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提高風味的酰胺化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新穎的酰胺化合物及其結合與使用以提高或改進口服消費組合物例如食品、口香糖、牙科和口腔衛(wèi)生廣品和藥品的風味。
背景技術:
從描述美味或肉味的日文單詞中來的術語“鮮味(umami) ”用來表示獨特的整體飽食感和食物可口的味道。表現出味道品質的材料通常取決于谷氨酸溶液的濃度,這是鮮味味道的重要特征。鮮味逐漸被認為是除了酸、甜、咸和苦之外的第五種味道。具有鮮味特征的傳統(tǒng)化合物是谷氨酸單鈉(MSG)、蛋白水解物、一些氨基酸、某些核苷酸和磷酸酯。MSG是最廣泛使用的“增味劑”材料,它能增加對“美味”成分的感知。但大量的MSG會導致副作用以及人的變應性反應。
其它有鮮味效果的化合物例如某些核苷酸包括5’ _(三氫二磷酸)腺苷(ADP)、5’ -胞甘酸(CMP)、5’ -尿甘酸(UMP)、5’ -腺苷酸(AMP)、5’ -鳥甘酸(GMP)、5’ -肌甘酸(IMP)、5’ -鳥甘酸二鈉鹽以及5’ -肌甘酸二鈉鹽。最新的文獻列出了大量其它的作為混合物味道活性組分提供鮮味效果的有機化合物。這些化合物包括但不限于有機酸例如丁二酸、乳酸、具有6、8、14、15、16和17個碳原子鏈長度的飽和直鏈脂肪酸、Z4, Z7,Z10,Z13,Z16,Z19- 二十二碳六烯酸、Z5,Z8,Z11,Z14,Z17- 二十碳五烯酸、Z9, Z12, Z16, Z19-十八碳二烯酸、Z9-十八碳烯酸、戊二酸、已二酸、辛二酸和丙二酸。文獻中已有報道的具有鮮味效果的氨基酸包括谷氨酸、天冬氨酸、蘇氨酸、丙氨酸、纈氨酸、組氨酸、脯氨酸、酪氨酸、胱氨酸、甲硫氨酸、焦谷氨酸、亮氨酸、枸杞堿、和甘氨酸。具有鮮味性質的二肽包括Val-Glu和Glu-Asp。其它具有鮮味性質的雜項化合物包括a-氨基己二酸、蘋果酸、a -氨基丁酸、a -氨基異丁酸、E2, E4-已二烯醒、E2, E4-庚二烯醒、E2, E4-辛二烯醛、E2,E4-癸二烯醛、Z4-庚烯醛、E2,Z6-壬二烯醛、甲硫氨酸醛(methional)、E3,E5-辛二烯-2-酮、1,6-已烷二胺、四甲基吡嗪、三甲基吡嗪、順-6-十二烯-4-交酯(olide)、谷氨酸復合糖、魚源摻混的魚醬(美國專利7,510,738)和系列天然產生的氨基酸。因此,盡管本領域之前的文獻已有公開,仍需要新的風味化合物,具體地該化合物能提高或改進鮮味風味,優(yōu)選能降低MSG在各種食物產品中的含量,從而提供更好的性質以及經濟效益。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提供由以下通式I表示的酰胺化合物及其意想不到地更好地提高和改善風味的性質
H H CH3
丫 N、人^ CH3
H O式I具體地,本發(fā)明揭示了以下的同分異構化合物
權利要求
1.一種化合物,該化合物選自=(E)-N-(2-甲基丁基)九碳-2-烯-6,8-二炔酰胺和(Z) -N- (2-甲基丁基)九碳-2-烯-6,8- 二炔酰胺。
2.一種組合物,該組合物包含選自下組的化合物(E)-N-(2-甲基丁基)九碳-2-烯-6,8- 二炔酰胺和(Z) -N- (2-甲基丁基)九碳-2-烯-6,8- 二炔酰胺,以及鮮味化合物。
3.—種材料,該材料選自包含如權利要求2所述組合物的食品、口香糖、牙科或口腔衛(wèi)生產品以及藥品。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鮮味化合物選自谷氨酸單鈉、5’ -(三氫二磷酸)腺苷、5’ -胞甘酸、5’ -尿甘酸、5’ -腺苷酸、5’ -鳥甘酸、5’ -肌甘酸、5’ -鳥甘酸二鈉鹽以及5’ -肌甘酸二鈉鹽及其混合物。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鮮味化合物是谷氨酸單鈉。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鮮味化合物是谷氨酸單鈉與5’-肌甘酸的混合物。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與鮮味化合物的重量比至少為約 I :20,000。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與鮮味化合物的重量比為約I 2,000 至約 I :2。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與鮮味化合物的重量比為約I 1,000 至約 I :10。
10.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與鮮味化合物的重量比為約I :500 至約 I :20。
11.一種增加、提升或賦予材料味道的方法,所述材料選自食品、口香糖、牙科或口腔衛(wèi)生產品和藥品,所述方法包括結合嗅覺有效量的化合物與鮮味化合物的步驟,所述嗅覺有效量的化合物選自(E) -N- (2-甲基丁基)九碳-2-烯-6,8- 二炔酰胺和(Z) -N- (2-甲基丁基)九碳_2_烯-6,8- 二炔酰胺。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鮮味化合物選自谷氨酸單鈉、5’ _(三氫二磷酸)腺苷、5’ -胞甘酸、5’ -尿甘酸、5’ -腺苷酸、5’ -鳥甘酸、5’ -肌甘酸、5’ -鳥甘酸二鈉鹽以及5’ -肌甘酸二鈉鹽及其混合物。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鮮味化合物是谷氨酸單鈉。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鮮味化合物是谷氨酸單鈉與5’-肌甘酸的混合物。
15.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與鮮味化合物的重量比至少為約 I :20,000。
16.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與鮮味化合物的重量比為約I 2,000 至約 I :2。
17.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與鮮味化合物的重量比為約I 1000 至約 I :10。
18.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與鮮味化合物的重量比為約I :500 至約 I :20。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發(fā)現由以下通式I表示的酰胺化合物及其同分異構體具有意想不到的更好的提高和改善風味的性質式I本發(fā)明的酰胺化合物可用于提高或改進口服消費組合物例如食品、口香糖、牙科和口腔衛(wèi)生產品,以及藥品的風味。
文檔編號C07C231/02GK102863349SQ20121023121
公開日2013年1月9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5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7月8日
發(fā)明者A·J·楊克蘇科, Z·劉 申請人:國際香料和香精公司