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級聯式抗性消聲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級聯式抗性消聲器,包括由外殼及前端蓋和后端蓋構成的封閉內腔;嵌套于內腔內的內筒,并由多個擋板依次分割為多個腔室,且每個擋板上均設有多個通孔;貫穿內筒并穿過多個擋板的內插管,其一端連接貫穿前端蓋的進氣連接管,另一端連接一貫穿后端蓋的排氣連接管,且內插管的管壁上對應多個腔室而設有多個穿孔區(qū);設置于內插管內的并供隔斷內插管的第一內蓋和第二內蓋。本實用新型通過合理布設擋板的數量以及穿孔的數量,在有限的空間內使得廢氣穿過消聲器的行程大大增加,使得廢氣再內筒內進行反復的反射和干涉,最后達到消聲效果十分明顯。
【專利說明】 一種級聯式抗性消聲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消聲器領域,更具體地來說,特別是涉及一種級聯式抗性消聲器。
【背景技術】
[0002]排氣噪聲作為汽車噪聲的一個主要組成部分,對整車的影響顯著,而消聲器是排氣噪聲的主要控制手段。在汽車消聲器領域,主要有三種常見的消聲器,即阻性消聲器、抗性消聲器及阻抗復合式消聲器。
[0003]其中,阻性消聲器主要是利用多孔吸聲材料(俗稱吸音棉)來降低噪聲的,把吸聲材料固定在氣流通道的內壁上或按照一定方式在管道中排列,就構成了阻性消聲器。當聲波進入阻性消聲器時,一部分聲能在多孔材料的孔隙中摩擦而轉化成熱能耗散掉,使通過消聲器的聲波減弱。阻性消聲器就好像電學上的純電阻電路,吸聲材料類似于電阻。因此,人們就把這種消聲器稱為阻性消聲器,阻性消聲器對中高頻消聲效果好、對低頻消聲效果較差。
[0004]抗性消聲器(也有稱之反射式)主要由隔板、膨脹室組成。利用廢氣在這些腔室里反射、相互干涉(摩擦)而達到消聲效果,大的腔室較有利于其處理噪音。此外,工作方式不同,抗性消聲器的體積比阻性要大,也因而多被安裝于車尾處。對中、低頻噪聲抑制效果明顯的特點。
[0005]而阻抗復合式消聲器,顧名思義,其結構合并了前兩種消聲器的特點,即是既有吸音棉又有膨脹室,阻性消聲器和抗性消聲器兩種消聲器在對應引擎轉速時互有長短,阻抗復合式消聲器則很好地平衡了兩種特性,對應范圍廣,體積更靈活,但造價也相對地高。
[0006]在現有技術和實用領域,抗性消聲器是最為廣泛應用的,這與其制造成本及相應的消音效果是離不開的。
[0007]對于抗性消聲器,在現有技術中,雖然其消聲原理都差不多,都是利用腔室和隔板(也成為擋板)來對廢氣進行來回反射,來達到消聲效果。不過,一個高性能的抗性消聲器如果只有腔室和隔板是遠遠不夠的,針對不同的腔室設計和隔板的數量設計以及材料的厚度等等的設計,可以帶來不同的消聲效果。所以,這也是本【技術領域】一直在對抗性消聲器做不斷的研發(fā)改進的原因之一,雖然各種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抗性消聲器成百上千,但是不同的內部結構設計的抗性消聲器之間,其所帶來的消聲效果也是有明顯差異的。
[0008]特別是,現有的一般消聲器,往往是在腔室和隔板的數量上作改進,而如果考慮到成本以及其他參數指標的情況下,其消聲效果并不理想,尤其是其并未對除隔板及腔室以外的其他例如穿孔、插管以及在長短大小等因素進行結合考慮。因此,如何在成本更低的情況下生產處消聲效果更優(yōu)的消聲器,則是目前消聲器技術人員所需要改進的課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9]鑒于以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級聯式抗性消聲器,用于解決現有技術中消聲器消聲效果由于考慮生產成本而致使消聲效果不佳的問題。
[0010]為實現上述目的及其他相關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以下技術方案:
