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家用電器技術領域,具體而言,尤其涉及一種遙控器。
背景技術:
相關技術中,遙控器包括前蓋和后蓋,并且前蓋和后蓋之間的裝配縫隙位于遙控器的側(cè)壁上,不但影響遙控器的外形美觀性,而且側(cè)壁的裝配縫隙容易刮手,手感較差。另外,相關技術中的遙控器的后蓋上設有可拆裝的電池蓋,由此使遙控器的后蓋上形成多條裝配縫隙,影響了遙控器的外形美觀性。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遙控器,所述遙控器具有外形美觀、手感好的優(yōu)點。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遙控器,包括:中隔板,所述中隔板左右方向上具有相對的第一側(cè)壁和第二側(cè)壁;后蓋,所述后蓋設在所述中隔板的后側(cè)且與所述中隔板連接;和前蓋,所述前蓋可滑動地設在所述中隔板的前側(cè),所述前蓋具有第一包邊部和第二包邊部,所述第一包邊部完全包裹所述第一側(cè)壁,所述第二包邊部完全包裹所述第二側(cè)壁。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遙控器,通過在前蓋設置第一包邊部和第二包邊部,可以利用第一包邊部包裹第一側(cè)壁、利用第二包邊部包裹第二側(cè)壁,從而可以避免在遙控器的側(cè)壁上形成縫隙。另外,將前蓋可滑動地設在中隔板上,可以取消電池蓋的設計,避免了因電池蓋的設計而在后蓋上形成縫隙,由此實現(xiàn)了遙控器側(cè)邊和底面無縫裝配,不但造型美觀,而且克服了存在縫隙刮手,手感差的問題。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一包邊部延伸至所述中隔板的后側(cè),所述第二包邊部延伸至所述中隔板的后側(cè)。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后蓋位于所述第一包邊部和所述第二包邊部之間。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一包邊部的位于所述中隔板后部的外表面、所述第二包邊部的位于所述中隔板后部的外表面均與所述后蓋的外表面平齊。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還包括:多個螺紋緊固件,多個所述螺紋緊固件分別與所述后蓋和所述中隔板連接。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后蓋和所述中隔板中的一個上設有卡扣,另一個上設有與所述卡扣相適配的卡槽。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卡扣為間隔開的多個,所述卡槽也為多個且與多個所述卡扣一一對應。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后蓋和所述中隔板中的一個上設有定位孔,另一個上設有與所述定位孔相適配的定位柱。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中隔板和所述前蓋中的一個上設有滑軌,另一個上設有與所述滑軌相適配的滑槽。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一包邊部的外表面和所述第二包邊部的外表面中的至少一個形成為弧形面。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中隔板上設有按鍵,所述前蓋上設有與所述按鍵相對應的按鍵孔。
附圖說明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的和優(yōu)點從結(jié)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圖1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遙控器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2是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遙控器的爆炸圖;
圖3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遙控器的爆炸圖;
圖4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遙控器的爆炸圖;
圖5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遙控器的局部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6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遙控器的局部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7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遙控器的局部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8是圖7中A-A面的剖視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9是圖8中D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圖10是圖8中E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圖11是圖8中F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附圖標記:
遙控器100,
中隔板1,第一側(cè)壁11,第二側(cè)壁12,卡槽13,按鍵14,信號發(fā)射燈15,
后蓋2,卡扣21,凸塊22,上擋板23,下檔板24,定位柱25,
前蓋3,第一包邊部31,第二包邊部32,按鍵孔33,顯示器窗口34,
