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車輛防滑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車輛防滑帶,特別涉及一種用于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車輪的防滑帶。
背景技術:
由于我國北方雪多路滑,而一般自行車或電動車輪胎表面紋理較淺,其與冰雪接觸后,會變得容易打滑,從而給騎行者帶來安全的危險,容易滑倒,嚴重的還會導致人身傷害。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克服了上述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了一種可捆綁于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車輪上的防滑帶,從而可以使車輪增大與地面間的摩擦系數,防止滑倒、摔傷情況的發(fā)生。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一種車輛防滑帶,所述的防滑帶具有粗糙的內外表面,沿防滑帶的周緣均勻布設有多個用于將防滑帶捆在車輪上的系繩,在防滑帶的內表面上間隔平行設有兩條橡膠擋條,兩條橡膠擋條之間的防滑帶區(qū)域為與輪胎胎面接觸的區(qū)域,在兩條橡膠擋條之間的防滑帶區(qū)域上分布有多個橡膠釘。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防滑帶形狀為矩形。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防滑帶是由廢布料或舊衣褲制成。符合廢物再利用的需要。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橡膠擋條膠粘在防滑帶的內表面上。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橡膠擋條縫制在防滑帶上。為了使系繩的固定更穩(wěn)固,沿防滑帶的周緣均勻布設有多個固定圈,系繩拴在固定圈上。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橡膠釘膠粘在防滑帶上。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的本發(fā)明的原理及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的防滑帶結構簡單、制作方便,可采用粗糙布料如廢布料或舊衣褲制成,防滑帶通過系繩綁在車輪輪轂上即可使用;使用完畢后,可解開系繩,將防滑帶取下即可,節(jié)能環(huán)保,防滑帶可作成一次性產品進行銷售、使用。此外,本發(fā)明在防滑帶內表面上設置了兩條橡膠擋條,當將防滑帶包覆在車輪上時,容易定位,并且包覆好以后,在車輪使用時,由于橡膠擋條的阻擋,防滑帶不容易產生側向移位,使用效果更佳。再者,在兩條橡膠擋條之間的防滑帶區(qū)域上分布有多個橡膠釘,橡膠釘在與胎面接觸后會卡入胎面紋理中,使得進一步防止了防滑帶與輪胎之間產生相對位移的可能性。
圖1為本發(fā)明車輛防滑帶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如下:實施例:一種車輛防滑帶,如圖1所示,所述的防滑帶3形狀為矩形,是由廢布料或舊衣褲制成,所述的防滑帶3的長度與其適配的輪胎的外周長相同,沿防滑帶3的周緣均勻布設有多個固定圈4,在每個固定圈4上都固定有用于將防滑帶捆在車輪上的系繩5,在防滑帶3的內表面上間隔平行設有兩條橡膠擋條2,所述的橡膠擋條2縫制在防滑帶3上,兩條橡膠擋條2之間的區(qū)域為與輪胎胎面接觸的區(qū)域,兩條橡膠擋條2之間的間距等于與其適配的輪胎的寬度,在兩條橡膠擋條2之間的防滑帶區(qū)域上分布有多個橡膠釘1,所述的橡膠釘I膠粘在防滑帶3上;所述的防滑帶3通過系繩5捆綁在車輪輪轂上。使用完后,將系繩5解開,取下防滑帶3即可。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防滑帶,其特征是:所述的防滑帶具有粗糙的內外表面,沿防滑帶的周緣均勻布設有多個用于將防滑帶捆在車輪上的系繩,在防滑帶的內表面上間隔平行設有兩條橡膠擋條,兩條橡膠擋條之間的防滑帶區(qū)域為與輪胎胎面接觸的區(qū)域,在兩條橡膠擋條之間的防滑帶區(qū)域上分布有多個橡膠釘。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輛防滑帶,其特征是:所述的防滑帶形狀為矩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輛防滑帶,其特征是:所述的防滑帶是由廢布料或舊衣褲制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輛防滑帶,其特征是:所述的橡膠擋條膠粘在防滑帶的內表面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輛防滑帶,其特征是:所述的橡膠擋條縫制在防滑帶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輛防滑帶,其特征是:沿防滑帶的周緣均勻布設有多個固定圈,系繩栓在固定圈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輛防滑帶,其特征是:所述的橡膠釘膠粘在防滑帶上。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車輛防滑帶,所述的防滑帶具有粗糙的內外表面,沿防滑帶的周緣均勻布設有多個用于將防滑帶捆在車輪上的系繩,在防滑帶的內表面上間隔平行設有兩條橡膠擋條,兩條橡膠擋條之間的防滑帶區(qū)域為與輪胎胎面接觸的區(qū)域,在兩條橡膠擋條之間的防滑帶區(qū)域上分布有多個橡膠釘。本發(fā)明在防滑帶內表面上設置了兩條橡膠擋條,當將防滑帶包覆在車輪上時,容易定位,并且包覆好以后,在車輪使用時,由于橡膠擋條的阻擋,防滑帶不容易產生側向移位,使用效果更佳。再者,在兩條橡膠擋條之間的防滑帶區(qū)域上分布有多個橡膠釘,橡膠釘在與胎面接觸后會卡入胎面紋理中,使得進一步防止了防滑帶與輪胎之間產生相對位移的可能性。
文檔編號B60C27/06GK103158453SQ20131007592
公開日2013年6月19日 申請日期2013年3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3月9日
發(fā)明者周峰 申請人: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