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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動兩輪車的燈裝置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4057300閱讀:175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機動兩輪車的燈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機動兩輪車的燈裝置,特別是有關具有適于提高向樹脂或金屬制板狀構件上安裝的安裝性能與安裝強度的構造的機動兩輪車的燈裝置。
      圖12是表示機動兩輪車的方向指示器之一例的要部剖面圖。方向指示器100具有收容于燈器103中的燈泡104,該燈器103由基座101與兼作罩用的前面透鏡102所構成。該方向指示器100通過結合于基座101上的支撐105安裝到車身106上。具體說即是,以螺釘108將埋設于支撐105的一端的安裝板107固定在基座101上,同時,以螺栓110與螺母111將埋設于支撐105另一端的安裝板109固定到車身106上。在前述安裝板109上形成著止轉爪112。前述螺栓110一體埋入支撐105中,而且,具有與支撐105上所形成的孔113同軸貫穿形成的孔。在前述燈泡104上連接有供電用的軟電線114,該軟電線114穿過螺栓110的孔被導引向車身106一側。具有這樣構造的方向指示器,在日專利實公平1-21115號公報中有所記述。
      圖13是表示方向指示器的另一側的要部剖面圖。與圖12中相同的符號,表示是相同或等同部分。在該方向指示器100中,以螺釘108將支撐105固定于基座101上,而用于操作該螺釘108的孔115形成于該支撐105的側端部。而且,前述孔115還兼作將軟電線114導向車身106側的通路。這樣,在本現(xiàn)有用例中,沒有在將支撐105固定于車身上用的螺栓116上形成對芯線導向用的孔,在這一點上與圖12所示的現(xiàn)有例不同。
      上述現(xiàn)有的方向指示器有著如下的問題任何一種方向指示器都必須將螺栓110或螺栓116一體埋設于支撐105中來進行成型,成型變得復雜。一般在軟電線114的前端都有將2根軟電線分別連接于車身側軟電線上的連接器,在采用單一匯集2根芯線的結合零件(聯(lián)接器、連接器)的情況下,在螺栓110內形成可貫穿這種聯(lián)接器、連接器那樣大小的孔,必然使螺栓110與螺母111大型化,這是不實用的。另外,在將芯線114通入螺栓110的狀態(tài)下擰緊螺母111,由于成了這樣的操作順序,要使用自動擰緊工具來把持整個螺母111有困難,有著必須用手操作的問題。
      在從孔115尋取螺栓108的通徑的例子(圖13)中,必須在使芯線114在孔115中偏向一方的狀態(tài)下插入螺絲刀,來擰緊螺栓108,因此,其操作性能也不太好。
      再者,在以螺栓和螺母將支撐105固定于車身106上的情況下,可能會在比圖12的螺栓110直徑還要小的螺栓116的安裝部上集中過大的應力,因此,必須考慮采用大型墊圈來減低其應力集中,設計上的制約就大了。特別是,在以樹脂材料形成車身106的情況下,由螺栓、螺母所帶來的強力擰緊是很困難的。
      本發(fā)明的目的即是為解決上述課題,提供支撐構造簡單化、成型與組裝作業(yè)性能良好,同時,能減少設計上的制約的機動兩輪車的燈裝置。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第1個特征是,在這種具有收容燈泡的燈器和用于將前述燈器固定于車身板狀構件上的支承腕的機動兩輪車燈裝置上,前述支承腕形成為具有貫穿孔的筒狀,并具有形成于前述板狀構件安裝側外周的、與設在前述板狀構件的燈器安裝孔的內周結合的結合溝,并具有至少有著嵌合于前述支承腕的前述板狀構件安裝側端部開口中的筒狀部的固定構件。
      根據(jù)第1特征,由結合于車身側的板狀構件上的支承腕來支承燈器,同時,由固定構件的筒狀部嵌合于筒狀支承腕的孔中來加強前述板狀構件與支承腕的結合部。
      另外,本發(fā)明在前述固定構件的筒狀部形成著凸緣,并且,在前述筒狀部與凸緣的至少一方上設有結合孔,在前述支承腕上形成與前述結合孔相結合的突起部,這是其第2個特征。依照該第2個特征,由于突起部與結合孔的結合,可防止固定構件從支承腕上脫開,可更進一步確保將燈器固定在車身上。
