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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于車輛牽引組件的自動鎖定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3880796閱讀:157來源:國知局
      用于車輛牽引組件的自動鎖定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在此公開了包含框架的牽引接頭,其中框架包括多個垂直地相隔的板、板之間帶有穿過其中的孔。垂直延伸的牽引桿聯結銷適于垂直地相隔的板之間的孔之內在延伸位置與縮回位置之間滑動。銷還包括銷殼體,其具有引導槽,其中所述引導槽具有用于將銷鎖定在延伸位置或縮回位置的其中之一位置的偏移部分。而且,該銷裝有帶扭矩偏置的內部彈簧以將銷迫往延伸或縮回位置其中之一的上鎖位置。
      【專利說明】
      用于車輛牽引組件的自動鎖定系統(tǒng)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大體涉及掛車牽引接頭,并且更尤其地涉及包括可垂直移動的牽引桿聯結銷的掛車牽引接頭,牽引桿聯結銷用于嚙合被拖曳的掛車或類似裝置的牽引桿孔,其中具有偏移部分的引導槽被設置于銷殼體之上,以將銷鎖定于縮回位置或延伸位置。


      【發(fā)明內容】

      [0002]本發(fā)明一方面包括牽引接頭,牽引接頭具有框架,其包括多個從框架向外延伸的垂直地相隔的板。銷部件可滑動地被容納在置于垂直地相隔的板之上的孔內,使得銷部件可在一延伸位置和一縮回位置之間移動。銷部件包括銷殼體,其帶有內部中空的大體圓柱形的主體。引導槽垂直地設置于銷殼體的某部分之上并包括上端和下端,在上端和下端之間置有偏移部分。引導部件從框架部件延伸,并可當銷部件在延伸位置和縮回位置之間移動時,滑動地被容納在銷殼體的引導槽之內,以引導銷部件。偏置機制被置于銷殼體的中空內部內,并可操作地在一第一端耦合到框架部件的某部分和可操作地在一第二端耦合到銷殼體的某下部部分。偏置機制適于將銷部件向延伸位置偏置,亦適于在銷殼體上施加扭力。
      [0003]本發(fā)明之另一方面包括具有框架部件的牽引接頭,框架部件包括頂板、底板以及置于頂板和底板之間的中間板。每塊板由框架部件向外延伸,并包括容納銷的孔。帶有銷殼體和手柄部分的銷部件可滑動地被容納于每塊板的容納銷的孔中,使得銷部件能夠于延伸位置與縮回位置之間滑動。沿著銷殼體置有包括上端和下端的引導槽。引導槽上端和下端之間置有偏移部分。引導部件由頂板橫向延伸并適于可滑動地被容納于銷殼體的引導槽內。偏置機制被置于銷殼體的中空內部內,并可操作地在一第一端耦合到引導部件的某部分和可操作地在一第二端耦合到銷殼體的某下部部分。偏置機制適于向延伸位置偏置銷部件,亦適于在銷殼體上施加扭力。
      [0004]本發(fā)明之另一方面包括牽引接頭,其包括框架,其具有多個容納銷的孔置于其上。帶有銷殼體的銷部件可滑動地被容納于該框架的該些容納銷的孔之內,以使銷部件能于相對于框架的延伸位置與縮回位置之間滑動。引導槽沿銷殼體垂直地設置,并包括上端和下端,在上端和下端之間置有一偏移部分。引導部件從框架部件延伸進銷殼體的中空內部內,其中引導部件的某部分適于可滑動地被容納于該銷殼體的該引導槽之內。偏置機制被置于銷殼體的中空內部內。該偏置機制可操作地在一第一端耦合到引導部件的某部分和可操作地在一第二端耦合到銷殼體的某下部部分。偏置機制適于將銷部件向延伸位置偏置,亦適于以扭力的方式將銷殼體偏置。
      [0005]本領域技術人員將參照以下的說明書與附圖而更明白、了解本發(fā)明的這些與其他優(yōu)點。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6]圖1是實施本發(fā)明的牽引接頭的正面立體剖面圖,其帶有處于延伸位置的牽引桿聯結銷;
      [0007]圖1A是圖1的牽引接頭的正面立體圖;
      [0008]圖1B是此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的牽引接頭的正面立體圖;