螺紋緊固件4,螺釘孔41,
電池5。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上”、“下”、“前”、“后”、“左”、“右”、“底”、“內(nèi)”、“外”、“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gòu)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至少一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至少兩個,例如兩個,三個等,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或彼此可通訊;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nèi)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除非另有明確的限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下面參考圖1-圖11描述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遙控器100。需要說明的是,遙控器可以為空調(diào)器、電視機或智能家居的遙控器。
如圖1-圖11所示,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遙控器100,包括:中隔板1、后蓋2和前蓋3。
具體而言,中隔板1左右方向上(如圖1、圖2所示左右方向)具有相對的第一側(cè)壁11和第二側(cè)壁12,后蓋2設在中隔板1的后側(cè)且與中隔板1連接,前蓋3可滑動地設在中隔板1的前側(cè),前蓋3具有第一包邊部31和第二包邊部32,第一包邊部31完全包裹第一側(cè)壁11,第二包邊部32完全包裹第二側(cè)壁12,從而可以避免在遙控器100的側(cè)邊存在縫隙,中隔板1上可以設置有電池安裝槽,前蓋3可以滑動設在中隔板1的前側(cè),從而可以承擔電池蓋的作用,由此可以省略電池蓋的結(jié)構(gòu),從而可以簡化遙控器100的結(jié)構(gòu)。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遙控器100,通過在前蓋3設置第一包邊部31和第二包邊部32,可以利用第一包邊部31包裹第一側(cè)壁11、利用第二包邊部32包裹第二側(cè)壁12,從而可以避免在遙控器100的側(cè)壁上形成縫隙。另外,將前蓋3可滑動地設在中隔板1上,可以取消電池蓋的設計,避免了因電池蓋的設計而在后蓋2上形成縫隙,由此實現(xiàn)了遙控器100側(cè)邊和底面無縫裝配,不但造型美觀,而且克服了存在縫隙刮手,手感差的問題。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如圖1所示,第一包邊部31延伸至中隔板1的后側(cè),第二包邊部32延伸至中隔板1的后側(cè)。由此,前蓋3可以通過第一包邊和第二包邊包裹住中隔板1并與后蓋2裝配連接,從而,實現(xiàn)了遙控器100側(cè)邊的無縫連接。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如圖1-圖4所示,第一包邊部31和第二包邊部32與前蓋3的前側(cè)面板圓滑過度連接。由此,可以進一步增強遙控器100的手感,提高遙控器100的舒適度。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如圖1-圖4所示,后蓋2位于第一包邊部31和第二包邊部32之間。由此,可以通過前蓋3將后蓋2和中隔板1反包裝配在一起,從而實現(xiàn)了遙控器100的側(cè)邊無縫隙裝配,而且,可以使后蓋2的背面與第一包邊部31和第二包邊部32形成一個平整的平面。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如圖3、圖4所示,后蓋2的后側(cè)面板上設置有與第一包邊部31和第二包邊部32適配的滑槽,前蓋3與后蓋2裝配后,第一包邊和第二包邊的自由端部與后蓋2的凸塊22的側(cè)壁相抵,由此,可以實現(xiàn)前蓋3和后蓋2間的穩(wěn)固裝配。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如圖3、圖4所示,第一包邊部31的位于中隔板1后部的外表面、第二包邊部32的位于中隔板1后部的外表面均與后蓋2的外表面平齊。由此,可以實現(xiàn)第一包邊部31和第二包邊部32與后蓋2圓滑過渡裝配,從而提高遙控器100的舒適度和美觀度。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如圖5-圖7所示,遙控器100還包括:多個螺紋緊固件4,多個螺紋緊固件4分別與后蓋2和中隔板1連接。由此,可以實現(xiàn)遙控器100內(nèi)部,電路板、按鍵14和中隔板1間的穩(wěn)定固定。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如圖5-圖7所示,在中隔板1的周向上間隔設置有多個螺釘孔41,由此,通過螺釘與螺釘孔41的緊固配合,可以將螺紋遙控器100的電路板、按鍵14等其他組件穩(wěn)定的固定在中隔板1上。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如圖8-圖10所示,后蓋2和中隔板1中的一個上設有卡扣21,另一個上設有與卡扣21相適配的卡槽13。由此,可以將后蓋2和中隔板1穩(wěn)定的固定在一起。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卡扣21可以為間隔開的多個,卡槽13也為多個且與多個卡扣21一一對應。如圖8所示,后蓋2的上端設置有上擋板23,后蓋2的下端設置有下檔板24,上擋板23傾斜設置,在上擋板23和下檔板24上都設置有卡扣21,中隔板1的上端和下端設置有與卡扣21相適配的卡槽13,由此,可以通過卡接連接將中隔板1和后蓋2穩(wěn)定的固定在一起。