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電動代步車的座椅調節(jié)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電動代步車,尤其涉及電動代步車的座椅調節(jié)機構。
背景技術:
電動代步車作為交通工具之一,由于環(huán)保、結構簡單、操作簡易,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 重視。尤其是具有中、短行駛里程的、低速的、單人騎行的四輪或三輪電動代步車,更是給 老年人、殘障人士等的出行帶來了極大的方便。由于身高、腿長等各種因素的影響,不同的 人對電動代步車的座椅高度有不同的要求,也就是說,電動代步車的座椅應當是能夠調節(jié)其 高度的。在現(xiàn)有的電動代步車中,調節(jié)座椅高度的機構包括其上端連接在座椅底部下的調節(jié) 支承管和其下端固定在車架上、其上部呈間隙配合狀態(tài)地套住該調節(jié)支承管的固定支承管。 調節(jié)整個支承管高度的是,需要人力操作鎖銷等構件。這對一次調節(jié)好后就可以長期使用的 用戶來講,現(xiàn)有機構具有機構簡單,成本相對較低的優(yōu)點。然而,在有多個對座椅高度要求 不同的人共用一臺電動代步車的情況下(例如在一些公共場所,專為老年人或其他行走不 方便的人準備的、供他們臨時乘坐的電動代步車),在某些殘障人士只能坐在電動代步車的 座椅上來進行調節(jié)的情況下,現(xiàn)有的這種依靠人力、來對其座椅高度進行調節(jié)的簡單機構, 就給調節(jié)操作者帶來了諸多不便。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第一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通過電力和智能控制裝置來調節(jié)其座椅高度的電動
代步車的座椅調節(jié)機構。
本發(fā)明的第二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方便用戶上下座椅的電動代步車的座椅調節(jié)機構。 為實現(xiàn)第一發(fā)明目的,提供這樣一種電動代步車的座椅調節(jié)機構。與現(xiàn)有技術相同的方
面是,該機構包括其上端連接在電動代步車的座椅底部下的調節(jié)支承管和其下端固定在電動代步車的車架上、其上部呈間隙配合狀態(tài)地套住該調節(jié)支承管的固定支承管。其改進之處是, 在調節(jié)支承管的下端部內,同軸地固定有一套絲桿螺母機構中的螺母;該絲桿螺母機構中的 絲桿的下端,或直接與電動機的輸出軸連接、或通過減速機構與電動機的輸出軸連接。該電 動機與能夠驅使其正反轉的控制電路連接。在該調節(jié)支承管的管壁上有與其軸線平行的導向 槽,在該固定支承管的側面有插入該導向槽中以對該調節(jié)支承管周向限位的卡位銷。
為實現(xiàn)第二發(fā)明目的,提供一種對實現(xiàn)第一發(fā)明目的之技術方案進行改進的座椅調節(jié)機 構。在本改進機構中,調節(jié)支承管l上的導向槽有三條,相鄰兩條導向槽的中心線之間所對 圓心角是72。 78° 。當該卡位銷與中間一條導向槽配合時,座椅的正面朝向電動代步車的 正前方。其中,卡位銷是與電磁鐵連接的活動銷,當電磁鐵通電后,該卡位銷退出導向槽、 解除對調節(jié)支承管進行周向限位的狀態(tài)。
從實現(xiàn)第一發(fā)明目的之方案中可以看出,在卡位銷與導向槽配合,既對調節(jié)支承管周向 限位、又對其進行軸向導向的情況下,當電動機驅動絲桿正轉或反轉時,調節(jié)支承管就能隨 著螺母的升降而帶動它所支承的座椅上下調節(jié)。也就是說,無論是老年人或是殘障人士、無 論是否坐在電動代步的座椅上,只要具有按動控制開關的能力,均能夠不需用人力的方式來 其座椅的高度進行調節(jié)。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較,自然給人們帶來了極大的方便。