      圖1是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方向指示器的剖面圖;圖2是固定構件的正視圖;圖3是從車身安裝側看支承腕的圖;圖4是表示形成于車身安裝構件上的安裝孔的圖;圖5是固定構件的結合機構的第1變形例的要部剖面圖;圖6是圖5的A-A剖視圖;圖7是固定構件的結合機構的第2變形例的要部剖面圖;圖8是圖7的B-B剖視圖;圖9是機動兩輪車俯視圖;圖10是機動兩輪車后視圖;圖11是固定構件結合機構第3變形例的要部剖面圖;圖12是表示第1種現(xiàn)有技術的方向指示器的要部剖面圖;圖13是表示第2種現(xiàn)有技術的方向指示器的要部剖面圖;圖14是圖1的C-C剖視圖;圖15是固定構件結合機構的第4種變形例的要部剖面圖。
      下邊參照


      本發(fā)明。圖9是表示安裝有作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燈裝置的方向指示器的機動兩輪車外觀的俯視圖;圖10是其后視圖。在兩圖中,在機動兩輪車35的前部與后部分別設置有左右一對的方向指示器1。車身前部的方向指示器1通過圖中未示出的托架等安裝到前叉2上;車身后部的方向指示器1安裝到從后構架(圖中未示出)向后伸出設置的托架3上。而且,方向指示器1的安裝位置也不局限于這些地方,比如,可在車身前部的整流罩或車罩或后擋泥板等上,根據(jù)車種與用途的不同可任意選擇。
      下邊,對前述方向指示器1的構造加以說明。圖1是方向指示器1的剖視圖。方向指示器1具有燈泡7,該燈泡7收容于基座4與兼作罩用的前面透鏡5構成的燈器6內。用于將燈泡7的光反射到前方的反射鏡8由固定螺釘9、9固定在基座4的凸起部10上,同時,在該反射鏡8的中心部設有保持燈泡7的燈座11。在燈座11的底部設有壓縮螺旋彈簧12,使接觸器14彈性接觸于插入該燈座11的燈泡7的后端的端子13上。前述透鏡5以固定螺釘15固定在基座4上。在前述接觸器14上連接著軟電線16。
      燈器6通過支承腕即支撐17被保持于車身18(構成車身一部分的板狀構件)上。支撐17整體上呈筒狀,其一端直徑變小,以適應基座4的開口,該端插進基座4內。另外,在支撐17的靠燈器6一側埋設有安裝板19,借著用固定螺釘21將該安裝板19固定在形成于基座4上的凸起部20上,而將支撐17結合于燈器6。前述軟電線16貫穿結合固定于基座4的槽中的襯套22,通過支撐17的中空部分而引出到車身18側。
      支撐17的另一端則借助使其沿著車身18一側的外周形成的槽23與穿設于車身18上的燈器安裝孔18a相結合而被固定于車身18上。因為支撐17嵌入前述車身18的孔18a中、為了能緩和行進中的振動與沖擊,該支撐17最好用橡膠等彈性材料來制作。
      雖然支撐17借助前述槽23與孔18a相結合而固定在車身18上,但最好再另外施加加強措施,以便能耐受外部來的強力。在本實施例中,采用了加強用的金屬零件,即,將固定構件24嵌入支撐17的內面,以阻止由外力引起的支撐17端部的變形。
      固定構件24具有筒狀部24a和從該筒狀部24a向外周方向伸出的凸緣24b。筒狀部24a與支撐17內面的尺寸精度最好設有嵌入支撐17的筒狀部24a的外周面推壓支撐17的內面,并使車身18的孔18a與筒狀部24a外周面夾持著的支撐17的部分被壓縮的過盈量。如果這樣,固定構件24的外周面與支撐17的內面、以及車身18的孔18a與支撐17的槽23緊密相接,可將支撐17可靠地保持在車身18上。
      在筒狀部24a上形成著矩形孔25,使支撐17的內面上所形成的突起部26與該孔25結合,可防止固定構件24從支撐17脫出來(可參照圖1的C-C剖面圖(圖14))。但,該突起部26與結合孔25并非必須有,也可以對應必要的強度進行適當?shù)脑O計。
      前述凸緣24b也是為了當作用更強大的外力使支撐17從車身18強行拉開時支撐17能耐受著這種拉力而設的。而在通常的使用狀態(tài)下,即使省去該凸緣24b強度也確保足夠。
      圖2是固定構件24的正視圖,即從燈器6一側看的圖。固定構件24的凸緣24b具有與支撐17的外形(見圖3)大致相同的翼斷面形狀。
      圖3是支撐17的正視圖,即從車身18一側看的圖。支撐17有翼斷面形狀的外形;中空部即貫穿孔17a提供了前述軟電線16可以很容易貫穿的足夠的空間。偏靠前述中空部17a的邊緣形成著隔圈27。該隔圈27在支撐17與基座4固定時夾在前述止動螺釘21與凸起部20之間起墊圈作用。圖3中虛線部分示出了前述槽23的輪廓。
      圖4是表示設于車身18上的結合孔即燈器安裝孔18a的形狀的圖,該結合孔18a與前述槽23(見圖3)相適配。
      下邊來說明用于將固定構件24結合固定于支撐17的內面上的機構的變形例。圖5是表示以銷子將固定構件24結合固定于支撐17上的示例的方向指示器的要部剖面圖。圖6是圖5的A-A剖面圖。這里,支撐17用橡膠等彈性材料形成。在嵌插于支撐17端部上的固定構件24上形成著銷結合固定孔28,而在支撐17上形成著銷導向孔29、29。將銷30的兩只銷腿從支撐17的外面插入銷導向孔29、29中,在銷30的腿上形成的彎曲部的凹部結合于固定構件24的銷結合固定孔28上并在此被定位。
