ;鑰I. 5% ;娃1%,余量為鐵。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fā)明,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玻璃夾,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夾的材質為高強度鋼,所述高強度鋼的組成按照重量百分比計為碳 O. 32%-0. 45% ;鉻 4. 75%-5. 5% ;鑰 I. 1%_1· 75% ;硅 O. 8%-1. 2%,余量為鐵。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玻璃夾,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強度鋼的組成按照重量百分比計為碳O. 4% ;鉻5% ;鑰I. 5% ;娃1%,余量為鐵。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玻璃夾,所述玻璃夾的材質為高強度鋼,所述高強度鋼的組成按照重量百分比計為碳0.32%-0.45%;鉻4.75%-5.5%;鉬1.1%-1.75%;硅0.8%-1.2%,余量為鐵。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為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玻璃夾,采用了高強度鋼材質,能夠長時間保持不變形不老化。
文檔編號C22C38/22GK102965578SQ20121047146
公開日2013年3月13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1月20日
發(fā)明者陳凌 申請人:無錫康柏斯機械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