[0011]一種級聯式抗性消聲器,包括:由外殼及分別連接于所述外殼兩端的前端蓋和后端蓋構成的封閉內腔;嵌套于所述內腔內的內筒,所述內筒包括由第一擋板、第二擋板、第三擋板及第四擋板依次分割為的第一腔室、第二腔室、第三腔室、第四腔室及第五腔室,所述第一擋板、第二擋板、第三擋板及第四擋板上均設有多個通孔;內插管,貫穿所述內筒并依次穿過所述第一擋板、第二擋板、第三擋板及第四擋板,所述內插管的一端連接一貫穿所述前端蓋的進氣連接管,所述內插管的另一端連接一貫穿所述后端蓋的排氣連接管,且位于第一腔室、第二腔室、第三腔室、第四腔室及第五腔室的所述內插管的管壁上依次對應設有第一穿孔區(qū)、第二穿孔區(qū)、第三穿孔區(qū)、第四穿孔區(qū)及第五穿孔區(qū);供隔斷所述內插管的第一內蓋,設置于所述第二穿孔區(qū)和第三穿孔區(qū)之間的所述內插管內;供隔斷所述內插管的第二內蓋,設置于所述第四穿孔區(qū)和第五穿孔區(qū)之間的所述內插管內。
[0012]如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通過合理布設擋板的數量以及穿孔的數量,在有限的空間內使得廢氣穿過消聲器的行程大大增加,使得廢氣再內筒內進行反復的反射和干涉,最后達到消聲效果十分明顯。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方案,下面將對具體實施例中描述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的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級聯式抗性消聲器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2為圖1中圓形區(qū)域K的放大示意圖。
[0016]圖3為圖1中A_A方向的剖視圖。
[0017]圖4為圖1中B_B方向的剖視圖。
[0018]附圖標號說明
[0019]I 外殼
[0020]2 前端蓋
[0021]3 后端蓋
[0022]4 內筒
[0023]41 第一腔室
[0024]42 第二腔室
[0025]43 第三腔室
[0026]44 第四腔室
[0027]45 第五腔室
[0028]51 第一擋板
[0029]511,521 圓形通口
[0030]513,523 通孔
[0031]52 第二擋板
[0032]523a第一通孔圈
[0033]523b第二通孔圈
[0034]523c第三通孔圈
[0035]53 第三擋板
[0036]54 第四擋板
[0037]6 內插管
[0038]61 第一內蓋
[0039]62 第二內蓋
[0040]7 進氣連接管
[0041]8 排氣連接管
【具體實施方式】
[0042]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偷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43]請參考圖1,示出了本實用新型一種級聯式抗性消聲器的結構示意圖,所述級聯式抗性消聲器包括由外殼I及分別連接于所述外殼I兩端的前端蓋2和后端蓋3構成的封閉內腔,以及嵌套于所述內腔內的內筒4和將所述內筒4依次分割為第一腔室41、第二腔室42、第三腔室43、第四腔室44及第五腔室45的第一擋板51、第二擋板52、第三擋板53及第四擋板54,另外,還包括貫穿所述內筒4并依次穿過所述第一擋板51、第二擋板52、第三擋板53及第四擋板54的內插管6 ;其中,所述第一擋板51、第二擋板52、第三擋板53及第四擋板54上均設有多個通孔,所述內插管6的一端連接一貫穿所述前端蓋2的進氣連接管7,所述內插管6的另一端連接一貫穿所述后端蓋3的排氣連接管8,位于第一腔室41、第二腔室42、第三腔室43、第四腔室44及第五腔室45的所述內插管6的管壁上依次對應設有第一穿孔區(qū)、第二穿孔區(qū)、第三穿孔區(qū)、第四穿孔區(qū)及第五穿孔區(qū),且在第二穿孔區(qū)和第三穿孔區(qū)之間的所述內插管6內設有供隔斷所述內插管6的第一內蓋61,在第四穿孔區(qū)和第五穿孔區(qū)之間的所述內插管6內設有供隔斷所述內插管6的第二內蓋62。