      [0009]圖2是圖1的牽引接頭的正面立體剖面圖,其中帶有處于縮回位置的牽引桿聯結銷;
      [0010]圖2A是圖1的牽引接頭的后方視圖;
      [0011]圖3是帶有引導槽的牽引桿聯結銷的立體圖;
      [0012]圖4是牽引桿聯結銷的立體圖,牽引桿聯結銷帶有引導槽,其包括一偏移部分;
      [0013]圖5是圖1的牽引接頭的局部剖面立體圖;
      [0014]圖6是圖1的牽引接頭的局部剖面立體圖;
      [0015]圖7是牽引桿聯結銷的立體仰視圖;
      [0016]圖7A是牽引桿聯結銷殼體的立體圖;而
      [0017]圖8是牽引接頭的立體仰視圖,其未與牽引桿聯結銷連接。

      【具體實施方式】
      [0018]為了在此描述的目的,“上”、“下”、“右”、“左”、“后”、“前”、“垂直”、“橫”、“頂”、“底”、
      和與其類似的詞匯是涉及圖1所顯示的發(fā)明。但是,需明白除非明確相反地指出,此發(fā)明可以采用各種其他的定向。亦需明白于附圖與以下的說明書所形容的特定裝置和方法都是所附權利要求的創(chuàng)作構思的示范實施例。故此,關于實施例中公開的特定尺寸、比例、和其他物理特性不應被理解為限制性的,除非權利要求清楚地另外寫明。
      [0019]現參照圖1,附圖編號10泛指實施本發(fā)明的牽引接頭。在所示的例子中,牽引接頭10包括框架12、可于延伸位置和縮回位置之間移動的垂直移動牽引桿聯結銷14、于框架12中把銷14往延伸位置偏置的彈簧部件16、讓操作員把于框架12中的銷14于延伸位置A(圖1)和縮回位置B(圖2)之間移動的手柄部件18,以及如下詳述的適于把銷14鎖定于延伸位置A或縮回位置B的鎖定機構110。
      [0020]現參照圖1和1A,框架12包括背板20、與背板20的上部部分一體地連接并從其延伸的頂板22、于頂板22之下相隔的某位置與背板20 —體地連接并從其延伸的中間板24、以及與頂板22的遠端和中間板24的遠端一體地連接并在這些末端之間延伸的前板26。框架12還包括于中間板24以下相隔的某位置,與后板20的下部部分一體連接并從其延伸的底板30,以致中間板24是置于頂板22與底板30之間的某個中間位置。
      [0021]圖2A能最好地展示,后板20包括為適于容納機械安裝五金件,如螺栓、或其他類似的緊固裝置于其內的多個孔,以將整體的牽引接頭10緊固至相關的拖曳車輛。該些孔包括延伸穿過后板20而每個帶有第一直徑的第一對孔32、延伸穿過后板20而每個都有與第一直徑大致相若的第二直徑的第二對孔34,第二對孔34于第一對孔32之下相隔和于比第一對孔32較入的位置、延伸穿過后板20而每個都有與第一直徑大致相若的第三直徑的第三對孔36,該第三對孔36于第二對孔34之下相隔和于比第一對孔32較入的位置、以及延伸穿過后板20而每個都有比第一直徑長的第四直徑的第四對孔38,第四對孔38與第三對孔36相交并與第一對孔32對齊。本創(chuàng)造性螺栓樣式造成通用的牽引布置讓牽引接頭10可用于PH30或E牽引種類組件中的排列以及其他在此【技術領域】所熟悉的安裝樣式的車輛或其他牽引器。
      [0022]再參考圖1,各板22、24、和30包括穿過其中而延伸的孔,以致頂板22包括孔40,中間板24包括孔42,以及底板30包括孔44,其各自都適于在裝配時對齊以致能夠滑動地容納牽引桿聯結銷14。頂板22包括從其向上延伸的棱柱形突出部46 (圖6)以及從突出部46延伸進頂板22上的孔40的引導部件48。突出部46適于將銷14緊固在縮回位置B(圖2)中,而同時引導部件48適于當銷14在縮回位置B與延伸位置A (圖1)之間移動時,如以下所述般引導銷14。如圖6所示,引導部件48與突出部46—體成形。如圖1A所展示,前板26包括從底板30最外出的部分延伸向外的圓形或弧形外表面51,并且是適于避免與協(xié)同操作的牽引桿組件碰撞,以免銷14、彈簧16、手柄部件18、以及牽引接頭10的其他零件受損。
