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踏板力計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安裝板(1),所述第一安裝板(1)的第一側面與踏板力計的傳感器(2)相貼合,且所述傳感器(2)與制動踏板(3)的第一側面相貼合,所述傳感器(2)位于所述第一安裝板(1)和所述制動踏板(3)之間;
第二安裝板(4),所述第二安裝板(4)包括:圓弧板(401)、第一連接板(402)和第二連接板(403),所述圓弧板(401)的一端與所述第一連接板(402)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連接板(403)連接,且所述第一連接板(402)與所述第二連接板(403)之間具有一預設間隙,與所述制動踏板(3)連接的制動踏板支架(5)穿設于所述預設間隙,所述制動踏板(3)的第二側面與所述圓弧板(401)上朝向所述第一安裝板(1)的側面、所述第一連接板(402)上朝向所述第一安裝板(1)的側面和/或所述第二連接板(403)上朝向所述第一安裝板(1)的側面相貼合,所述制動踏板(3)的第二側面和所述制動踏板(3)的第一側面為所述制動踏板(3)的兩相對側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安裝板(4)為U形結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還包括第一連接件(6),所述第一安裝板(1)的第一側面上設有第一安裝螺母(101),所述圓弧板(401)上設有第一通孔(404),所述第一連接件(6)的一端穿設于所述第一通孔(404)與所述第一安裝螺母(101)螺接。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還包括第二連接件,所述第一安裝板(1)的第一側面上還設有第二安裝螺母(102),所述第一連接板(402)上設有第二通孔(405),所述第二連接件的一端穿設于所述第二通孔(405)與所述第二安裝螺母(102)螺接,所述第二安裝螺母(102)與所述第一安裝螺母(101)之間的垂直距離大于所述制動踏板(3)的高度。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還包括第三連接件(7),所述第一安裝板(1)的第一側面上還設有第三安裝螺母(103), 所述第二連接板(403)上設有第三通孔(406),所述第三連接件(7)的一端穿設于所述第三通孔(406)與所述第三安裝螺母(103)螺接,所述第三安裝螺母(103)與所述第一安裝螺母(101)之間的垂直距離大于所述制動踏板(3)的高度,且所述第三安裝螺母(103)與所述第二安裝螺母(102)之間具有一預設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