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涉及車輛用燈具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1、在日本專利第6032248號公報(專利文獻1)中記載了如下的車輛用照明裝置:在檢測到車輛前方成為視野不良的天氣狀態(tài)的情況下,以如下方式控制前照燈:對于與行駛路推定部推定出的道路形狀對應的車輛前方的路面部分進行減光而照射。在該車輛用照明裝置中,例如車輛前方的被推定為路面的部分被減光而照射,其他部分被通常的照射光照射,因此車輛前方的行駛路的可視性提高。但是,沒有研究在惡劣天氣時存在于路側帶、人行道等道路旁的行人、自行車搭乘者等的可視性。
2、現(xiàn)有技術文獻
3、專利文獻
4、專利文獻1:日本專利第6032248號公報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發(fā)明所要解決的課題
2、本公開所涉及的具體方式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種能夠進一步提高雨天時等惡劣天氣時的車輛前方的可視性的技術。
3、用于解決課題的手段
4、本公開的一個方式的車輛用燈具系統(tǒng),(a)是能夠向車輛前方照射設定為可變的配光圖案的照射光的車輛用燈具系統(tǒng),其中,(b)包含:配置在所述車輛前部的左側的第一燈具;和配置在所述車輛前部的右側的第二燈具,(c)在所述車輛所存在的位置為惡劣天氣的情況下,對于從所述車輛向前方觀察時的水平線的上方,照射所述配光圖案的光,該配光圖案是將所述第一燈具的可照射范圍內(nèi)的從所述車輛的前方中央到前方左側的范圍設定為第一光照射范圍、并且將所述第二燈具的可照射范圍設定為減光范圍或非照射范圍的配光圖案。
5、根據(jù)上述結構,能夠進一步提高雨天時等惡劣天氣時的車輛前方的可視性。
1.一種車輛用燈具系統(tǒng),其能夠向車輛前方照射設定為可變的配光圖案的照射光,其中,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具系統(tǒng),其中,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具系統(tǒng),其中,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具系統(tǒng),其中,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具系統(tǒng),其中,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用燈具系統(tǒng),其中,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用燈具系統(tǒng),其中,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具系統(tǒng),其中,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具系統(tǒng),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