      銷結合固定孔28的長度L做得要比銷30的2根腿的外側間距S要稍小,由此,在銷30插入圖示位置的狀態(tài)下,前述間距S比自由狀態(tài)狹。從而,依靠支撐17所具有的彈性,銷30被推壓于銷結合固定孔28上,可確實保持該銷30于規(guī)定位置。
      在圖6的示例中,使銷30的腿彎曲形成的凹部是位于銷的外側,但,如該凹部處在內側,換言之,也可以朝向銷30的外側形成凸部地決定銷30的形狀。這時,前述銷結合固定孔28的長度L與銷30的間距S一樣,前述凸部與銷結合固定孔28相卡合。
      下邊來說明用于將固定構件24結合固定于支撐17內面上的機構的另一變形例。圖7是示出以螺釘將固定構件24結合固定于支撐17上的例子的方向指示器的要部剖面圖。圖8是圖7的B-B剖面圖。在固定構件24上形成著適應自攻螺釘31的孔32,同時,在支撐17上形成著對自攻螺釘31進行導向的導向孔33。由于這樣構成,即可由自攻螺釘31將固定構件24固定在支撐17上。
      另外,也可以以階梯螺釘代替自攻螺釘31固定固定構件24。如圖15所示,對固定構件24進行內緣翻邊,并在此形成內螺紋,擰進階梯螺釘31a而將固定構件24固定于支撐17上。
      上述2個變形例,與圖1中說明的實施例相比,需要插入銷子、或以自攻螺釘進行固定的操作;但是,這些只需以螺絲刀等簡單的工具即可完成,有著可更進一步可靠地將固定構件24固定到支撐17上的優(yōu)點。
      在本實施例中,支撐17形成為翼斷面形狀,但也不限于此剖面形狀,比如,圓形、矩形也可以。在剖面形狀為圓形的情況下,為了使支撐不對車身轉動,當然要采取限制轉動的措施。例如,在與車身18相結合的支撐的槽(圖1中以符號23表示)中設置突起;另一方面,在車身18一側形成與此突起相對應的槽即可。
      另外,通過將固定構件24的筒狀部分與支撐17結合而將固定構件24可靠地保持于支撐17上,但以固定構件24的凸緣24b來實現(xiàn)與支撐17的相結合也可以。圖11即是表示以凸緣24b來實現(xiàn)與支撐17相結合的示例。在固定構件24的凸緣24b上設有結合孔24c;在支撐17的端面上設有嵌插入該結合孔24c中的突起部17a。突起部17a的前端設有其直徑比結合孔24c稍大的頭部,該突起部17a一旦嵌插入結合孔24c中的話,前述頭部即可勾掛于結合孔24c,使得固定構件24與支撐17之間不易分離。
      從以上說明即可清楚,如依權利要求1之發(fā)明,在將其外周槽結合于車身板狀構件安裝孔內周上地組裝支承腕之后,僅將固定構件嵌與支承腕的開口相嵌合即可完成燈器的安裝。從而,可以簡化嵌入成型用于安裝的零件等的復雜的工序。另外,與以螺釘、螺母將支承腕固定于車身側不同,沒有螺母等壁厚零件突出于車身內側。由于支承腕可具有確保支承腕的必要強度的壁厚,故可加大支承腕的貫穿直徑。從而,車身側的安裝孔也可加大直徑,因此,可以緩和應力集中,同時利用貫穿孔的螺釘固定與穿軟電線等操作也變得容易。
      如依權利要求2之發(fā)明,由于可以用固定構件的凸緣或筒狀部廣泛地支承支承腕與車身側安裝孔的接觸部可確保更加穩(wěn)定的安裝狀態(tài)。
      權利要求
      1.一種機動兩輪車的燈裝置,它具有收容燈泡的燈器、和用以將前述燈器固定到車身板狀構件上的支承腕,其特征在于,前述支承腕為具有貫穿孔的筒狀,并具有形成于前述板狀構件安裝側外周上的、與設置在前述板狀構件上的燈器安裝孔的內周相結合的結合槽;并且具備至少有嵌合于前述支承腕的前述板狀構件安裝側端部開口中的筒狀部的固定構件。
      2.如權利要求1所記述的機動兩輪車燈火裝置,其特征在于,在前述固定構件筒狀部上形成著凸緣,同時,在前述筒狀部與凸緣中的至少一方上設置結合孔;在前述支承腕上形成著與前述結合孔結合的突起部。
      全文摘要
      為簡化燈器對車身的安裝構造,通過彈性材料構成的支承腕將收容了燈泡的燈器安裝于車身上。支承腕外周有槽,該槽與車身的安裝孔結合,將支承腕保持于車身上。并且,將用于以溝的一部分從內周支承支承腕的固定構件嵌合于支承腕的內面上。由該固定構件可得到更加可靠的支承。為使固定構件不從支承腕上脫落下來,使固定構件的孔與支承腕的突起相結合。
      文檔編號B62J6/00GK1255443SQ9912488
      公開日2000年6月7日 申請日期1999年11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1998年11月27日
      發(fā)明者近藤徹也, 山本隆雄 申請人:本田技研工業(yè)株式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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