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安全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外墻清洗用安全設備。
背景技術:
隨著現(xiàn)代文明的提高、經(jīng)濟的高速發(fā)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越來越多的高樓大廈拔地而起,隨之而來的就是建筑物外墻清洗行業(yè)的興起,外墻清洗業(yè)在我國已引起普遍注意和重視。所有的高層建筑物外墻,由于常年日曬和風吹雨打,以及大氣中有害的氣體和油煙等污染和化學反應的侵蝕,使得建筑物外墻產(chǎn)生了污垢和風化,既影響了建筑物的標致和市容,又損壞了建筑物。因此,清洗建筑物的外墻,不僅美化了環(huán)境,而且起到了保護建筑物的作用。
外墻清洗用安全設備的出現(xiàn)大大方便了工人對外墻的清洗,但是目前階段的外墻清洗用安全設備存在諸多的不足之處,例如,安全性不能得到徹底保證,使用不方便,安全性高的價格比較昂貴,無法做到物美價廉。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外墻清洗用安全設備,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安全性不能得到徹底保證,使用不方便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外墻清洗用安全設備,包括電動機、底座和固定鎖,所述底座的下方安裝有物品儲存槽,所述物品儲存槽的底部安裝有減震板,所述底座的上方的左右兩側安裝有護板,所述護板上設置有把手,所述底座的上方安裝有腰部安全防護裝置,且腰部安全防護裝置與連接板通過鉸鏈連接,且連接板的另一端連接于護板,所述腰部安全防 護裝置上安裝有手鎖,所述腰部安全防護裝置的上方安裝有支撐架,且支撐架與繩索固定栓連接,所述繩索固定栓的上方安裝有第二滑輪,所述第二滑輪上設置有第一滑輪,所述第一滑輪與卷筒通過傳動鎖鏈連接,所述卷筒與電動機轉動連接,所述電動機安裝在控制機體內。
優(yōu)選的,所述電動機、卷筒、第一滑輪和第二滑輪彼此之間均通過傳動鎖鏈轉動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固定鎖共設置有四個,且四個固定鎖分別安裝在物品儲存槽和底座之間。
優(yōu)選的,所述物品儲存槽為上部開口,中間鏤空結構。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一種外墻清洗用安全設備是通過控制機體控制該裝置的升降,控制十分方便,且可以精確的控制其下降距離,大大方便了裝置的操作,裝置整體設計比較小巧,建造耗資小,適合工人使用,且裝置上安裝有護板和其上的把手,防止工人左右偏移,且在中間位置安裝有腰部安全防護裝置,控制十分方便,只需拉動手鎖,可以控制其開關,此裝置保護了其腰部,防止失去平衡,在裝置的底部安裝有減震板,在出現(xiàn)事故的時候,盡量減少對人體帶來的傷害,大大增大了工人的施工安全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一種外墻清洗用安全設備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一種外墻清洗用安全設備的卷筒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卷筒;2-電動機;3-控制機體;4-護板;5-把手;6-連接板;7-底座;8-減震板;9-第一滑輪;10-傳動鎖鏈;11-第二滑輪;12-繩索固定栓;13-支撐架;14-手鎖;15-腰部安全防護裝置;16-鉸鏈;17-物品儲存槽;18- 固定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外墻清洗用安全設備,包括電動機2、底座7和固定鎖18,底座7的下方安裝有物品儲存槽17,物品儲存槽17的底部安裝有減震板8,底座7的上方的左右兩側安裝有護板4,護板4上設置有把手5,底座7的上方安裝有腰部安全防護裝置15,且腰部安全防護裝置15與連接板6通過鉸鏈16連接,且連接板6的另一端連接于護板4,腰部安全防護裝置15上安裝有手鎖14,腰部安全防護裝置15的上方安裝有支撐架13,且支撐架13與繩索固定栓12連接,繩索固定栓12的上方安裝有第二滑輪11,第二滑輪11上設置有第一滑輪9,第一滑輪9與卷筒1通過傳動鎖鏈10連接,卷筒1與電動機2轉動連接,電動機2安裝在控制機體3內,電動機2、卷筒1、第一滑輪9和第二滑輪11彼此之間均通過傳動鎖鏈10轉動連接,固定鎖18共設置有四個,且四個固定鎖18分別安裝在物品儲存槽17和底座7之間,物品儲存槽17為上部開口,中間鏤空結構。
具體使用方式;該設備在使用時,通過腰部安全防護裝置15上的收鎖14拉動,從而控制鉸鏈16的轉動,使腰部安全防護裝置15打開,并將腰部固定,通過控制機體3控制電動機2,使其帶動卷筒1轉動,使卷筒1卷起傳動鎖鏈 10,在卷動過程,安全裝置被整體控制其升降,通過物品儲存槽17將工具放入其內。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