從實現(xiàn)第二發(fā)明目的之方案中可以看出,除讓座椅的正面朝向電動代步車的正前方的那 一條導向槽之外,在該導向槽的兩邊還各有一條導向槽。當給電磁鐵通電、讓卡位銷退出中 間那條導向槽后,人們就能夠或向左或向右地轉動連接在一起的座椅及其調節(jié)支承管,當左 邊或右邊的導向槽對著卡位銷后,給電磁鐵斷電、以讓卡位銷插入該導向槽而對調節(jié)支承管 實施周向限位。這樣,原本不方便老年人或殘障人士上下其座椅的位置方向,就轉變成方便 老年人或殘障人士上下其座椅的位置方向了;并且在他們上下座椅時,會因座椅再不能轉動 而非常安全。顯然,在把座椅轉動到左側或右側之前或之后,應當把座椅的高度也調節(jié)到適 合上下的位置。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不但給包括老年人和殘障人士在內的座椅高度調節(jié)的操作者帶來了極 大的方便,而且,老年人和殘障人士在上下座椅時,也很方便與安全。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說明。
圖l——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調節(jié)支承管向下調到最低位置的狀態(tài)) 圖2——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調節(jié)支承管向上調到最高位置的狀態(tài)) 圖3——圖1中的A_A向(放大)剖面圖
圖4——圖3中與的調節(jié)支承管逆時針旋轉、并鎖定后的剖面圖 圖5——圖1中I區(qū)域的局部放大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一種電動代步車的座椅調節(jié)機構(參考圖l、 2、 3、 4)。該機構包括其上端連接在電動代 步車的座椅底部下的調節(jié)支承管1和其下端固定在電動代步車的車架上、其上部呈間隙配合 狀態(tài)地套住該調節(jié)支承管1的固定支承管2(由于顯見,座椅與車架省略未畫)。在本發(fā)明中, 調節(jié)支承管l的下端部內,同軸地固定有一套絲桿螺母機構中的螺母3,該絲桿螺母機構中 的絲桿4的下端,或直接與電動機5的輸出軸連接、或通過減速機構與電動機5的輸出軸連 接。該電動機5與能夠驅使其正反轉的控制電路連接;在該調節(jié)支承管1的管壁上有與其軸 線平行的導向槽11,在該固定支承管2的側面有插入該導向槽11中以對該調節(jié)支承管1周 向限位的卡位銷21。
顯然,如果該座椅調節(jié)機構僅用于調節(jié)座椅的高度,那么,導向槽11就只需一條,卡 位銷21則為安裝在固定支承管2的固定銷(由于顯見,省略繪制一條導向槽與固定銷的結構 示意圖)。
在同時考慮方便用戶上下座椅的情況下,本發(fā)明的調節(jié)支承管1上的導向槽11就應有 三條,相鄰兩條導向槽ll的中心線之間所對圓心角是72。 78° (通常為75。);當該卡位 銷21與中間一條導向槽11配合時,座椅的正面朝向電動代步車的正前方;這種情況下的卡 位銷21是與電磁鐵22連接的活動銷,當電磁鐵22通電后,該卡位銷21退出導向槽11、解 除對調節(jié)支承管l進行周向限位的狀態(tài)。顯然,在沒有專門為本發(fā)明設計活動銷式的卡位銷 21及其電磁鐵22組件的情況下,可以用把該卡位銷21的尾端插入電磁鐵22的活動鐵芯的前端的方式把它們連接在一起,然后,用一橫銷23穿過兩者的連接部而把固定在一起(參考 圖3、 4、 5)。
為避免因誤操作而帶來的不安全問題,在本具體實施方式
中進一步采用如下安全機構 (參考圖3、 4、 5):
在固定支承管2與卡位銷21對應的側面上,安裝對卡位銷21導向的導向套25;該卡位 銷21由金屬材料制成、并最終與電動代步車的車架電連接一一也就是該卡位銷21與車架之 間,在電路上講呈始終導通的狀態(tài)(顯然,在不影響電磁鐵22正常工作的情況下,該卡位銷 21可以通過電磁鐵22的殼體、最終與車架電連接;如果對電磁鐵的正常工作有影響,那么 則應當通過導線把卡位銷21與車架連接起來——由于顯見,圖中未畫)。該卡位銷21有與 該導向套25的外端面對應的軸肩211,該導向套25的外端面處安裝有與導向套25之間絕緣 的、在該卡位銷21插進導向槽11后就能與該卡位銷21的軸肩211電連接的搭鐵環(huán)24(導向 套25與搭鐵環(huán)24之間的絕緣通過絕緣材料做成的絕緣環(huán)251來實現(xiàn))——該搭鐵環(huán)24與所 述控制電路(即控制電動機5正反轉、進而操作控制座椅升降的控制電路)和電動代步車的行 走控制電路中的搭鐵端子電連接。