      [0023]再參照圖1A,中間板24包括一上部部分52和一向下傾斜的下部部分54,以致中間板24與底板30兩者的近端之間的距離Cl1,是少于中間板24與底板30兩者的遠端之間的距離d2,從而迫使牽引桿的某耦合部分進入在中間板24與底板30之間形成的間隙55中的特定、較受限的位置。牽引桿相對于牽引接頭10的受限制的活動提高對被拖的車輛/掛車的控制以及減低了相關零件的磨損。結構加固肋件45從后板20向前延伸以及從頂板22和中間板24之間垂直地延伸。第二加固肋件47從后板20向前延伸以及從中間板24和底板30之間垂直地延伸。前向表面49設有弧形,其帶有半徑Rltl,與掛車牽引桿耦合部位的半徑大致相若,以致牽引接頭10和牽引桿之間的活動受到限制,也導致結果是更好的控制被拖的車輛/掛車以及減低對相關零件的磨損。
      [0024]如圖3所顯示的實施例中,牽引桿聯結銷14包括圓筒形殼體56,其限定一中空內部空間58,在組裝好的情況下,裝上了如圖1所示的偏置機制或彈簧16。銷14包括如圖1、3、4、7中最佳顯示的開放的頂端60,以及圖7與7A最佳地顯示的開放的底端62。開放的頂端60與開放的底端62使水與垃圾能從銷殼體56的空內部空間58排出。銷殼體56更包括縱向延伸引導槽64,其從銷殼體56的開放的頂端60向下延伸至沿著銷殼體56的某長度設置的梯臺(landing)105。梯臺105設置在引導槽64的下端,止于環(huán)繞地和橫向地延伸的并帶有角度的頂表面68的泄壓槽66,當牽引桿聯結銷14在如圖2所示的縮回位置B時,該槽適于容納框架12的突出部46。
      [0025]如圖4所顯示的實施例,銷14包括帶有縱向延伸的引導槽64的圓筒形殼體56,其中引導槽64更包括帶有彎曲部分102的偏移部分100和包括第一和第二梯臺104、106。故此,當牽引桿聯結銷14如圖1和2所示般垂直地從延伸位置A移動到縮回位置B時,引導部件48按照引導槽64的輪廓引導銷14從如圖1所示的第一位置C移動到如圖2所示的第二位置D。如圖1所顯示,牽引桿聯結銷14是在延伸位置A,這是讓牽引桿聯結銷14將牽引接頭10嚙合到牽引桿或掛車的孔眼或其他類似的配件所需的位置。引導部件48是在位置C,在這位置引導部件48是設置在引導槽64的一上部部分或上端103,如圖4所示于梯臺104之上。
      [0026]當牽引桿聯結銷14從延伸位置A移至縮回位置B,操作員會在環(huán)形抓握部位80將手柄18握住。操作員握著手柄18,可如圖1的箭頭J所示般施加向上的力將銷14垂直移動,以克服彈簧部件16施加在銷14的向下的偏置力。通過引導部件48在銷殼體56的引導槽64內滑動地將銷14向上導引至縮回位置B。當引導部件48在引導槽64中移動,引導部件48會先靠近引導槽64的梯臺104,而操作員之后將手柄以箭頭R1所示的方向轉動,將引導部件48移進引導槽64的偏移部分100。以箭頭J的方向進一步對手柄18施予向上的力,操作員會把銷14垂直地向上拉,以致當銷14移向縮回位置B時引導部件48現靠近第二梯臺106。當引導部件48在梯臺106附近的位置時,以R2方向轉動銷14使銷14緊固在環(huán)繞地延伸的泄壓槽66中,在此銷14之后會被松開而導致彈簧部件16所提供的向下偏置力會垂直地將引導部件48嚙合于泄壓槽66的帶角度的表面68以將銷緊固在如圖2所示的縮回位置B。
      [0027]帶角度的表面68與引導部件48的棱柱形突出部46的嚙合將銷14保持在縮回位置B,從而讓操作員將牽引桿定位在框架12內的間隙55中,而不必將銷14實體地保持在縮回位置B。這積極的將銷14嚙合和保持在縮回位置B進一步防止其因被碰撞或不慎的震動而移向延伸位置A,這是需要透過操作員以手柄18再次對銷14施加向上力J,對銷14施加旋轉力R1讓引導部件48與引導槽64的偏移部分100對齊,并再次減輕向上的力J以讓彈簧16將銷14向下偏置進入延伸位置A。應注意的是該突出部46也可能具有其它橫截面構型,其可以如上所述般讓牽引桿聯結銷14積極嚙合于縮回位置B中。