[0044]通過上述技術方案,廢氣通過進氣連接管7進入內插管6,并通過內插管6上的第一穿孔區(qū)和第二穿孔區(qū)進入所述第一腔室41和第二腔室42內擴散,同時經由第一擋板51上的多個通孔在所述第一腔室41和第二腔室42內之間擴散,接著再通過第二擋板52、第三擋板53及第四擋板54上的多個通孔在所述第三腔室43、第四腔室44及第五腔室45之間擴散,同時還可以通過第三穿孔區(qū)和第四穿孔區(qū)進入所述內插管6內進行擴散,最后再經第五穿孔區(qū)進入內插管6后由排氣連接管8排出。廢氣通過在內筒4內進行長行程的擴散及反射,從而達到噪聲削弱的目的,進而達到消聲的目的。
[0045]具體地,見圖2,示出了圖1中圓形區(qū)域K的放大示意圖,從圖可以看出所述內筒4緊貼地嵌接于所述外殼I的內壁上,從而外殼I和內筒4的分離式設計,可以削弱噪聲在內筒4內的振動頻率,從而達到優(yōu)化消聲效果的目的。
[0046]進一步地,見圖3,示出了圖1中A_A方向的剖視圖,也即給出了所述第一擋板51和第三擋板53的結構示意圖,為了便于說明,由于第一擋板51和第三擋板53為相同的結構,這里僅以第一擋板51為例進行說明。可以看到,所述第一擋板51的端面上開設有供所述內插管6穿過的圓形通口 511和布設在該圓形通口 511周圍的一圈通孔513,所述一圈通孔513包括20個通孔513。
[0047]更進一步地,見圖4,示出了圖1中B_B方向的剖視圖,也即給出了所述第二擋板52和第四擋板54的結構示意圖,為了便于說明,由于第二擋板52和第四擋板54為相同的結構,這里僅以第二擋板52為例進行說明??梢钥吹?,所述第二擋板52的端面上同樣開設有供所述內插管6穿過的圓形通口 521和布設在該圓形通口 521周圍的多個通孔圈,所述多個通孔圈包括第一通孔圈523a、第二通孔圈523b及第三通孔圈523c,所述第一通孔圈523a、第二通孔圈523b及第三通孔圈523c和所述圓形通口 521成同心圓設置,且所述第一通孔圈523a包括10個通孔523,所述第二通孔圈523b包括20個通孔523,所述第三通孔圈523c包括20個通孔523。
[0048]更進一步地,為了提供上述具有內筒4結構的抗性消聲器的消聲效果,可對上述技術特征做如下的優(yōu)選設計。例如:
[0049]第一,所述進氣連接管7與內插管6連接相反的一端上,連接有一方形法蘭盤。
[0050]第二,所述內筒4的長度為576mm,直徑為249mm,其中,所述第一腔室41的長度為92mm,第二腔室42的長度為84臟,第三腔室43為127mm,第四腔室44為105mm,第五腔室45為168mm。本數據結構下的消聲器對于中頻噪聲的削弱效果是最佳的。
[0051 ] 第三,所述第一穿孔區(qū)上包括110個穿孔,每個穿孔的直徑為7mm,且所述110個穿孔按5列22行均勻設置。
[0052]相應地,所述第二穿孔區(qū)包括66個穿孔,每個穿孔的直徑也為7mm,且所述66個穿孔按3列22行均勻設置。
[0053]所述第三穿孔區(qū)包括132個穿孔,每個穿孔的直徑也為7mm,且所述132個穿孔按6列22行均勻設置。
[0054]所述第四穿孔區(qū)包括132個穿孔,每個穿孔的直徑也為7mm,且所述132個穿孔按6列22行均勻設置。
[0055]所述第五穿孔區(qū)包括756個穿孔,每個穿孔的直徑也為7mm,且所述756個穿孔按18列42行均勻設置。
[0056]通過上述穿孔的數目以及尺寸的設計,使得廢氣在穿過所述穿孔時衰減的效果是最佳的,且經過在腔室內及傳空間不斷的進行反射和干涉,使得最后的消聲效果十分明顯。
[0057]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通過合理布設擋板的數量以及穿孔的數量,在有限的空間內使得廢氣穿過消聲器的行程大大增加,使得廢氣再內筒4內進行反復的反射和干涉,最后達到消聲效果十分明顯。所以,本實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現有技術中的種種缺點而具高度產業(yè)利用價值。
【權利要求】