進一步地,后蓋2可以為一體成型件,卡扣21與上擋板23和下檔板24的連接處可以設置為圓滑過渡。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如圖8所示,后蓋2和中隔板1中的一個上設有定位孔,另一個上設有與定位孔相適配的定位柱25。由此,可以實現(xiàn)后蓋2和中隔板1間的限位和固定,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如圖8所示,后蓋2上設置有定位柱25,中隔板1上設置有與定位柱25相適配的定位孔,由此,可以使后蓋2和中隔板1間的固定更加穩(wěn)固,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些實施例中,如圖11所示,后蓋2上可以設置有定位柱25,定位柱25與中隔板1的電路板相抵,由此,可以進一步固定電路板的穩(wěn)定性,從而增強遙控器100的使用壽命。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如圖2-圖4所示,中隔板1和前蓋3中的一個上設有滑軌,另一個上設有與滑軌相適配的滑槽。由此,可以實現(xiàn)中隔板1和前蓋3間的拆裝。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前蓋3可拆裝的與后蓋2和中隔板1裝配,前蓋3可上下滑動與中隔板1和后蓋2分離,由此前蓋3可以承當電池5蓋的作用,從而避免了電池5蓋容易丟失的問題,增強了產(chǎn)品的整體美觀度和舒適度。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如圖1-圖4所示,第一包邊部31的外表面和第二包邊部32的外表面中的至少一個形成為弧形面。也就是說,第一包邊部31可以設置為弧形面,或者第二包邊部32設置為弧形面,當然也可以是第一包邊部31和第二包邊部32都設置為弧形面,由此,增強了遙控器100的舒適度和美觀度。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隔板上可以設有按鍵14,前蓋3上可以設有與按鍵14相對應的按鍵孔33。由此,可以將設置在中隔板1上的按鍵14凸出在前蓋3的前表面外,從而可以根據(jù)不同的案件功能對設備進行調(diào)節(jié),在本實用新型的另外一些實施例中,前蓋3上也可以設置有觸控屏,通過觸控屏對設備進行相應的調(diào)節(jié)。另外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遙控器100還包括顯示器,前蓋3上相應位置處設置顯示器窗口34。
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遙控器100設置有信號發(fā)射燈15,如圖2、圖5、圖7、圖8中所示,信號發(fā)射燈15設置在中隔板1上端中間的位置,信號發(fā)射燈15可以是紅外二極管,信號發(fā)射燈15與電路板通訊連接。由此,可以將遙控器100的的控制信號發(fā)射到相應的電器設備上,從而對設備進行調(diào)節(jié)。
下面參照圖1-圖10以一個具體的實施例詳細描述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遙控器100。值得理解的是,下述描述僅是示例性說明,而不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限制。
如圖1-圖4所示,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遙控器100,包括:中隔板1、后蓋2和前蓋3。
其中,中隔板1左右方向上具有相對的第一側(cè)壁11和第二側(cè)壁12,后蓋2設在中隔板1的后側(cè)且與中隔板1連接,前蓋3可滑動地設在中隔板1的前側(cè),前蓋3具有第一包邊部31和第二包邊部32,第一包邊部31延伸至中隔板1的后側(cè),第二包邊部32延伸至中隔板1的后側(cè)。第一包邊部31完全包裹第一側(cè)壁11,第二包邊部32完全包裹第二側(cè)壁12,后蓋2位于第一包邊部31和第二包邊部32之間。第一包邊部31的位于中隔板1后部的外表面、第二包邊部32的位于中隔板1后部的外表面均與后蓋2的外表面平齊。
如圖5-圖7所示,遙控器100還包括:多個螺紋緊固件4,多個螺紋緊固件4分別與后蓋2和中隔板1連接。后蓋2的上擋板23和下檔板24上設有卡扣21,中隔板1上設有與卡扣21相適配的卡槽13。后蓋2上還設有定位柱25,中隔板1上設有與定位柱相適配的定位孔。中隔板1和前蓋3中的一個上設有滑軌,另一個上設有與滑軌相適配的滑槽,前蓋3上還設有按鍵孔33和顯示器窗口34。如圖2、圖5、圖7、圖8中所示,在遙控器100的中隔板1上端的中間位置還設置有紅外二極管信號發(fā)射燈15。
由此,通過在前蓋3設置第一包邊部31和第二包邊部32,可以利用第一包邊部31包裹第一側(cè)壁11、利用第二包邊部32包裹第二側(cè)壁12,從而可以避免在遙控器100的側(cè)壁上形成縫隙。另外,將前蓋3可滑動地設在中隔板1上,可以取消電池蓋的設計,避免了因電池蓋的設計而在后蓋2上形成縫隙,由此實現(xiàn)了遙控器100側(cè)邊和底面無縫裝配,不但造型美觀,而且克服了存在縫隙刮手,手感差的問題。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jié)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jié)構(gòu)、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jié)構(gòu)、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jié)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示例的特征進行結(jié)合和組合。
盡管上面已經(jīng)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nèi)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