      [0028]為了將銷14返回如圖1所示的延伸位置A,手柄18如箭頭J所示被向上提起,然后施加轉動力R1使它轉動,從而將銷14從引導部件48松開。當引導部件48與引導槽64的偏移部分100對齊后,偏置彈簧部件16會將銷14向下偏置往延伸位置A。當銷14向下移動時,引導部件48靠近偏移部分100的最初的彎曲部分102,如圖5所不。偏移部分100的彎曲部分102將該引導部件48迫往梯臺104,使引導部件48最終可停在引導槽64的上部部分103鄰近手柄18的附接部分82。引導部件48通過彈簧部件16給予的扭力被進一步迫向梯臺104,彈簧部件16在銷14上作用,旋轉地將銷迫入框架12的引導部件48中處于如圖1和2所示的鎖定位置C、D中其中之一的位置。因此,彈簧部件16是螺旋扭力彈簧,其不僅將該牽引桿聯結銷14迫向延伸位置A,還促使牽引桿聯結銷14如圖1箭頭民所示的方式扭轉。
      [0029]圖1中箭頭R2所指示的扭力是在彈簧部件16內通過先將彈簧部件16的上端16a鎖至框架12的某部分來造成。詳細而言,如圖6所示,上凸臺70設置在引導部件48的下部部分。裝配后,上凸臺70仍在銷殼體56的中空內部58內。上凸臺70包括槽72,其用來與彈簧部件16的上端16a嚙合。應考慮到,彈簧部件16的上端16a可以不同方式耦合到上凸臺70,在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會了解這點。彈簧部件16更包括下端16b,其,如圖7所示附接到設置在銷14的開放的底端62之鄰近的橫欄74。此外,如圖7A所示,銷14的開放的底端62可以包括具有橫構件74和76的交叉狀構型,形成大致T形構型以更佳地將鉤形的彈簧下部16b緊固到鄰近銷14的下部開放的底端62。一旦彈簧部件16的上端16a和下端16b緊固在適當位置,所述銷殼體56會以箭頭R3 (圖8)所示的反時針方向轉動一整圈。由R 3所示方向將銷殼體56轉動會產生扭力R 2,使銷14偏置成并與框架12的引導部件48鎖定嚙合,如圖1和2所示。一旦銷殼體56被轉動以給予銷14扭力,銷14可如以下所說明地完全地裝配好以將扭力保留在彈簧部件內。
      [0030]如上所述,手柄部件18(圖5)包括環(huán)形抓握部分80及與其一體地成形以及從其向外延伸出來的附接部分82。該附接部分82包括一窄的頸部部分84和一被容納在銷14的銷殼體56的一開放端60內并樞轉地緊固于其上的增大的底部部分86,這是通過螺栓87和螺母89 (圖2)組合延伸穿過設置在銷殼體56的一上部部分的一對孔85 (圖7A)而達致。底部86可包括止動件,其從頸部84不對稱地延伸。在裝配中,手柄18可與銷14以第一配置組裝,其中所述手柄18的止動件與所述銷14的殼體56的引導槽64對齊,從而提供了間隙給止動件和使手柄18可以從如圖1所示的使用中的位置E轉動到如圖1A所示的存儲位置F,其中,所述頸部84與銷殼體56的引導槽64的上部部分103嚙合。圖1A的箭頭G顯示了手柄18的轉動動作。由于殼體56不能以扭轉來釋放扭力,當手柄部分18在銷殼體56的適當位置時,該扭力會被保持在彈簧部件16中。
      [0031]彈簧的軸向剛度和扭轉剛度都隨著加到彈簧部件16的扭力R2而改變。在彈簧部件16增加扭矩或扭動時,彈簧部件16上的壓縮率也因扭動方向R2與彈簧線圈方向的相同而增大。再且,將扭力R2施加至彈簧部件16會使彈簧部件16外圍的直徑變小。
      [0032]如圖1所顯示,彈簧部件16是安置在銷殼體56的中空內部58之內的軸壓彈簧。如圖1所示,銷14是扭轉地保持在一鎖定位置,而框架12的引導部件48被緊固地設置在引導槽64的上部部分103內。如果操作員抓住手柄18和以垂直方向J提起銷14而不旋轉手柄18,引導部件48會抵著梯臺104,從而保持銷14與該可設置在中間板24和下板30之間的牽引桿完全嚙合。因此,當銷14從延伸位置A沒有旋轉而被提高時,銷14的下部部分或開放的底端62不會離開框架12的底板30的孔44,因為框架12的引導部件48將抵著在引導槽64的梯臺104,以確保銷14不會從底板30脫開。當手柄18轉動以使銷14以箭頭R1所示方向轉動時,操作員逆著扭矩扭曲R2轉動銷14以將銷14皆從上或下的鎖定位置C和D解鎖。
      [0033]再進一步考慮到,銷殼體56可以如圖8的R3箭頭所示般以逆時針方向轉多過一整圈,以在裝配時增加于彈簧16中的扭矩扭曲偏置R2。此外,可以考慮到是任何數量的手柄都可以與牽引接頭10 —同使用,如在圖1b中所示的手柄18a,其中,所述牽引接頭10還包括增大背板20a以配合要安裝牽引接頭10的車輛中的不同安裝排列。