所謂"搭鐵"也稱"接殼",兩個控制電路均只有在其搭鐵端子(或接殼端子)真正搭鐵(通 常處于低電平)后,才能正常工作。在本進一步改進的安全機構中,該搭鐵端子是通過搭鐵 環(huán)24、卡位銷21后,才最終與電動代步車的車架實現(xiàn)搭鐵連接的。因此,當卡位銷21尚未 插入導向槽11中之時,由于搭鐵環(huán)24還沒有與卡位銷21的軸肩211接觸(即兩個控制電路 中的搭鐵端子懸空而處于高電平),于是,既不但操作座椅升降、同時電動代步車也不能開 動,從而保證了安全。當卡位銷21已經(jīng)插入導向槽11中之后,由于搭鐵環(huán)24己經(jīng)與卡位 銷21的軸肩211接觸(即電連接了,兩個控制電路中的搭鐵端子因"搭鐵"而處于低電平), 于是,既可以操作座椅升降、同時電動代步車也能開動了。當然,在正常情況下,應當是在 座椅的正面朝向電動代步車的正前方時,才來開動該電動代步車的。
從通過電動機5最終驅動絲桿4的正反轉來調節(jié)座椅高度的過程中,本領域的技術人員 應當看出,在調節(jié)座椅高度時,絲桿4的轉動應當是比較慢的,.所以,當絲桿4的下端(通 過聯(lián)軸器)直接與電動機5的輸出軸連接時,所選電動機應當是低速的。當暫時不能選到適合的低速電動機、或因其他原因,絲桿4與電動機5之間的減速機構與電動機5可以選用蝸 輪蝸桿等大傳動比的減速機構或減速器。在有條件專門為本發(fā)明配套制造減速機構的情況 下,可以把絲桿4的下端(也即絲桿4的輸入端)結合進去設計。例如在配套設計蝸輪蝸桿 減速機構時,絲桿4下端就可以直接作為與蝸輪7固聯(lián)在一起的(輸出動力與轉速的)蝸輪軸 來利用(此設計思想提出后,本領域技術人員完全能夠正確實施,所以,附圖中把電動機5 與蝸輪蝸桿減速機構均用雙點劃線示意繪制)。
在圖1和圖2所示的具體實施方式
中,固定支承管2是固定在固定支承管座8上、并墊 上墊板IO、最后通過螺釘而固定在電動代步車的車架上的。
不容置疑,驅使電動機5正反轉的控制電路,完全可以選用或專門設計成包括安全控制 在內的智能控制型(鑒于控制電路已超出本發(fā)明應當披露的范圍、并且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也 完全能夠根據(jù)不同的需要選用或提出設計要求,所以,在本說明書中不贅述)。
更進一步講,為確保更加安全,在本電動代步車的座椅調節(jié)機構中,還可以在固定支承 管2的上部安裝彈簧碰珠結構的極限開關6(參考圖1、 2、 3、 4)。在該極限開關6的碰珠套 61內,有一個呈兩級階梯軸狀態(tài)的滑柱62,該滑柱62的大頭端與碰珠63接觸,其小頭端 對著一個串聯(lián)在控制電路的電源線中的常閉開關64的觸頭。碰珠套61內彈簧65的一端頂 在滑柱62的軸肩上,另一端頂在該常閉開關64觸頭周圍的開關殼上。該碰珠63的外露部 分露在固定支承管2的內壁之內,在調節(jié)支承管1上與碰珠63對應處有一段能容下該碰珠 63外露部分的安全槽12,緊鄰該安全槽12下端的無槽處是壓迫碰珠63、進而觸動常閉開關 64觸頭的極限位置。也就是說,當某種特殊情況發(fā)生(例如控制電路出現(xiàn)故障)而使帶動座椅 升高的調節(jié)支承管1過度地上升后,緊鄰該安全槽12下端的無槽處,就會隨著調節(jié)支承管1 的過度上升而升到壓迫碰珠63的位置,這樣,就會觸動常閉開關64觸頭,進而切斷控制電 路的電源,保證了安全。
再進一步講,該極限開關6可以事先設計制造成極限開關6組件,然后,通過螺紋聯(lián)接 方式擰在固定支承管2的上部(參考圖1、 2、 3、 4)。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動代步車的座椅調節(jié)機構,該機構包括其上端連接在電動代步車的座椅底部下的調節(jié)支承管(1)和其下端固定在電動代步車的車架上、其上部呈間隙配合狀態(tài)地套住該調節(jié)支承管(1)的固定支承管(2),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jié)支承管(1)的下端部內,同軸地固定有一套絲桿螺母機構中的螺母(3),該絲桿螺母機構中的絲桿(4)的下端,或直接與電動機(5)的輸出軸連接、或通過減速機構與電動機(5)的輸出軸連接;該電動機(5)與能夠驅使其正反轉的控制電路連接;在該調節(jié)支承管(1)的管壁上有與其軸線平行的導向槽(11),在該固定支承管(2)的側面有插入該導向槽(11)中以對該調節(jié)支承管(1)周向限位的卡位銷(21)。
2、 根據(jù)權利要求l所述電動代步車的座椅調節(jié)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jié)支承管(l) 上的導向槽(ll)有三條,相鄰兩條導向槽(11)的中心線之間所對圓心角是72。 78° ;當該 卡位銷(21)與中間一條導向槽(11)配合時,所述座椅的正面朝向電動代步車的正前方;所述 卡位銷(21)是與電磁鐵(22)連接的活動銷,當電磁鐵(22)通電后,該卡位銷(21)退出導向槽 (11)、解除對所述調節(jié)支承管(l)進行周向限位的狀態(tài)。
