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動升降自動保護平臺車。
背景技術:
目前,電動牽引車所使用的平臺拖車都不具備升降功能,要想把貨物裝卸在平臺拖車上,都要使用叉車或起吊設備。
裝載在平臺上的貨物不具備自保護功能,需要借助人力或外在設備將其固定在平臺車上,然而尤其是圓柱狀類貨物,很容易滾出或甩出平臺車,造成人員傷害和貨物損失。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而提供一種電動升降自動保護平臺車。
為實現上述目的,一方面,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電動升降自動保護平臺車,包括前驅動總成、操作總成、保護架總成、托盤架總成和后驅動總成,操作總成與托盤架總成固定連接,托盤架總成與前驅動總成及后驅動總成構成滑動連接,保護架總成包括銷軸、連桿臂、保護架和連桿,托盤家總成設有托盤架,連桿臂、連桿和銷軸固定于托盤架上并隨著托盤架的起降而起降。
優(yōu)選地,前驅動總成包括前驅架、萬向輪、牽引桿和外罩,萬向輪固定于前驅架內,牽引桿固定在前驅架上,外罩固定于前驅架上。
優(yōu)選地,操作總成包括操作支架、保護盒、起升按鈕和下降按鈕,操作支架固定在托盤架總成上,保護盒、起升按鈕、下降按鈕固定在操作支架的兩端。
優(yōu)選地,托盤架總成還包括蓄電池、液壓動力單元、升降油缸和同步閥,蓄電池、液壓動力單元、升降油缸和同步閥依次固定在托盤架內。
優(yōu)選地,后驅動總成包括后驅架和定向輪,定向輪固定在后驅架上。
優(yōu)選地,前驅動總成和后驅動總成還設有導槽,托盤架總成還包括滾輪組,托盤架總成通過滾輪組插入前驅動總成及后驅動總成的導槽內構成滑動連接。
根據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電動升降自動保護平臺車,當操作人員需要將大型圓柱狀貨物滾入平臺車內時,按下下降按鈕,此時托盤架總成會下降至最低,直至與地面接觸,同時保護架總成會自動翻起至最高點;當貨物滾入到托盤架總成內時,按下起升按鈕,此時托盤架總成上升,同時保護架總成往下翻;當牽引車拉著平臺車行駛時,如遇地面顛簸或快速急轉彎時保護架能起到保護貨物不會從托盤架內滾出的作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的一種電動升降自動保護平臺車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前驅總成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1的后驅總成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4為圖1的操作總成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5為圖1的托盤架總成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6為圖5的托盤架總成的另一側立體結構示意圖。
本實用新型目的的實現、功能特點及優(yōu)點將結合實施例,參照附圖做進一步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一種電動升降自動保護平臺車,設有前驅動總成10、操作總成20、保護架總成30、托盤架總成40和后驅動總成50。圖1示意各組件在本實施例的平臺車中的相對位置。
前驅動總成10設有前驅架110、牽引桿120、萬向輪130、銷軸310和外罩140。
其中,結合圖1和圖2,牽引桿120通過銷軸310固定于前驅架110上,形成鉸鏈連接,因此牽引桿120可以以銷軸310為圓心作圓周轉動,這樣可以適用牽引車不同的掛鉤高度。
特別說明的是,銷軸310僅為本實施例的一種實施方式,實際制造中還有更多鉸鏈連接形式——如合頁結構——可選擇。
萬向輪130固定在前驅架110兩側,為平臺車的轉向提供了必要條件。
后驅動總成50設有后驅架510和承重輪520。
操作總成20設有保護盒210、操作支架220、起升按鈕230和下降按鈕240。
特別說明的是,起升按鈕230和下降按鈕240僅為本實施例的一種實施方式,實際制造中這兩個按鈕可合并成一個開關如翹板開關可選擇,向前按下是起升,向后按下是下降,反之亦可。
托盤架總成40設有托盤架410、蓄電池420、液壓動力單元430、升降油缸440、同步閥450、滾輪組460和翻板470。
其中,結合圖5和圖6,升降油缸440和滾輪組460均固定托盤架410的兩端,滾輪組460具有調整機構,可以通過增減墊圈來調整滾輪與前驅動總成10和后驅動總成50導槽內部之間的間隙。
特別說明的是,滾輪組460和導槽僅為本實施例的一種實施方式,實際制造中還有如導桿、導套和T形槽的結構可選擇。
翻板470通過銷釘固定在托盤架410兩側,翻板470可以銷釘為圓心在一定范圍內向上作圓周轉動,當托盤架410降至最低與地面接觸時,避免操作者腳放在翻板470下受擠壓而受傷。
托盤架總成40全部組裝好后整體套入前驅動總成10和后驅動總成50內,升降油缸440下端固定在前驅架110和后驅架510上。
蓄電池420為液壓動力單元430提供能源,液壓動力單元430將電能轉化為機械能,將液壓油箱內的液壓油經同步閥450注入到兩根升降油缸440內,帶動托盤架總成40兩端同步起升。
保護架總成30設有銷軸310、連桿臂320、保護架340和連桿330。
其中,連桿臂320一端通過銷軸310固定在托盤架孔內,連桿330一端通過銷軸310固定在前驅架110和后驅架510孔內,連桿臂320一端通過銷軸310固定在連桿330中間孔內,以上連接均為鉸鏈連接,連桿臂320、連桿330和保護架340均可繞銷軸310自由旋轉,形成三連桿機構。當托盤架總成40上升、下降時,保護架340通過連桿機構可以實現下翻、上翻動作。
特別說明的是,三連桿機構僅為本實施例的一種實施方式,實際制造中還有更多連桿機構如四連桿機構可選擇。
這種平臺車不僅有升降作用,當平臺車停止裝卸貨物時,托盤架410降至最低以方便圓柱狀貨物滾入,還自帶保護功能,當平臺車行駛時,能有效保護貨物從托盤架410內滾出。這種結構操作簡便,只要一個操作者按動按鈕即可完成操作,不需要附加設備和人員。
綜上,根據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電動升降自動保護平臺車,當操作人員需要將大型圓柱狀貨物滾入平臺車內時,按下下降按鈕240,此時托盤架410總成會下降至最低,直至與地面接觸,同時保護架總成40會自動翻起至最高點;當貨物滾入到托盤架410總成內時,按下起升按鈕230,此時托盤架410總成上升,同時保護架總成40往下翻;當牽引車拉著平臺車行駛時,如遇地面顛簸或快速急轉彎時保護架能起到保護貨物不會從托盤架410內滾出的作用。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盡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況下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