      [0034]偏置彈簧16如圖1所示的以箭頭R2所示的方向施加到銷殼體56的扭力是適于轉動銷殼體56,使得當銷部件14在延伸位置A時引導部件48與引導槽64的上端103對齊。當銷部件14在如圖2所示的縮回位置B時,偏置機制16施加到銷殼體56的扭力適于轉動銷殼體56,使得引導部件48與引導槽64的下端對齊。因此,本發(fā)明的牽引接頭10適于自動地將牽引桿聯結銷14偏置到如圖1和2分別示出的鎖定位置C和D。
      [0035]應當理解的是可以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概念中對上述結構進行變化和修改,和進一步應當理解的是,除非明確相反地指出,這些概念都應當被權利要求涵蓋。詳細地說,本發(fā)明的牽引接頭能包括在引導槽內多于一個的偏移部分。而且,引導槽的偏移部分能以比附圖中所示方向的不同的橫向方向偏移。再且,偏移部分的形態(tài)能以各樣的幾何構型來提供本發(fā)明中的多種上鎖特征。
      【權利要求】
      1.牽引接頭,其包含: 框架部件,其包括多個從該框架部件向外延伸的垂直相隔的板; 銷部件,其可滑動地被容納在置于垂直相隔的板之上的孔內,銷部件可在延伸位置和縮回位置之間移動,其中,所述銷部件包括具有中空內部的銷殼體; 引導槽,其垂直地設置于銷殼體之上,帶有上端和下端以及在上端和下端之間的偏移部分; 引導部件,其從框架部件延伸,其中該引導部件是可滑動地被容納在銷殼體的引導槽中,以在延伸位置和縮回位置之間引導銷部件; 偏置機制,其被置于所述銷殼體的所述中空內部內,該偏置機制可操作地在一第一端耦合到所述框架部件的某部分和可操作地在一第二端耦合到所述銷殼體的某下部部分,其中該偏置機制是適于將銷部件向延伸位置偏置;并且進一步地,其中所述偏置機制包含施加在所述銷殼體上的扭力。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牽引接頭,其中: 該偏置機制施加到銷殼體的扭力是適于轉動銷殼體,使得當銷部件在延伸位置時,弓丨導部件與引導槽的上端對齊,并進一步其中該偏置機制施加到銷殼體的扭力適于轉動銷殼體,使得當銷部件在縮回位置時,引導部件與引導槽的下端對齊。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牽引接頭,進一步包含: 手柄部件,其帶有連接部分,該連接部分與銷殼體的上部部分耦合,使得連接部分被部分地置于銷殼體的中空內部內,其中,所述引導部件會抵著手柄部件的連接部分以保持銷部件在延伸位置中。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牽引接頭,其進一步包含: 置于引導槽下端的泄壓槽,其中當銷部件在縮回位置時,泄壓槽適于與引導部件的某部分嚙合以保持銷部件在縮回位置中。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牽引接頭,其中: 該偏置機制是螺旋扭力彈簧。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牽引接頭,其進一步包含: 第一凸臺部件,其被置于引導部件的下側,其中該螺旋扭力彈簧的第一端與該第一凸臺部件I禹合。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牽引接頭,其進一步包含: 第二凸臺部件,其被置于銷殼體的中空內部的下部部分,其中該螺旋扭力彈簧的第二端與該第二凸臺部件I禹合。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牽引接頭,其中: 該手柄部件樞轉地耦合到銷殼體的上部部分,以及進一步地其中該手柄部分適于讓用戶操作以在延伸位置和縮回位置之間移動銷部件。