1.一種級聯式抗性消聲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由外殼及分別連接于所述外殼兩端的前端蓋和后端蓋構成的封閉內腔; 嵌套于所述內腔內的內筒,所述內筒包括由第一擋板、第二擋板、第三擋板及第四擋板依次分割為的第一腔室、第二腔室、第三腔室、第四腔室及第五腔室,所述第一擋板、第二擋板、第三擋板及第四擋板上均設有多個通孔; 內插管,貫穿所述內筒并依次穿過所述第一擋板、第二擋板、第三擋板及第四擋板,所述內插管的一端連接一貫穿所述前端蓋的進氣連接管,所述內插管的另一端連接一貫穿所述后端蓋的排氣連接管,且位于第一腔室、第二腔室、第三腔室、第四腔室及第五腔室的所述內插管的管壁上依次對應設有第一穿孔區(qū)、第二穿孔區(qū)、第三穿孔區(qū)、第四穿孔區(qū)及第五穿孔區(qū); 供隔斷所述內插管的第一內蓋,設置于所述第二穿孔區(qū)和第三穿孔區(qū)之間的所述內插管內; 供隔斷所述內插管的第二內蓋,設置于所述第四穿孔區(qū)和第五穿孔區(qū)之間的所述內插管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級聯式抗性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連接管與內插管連接相反的一端上連接有一方形法蘭盤。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級聯式抗性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擋板和第三擋板結構相同。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級聯式抗性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擋板包括于端面上開設有供所述內插管穿過的圓形通口和布設在該通口周圍的一圈通孔,所述一圈通孔包括20個通孔。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級聯式抗性消聲器,其特征在于,第三擋板包括于端面上開設有供所述內插管穿過的圓形通口和布設在該通口周圍的一圈通孔,所述一圈通孔包括20個通孔。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級聯式抗性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擋板和第四擋板結構相同。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級聯式抗性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擋板包括于端面上開設有供所述內插管穿過的圓形通口和布設在該圓形通口周圍的多個通孔圈,所述多個通孔圈包括第一通孔圈、第二通孔圈及第三通孔圈,所述第一通孔圈、第二通孔圈及第三通孔圈和所述圓形通口成同心圓設置,且所述第一通孔圈包括10個通孔,所述第二通孔圈包括20個通孔,所述第三通孔圈包括20個通孔。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級聯式抗性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擋板包括于端面上開設有供所述內插管穿過的圓形通口和布設在該圓形通口周圍的多個通孔圈,所述多個通孔圈包括第一通孔圈、第二通孔圈及第三通孔圈,所述第一通孔圈、第二通孔圈及第三通孔圈和所述圓形通口成同心圓設置,且所述第一通孔圈包括10個通孔,所述第二通孔圈包括20個通孔,所述第三通孔圈包括20個通孔。
【文檔編號】F01N1/06GK204239015SQ201420529283
【公開日】2015年4月1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9月16日
【發(fā)明者】李奕 申請人:重慶汽車消聲器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