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防水格柵,尤其涉及一種純電動客車的防水格柵窗。
背景技術:
純電動汽車是改善城市汽車尾氣污染的有限手段,純電動客車為了合理利用有限空間,一般將蓄電池安裝在行李艙內(nèi),但是,傳統(tǒng)客車的行李艙門是不具有通風窗口,這樣安置在行李艙內(nèi)的蓄電池的散熱成為一個難題,簡單的將普通格柵窗安裝在行李艙門上,不能夠有效的做到防水,尤其是迎風面是進水最為嚴重的方向,另外洗車時水龍頭的噴射更是極易通過格柵進水,這給電動車行李艙內(nèi)的蓄電池防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旨在針對背景技術中存在的不足,而提供的一種純電動客車的防水格柵窗。
本發(fā)明的一種純電動客車的防水格柵窗,是由是由橫框、豎框和擋水格柵主體構成,所述的兩個橫框和兩個構成矩形窗框,所述的兩個豎框之間從上至下均布固定著擋水格柵主體,所述的擋水格柵主體向外側傾斜,擋水格柵主體的頂端連接著垂向的向上延伸部、底端連接著垂向的向下延伸部,底部偏上的位置設有垂向的擋水毛刷,向下延伸部的底端連接著與擋水格柵主體平行的第二擋板,所述的第二擋板上均布著漏水通孔。
作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所述的向上延伸部和向下延伸部長度相同。
作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所述的兩個豎框之間從上至下均布固定著擋水格柵主體相互平行,擋水格柵主體3橫框1的夾角為30°-60°。
作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所述的相鄰向下延伸部與其相鄰下部擋水格柵主體的距離不大于向下延伸部的長度。
作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所述的擋水毛刷的長度不小于向上延伸部與其相鄰上部擋水格柵主體之間的距離。
本發(fā)明的一種純電動客車的防水格柵窗,結構設計合理、制造工藝簡單、造價低,能夠阻擋各個方向來水不會穿過整個格柵的基礎上保證了具有良好的通風效果,有效的保證行李艙內(nèi)的蓄電池的散熱及防水功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截面剖視圖;
圖2為本發(fā)明圖1的局部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1和附圖2對本發(fā)明的一種純電動客車的防水格柵窗,作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1
本發(fā)明的一種純電動客車的防水格柵窗,是由是由橫框1、豎框2和擋水格柵主體3構成,所述的兩個橫框1和兩個2構成矩形窗框,所述的兩個豎框2之間從上至下均布固定著擋水格柵主體3,所述的擋水格柵主體3向外側傾斜,擋水格柵主體3的頂端連接著垂向的向上延伸部4、底端連接著垂向的向下延伸部5,底部偏上的位置設有垂向的擋水毛刷6,向下延伸部5的底端連接著與擋水格柵主體3平行的第二擋板7,所述的第二擋板7上均布著漏水通孔8。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純電動客車的防水格柵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向上延伸部4和向下延伸部5長度相同。
實施例2
本發(fā)明的一種純電動客車的防水格柵窗,是由是由橫框1、豎框2和擋水格柵主體3構成,所述的兩個橫框1和兩個2構成矩形窗框,所述的兩個豎框2之間從上至下均布固定著擋水格柵主體3,所述的擋水格柵主體3向外側傾斜,擋水格柵主體3的頂端連接著垂向的向上延伸部4、底端連接著垂向的向下延伸部5,底部偏上的位置設有垂向的擋水毛刷6,向下延伸部5的底端連接著與擋水格柵主體3平行的第二擋板7,第二擋板7的目的在于使得與其下部的擋水格柵主體3形成一個通道,這個通道能夠最大限度的阻止外界水流的通過量,外界水流的通過量通過上述通道均會被擋水毛刷6阻擋,因而不會進入到內(nèi)部,一部分水流順著擋水格柵主體3流出,另一部進入到第二擋板7內(nèi),第二擋板7上均布著漏水通孔8,進入到第二擋板7內(nèi)的水會通過漏水通孔8流出。所述的向上延伸部4和向下延伸部5長度相同,便于每個擋水格柵主體3的排列,兩個豎框2之間從上至下均布固定著擋水格柵主體3相互平行,擋水格柵主體3橫框1的夾角為30°-60°,首先是能夠有效的使得水向下留,同時降低從縫隙入水量保持到最低。
相鄰向下延伸部5與其相鄰下部擋水格柵主體3的距離不大于向下延伸部5的長度。所述的擋水毛刷6的長度不小于向上延伸部4與其相鄰上部擋水格柵主體3之間的距離。第二擋板7的長度為為擋水格柵主體3二分之一左右。上述數(shù)據(jù)的設定均是為了更好的實現(xiàn)整體擋水的目的。
由技術常識可知,本發(fā)明可以通過其它的不脫離其精神實質(zhì)或必要特征的實施方案來實現(xiàn)。因此,上述公開的實施方案,就各方面而言,都只是舉例說明,并不是僅有的。所有在本發(fā)明范圍內(nèi)或在等同于本發(fā)明的范圍內(nèi)的改變均被本發(fā)明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