      9.牽引接頭,其包含: 框架部件,其包括頂板、底板以及置于頂板和底板之間的中間板,每塊板由框架部件向外延伸,并每塊板進一步包括設置于其上的容納銷的孔; 帶有銷殼體和手柄部分的銷部件,該銷殼體可滑動地被容納于容納銷的該些孔中,使得銷部件能夠于延伸位置與縮回位置之間滑動; 沿著銷殼體設置有引導槽,其帶有上端和下端以及在上端和下端之間設置的偏移部分; 引導部件由頂板橫向延伸,其中引導部件適于可滑動地被容納于銷殼體的引導槽內; 偏置機制被置于銷的殼體的中空內部內,該偏置機制可操作地在一第一端耦合到引導部件的某部分和可操作地在一第二端耦合到銷殼體的某下部部分,其中該偏置機制適于將銷部件向延伸位置偏置;并進一步地其中該偏置機制包含施加在所述銷殼體上的扭力。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牽引接頭,其中: 該偏置機制施加到銷殼體的扭力是適于轉動銷殼體,使得當銷部件在延伸位置時,弓丨導部件與引導槽的上端對齊,并進一步其中該偏置機制施加到銷殼體的扭力適于轉動銷殼體,使得當銷部件在縮回位置時,引導部件與引導槽的下端對齊。
      11.如權利要求9或10中所述的牽引接頭,進一步包含: 手柄部件可樞轉地耦合到所述銷殼體的上部部分,使得當銷部件在延伸位置時,所述手柄部件的某部分被置于銷殼體的中空內部內并抵著引導部件以保持銷部件在延伸位置中。
      12.如權利要求9-11中任一項所述的牽引接頭,其中: 該引導槽的下端包含泄壓槽,其適于當銷部件在縮回位置時與導向部件的某部分嚙合以保持銷部件在縮回位置中。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牽引接頭,其中: 該泄壓槽包含帶角度的頂表面。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牽引接頭,進一步包含: 引導部件置有突出部,其帶有與泄壓槽的帶角度的頂表面相配的帶角度的表面。
      15.如權利要求9-14中任一項所述的牽引接頭,其中: 該偏置機制是螺旋扭力彈簧。
      16.牽引接頭,其包含: 框架部件,其具有置于其上的多個容納銷的孔; 銷部件,其帶有銷殼體,可滑動地被容納于該些容納銷的孔內,以使該銷部件能于延伸位置與縮回位置之間滑動; 引導槽,其沿銷殼體垂直地設置,其包括上端和下端以及在上端和下端之間設置的偏移部分; 引導部件,其從該框架部件延伸進銷殼體的中空內部內,其中引導部件的某部分適于可滑動地被容納于該銷殼體的該引導槽之內; 偏置機制,其被置于銷殼體的中空內部內,該偏置機制可操作地在一第一端耦合到引導部件的某部分和可操作地在一第二端耦合到銷殼體的某下部部分,其中該偏置機制適于將銷部件向延伸位置偏置;并且進一步地,其中,所述偏置機制包含施加于所述銷殼體上的扭力。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牽引接頭,其中: 該偏置機制施加到銷殼體的扭力是適于轉動銷殼體,使得當銷部件在延伸位置時,弓丨導部件與引導槽的上端對齊,并進一步其中該偏置機制施加到銷殼體的扭力適于轉動銷殼體,使得當銷部件在縮回位置時,引導部件與引導槽的下端對齊。
      18.如權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牽引接頭,進一步包含: 第一凸臺部件,其被置于引導部件的下側,其中該偏置機制的第一端與該第一凸臺部件奉禹合。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牽引接頭,進一步包含: 第二凸臺部件,其被置于銷殼體的中空內部的下部部分,其中該偏置機制的第二端與該第二凸臺部件I禹合。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牽引接頭,其中: 該第二凸臺部件包含交叉狀構型。
      【文檔編號】B60D1/00GK104334376SQ201380026327
      【公開日】2015年2月4日 申請日期:2013年2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3月20日
      【發(fā)明者】E·M·特普斯瑪, R·T·波蘭尼 申請人:薩?;籼m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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