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載走行液壓步履式纜載吊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懸索橋機械化施工設備纜載吊機,特別是一種能在懸索橋主纜上帶載行走的纜載吊機。
背景技術:
現有的纜載吊機均為定點起吊架設鋼梁,即鋼梁必須運輸到纜載吊機正下方才能起吊,起吊鋼梁后纜載吊機不能移動。隨著我國長大跨懸索橋的修建,特別是在沿海、山區(qū)、峽谷等地理情況不良地區(qū)的懸索橋建設,受地理條件影響,鋼梁可能無法直接運輸到纜載吊機下方,無法進行鋼梁架設施工。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其目的就在于提供一種帶載走行液壓步履式纜載吊機,實現纜載吊機在起吊鋼梁之后在懸索橋主纜上行走的功能,可在岸邊取梁后,采用步履式走行方式,自行移動到鋼梁架設位置,無需外部牽弓I。實現上述目的而采取的技術方案,帶載走行液壓步履式纜載吊機,包括主桁架、液壓提升系統、步履式行走系統,所述步履式行走系統由多節(jié)滑道、行走油缸、行走架、擋塊、夾纜裝置構成,行走架上部與主桁架鉸接,行走架下部在滑道上滑動,滑道下部通過夾纜裝置支撐在主纜上,并可與主纜夾緊,行走架與滑道通過行走油缸相連并可在滑道上移動,所述滑道由多節(jié)滑道梁組成,每節(jié)滑道梁下部設有兩個可調節(jié)位置的夾纜裝置,滑道梁可前后倒運并可以跨越索夾,在所述主桁架的兩端頂部各設有一臺小型克令吊,可將滑道前后倒運。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具有以下優(yōu)點。
纜載吊機起吊鋼梁后可以在主纜上自行行走及跨越索夾,無需額外牽引設備,可以實現受地理條件影響,鋼梁無法直接運輸到纜載吊機下方時的鋼梁架設施工。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述。圖1為本發(fā)明整體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發(fā)明行走系統結構示意圖。圖中1.主桁架,2.液壓提升系統,3.克令吊,4.行走架,5.滑道,6.行走油缸,
7.擋塊,8.夾纜裝置,9.主纜,10.行走系統。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裝置如圖1和圖2所示,包括主祐1架1、液壓提升系統2、步履式行走系統10,所述步履式行走系統由多節(jié)滑道5、行走油缸6、行走架4、擋塊7、夾纜裝置8構成,行走架4上部與主桁架I鉸接,行走架4下部在滑道5上滑動,滑道5下部通過夾纜裝置8支撐在主纜9上,并可與主纜9夾緊,行走架4與滑道5通過行走油缸6相連并可在滑道5上移動,所述滑道5由多節(jié)滑道梁組成,每節(jié)滑道梁下部設有兩個可調節(jié)位置的夾纜裝置8,滑道梁可前后倒運并可以跨越索夾。在所述主桁架I的兩端頂部各設有一臺小型克令吊3,可將滑道5前后倒運。
實施例吊重走行時,先將夾纜裝置與主纜夾緊,行走油缸頂推使行走架在滑動式行走系統上向前移動,油缸頂推到位后,擋塊與滑道通過銷軸連接固定,防止行走架下滑,解開行走油缸支座與滑道的連接,行走油缸收回并與滑道通過銷軸連接,完成一次走行動作。如此循環(huán)動作來實現吊機的步履式行走。當行走架走行跨過一節(jié)滑道后,利用主桁架上的克令吊將后方的滑道轉移到前方安裝。當纜載吊機走行經過索夾時,通過調整夾纜裝置的位置,使滑道避 開索夾。
權利要求
1.一種帶載走行液壓步履式纜載吊機,包括主桁架(I)、液壓提升系統(2)、步履式行走系統(10),其特征在于:所述步履式行走系統由多節(jié)滑道(5)、行走油缸(6)、行走架(4)、擋塊(7)、夾纜裝置(8)構成,行走架(4)上部與主桁架(I)鉸接,行走架(4)下部在滑道(5)上滑動,滑道(5)下部通過夾纜裝置(8)支撐在主纜(9)上,并可與主纜(9)夾緊,行走架(4)與滑道(5 )通過行走油缸(6 )相連并可在滑道(5 )上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載走行液壓步履式纜載吊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滑道(5)由多節(jié)滑道梁組成,每節(jié)滑道梁下部設有兩個可調節(jié)位置的夾纜裝置(8),滑道梁可前后倒運并可以跨越索夾。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載走 行液壓步履式纜載吊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主桁架(I)的兩端頂部各設有一臺可將滑道(5)前后倒運的小型克令吊(3)。
全文摘要
一種帶載走行液壓步履式纜載吊機,包括主桁架、液壓提升系統、步履式行走系統,所述步履式行走系統由多節(jié)滑道、行走油缸、行走架、擋塊、夾纜裝置構成,行走架上部與主桁架鉸接,行走架下部在滑道上滑動,滑道下部通過夾纜裝置支撐在主纜上,并可與主纜夾緊,行走架與滑道通過行走油缸相連并可在滑道上移動,在所述主桁架的兩端頂部各設有一臺小型克令吊,可將滑道前后倒運。本發(fā)明實現了纜載吊機在起吊鋼梁之后在懸索橋主纜上行走的功能,可在岸邊取梁后,采用步履式走行方式,自行移動到鋼梁架設位置,無需外部牽引。
文檔編號B66C21/00GK103224198SQ201310188328
公開日2013年7月31日 申請日期2013年5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5月21日
發(fā)明者朱東明, 梁輝, 曾憲攀, 夏朝鵑, 王昭華, 李勇剛, 張磊, 張澤清, 鄭奕 申請人:中鐵九橋工程有限公司, 中鐵科工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