3、 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電動代步車的座椅調節(jié)機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固定支承管 (2)與卡位銷(21)對應的側面上,安裝有對卡位銷(21)導向的導向套(25),該卡位銷(21)由 金屬材料制成、并最終與所述電動代步車的車架電連接;該卡位銷(21)有與該導向套(25)的 外端面對應的軸肩(211),該導向套(25)的外端面處安裝有與導向套(25)之間絕緣的、在該 卡位銷(21)插進所述導向槽(11)后就能與該卡位銷(21)的軸肩(211)電連接的搭鐵環(huán)(24); 該搭鐵環(huán)(24)與所述控制電路和電動代步車的行走控制電路中的搭鐵端子電連接。
4、 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3所述電動代步車的座椅調節(jié)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相鄰兩 條導向槽(11)的中心線之間所對圓心角是75。。
5、 根據(jù)權利要求l、 2或3所述電動代步車的座椅調節(jié)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 承管(2)的上部安裝有彈簧碰珠結構的極限開關(6);在該極限開關(6)的碰珠套(61)內,有 一個呈兩級階梯軸狀態(tài)的滑柱(62),該滑柱(62)的大頭端與碰珠(63)接觸,其小頭端對著一 個串聯(lián)在所述控制電路的電源線中的常閉開關(64)的觸頭;碰珠套(61)內彈簧(65)的一端頂 在滑柱(62)的軸肩(211)上,另一端頂在該常閉開關(64)觸頭周圍的開關殼上;該碰珠(63)的外露部分露在所述固定支承管(2)的內壁之內,在所述調節(jié)支承管(1)上與碰珠(63)對應處 有一段能容下該碰珠(63)外露部分的安全槽(12),緊鄰該安全槽(12)下端的無槽處是壓迫碰 珠(63)、進而觸動常閉開關(64)觸頭的極限位置。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電動代步車的座椅調節(jié)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承管(2) 的上部安裝有彈簧碰珠結構的極限開關(6);在該極限開關(6)的碰珠套(61)內,有一個呈兩 級階梯軸狀態(tài)的滑柱(62),該滑柱(62)的大頭端與碰珠(63)接觸,其小頭端對著一個串聯(lián)在 所述控制電路的電源線中的常閉開關(64)的觸頭;碰珠套(61)內彈簧(65)的一端頂在滑柱(62) 的軸肩(211)上,另一端頂在該常閉開關(64)觸頭周圍的開關殼上;該碰珠(63)的外露 部分露在所述固定支承管(2)的內壁之內,在所述調節(jié)支承管(1)上與碰珠(63)對應處有一段 能容下該碰珠(63)外露部分的安全槽(12),緊鄰該安全槽(12)下端的無槽處是壓迫碰珠(63) 、進而觸動常閉開關(64)觸頭的極限位置。
全文摘要
一種電動代步車的座椅調節(jié)機構。它包括其上端連接在電動代步車的座椅底部下的調節(jié)支承管和其下端固定在電動代步車的車架上、其上部呈間隙配合狀態(tài)地套住該調節(jié)支承管的固定支承管。調節(jié)支承管的高矮通過一套絲桿螺母機構、電動機及其控制電路調節(jié)。在調節(jié)支承管的管壁上有與其軸線平行的三條導向槽,在該固定支承管的側面有可插入該導向槽中以對該調節(jié)支承管周向限位的活動的卡位銷。本發(fā)明不但能非常輕松方便地調節(jié)座椅的高度,而且能夠方便老年人或殘障人士在左右兩邊的合適位置處安全地上下其座椅。總之,本發(fā)明具有調節(jié)方便、安全、舒適的優(yōu)點。
文檔編號B62J1/00GK101306703SQ20081006998
公開日2008年11月19日 申請日期2008年7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7月15日
發(fā)明者舒紅宇 申請人:重慶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